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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相思梳子-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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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那样一颗心,充满爱,充满温柔。

第12章 一个舞女的爱情

我是一个舞女,周旋在不同的“场子”里。在“玫瑰之夜”我叫“LILY”,在“嘉年华”我是“樱儿”,到了“心情吧”我又成了“阿软”。每一个名字后面都有一个动听的故事,我是个编故事的好手。

因了我不同于其他舞女的婉转明丽,我的客人一向最多,而我有极好的记忆力,哪怕只是一面之缘,我也会准确地叫出那客人的姓氏及衔头,且对不同的客人永远有一套不同的说辞。我视每一次交际为一场演出,做舞女竟也做得兴致勃勃。

闲暇的时候我喜欢逛街,因为不大有机会活动在阳光下,所以十分享受那份和煦悠闲,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是我的轻快又缓慢的脚步,还是因为我真心喜欢的笑容,正走在南京路上,忽然有个男孩子冒冒失失地走上来搭讪:“请问同学,外滩怎么走?”

我望住他笑:“为什么不干脆问我南京路在哪里?”

第一次被称作“同学”,让我觉得十分新鲜。女大学生差不多是我唯一没有扮演过的角色,大概是因为自卑吧。但是男孩的误会给了我好大的自信,看着他发窘的面孔,我笑一笑:“别生气,我带你去外滩。”

我的大方亲切使男孩有意外之喜,他并不知道这其实是我的职业素质。初战告捷,那男生勇气倍增,做出倜傥风流状自我介绍:“我叫程之方,复旦4年级,你呢?”

“我?”我笑容更加甜美,答得毫无阻碍,“我叫叶可容,师院二年级。”取名字一向是我的拿手好戏,今天又是第一次“场”外走穴,格外过足戏瘾,单凭程同学一脸天真坦白的笑容,已足可值回票价。

那天我们一起游完外滩乘船靠岸时,已经熟得可以说出对方家庭所有成员及宿舍室友的名字及特征,当然我的答案全是“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临别前,程之方问我宿舍电话和联络方法,我沉吟了一下,扳开他的手写下我的BP机号码,说:“如果想再见我就CALL我吧,千万别去学校找我,我可不想被那班长舌妇笑话。”

程了解地点头:“女生们总是喜欢三八兮兮的。”隔一下又说,“不过你和她们不一样,你成熟又大方,气质很特别。你连BP机都有了,真是很……”他想了好久,才说:“很酷!”

我笑,那当然,未谙世事的女大学生怎能和久经情场的舞女比手段?我一时得意忘形,用手指在唇上比了比,冲他抛个飞吻,程的脸立刻涨红了。我笑一笑,小男生还嫩着呢,只怕经不住这样的恶补,于是赶紧改出清纯状娇羞一笑然后跑开——天已经黑得透了,我还得赶去“嘉年华”上班呢。

那晚我的兴致特别好,进入角色一时出不来,索性将错就错,见到新客一概同人说我是大学生,勤工助学来的。客人大表同情,刨根问底问我家境出身,一不做二不休,我干脆又搬出爷爷奶奶一大堆亲戚,当然忘不了还有个生病的父亲与正在求学的妹妹,把我自己说得如花木兰般伟大。结果,我那晚的小费收入特别高。看来大学生的身价的确比舞女高,我茅塞顿开,衷心感激程同学的启发。

程之方CALL我时,我实话实说:“感谢你给了我灵感。”

他没听懂,他当然听不懂。于是我又解释:“我是说我业余喜欢写作,那天从外滩回来,我灵思泉涌,于是写了篇小短文,这几天你注意一下报纸。”

他更加敬佩,便追问我投了哪家报纸,我随口说:“我多投了,不知哪家会用。”

那天我们去了长江口,拍了一组很纯情很罗曼谛克的照片。当程之方轻轻环抱着我站在江边扮泰坦尼克时,我觉得我有些喜欢上他了,不由心里一动,舞女的职业使我对男女间的游戏早已烟视媚行,但是爱情这个游戏却是我从没有玩过的。跳华尔兹需要两个人,追求我的客人虽然不少,但是一个舞女和一个恩客之间会有什么样的爱情呢?难得有个不知道我身份不把我当货品的好男人,他可不是现成的最佳舞伴?

我将头靠在程的肩上,对着他的耳朵呵气:“程,你可爱我?”

他的呼吸立刻加粗了,抱住我宣誓般表白:“永远。”

我闭上眼睛,不知这一刻的快乐是真是假。

那夜,我带程回了我租住的小屋,程对于一个二年级学生居然有能力独自在校外租房颇感惊讶,但他什么也没问。他的确很纯,还完全是只青果子,我不过略施手段,已令他神魂颠倒,兴奋不已。

但他毕竟不是傻子,第二天早晨醒来时,他已经猜到什么,我也不想瞒他,倚在梳妆台前边涂口红边慢吞吞说:“我不姓叶,也不叫可容,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一直这样叫我。我是个舞小姐,过去跟你说的一切全不做数,是我编的故事。你要是不喜欢,以后就别来了。”

他不说话,却拿起床头我的烟点了一支来抽,姿势很不老练。其实学生抽烟也很平常,这个男生好像特别纯,却偏偏做了件最前卫最疯狂的事。我忍不住笑了,笑得越来越大声,一个好纯情的优秀青年,以为自己遭逢了非常浪漫的一场恋爱,早晨醒来却发现对方竟是舞女,多么离奇可笑!我有些后悔自己的残忍了,于是越发笑得放肆来掩饰心中不安,程之方看着我,一言不发,我笑得流出泪来,整个人软倒在地,他忽然抛下烟,用脚捻灭,然后扑向我……

我们就在地上辗转痴缠,仿佛丛林野兽,爱得原始又绝望。是的,爱!在那一刻,在眼泪的酸涩与无奈中,我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程,爱上了这个由我把他从优秀学生变成浪子的男人,是的,他现在已经是个男人了,我的男人!

我缠着他,咬着他,吻遍他全身,留下一个个规则或不规则的唇印。我知道一个舞女与一个大学生的距离,我知道我们不会有很久的将来,但是无论今后他经历多少女孩或女人,他都已经无法抹去我留给他的痕迹,因为,是我改变了他。

那天程之方走后,我莫明其妙地流泪了,一切一切,太像个荒诞不经的故事,却是我所有的故事中最美的一个,美得让我不敢相信我真的做过故事的女主角。

我以为这个故事会就这样结束,但是不,隔了一个星期,午夜,我离开“玫瑰之夜”回“家”,却发现程之方竟倚在小屋的门前等我,脚下,是狼藉的烟蒂。我愣了很久,才夸张地笑:“你学会抽烟了。”一语未了,程已经快步走上前,拥住我,把头埋进我的长发,孩子般绝望地抽泣起来。我的心疼痛地抽紧,这一刻,我那样深那样切地了解了他。

程从那以后就“堕落”了,他抽烟,喝酒,逃课,跟着我到舞场鬼混,同舞女打情骂俏,然后签我的单让我结帐。有时我需要转场,但是他兴致正浓,便同我说你自己先回吧,不用等我。但是不论玩到多晚,他一定会回“家”,而且每夜同我做爱,带着一种自虐般的热情,直折腾到精疲力竭为止。

他一天天地憔悴了,我深深担心,给他买来各种补品,照着菜谱煲汤,他会错了意,欲求更加急切,任我婉辞力拒一概无效,如果僵持得太厉害,他就会红着眼睛说:“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了,不给我你会后悔的。”我心一软,也就顺从了他。

对我而言,每个夜晚都是世界末日,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离开我,那只是迟早的事。同他在一起我是快乐的,但快乐就像写在水上的字,漂走了就不留下一丝痕迹,我总觉一切都恍惚若梦,即使我们拥抱得再贴近也仍然觉得远,觉得虚幻。

我更加努力地工作,赚了钱就陪他下馆子,逛名店,给他吃最好的穿最好的,我明知自己给他的其实是鸦片,但是没办法,我同他都已经上瘾了,他离不开享乐,而我,我离不开他。我只有用钱,大量的钱来留住他。

他迟早会离开我的,一切都只是故事,我每天这样提醒自己,于是更加抓紧自己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钟,绝望地,痛楚地享乐。

我们是相爱的,爱于我有如鸦片。

夜里,我抚着他裸露的背,这样年轻,这样原始。我无故地落泪,心变得柔软而敏感,不堪一击。我想起南京路上的初遇,多么遥远而可爱,那时他是纯良的大男孩,说话会脸红,听到我有BP机竟然惊奇地瞪大眼睛,但是现在,他自己也配了手机了,当然,是我给的钱。我的钱害了他,我的身体害了他,是我使他堕落。

我的泪滴在他的肩上,我用手指点一点送到唇边,是凉的,咸的。

毕业将即,程告诉我他们全班要去外市实习,为期一个月,他说:“我的终考成绩不理想,幸亏平时成绩一向不错,如果实习单位的评语好,也许还可以补救,不然,怕分不到好单位。”

是我害了他,我明白。

程走的第二天,我搬了家。然后,用这一个月的时间,联络新的场子。他迟早会离开我的,不若我先离开他,在大学的最后时光,我希望他能健康快乐地度过。他就要毕业了,然后他会有一份很正当的工作,会有正当的交际,也会正当的……恋爱。

我消失得很彻底,整整两年,我没有见过程。开始还有旧姐妹告诉我,程曾到舞场找过我,她们很合作,一致回答我已离开上海。后来便再没有听说他的消息了。一个姐妹对我说,她曾经问过程找到我又怎么样,会不会娶我,程说可容不是小气的人,不会计较这些,那个姐妹便骂了程,骂他虚伪,骂他没男人气,骂他如果真心爱我就不会对我掉眼泪。那姐妹恨恨地说:“我们做舞女的,对客人笑是职业,对爱人哭却是幸福。他是个大男人,不能让你痛痛快快地流眼泪,还要对着你哭让你安慰他,敢做不敢当,再委琐没有了,不明白你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人。”

我叹息:“你不会明白,他坏,也是因为我。”

“但是现在你已经做圣母使他从良,你可以安心了。”那姐妹不屑地说,吐出一个十分规矩的烟圈。

我随意地一伸指,准确地穿破了她的烟圈,“但是一个舞女的爱,除此又能怎样呢?”

无论如何,我是爱过的,即使他爱我不如我爱他,但他毕竟也曾痛苦纠缠过,他曾为我堕落,如今又因我而回归正轨,我总算在他的生命中出演过一个重要的角色了。

我依然上班,依然快乐地做舞女,依然兴致勃勃地编故事。一天,有个叫做西岭雪的女子找到我,她问:“舞女,也会有爱情么?”

我不以为忤,很认真地回答:“我爱过的,要不要听我的故事?”

我对她说起程,仿佛在说我的前生,不知道自己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也许,那一切也不过是个故事罢了……

第13章 最佳拍档

阿甘是我的客户,但我们相识的地点却不是在佳乐的谈判桌而是在中纺的酒会上。

那时我刚刚调升广州佳乐电脑制版公司中山分公司经理,由于成功地替中山纺织厂设计制作宣传样本而被邀请参加他们的年终酒会。席间,中纺的厂主黄老板向我介绍阿甘:“甘先生来自香港,名片上职位是香港成衣中山分部主管,私下里我们都叫他‘靓女帮’帮主,最大本领就是讨女孩子欢心,西小姐,今天我请阿甘做你舞伴,希望玩得开心。”

阿甘忽然夸张地惊呼:“西小姐,西小姐,哈,其实我们早应该认识才对。”说着邪邪地一笑。

黄老板不解地看他,阿甘解释:“你看,她是西(稀)小姐,我是甘(干)先生,我们可不是天生一对,最佳拍档?”说得周围人一齐笑起来,发现新大陆般纷纷嚷着‘稀小姐干先生’。我微笑,向他伸出手去:“久闻‘香港成衣’大名,我们的确应该早点认识,希望我们可以做生意上的最佳拍档。”

这在我不过是正常的交际手段,但看在香港仔阿甘的眼中,却大为倾倒:“内地女孩子里你这样又大方又有分寸的真是不多见。好!好口才,好机智,好风度,好气质,又难得好性情,好才干,西小姐,好,好,我当你是好朋友了。哎,我最烦叫人‘小姐’‘先生’的,你喊我阿甘吧,我喊你什么?”

“朋友都叫我雪儿。”我不禁再次微笑,“早听说香港仔最会甜言蜜语,但是你这样的皎皎者也不多见,真是好肉麻,好虚伪,好空洞,好夸张,却让我好高兴好得意,‘日行一善’是不是?”

我们两个相对大笑。这以后,阿甘就成了我的固定客户,把所有有关印刷制版的业务都交给我做,有业务的时候来视察工作,没业务的时候也常来聊天喝酒,而且隔三差五会带个不同的女孩子同来,悄悄问我:“这是我新交的girl,正点不?来,帮忙打个分数。”他对那些女孩子介绍我时则是:“我雪姐,她妈是我干妈。”其实我妈根本不认识他,而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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