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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8章

重生之悠哉人生-第6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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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诗人张方贤在他的《煮粥诗》中说到:‘莫言淡薄少滋味,淡薄之中滋味长。’这真是粥的写照。”林老爷子笑着说道。

费斯听的是一头雾水,大呼什么意思?

方默南则浅显地解释道,“想一想,在生病时、疲惫时,粥是抚慰人心的一种爱物。它那淡而悠长的味道,常是游子在异乡温馨的牵挂。”

费斯端起碗来,又喝了一口,点点头,“还真是!没想到普通的白粥,居然这么的有味道。”

“好吃,你就多吃点儿。”修斯笑道,“再来一碗。”

他们再京城的时候,虽然华夏美食可以敞开了吃,可始终吃的都是餐馆里的饭菜,油水肯定大点儿,还是这样吃的舒坦,最养人。

吃完饭,一行人又落座在客厅里,默北迫不及待的把录制好的音乐曲谱放出来。

少顷,悠扬的乐曲响了起来,方默南侧耳倾听,曲风有简单没有花巧,没有过多的运用特效,又掺杂摇滚和另类元素。听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心里有了腹稿,才道,“明天早上给你!”

“不急!姐你慢慢写!”默北笑道。

“这么快!”费斯坐直身体,挑眉道。

“肚中有货,当然快了。”方默南笑着和他们挥挥手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肚中有货!”费斯诧异地看看自己的肚子,“有什么?”

“噗嗤……”大家齐齐笑了起来。

默北笑着解释了一下,费斯了然道,“中文果然神奇!”

“呵呵……”

空间中,方默南听着小北的曲子。莫名的想起来美国以前。在她的印象里,纽约就是这个国家的象征。可到了这里才发现,这是她最感亲切的一个城市,走在曼哈顿熙熙攘攘的大道上。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让她恍然在国内的某个城市行走。自由女神。第五大道,时代广场,中央公园。帝国大厦,百老汇,大都会博物馆,联合国,哈德逊河,路旁的小餐馆,中央车站里面的卖艺人。那种兴奋之情充斥在眼里,天堂不过如此。

然而在这座城市走马观花的转了几天后,现实回归:那个印象中的纽约,金碧辉煌、光芒四射的纽约,只存在于曼哈顿中城和下城一小块的弹丸之地,而其他绝大部分地区都比较破败凋敝。路旁房屋低矮破旧,垃圾山堆在沼泽地里,这哪里是美国的城市形象?

可纽约的魅力也正在于此:哪怕它百分之九十五的面积都破烂不堪,那剩下的百分之五,却如同最昂贵的钻石一样,向全世界散发着夺目的光芒,吸引着这个地球上所有角落的人向她聚集,向她进发。第五大道,时代广场,华尔街……对于纽约的居民来说,它们只是一条街道,一个每天都要经过的很普通的地方。可对于没到过这个城市的人们而言,他们却是世界著名的景观,是千千万万人心中的憧憬和美梦。

现实的打击,原来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中为生存挣扎的一人,那种初出茅庐,不知天高地厚,天真与单纯。对生活的憧憬与愤懑,那种现实与梦想激烈的碰撞,提着单薄的行李,站在街口的十字路口,彷徨的样子。

似乎依然历历在目!

不管这里是天堂还是地狱,依然不愿意离开,对这个城市又爱又恨。

莫名地想起自己的那些年,没有出路的卑微的无助愤怒,却依然坚持的活下去,想起了很多很多。

下笔如有神,一气呵成,写完后,方默南的眼睛有些酸涩,原来已经这些都刻入刻入骨髓,时不时拿出来回味,却成了她填词的灵感。

听到外面鸡叫,方默南回过神儿来,没想到居然让这首曲子勾出这么多的感想!一晃神,这么长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方默南拿着写好的歌词,带着三个小家伙闪出了空间。

在方默南影响下,大家都陆陆续续地出来晨练,清冷地空气,被冷风一吹精神为之一震。

“小北,很好嘛!”方默南看见她笑着道。没有人督促能这么自觉,可见是真的长大了。

“只有这样我才会有充足的体力和精力,拉小提琴也是要体力的。”默北娇笑着道。

“走吧!爸!”父女三个一路慢跑。

冬天的早晨,一场雾漫于空中,跑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一路向上就像置身于仙境中。

站在山顶,一望无际的原野上,远处影影绰绰早起的人们与这漫天的大雾融合在一起,人和雾组成的小城冬天别有特色的风景,像是一幅优美又飘渺的风景画。

“修斯早上好啊!”方默南站在山顶好一会儿,天渐渐的亮了,不久;一轮红日从东方冉冉升起;万道霞光把浓雾渐渐驱散;整个县城都披上了金色的朝晖;显得格外明丽。

修斯和伊娃迎着朝阳跑到了山顶。“早上好!”大家彼此寒暄问候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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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5章

“没想到你也会晨练!”方默南看着轻松跑上山顶的修斯诧异地说道。察觉自己的话不对味儿,方默南赶紧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误会!”

修斯笑着摆摆手,不以为意道,“唱歌也是要有体力的!其实唱歌是一个体力活,对体能要求很高。”

方爸诧异道,“不就是台上一分钟,能需要多少体力。”

修斯讪笑道,“一场演唱会下来,最少要两个小时,站在舞台上几乎是不停地唱,要是在加上舞蹈,没有好的体力真不成。”

“那这么高的强度,嗓子还受的了,不跑调”方爸挑眉说道。

“老爸这就是功力!”方默南笑道。

“是啊!嗓子唱破了也得唱,走音了也得唱。这样也比假唱好!”修斯认真地说道。

方默南很认同修斯的话,这种敬业精神,值得钦佩。国内假唱是此起彼伏,频发。虽然不喜欢矮矬子,但这点日本做的比较好!看见他们汗流浃背,听到他们那么痛苦而且走调的嗓音知道没有假唱了,要跳舞还要唱歌真的很辛苦的。

当然这个不能绝对保证,谁也不能杜绝,总之有实力、有唱功的歌手,以他们敬业精神不屑于用假唱。

“所以歌手保护嗓子很重要。”修斯笑着说道,“说道这个得感谢方医生,她送来的蜂蜜可真是好东西,比任何护嗓的药物都要好!”

修斯接着笑道。“其实玩音乐就知道,我平时弹吉他啊这些,弹一个小时手指头就很痛了,可是我们身后的乐队老师也要不停地弹十多个小时,你想想那个手有多痛。还有鼓手,不夸张地说,鼓手就是个国家二级运动员,不停地敲十多个小时,累不累?录制综艺节目中途要休息一两个小时,就是因为乐队来不起了。也需要休息。这太耗体力了。”

“唉!”方爸看着他感慨道,“干什么都不容易。”

“小北,你呢!”方爸忽然想起来,心疼地道。自家闺女也属于玩音乐的。这脖子下面还磨起了茧子了。

“我啊!有姐送来的补品。加上锻炼身体。我的体能倍棒儿!”默北轻松地说道。

“说起这个,待会儿给你们好东西!对身体绝对的有好处!”方默南这才想起来白猿留下来的蟠桃虽然没有了,但空间里有啊!桃核种下已经开花结果了!

品质绝对没得说!方默南观察默北的气机。看来这丫头是曲不离口,拳不离手。有蟠桃的话,进入明劲巅峰绝对没问题,不说别的,这体力以后绝对有保障的!

“那绝对值得期盼!”修斯挑眉,饶有兴致地说道。

方默南挑挑眉,“不会让你们失望的!”她从青石台上一跃而起道,“好了,你们接着练,我去做早餐!”话落她转身下山,进了大厨房。

早餐做好后,费斯才揉着眼睛睡眼惺忪地飘进厨房,一看就是刚刚起来。

修斯晨练完毕,换了身衣服,神清气爽地拍了下他的肩头,“费斯,这又没有夜生活,睡的那么早,还起得这么晚。”

方家生活很有规律,几乎十点就已经熄灯上床睡觉,方医生更早,八点多就钻进卧室了。听老人家说,平常七点半就休息了。

七点半,这时间,修斯他们还没吃晚餐呢!对于热爱夜生活的人来说,还没开始呢!

费斯被他这么一说清醒过来,“我哪有你这么幸福啊!我们经纪人就是保姆,不比保姆还惨!巴拉巴拉……”他开始诉苦道。

方默南似笑非笑地看着卖力表演地费斯道,“既然我家小北让你这么费心……”

费斯赶紧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谄媚地说道,“小北很好,我的意思是小北应该叛逆一点儿,也好让我这个经纪人有用武之地啊!不然闲的我都能找副业做了。!”

说实话费斯没说假话,看着默北在这里露出真心地笑容,心下叹口气,自从担任默北的经纪人以来,看着十几岁的孩子,本该疯玩儿,看电影、参加各种派对,她除了练琴还是练琴,找朋友也只是和修斯他们探讨作曲,同龄人几乎没有,就更别提小男朋友了。

应该享受生活的,美妙的生活!

啊!他家小妹如果像默北这么乖,家里人做梦都会笑醒。

在这里他看到了默北发自内心的笑容,她把自己逼得太紧了,在练功房里,拉起小提琴就停不下来,直到他敲门把人给拽出来。

这么听话的乐手,真是少见,他带过的人里,那个不是催三催四逼着他们学习乐理、练琴的。哪里像默北这么自觉的,小提琴比赛的奖杯一杯一杯的往家里捧!人气也是水涨船高。

真是……就连谱得曲都这么赚钱,歌曲确实也好听,不好听能爬上排行榜上,牢牢的占据第一的位置。

她才十来岁好不好,需要把自己逼得好像没有明天一样?不停的练习、思考,这哪是一个青春美少女该有的生活!

费斯今年才二十八岁,比小北大十来岁,他从未想过他会有一天像奶爸似的,屁股后面跟着,操心这个操心那个的。

每每看见默北彻夜不停地拉着比赛要表演的曲目,他强硬地把她拉出练功房,让她放松一下,谁知道转眼伏案又开始了孵豆芽菜!熬尽心血,这么高的工作强度,这简直让他头皮发麻,他自认在她这个年纪,他可做不到像她这样。

也难怪人家会成功,付出多少,就收获多少,虽然这个不一定成正比,但在默北这里绝对的成正比,奖杯就是最好的证明。

明明自己还小,不用这么逼自己的,钱赚的已经足够多了,又有专门的理财人士帮她理财,还买下一家农场,完全可以说做个富贵闲人,或者说慢慢来,真不知道她这么急干什么!

费斯摇头失笑,当初他还傻傻的以为默北家里不富裕,所以才这么拼命的挣钱。后来发现不对,搞艺术的,讲究的是名利双收,有出名、红了的机会,小北居然不用。

不做采访、不上节目,你说说有免费的宣传也不用,这样反而勾搭着媒体高度的兴趣,真是这样也行!

费斯真心的不明白!

像安德烈斯这样的大师级又有性格的音乐家,并不需要一味地讨好媒体和观众。

安德烈斯可以,是人家多年的努力,扎扎实实地成绩摆在哪里的。对上初出茅庐的默北,他是怎么也想不明白,简直是跟着什么样的导师,学什么样儿,简直比安德烈斯还有性格,有脾气?而且最要命的是,似乎默北的这个个性与脾气所受到的效果还不错,而且居然还被大众接受了!尤其是美国的青少年,这叫个性!

真是这世界真怪!而默北简直是怪胎。

“真是麻烦你照顾小北了。”方爸感谢道。

费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不麻烦、不麻烦!”

“挤在门口干什么,你们不饿了。”姥姥站在门外,看着站在门口的几个人说道。

“哦!这就进去。”修斯把费斯拉了进去,坐在餐桌前。

“今儿吃的烧麦!”方默南说道。

薇拉和维卡拉还有常久春把笼屉一一放在餐桌上。

“好精致啊!犹如含苞待放的花一样。”费斯惊讶地说道。“香味扑鼻,我都舍不得吃了。”

再配上青花瓷大碗的白粥,光是摆在餐桌上,就让人看的垂涎欲滴的,食欲大增。

“不仅好看,还好吃!”方爸笑道,“自己人,都甭客气了,赶紧吃吧!”

众人也不客气,纷纷抄起筷子夹起来送进嘴里,“唔!这味道绝了,鲜美异常!”修斯竖起大拇指道,“比我吃过的任何烧麦还要好吃!”

“唔!这是什么馅儿啊!”费斯好奇地问道。

“牛肉!”方默南笑道,“用开水烫面,柔软筋道,用大米粉做补面,松散不粘,选用牛的三叉、紫盖、腰窝油等三个部位做馅,鲜嫩醇香。制馅要求严格,须将牛肉剔净筋膜然后剁碎;用清水浸喂,加调料拌匀不搅,呈稀疏状的‘伤水馅’,拢包时不留大缨,形如木鱼,成熟后皮面亮晶,柔软筋道,馅心松散,醇香味好。其外形犹如朵朵含苞待放的牡丹,令人望而生涎。”简单地说了一下制作过程。

“牛肉啊!难怪这么好吃!”费斯点头道。

“这要是天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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