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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安琪儿写照-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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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兴趣打球﹐教你好不好﹖

    原本进来避静﹐现在觉得坐不下去了。

    我站起来。

    喂﹗小伙子急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转头答﹕刘﹐刘太太。

    声音中央着疲倦﹐无奈。还有节制。矜持。更有冷淡、警告之意。

    这也是我开始自爱的时候了。
假期
    这是一个经典故事,不值得再写。

    我是一个廿四岁的老少女。

    他是有妇之夫。

    明白了吧。

    他吸引我是因为那股气质。

    别误会,这是什么年代了,气质已不是文质彬彬,书卷气十足,戴金丝边眼镜,看存在主义。

    他有股特别的味道,让我想想该怎么形容。

    才三十六七年纪,但一接触就觉得他是上一辈的人。坐下吃饭,他替女士们拉椅子,有人抽烟,他点火,单子来时,他踊跃付款。

    没有什么特别?

    你一定有很久没出来走了。

    年轻一辈的男人都有点潜意识仇视女性——凭什么同工同酬?她们力气不够大,她们爱撒娇,她们又不靠收入养家活儿,白白耗废粮食,还要与她们争升级,而且女方时常争赢,可恶。

    这种不平的感觉十分形于色,于是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再也得不到什么优待。

    新女性的心理是相互矛盾的,始终还是希望获得女性的特权,被宠爱被姑息,得不到这样的机会,十分生气,认定小男人一日比一日多。

    而世风是肯定日下了。

    雷川湛不是小男人,我很快发觉。

    他认为女人需要呵护。

    好的食物,给女人吃,好的位置,给女人坐,口头禅是:“人家是位娇滴滴的小姐,算了吧”,吃了亏也笑咪咪。

    这一切都要有实际的行动支持,一直嘴巴说要对女人好没有用,他就是有那个能力。

    当他开着蓬车来接我的时候,我融化下来。

    啊,开篷车!

    都不知多久没看见开篷车,红色的坐位,白色的车身,完全似依达小说中形容的坐驾,在那个世界里,男女都不用工作,视恋爱为大业。

    忽然之间我感动得鼻子发酸!

    同自己说:两个月,只准沉沦两个月。

    不能超过两个月,否则就不能自拔了。

    他车子里有录音机,播放的歌全是五六十年代的歌,许多用色士风奏出,幽怨缠绵。如泣如诉。听着听着进入浪漫境界:美丽的月色,紫色的沙滩,潮声哑哑地响,蒸风微吹,身边有心爱的男人,缓缓地皮肤贴着皮肤起舞。

    还有,还有。

    俊男美女的眼神是明亮的,脸颊绯红,身裁曼妙,为爱至生,为情而亡,心无穷骛……

    一辆开篷车就让我想起这么多,由此可见多么怀旧。

    太向往以前的闲清逸致了。

    唉,家家有白衣黑裤的顺德女佣,一根辫子油光水滑,做足规矩,一是一,二是二。

    现在时尚请菲律宾女工,黑黑的像没洗澡,花衬衫短裙子,模样暖昧,取起电话,懒洋洋几声哈罗,完全不得要领。

    以前约女孩子出去宴会,要早一个月,好让女方去筹备跳舞裙子,阿姨们都是夭之娇女。

    现在,一个电话,在某某的士可等,呼啸着人物,女孩子连裙子都懒穿,T恤牛仔裤。

    看不到真正的派头了。

    雷传湛把车子驶上飞鹅山,我就断定他是个过时的人,现在谁还会把车子几十个圈,兜上山去停在那里看灯色。

    以前,听说这是情侣的好去处,趁星光灿烂,偷偷在风中按吻,已经心神皆醉。

    以前有千般好,听上一代的女性缅怀过去,知道那时的咖啡特别香,乐队特别精彩,明星特别美丽,电影特别好看。

    大学生都有矜贵的气质,一般家长教导子女都很严格,人们还肯上教会,绅士是绅士,淑女是淑女。

    我不喜欢现在这种天下大同的作风,上至叔伯上司,下至学生下属子侄,全部以首名称呼。

    洋行中后生不肯叫一声韩小姐,他追在我身后叫我桃乐妃,我忽然生气,不去睬他。

    后来觉得自己迂腐,无端端摆这种架子作甚,由此可见,我亦是个过时的人。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绿野仙踪,所以跟着女主角,叫桃乐妃。

    最喜欢的男演员是占士甸。他是谁?他是五十年代的传奇人物。

    古老?是,所以我与雷传湛这种比我大十多年的男人谈得来。

    我喜欢有腰线的裙子,从来不穿那种垮垮的宽袍大袖。连大衣都买垫肩小腰身的来穿。

    又讨厌那种大手袋,几乎可以收藏一对双胞胎,拖着那么丑的道具,哪里都不用去。

    你说我古板,我并不承认,我甚至不是追不上时代,但我觉得女人看上去要像女人,精神上男女应该平等,外型上男女不可混淆。

    雷当然也很喜欢我。

    这种事是双方面的。

    第一次见面彼此已有好感,但都没有表示出来。

    空气中明明有那回事,却含蓄翼死,弄得心神不宁。

    我们其实是在享受。

    见了无数次,也为公事通过电话,彼此仰慕已是很明显的事,还是不肯摆明,那种暧昧,令人心跳不已。

    知道他会在那里出现,总是刻意打扮,到了现场,眼角不敢静下来,若是一眼看到他的影子还好,否则老注意门口,看他有没有进来。

    如果他比我早在场,又特别留意他同什么人交谈。

    有时他与那种大耳环低胸衣的女子一谈很久,我心中难免有种被什么轻轻啮咬的感觉。

    真是惆怅,他其实是别人的丈夫。

    连惆怅这种感觉,也是不现代的。这是种紧紧收在内心的感觉,不为人知,除非你凝视我的眼睛,才可以找到蛛丝马迹,但我不会给你注视我的双目,不不不不不。

    正如我不肯穿暴露衣裳一样。

    一定过了六个月以上,我们才开始约会。

    那日他站在我身边很久很久,我几乎晕眩,他成熟男性魅力不住默默放送过来,我招架无力,这个人,站在我身边已是威胁。

    是日是夜我也不关心了,更勿论隔壁还有些什么人,我全付精神等他开口。

    该不该回答他呢?

    当然要。

    这是我应得的蜜之味,每个人在其一生中,都应得到一点这样的快乐。

    我给我自己两个月的时间。

    我微微侧转头,扬扬眉毛,给他适当的鼓励。

    没想到我懂得这么做,真是女性的本能。

    忽然之间,这一男一女回复到最原始的阶段,除下一切文明的伪装,我如一头雌性彩鸟,暗示雄性来追求我。

    只听得他轻轻说:“找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舒舒服服喝杯东西。”

    我矜持的点点头。

    “明天晚上七点我开车来接你。”

    他开来的是那辆开篷车。

    我们到山顶看灯光,然后车子拐弯,到达他飞鹅山的别墅。

    我们在泳池边喝香摈。

    这像是他理所当然的日常生活。

    他取出许多件新的女装泳衣供我选择。

    我也不言语,换上件黑色的,跃进水中。

    他一直在岸上看我,目光灼热,像是要把我的影象烙进脑海里。

    池水是清凉的,我缓缓自一头游到另一头,感觉如人鱼公主,说不尽的快意,说不尽的欢愉,活着还是好的,脸上身上的水珠可以证明。

    累了,我伏在池边。

    他蹲下来。

    他将我湿发扬到脑后,吻我的眼睛。

    我略为退后,紧张得打颤,这是我第一次恋爱。

    他趋前来,双臂没入水中,接着和衣踏进池来。

    我拥抱他。

    或者星光下这一切都是陈腔滥调,或许快乐也是,我莞尔了。

    他送我回家已是清晨三时。

    我的头发一直没有干。

    他用手一下一下替我拢着,不让湿发搭住我额角。

    我们一个字也没有说。

    没有诺言,没有应允,没有将来,多好。

    那日我上班迟到半小时。

    丝竹之乱耳,案犊之劳形,早已习惯。

    现代女性,完全脱离自力更生,不可能,也不屑,但总要放假吧。

    我伏在桌上偷偷的微笑,已决定放两个月假。

    我同老板提出要求。

    他是一个美国人,英俊。潇洒,中年而没有肚子,长年晒太阳,仪表出众,也颇引此为荣,自以为应该吸引无数唐人女,尤其是那些公关小姐们。

    他喜欢我。

    不过他不会色迷迷的勉强我。

    他自信女人迟早敌不过他的魅力,会得自动送上门去,故此他只需矜持地挑可口的来临。

    好,他可以等,等到他回祖国那一日。

    他也得到过甜头,否则不会有那份信心。

    当下这个洋人看了我的要求,问我:“两个月?”

    “都写在纸上。”

    “两个月太久了,两个星期。”

    我摇摇头。

    “三个星期。”

    我摇摇头。

    “一个月,这是极限,不要再讨价还价。”

    我还是摇头。

    “我可以开除你。”

    他不会。不是因为他喜欢我,喜欢是私事,这是公事,只是没有老板会因为伙计的假期间题而开除他。

    总有得商量。

    “一个月。”他说。

    我看着窗外。一颗心仍似在水中央荡漾。

    “你要两个月的假干么?你要当心自己,像你这种水蜜桃似的女郎,一不小心就被不良男人吞吃。”

    我并不肯就范。

    钟点女佣都有权告假歇暑,大不了不干。

    工作是什么?在没有其他更好的事可做的时候,用来消磨时间的一回事,能够做出成绩来自然更好,不然也不用勉强。

    做人要旨不在名利,在快乐。

    我可以老老实实的告诉你,尤其作为一个女人,快乐与金钱及权势无太大关系。

    “桃乐妃,我要考虑过才回答你。你要好好在本公司做,一样会有好结果,你看蒋小姐,公司不但给她一千平方米的住宅,还有汽车司机,”我微笑退出。

    是的,公司是好公司,大公司,许多人在这里修成正果,福慧双收。

    不过我的兴趣不在这里。

    电话铃响,我自己接听,那边很久很久没有人出声,我知道这是雷传湛。

    双方都着了魔,不能自己,一切言语都是多余的。

    他终于说:“下班在你楼下。”

    我们挂上电话。

    下班我到楼下,在停车湾已经看到他坐在车子里等。

    天气闷热,使人呼吸都有困难,天空都是瘀青的云,一团团怪物似聚集在天边,像要压下头顶。

    他的额头靠在驾驶盘上,一见我,便下车来替我开门。

    每一个动作都那么可爱,叫人心折,而且一丝漏洞都没有。许多男人都想在异性面前摆绅土款,然而不到三两个回合,狐狸尾巴便露出来:或是记得送但忘了接,或是没得手嘴巴已经唱出来,或是急急有所索取,或是探测对方过去历史……弄得小家败气,十分扫兴。

    最怕与小男人打交道。

    男人的正与反,很不幸,与学识及财富并没有太大干系,许多没念过书的男人大方,强壮。智慧。但许多念完管理科硕士的年轻人却出乎意外地贪小,猥琐,怯弱。

    对我来说,小男人是妒忌女人的男人,不喜进一步追求学识的男人,欺压人的男人,贪便宜的男人,多嘴的男人,斤斤计较的男人。

    雷传湛是我所见过最最优秀的男人。

    能够在人生路途上遇见他,即使是两个月,也是幸运。

    与他一辈子相处的女人,前生要做过许多好事才可修得如此福份,做好事是很吃力的,我相信上世我不会努力,而今生也不打算苦干。

    我只要两个月。

    这一代的女性十分十分狡猾。

    我上了他的车,他把我载往山上一层小小的洋房,一打开门便看见大露台,而刚在我们进门的时候,天降大雨,雷声轰隆,闪电叉朝般划过灰紫天空。世界末日一般,落地长窗敞开着,雷雨风夹着雨珠吹进来,扑湿我们的单衣。

    他并没有去把窗关上,亦没有亮灯。

    我们坐在面对大露台的沙发上观雨。

    露台原本对牢海港,此刻灰蒙蒙急雨中只见山的轮廓。

    宇宙洪荒,只剩我们两个,以及这雨。这风。

    我永远是孤单的我,而他,要抽时间出来,很不容易吧。

    我没有问这是什么地方,谁的地方,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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