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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书店情欲往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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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恋吧你,见过脸皮厚的,但没见过脸皮像你这么厚的。”她似笑非笑的时候,最有柔情似水的女孩子的样子,也只有这时候,我才真正从心眼里喜欢她,喜欢将她揽在自己的怀里,来一番怜香惜玉,可惜这样的时候不多。
过一会儿,我问她:“你打算什么时候回石家庄?”我特想跟她多待在一起,就这么你来我往的斗嘴玩。
没想到,甜妞突然色变,一下子脸沉起来,冷冷地说:“我什么时候来或什么时候走,那是我的自由,用不着你来操心。”
我愣了,我愣了半天。
“你是不是烦我了,那好,我立马走人。”甜妞雷厉风行,抬腿就走。
我赶紧劝阻她,“要走可以,但是有一个条件,你得给我做一碗挂面汤,我饿了。”我装出一个可怜虫的模样,对她说。
“癞皮狗,”甜妞扑哧一声笑了,“那你还要问我什么时候走干吗?
“拜托,我是怕你很快就走,舍不得。”我说,“天地良心,你不该如此猜疑我。”
“真的吗?”她的情绪缓和了,面容也舒展了,甚至还有一点儿妩媚,有一点儿动人心魄。
甜妞做挂面汤的手艺果然好生了得,确实香,令我胃口大开,与其说是满足了我的口腹之欲,毋宁说是满足了我精神上的需求更确切,汤汤水水的一大碗,让我吃得一干二净,而且大汗淋漓。看着我贪婪的吃相,甜妞似乎也挺开心。
我的病情大有好转,起码体温没那么高了。甜妞像个标准的家庭主妇一样,买菜做饭,里里外外一把手,可是你刚要夸她温良恭俭让的时候,她又会找茬跟你吵,餐巾纸乱扔啦药水滴在床上啦什么的,立马把你的一番溢美之辞给堵回去了。
夜里,她就睡在躺椅上,让她同我一起睡床,她不肯,其实我的床足够大,也许她是不愿跟我过于亲昵吧。她睡觉很轻,我起夜的时候,无论多么小心多么蹑手蹑脚,她准能知道,问我要做什么,我说要撒尿,她哼一声会说:“当心一点儿,不然你的那玩意儿就只能撒尿了。”
几天以后,我终于退烧了,“南丁·格尔”解除了我的戒严令,允许我四处走动了。甜妞同志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不让,她说她怕我迷路,给人家警察叔叔添麻烦。
“怎么没见你的那个研究生啊,你病得这么厉害也不来照顾你?”有时候,甜妞会问,看似是漫不经心,其实用心险恶。这个话题多少对我有点儿刺激性,比较敏感,用郁达夫先生惯用的一句话说,就是“觉得似乎有一行清泪,要涌出在眼睛里的样子。”我说,“她考察去了。”我特意把旅游说成考察,免得让甜妞抓到把柄大做文章。
“对,年轻人就该有追求有事业心有远大理想,不能一味地沉溺于男女私情之中。”听她的口气,她起码也有七老八十了,“毕竟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嘛。”
我赶紧以攻为守,问她石家庄的工作怎样,食堂伙食怎样,宿舍条件怎样,闭路电视的收视效果怎样,不然,还不知她要说出什么叫人难堪的话来呢。
甜妞也清楚我心里的小九九,彼此太了解了,大概也想放我一马,便没有再穷追猛打,又问起我其他的情况,比如书店,我告诉她勉强可以维持,她还问我卧病在床由谁来管生意,我说,我雇了一个人,是书店的老主顾,最迷恋沈从文,天天给我背诵:在雨后的中夏白日里,麻雀的吱喳虽然使人略略感到一点儿单调寂寞,但既没有沙子风吹扬,拿本书坐在槐树林下去看,还不至于枯燥……
“你那个宝贝鹦鹉呢?”她问。
“噢,它呀,精神愉快,身体健康,”我说,“满嘴的孔乙己语录,而且绍兴话说得十分地道。”
那天,我们东拉西扯地聊了很久,直到实在困得睁不开眼为止。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只见甜妞留下一张纸条,走了。纸条上说她只请了五天的假,而且我的身体也已恢复正常,所以先回去了。早餐早准备好了,就在桌上。没有了甜妞的房间,立时显得沉闷而空洞,我幽然地感到了一种失落,一种茫然不知所措,我担心她这么一走,会离我越来越远,直至走出我的视野……
我以为许佩祈的神秘失踪,将会是一个永远的谜,无从破解,谁知,有一天他竟突然来了个电话。
“想不到是我吧?”他说。的确没想到,在我的印象里,老头儿是轻易不打电话的,只写明信片,蝇头小楷,并且还要钤上他的闲章。“我出去走了走,黄山、瘦西湖和黄浦江都去到了,山河壮丽,万千气象,棒极了,风景这边独好。”从老头儿的声调中,几乎找不到一丝一毫的郁闷和寂寞的影子,这倒很是出乎我的意料。
“老爷子,这就是您的不对了,您该把您的行踪告诉我,也省得我替古人担忧了。”我不无埋怨地说。我是个想象极丰富的人,对他的突然失踪,不知曾有过多少种猜测,只是没有一种是乐观的。我甚至臆想过一个郁郁寡欢的老头儿,独自漫步在河边,一时想不开……当然,我永远也不会把这个说给老头儿听,打死我也不说。
“对不起,别怪我,我因为有一个特殊的缘由。”听来老头儿像是道歉,其实话里话外没半点儿歉意,反而充满了狡黠得意的韵味,“真是很特殊,特殊到我这一辈子也就只有这么一回,你怎么可以不原谅我呢。”
“我原谅您行了吧,我的老爷子。”对着老头儿那张苍老、布满皱纹、焦黄颜色的脸,想发脾气都难。
“能原谅就好。”老头儿笑呵呵地说,“怎么样,我们是不是该见上一见,我也好有机会向你展示一下崭新的精神风貌。”要我用来描写老头儿的词汇有很多,比如刻板、沉寂或辜鸿铭式的执拗,都挺恰当的,可是这样的人突然声称要跟你展示“崭新的精神风貌”,不把你的鼻子气歪了才怪。
“好啊,我倒很想见识一下,”我说。不可否认,老头儿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按说,一个将近三十岁的男人,不该这么幼稚不该有这么强烈的好奇心,而我有。“说吧,您约个时间,我们什么时候见?”
“最好是现在,不知你有没有空闲。”接着他说了一个地方,那地方早年曾是某北洋大军阀的官邸,雕梁画栋,奇花异草,颇有名气;以后改为公园,奇花异草不见了,但雕梁画栋还在,只是糟蹋得斑驳不堪了。而今,除了去散步的老人,就只有些美院的学生在那里写生了。
“我会去的,而且很快就到。”我痛快地答应下来。我知道,昨天从西北回来的罗素能够替我看店,再说那个公园离我特近,骑自行车用不了五分钟就能到,只是不明白,老头儿为什么要把见面地点定在那儿,以往都是去他家的,他等着,一边抽烟,一边喝水。
我跟罗素打了个招呼,就赶去同老头儿见面了。罗素这一趟西北之行,黑了,瘦了,但是显得精神了,尤其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又明又亮,风情无限的样子。
看见我,许佩祈来了个热情的拥抱,而且还像西洋人那样拍打着我的肩背,我被他的举动弄得手足无措,这不太像他的一贯作风。“多日不见了,看看我有变化吗?”他松开我,笑眯眯地问道。
变化简直太大了!一身白色的西装和一双白色的皮鞋,头上还歪戴着一顶艺术家们喜欢戴的那种贝蕾帽,特别是嘴上叼着的大烟斗,十足的海归老华侨打扮。整个一鸟枪换炮,叫我都不敢认了。
“我一猜,你就会大吃一惊。”老头儿引我到一张石桌前坐下。公园特幽静,只有长一阵短一阵的蝉鸣和高一声低一声的画眉叫,对于那些消夏的人来说,这是一个使人感到镇静的去处。可是我却镇静不下来,如果老头儿是存心让我大吃一惊的话,那么他的目的达到了。不过,他的那件常年穿着的中山装到哪里去了?
“还有更让你吃惊的消息要告诉你呢——我结婚了。”他说。这时候,我才刚注意到他的神情中确实有一种只有新郎官才会有的兴奋,这种兴奋使他年轻了许多,这种年轻跟一个到六十岁才结婚的人是很般配的。
“天哪,什么样的女人会嫁给您这样的男人!”我惊讶地站了起来,我敢说,这绝对是本年度十大新闻之首,其新闻价值也超过周璇遭“皇阿玛”性骚扰什么的。“给我说说,咱师母是哪儿的?”我问道。
“是报社的编辑。”老头儿快活地说,并示意我坐下来,“她在报社专门负责情感热线,是一个有激情有见识有情调的女人,我很欣赏她。”跟着,又补充了一句,“况且,人家还比我小上十几岁呢。”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这位师母啊?”我说,“我真奇怪,她怎么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把一个老书呆子改造成一个大摩登的。还是毛主席英明,早就说过要警惕赫鲁晓夫式的人物睡在我们身旁,你看,印证了吧!”老头儿畅怀地大笑起来,非拉着我立马去他家,说让他夫人备些酒菜,喝一盅,还说,“我常跟她谈起你,她也想认识你一下。”
“现在去恐怕不合适吧,我连礼物都没准备呢。”我说。老头儿一个劲儿说没那么多穷讲究,我还是给罗素打了电话,让她在书店打烊以后买一对景泰蓝花瓶送来,正好一起坐坐。
许伯母确实不同凡响,特BoBo。一头剪得短短的头发,有那么一两绺染成金色覆在额前,挺俏皮;勉强还够得上的魔鬼身材着一套苹果牌牛仔,掐腰,衬托出成熟妇人凹凸的情致;白皙的肤色,不细看很难发现到明显的皱纹;脸庞则酷似长大了的容祖儿,尤其是那一对性感的唇。
让她跟线装书一样的许佩祈站在一起,总有一种搭错车的感觉。不过,见他们时不时眉目传情的样子,显然是蛮合得来的。“我最喜欢老许身上的那种内在的书卷气。”她说。
她又问了我许多问题,特别是情感方面的问题,我知道她为何这么关注这些问题,因为这是她的职业病。“你年龄也不小,该成个家了。”她认真地说。
我比她还要认真地说:“是,我也这么想来着。”我冲她笑笑,又冲老头儿笑笑,他们便也冲我笑笑,“耐心等待,等待命运的安排吧。”我说道。
这时候,罗素来了,罗素是带着礼物来的。几乎是没有任何铺垫,眨眼之间,罗素就和许师母打得火热,话题紧紧围绕着穿戴呀化妆呀以及穿戴和化妆如何能使自身价值得以充分体现什么的。我和老头儿只能听着,插不上话,甚至听都听不懂,还插什么话!
她们的谈话从客厅持续到厨房,又从厨房持续到饭桌上,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特无厘头。
因为两个女人仿佛根本意识不到在场的还有两个男人的存在,以至于两个男人也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了,直到女主人想起给两个男人布菜的时候,两个男人才恢复了意识。老头儿悄悄问我:“你对你师母的印象怎样?”
“不错,不错。”我回答道。在这种场合,除了这样的回答,我没有别的回答,即使这样的回答有那么一点儿言不由衷,我也只能这样回答。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他的那些书,原来就一排排地摆在这间屋里的,满满当当一下子,现在呢?现在都杂乱地堆在过道和楼梯间里,一个挨一个紧摞着,简直不留一点儿缝隙,要取书怕是不可能了。
“其实,要我看,你们俩挺配的。”许师母说,“张爱玲不是说出名要早吗,结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像我,四十好几才成家,想要个孩子都难了。”她又掉过头来问许佩祈,“老许你说是不是?”
老头儿连连说是,说男欢女爱毕竟是年轻人的专利嘛。许师母娇嗔道,“这话说得极不准确,那我们俩算什么?”我跟罗素就相互做着鬼脸,偷偷摸摸地笑,罗素还在桌子底下拿脚踩我,我也予以还击。
“你们俩有没有结婚的计划?”许师母问道。我和罗素都不知怎么回答才好,反正我还没想过这个,估计罗素更没想过,只好搪塞道,“我们正在考虑,考虑成熟了再说。”不过,独身是独身者的通行证,结婚是结婚者的墓志铭。
“那好吧,你们考虑成熟了可要告诉我们。”许师母说得那么郑重,倒弄得我跟罗素像是恋爱中的宝贝似的,可是,看许师母给老头儿夹菜,还非得直接喂进嘴里的亲昵样子,我觉得他们才是真正的恋爱中的宝贝呢,而且是一对老宝贝。
许师母在饭桌上还讲了不少故事,她曾从她采访过的男男女女那里听来不少的故事,故事的主题就是有没有缘分。林青霞和秦汉吧,世人都认为他们般配,但是有缘没分;李亚鹏和周迅呢,也有人认为他们是郎才女貌,却又是有分无缘;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倒是终成眷属,圆了大家的一个梦,结果呢,也没像人们所期待的那么和睦那么圆满……罗素听到这里,不禁吐了吐舌头说:“师母简直太博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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