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是我的情人-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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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真美,我们在这里站上一夜吧。”她忧郁地说。
“是啊,很美。”我附和着,也扭身看江水。江面被灯光映得五颜六色,水波一缕缕地传动,那颜色都化成一条条色带,围绕着月影在水面上飘动。月亮是明珠,周围的彩带把它衬得更加明亮。
我们静静地呆着,没有说话的想法。实际就这样安静地站着,才能发现我们彼此多么相似。虽然是男和女,可是我们的心境一致。同样喝了酒,同样的眩晕,同样趴在石栏上,同样注视幻化的江面,也有同样的寂寞。
时间是怎样的流逝,我看到了。逝者如斯夫,无尽的江水也将带走我们的寂寞。人渐渐从酒精中清醒过来,天空似乎明净许多。明月繁星都在西移,但蓝天依旧,就在我们头顶。它是那样地柔和那样地宽宏,不知它多大,不知它多深,但它就在眼前,似乎可以触摸到。
鸟朦胧忽然依着我的肩膀抽泣起来,我顺势把她搂到怀中。
“人家有意喝醉酒,要把自己给了你,可你为什么不要呢。”她紧紧地搂住我。
我默无声息,脸依着她的秀发,淡淡的香波味从她的发迹飘出,我感到沉醉,在无意间滚落了眼泪。我该怎样感动啊。爱就这么近,我拥抱着,似乎抓到手中了。我与刘莹莹的缘分隔着时空终于兑现,虽然是另一个人,但是她们那么相似。我的爱中融入多少初恋的情愫?总之,我不舍得放开。
“我们去你住处吧。”她说。
如果性可以印证爱情的话,那么我可以相信了。我只需要这句话就够了。
她拉着我往里面走。
“我已经搬家了。”我浑身僵硬。我不需要通过欲望张扬来证明我们的爱情,纯洁的爱得之不易,不想很快就失去。
鸟朦胧盯着我。“你·;;·;;·;;·;;·;;·;;”她欲说无言。
第十九章 都是错觉
十九、都是错觉
我试着爱鸟朦胧时,才发觉都是错觉。
那晚之后,我们虽去过酒吧,例如到环四路那里的windflower(风花)酒吧,看妖冶的女人跳艳舞。我俩和其他男女一样,直愣愣地睁着大眼看着,酒不觉中喝去无数,但是我们没有喝醉。出来后,还是要走上一段,我们清醒地谈一些无聊的话,从学校谈到社会,从文学谈到数学。有时我怀疑我们仍是学生,就像在学校一样,男女在一起都很无聊,但是心里澎湃着激情。我们就像才进大学的学生,在酒吧里装成熟,可是话题确是那样幼稚。
这次我俩又一本正经地坐在酒吧里,聊了许多无聊的话题后,我们有些懈怠。
“怎样,我给你介绍一个女朋友,我的家庭教师,学外语的,是中大的高材生,还没毕业,大慨明年毕业。”鸟朦胧出人意外地说。
“你有没有搞错,多老套!”我笑了,她的话实在让人意外,我原以为我们是一对恋人呢。
“可老套才能产生永恒的爱情,而自由恋爱的结果是性泛滥,没有一点真的。”鸟朦胧不依不挠。
“别那样悲观,小小年纪就好像什么都看透,实际真爱就在眼前啊。”
“是吗,我怎么看不到?你要知,我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爱情变故的家庭,看东西比你深刻。”她振振有辞。
家庭变故?难道那天她讲的故事是事实?不可能,看她一脸的无所谓,我不敢相信。
“得了,我已对爱情不寄希望了。”我装着丧气。
“那怎么办,你们男人都要结婚生子,责任重大啊。你不要妻子,难道靠手淫来满足自己。”因为是清吧,她声音不大,但是旁边的人都在向这边看,有人在窃笑。
我感到眼前的女人不可思议来。
“撕你的嘴,人家都在看你呢。”我尴尬地笑了笑。
“我才不管他们,说不定他们比你还严重。”她也噗哧笑了。
这个漂亮的女人,竟会这样的离谱!
“你怎么学外语,准备出国?”我转移话题。
“那里,要考大学。”
“你不会告诉我,你是高中生吧。”我不以为然地笑笑。
“怎么我不像高中生?”她惊异地看着我。
我的心怦怦地跳起来,想起浪子和那位初中生的官司。难怪她爸爸那天那种眼神瞧量我,我简直是罪大恶极。
“我呀,高中二年纪,不像吗?亏有你这样的人。”鸟朦胧撇撇嘴。
我感觉还是会会她的家庭教师好,我竟被一个小女生骗了,而且陷入情网。呜呼,呜呼哉!
“算了,我还是会会你的家庭教师吧。”我无可奈何,怕自己控制不住对鸟朦胧的感情。
“怎么,见我是小女生,就不敢追我了?”鸟朦胧笑嘻嘻。
“哪里,不敢高攀而已。”我埋头喝酒,感到莫名地苦涩。一个高中生,能有这样的所为,实在让我大吃一惊。我想起自己的高中生活,在那个小县城的一角,依着河畔,伴着茂密的竹林,还有开阔的田野,如此雅致的学校,那里有了我的初恋。可是那感情只能埋在心间,最后随岁月飘去。
那时班里也有几对恋人,但都隐藏在地下,公开了便是老师的眼中钉,害群之马,最后无不棒打鸳鸯飞。坚持留下来的,最终在毕业后也散了。高中是爱情的开始,也是葬送爱情的开始。
人这一生要经过多少次爱情变数,才最终找到自己的归依?今天,明天?我们都不知道那个会与自己相伴到老的人是谁,是漂亮还是丑,是善良还是一个讨债怨家,我们在无序中认识她,却为此结下终身的期望。想想这些,是否感到人活着的荒谬?就是我们看不到将来,才为此不知疲倦地活下来。如果知道将来呢?有先知把未来的蓝图摆在面前?我也许就不想存在了。
“你在想什么?”鸟朦胧问。
“我在想我的高中生活,那时只顾学习,应该无趣多了。”我饮下一杯酒。
“你是不是从小到大一直是好学生?我最讨厌那种只会学习的好学生,尤其是那些长得帅的男生。”她说着笑眯眯地看着我。
“怎么说呢,我应该是好学生吧。”我有些紧张,不知道鸟朦胧该怎样涮我了。
“想你就是,老师的跟屁虫,又喜欢在女生那里耍小聪明,卖弄学问,是不是?”说着用手指指着我,眼睛睁得大大的。
“我才不是,你看我像吗?”自小到大我都是一只乖乖虎,脾气不大,内向,不出风头,也不惹事。
“学习好的男生不是跟屁虫就是孬种。那除了学习好外,你一定是一个孬种。”鸟朦胧不客气地说。
原来她是这样定义男生的,我哑然失笑。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我也要拿她开心。
“首先,学习要极差,二是聪明安静,三是流氓,四是有爱心,五是长得和你一样帅。”她掰着手指说。
“六要天天被老师批,所有女生都会暗恋的那一种,简直像大众情人。”我笑了。
说实在我也喜欢这种男生,至少他们活得很轻松,每天脸上笑嘻嘻的,老师批评时也是笑嘻嘻的,和他们相处也感觉轻松。我想起哥哥,他就是这样的人,至少高中时他是这样。我在大学时就后悔自己曾是个好学生,羡慕那些上自考的,他们的生活轻松多彩,大学的风景都被他们享受了。
“别人喜欢的,我可不会喜欢,我要的那种是只属于我的;而且他也被我吸引,那样我也只属于他。”她说着脑海似乎有了幻境,显得兴奋。
“那你现在找到你的唯一没有?我猜想他一定是个套中人,只有遇到你才会除去套子,那样他才会唯一属于你。否则他就不纯粹了。”我感到好笑。
“现在没有,并不意味将来没有,我现在还小,可以等的。”鸟朦胧也笑了。
我们出来了,周末的大街上人很多,我们转了几家超市,感到索然无味。我说送鸟朦胧回家,她拒绝了,我们便在街头分手。
在车上,我有些困,窝在椅子上看外面人来人往。这个城市是这样的喧哗,可人是那样的冷漠。他们匆忙地行走,即便在周末也不曾休息。都挤在一起,表演冷漠?城市的繁华,吸引我们过来,可给我们什么?希望,事业,金钱,名利,还有疾病以及恐慌?在我看来,它给我们的仅仅是错觉,一切美好的错觉。最后当我们油脂耗尽,才会醒悟过来,自始之中,我们不属于这里,我们只是些候鸟,始终要飞走的。
见到程紫烟时,我莫名其妙地想起朱文君来。两人并不太像,但相貌都一般。不漂亮的女人给人的感觉都一样,况且她们身材相仿,修长挺拔。
我这样想着,也就注视着她。光线黯淡,朦朦胧胧地感觉朱文君再生了。她们都长了张大众脸,我心中渐渐涌起一种无法描述的感觉。
女人美不美没什么,就怕长了一张大众脸。朱文君的面貌一下子浮现在眼前,她留了头长发,平白的脸没什么可人的特色,但五官相称。眼睛很明亮,使整张脸活泼起来。我当时对她的好感,就是因为她一头的长发。长发飘然的女人带着神秘感,她的头发那样黑,发质又好,风一吹,便一丝丝地飘起来。一个聪明的女人从不会掩藏自己美丽的部分,为此她去拍过洗发水广告,人家就拍她的背影,那张背影照片也是她的珍藏。
程紫烟却不是长发,我有些失望,后悔答应蓝雨来见她的家庭教师。我想起蓝雨来之前给我敲响的警钟:“记住,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否则当心你的脑袋。”
“那最好不见了。”我笑了。
“那也不行,我低三下四地请求,她才来见你的。”蓝雨不依。
“架子这么高?好了,我去搞掂她。”我想女人一定很漂亮吧。
就这样几天后,蓝雨替我约了程紫烟。程紫烟准时到来,对我笑了笑,没有说什么。蓝雨在桌下踢了踢我,希望我说点什么。而我一动不动。蓝雨显得很活泼,机智,话也说得直白,搞得我浑身不自在,程紫烟也脸红扑扑的。
我心猿意马,一边想着朱文君,一边用眼的余光看程紫烟。真真切切的一个圆,当年的朱文君,现在的程紫烟,我转了一圈,又回到原处。
我甚至想象,是不是朱文君来了南方,伺机报复我;要不就是上天故意和我开玩笑。但是仔细地回想,我感到朱文君并不可恶,想象中她可爱多了。相反,美丽可人的刘莹莹,文墨染,陈家默还有眼前的蓝雨,即便能够真切地看到,也总让人感到不真实,一种梦里的感觉。
结果刘莹莹杳无音信,文墨染fuck而去,陈家默来去陌生。蓝雨呢?飘忽多变!只有朱文君真实地存在过。我不仅看到,而且也摸得着。她是那样的善良,那样的贤淑,那样的温柔,而且很有头脑,情趣,这一些我在别人的身上没有感觉到。
蓝雨有意让我与程紫烟相处一会,借口上洗手间就开溜了。我绝望地望着她的背影。
“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我说,对朱文君的好感,使我不觉对程紫烟也存在好感。漂亮不是女人的全部,关键是内心。如果她像朱文君一样,有那么多优秀的内在,我就不错过了。我鼓励自己。
程紫烟没有说什么,只浅尝一口啤酒。
“这啤酒味怪怪的,有点酸涩,我不太习惯。”她说,没有看我。她的声音也像朱文君的声音,甜润清脆。
程紫烟与朱文君还是有区别的。当年让我喝第一杯啤酒的就是朱文君,她很有酒量,敢一大杯一大杯地和你比拼。她说她不怕胖,“该胖的人喝水也会胖,不该胖的人就是吃脂肪也不会胖。”朱文君有她自豪的理由,她的身材保养得很好,肥不见肉,瘦不见骨。
“啤酒我也不喜欢喝,更多的时候当它是种饮料,像茶一样,仅仅为了新陈代谢。”我在胡说八道。
“那干脆喝茶了,或者就是纯净水。”程紫烟笑了。她的笑比朱文君含蓄,有些腼腆和犹豫。而朱文君的笑隐含一丝嘲讽,好像在嘲弄人似的。
“说也是。”我不知道怎样应付她了。
两人都沉默了,酒吧正放着音乐,不知是什么名曲,旋律平缓,声音柔和。
“是舒伯特的小夜曲。”程紫烟说。
“是吗?我很少听音乐。”我确实很少听音乐,碰巧遇见喜欢的音乐或是歌我会停下来听,有时就在大街上,倚在墙角,站在人流中,或是坐在台阶上听一首别人放出的歌;有时就在自己的房间里,静听隔壁放的歌曲。喜欢其中的某个旋律,或是一句歌词,要么就是歌手的嗓音。有时我感动得落泪,有时我随着音乐跳舞,有时我沉静下来,让烦躁的心情平静下来。
曲子放完了,接着放另一首,节奏很快,咚咚咚地响着,很激昂欢快。
“西班牙的《斗牛士》。”程紫烟说。
“我喜欢这个乐曲。”我说。
程紫烟小心翼翼地喝完一杯酒,又为自己满上。这个说不喜欢喝啤酒的人竟然也喝了一杯,让我感到意外。
“你的朋友在干什么?”程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