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长歌一曲(女尊) >

第37章

长歌一曲(女尊)-第37章

小说: 长歌一曲(女尊)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长歌在他面前,也从来没有这样放松过。



“阿恒?”长歌扭过头去对着段恒笑。



“你笑什么?”一看见她这样的笑容,段恒顿生警惕之心。



“我没告诉你么,孟秋今日就要回来了?”



“那又怎么样?”段恒不明所以。



长歌于是伸过手去,揽上他的背, “你靠在我肩上,我又揽着你的背,你觉得看见我们如此相处的孟秋,会作何感想?”



段恒于是立刻打开她的手,坐得那叫个端正,笑得那叫贤良,“长歌,我们还是保持点距离的好。”



孟秋果然在傍晚的时候到了,见着两人相处的模式,第一反应便是偷偷的问,“小姐,你跟段公子吵架了?”



段恒在旁边听得满头黑线,长歌是笑容满面,“何以见得?”



孟秋瞅瞅一边的段恒,小声的回道,“段公子跟你说话的语调很奇怪,突然变得很有礼貌的样子,难道你们不是吵架了?”



长歌哈哈大笑,拍拍孟秋的肩膀,“我们没有吵架,他只是突然觉得男女有别,要适当保持距离。”



孟秋当然并不是很在意,只是随便点了点头。



晚上,孟秋将近日来收获,详细的向长歌回报。



孟秋做事,很是细心谨慎,甘南附近多为三不管地带,几股势力错综复杂,有些是为生活所迫不得不铤而走险,有些是生下来便是在山寨,然后祖祖辈辈都在,有些就是为了称王称霸,鱼肉乡里,孟秋将考察下来的结果,分好类别,列得整整齐齐。



长歌看完,将纸卷一掩,轻声道,“孟秋,你辛苦了,这些东西我先看看,你休息休息再说。”



孟秋点点头,看了她一眼又说,“小姐也要好好休息,又瘦了。”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让长歌心底暖暖的,“谢谢你,孟秋。”



“对了,”长歌又叫住转身准备离开的孟秋,“你觉得阿恒怎么样?”



孟秋明显的疑惑,“段公子很好很热情,给了我们很多帮助。”他不是小姐非常要好的朋友吗,怎么会来问她这个问题,莫非小姐想要收了段公子?其实倒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如果要收的话,不是更应该收逢单么?犹豫着,要不要给小姐建议建议。



长歌深深的望着她,“孟秋,你的年龄也不小了,你试着和阿恒相处看看,以你们的性格,会彼此喜欢的。”



孟秋惊愕,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上面,“段公子人中龙凤,孟秋怎么能配得上?”



长歌走过来,双手放到她的肩上,“孟秋,不要妄自菲薄,你的心思细腻稳重,在孟家军中没人可以比得上,更何况,能指挥十万军队作战的,这天底下,并不太多。”



“孟秋要陪着小姐,要小姐先幸福才行。”孟秋摇头。



拍了一下她的头,长歌又好气又感动,“这种东西还能分先后的。”长歌笑了一下,深深的看着她,“阿箫,你,还有我,一起长大,我们三个,总要有一个是幸福的。”



她笑着,“孟秋,阿恒真的是一个值得爱的男人,我不强求你一定爱上他,但是至少,要给彼此一个机会。你不跨出那一步,永远不知道是否能拉近距离。”



孟秋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要给彼此一个机会,小姐,你是不是也是因为这样,才带着主君一起来了安阳?



“我倒不知道,原来你还有这种作媒的兴趣?”送走孟秋,便看见子期似笑非笑的站在门外,手里端着一碗参汤。



长歌接了过来,把他让进屋里,“我这不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么?”



她端了参汤,一口一口慢慢的喝着,子期抬起眼看她,“长歌?”



“嗯!”



他咬了咬唇,还是问了出来,“你会,帮逢单作媒么?”



长歌笑出声来,“他哪里还需要我去掺合,就他现在都有好几个盯着了。”



子期看着她脸上的笑容,很想再说什么,却终是开不了口,只是走过去,将脸贴到她背上,环住她的腰,“长歌!”



“怎么了?”



“我就是想叫叫你的名字。”



“扑哧!”长歌笑了,伸手将他拉了过来,抱在怀里,指尖,抚过他青紫的眼眶,“熬了两天的夜,该去好好休息了。”



“你陪我?”



“好!”



或许真的是倦极,长歌抱着子期还没走到房间,他就已经睡着了。



长歌将他放到床上,除了外裳和鞋袜,又拿毛巾来擦了他的脸和手,才用被子将他是盖好,走了出去。



赵苇和马易轮着守夜,此时,正是赵苇站在门边,看着长歌那些动作,忍不住暗暗叹气,怪不得将军这么容易招惹桃花,像她这样的,哪个男子不动心啊!



长歌看见了她的神色,奇道,“赵苇,你脸抽筋啊?”



赵苇嘿嘿笑了两声,忽然认真的说道,“小姐,你别对谁都这么好!尤其是,对你不打算娶的人。”



长歌回过头去,看着床上睡得正熟的秦子期,轻声道,“我没有对谁都这么好,现在,除了他,我还能对谁好?”



苦笑了一下,慢慢的走远了。



看着她的背影,赵苇恨不得狠狠的给自己一巴掌,乱说些什么呢!想必,将军又想起公子了吧,那个时候,将军便是一门心思的对公子好,到头来,得着什么了?



苏家的事,有孟秋和段恒,安州又有霜芜接应,长歌倒没什么好操心的了。



接下来,便是这安阳附近青山之中那些习俗与众不同的流人了。



长歌皱着眉,忧心忡忡,总要有个由头,才能正大光明的接近她们吧。



子期走进来的时候,长歌想得认真,并没有注意到,子期瞟了她两眼,视线就落到了她面前的一个酒具上。



“咦?鹰之皿!”他叫了一声。



长歌回过神来,“子期,你认识这个东西?”



子期几步跨到桌边,捡起来细细查看了一番,“这是鹰部落特有的酒具,在数十年前,鹰部落称霸草原,不过后来为安瑞所灭,已经很多年不见踪迹了。”



长歌站起来,猛地一把将子期抱起,不顾他连连惊呼,就地转了几个圈,然后“吧唧”一声极响亮的亲了他一下,“子期,你真厉害。”



子期晕红了双颊,推着她,“你快放我下来,大白天的,被别人看见了会笑话我的。”



长歌心情极好,又在他另外一边脸上大大方方的亲了一口,“夫妻两个亲热,他们有什么好说的。



子期搂着她的脖子,弯了嘴角。



子期讲起,这鹰之部落的人,男女都习武,本性较为暴躁,崇尚武力。



长歌听得仔细,听到后来,越来越合不拢嘴。



秦子期看得奇怪,“你想到办法接近她们了?”



“没有。”



“那你这么高兴?”



长歌敲敲桌子,“崇尚武力很好,不是说明身体强壮么,甘南道地广人稀,咱们正缺劳力呢!”



子期好笑的看着她,“人家就被你收服到安州去了?八字还没有一撇的事情就想得那么远。”



长歌双手托腮,“办法,不是人想出来的吗,我总能想到的。”



那些人在山中隐藏得再好,也是需要衣食住行的,长歌想,他们必定需要在集市中采集生活必需品。



于是第二日,长歌便美其名曰要体验生活,带着秦子期大摇大摆的去逛街了。



安阳是南北交通要道,其繁华程度自然与长歌她们先前逛的小镇不可同日而语,子期看得目不暇接,把长歌的手抓得紧紧的,生怕一不小心两人就被冲散了。



长歌看着子期兴致勃勃的样子,嘴角不禁带了笑意,“子期,你喜欢什么,我买给你吧!”



子期挽着她的胳膊,“我不要。你送我的第一件礼物,一定要有意义才行,你都答应要亲手给我雕木棉花了,我要等着那个。”



“木棉雕花我给你做,今天也给你买东西,怎么样?”



子期忽然收了笑容,怔怔的望着她。



长歌停住了脚步,“子期,怎么啦?”



子期将她的手拉得紧紧的,“长歌,你要去哪里了吗?”迟疑的观察着她的神色,“是不是要很长时间,要我在安阳等你?我,不可以一起去?”



他的声音里透着浓浓的不安,长歌的心,忽然痛了,她反手握住他,十指交缠,“子期,如果我有事要做要离开,我一定会提前告诉你的。”



子期望着她,没有说话,长歌索性转过身来,正对着他,“子期,我们要试着相信彼此,要不然,怎么学会做正常的夫妻?”



“好!”子期笑了,似阴云散尽,刹那间,光芒四射,“那我要买衣服,要买胭脂水粉,要买手饰,长歌你帮我挑。”



长歌的笑容顿住,“你自己挑,我帮你付钱还不行?”天啦,别的不说,那胭脂水粉铺里一堆一堆的男人,她光往那儿一站已经是够显眼的了,更惩论还要站在那儿慢慢选。



“那怎么行!”子期瞪着她,只是嘴角弯起的弧度泄露了主人的愉悦,“要送人礼物,当然要慢慢选。长歌,你要好好选,用心选,随便敷衍的我不要。”



长歌的眼光,当然是极好的。



她本出身世家,后在江湖中游历,结交极广,即便入朝为官,所识之人,也是非富则贵,再加上有个疼若至宝的长蓝,对男子所用之物,自然处处留心。因为她能看上眼的,绝非凡品。



安阳虽然已经够大,但是可能长歌的眼光太高,所以逛了一个多时辰之后,两人还是两手空空的大眼瞪小眼。



子期累得一屁股坐在台阶上,不动了,“长歌,你故意的吧?”



长歌苦笑,“不是你说要我好好用心选吗?我真的没有看见特别不错的。”



“那我不管,反正我今天一定要买到。”



长歌叹了一口气,暗自检讨,她可能真的太挑剔了一点,“好吧,我们再逛一次,这次我保证一定能选到。”



子期拉着她的手,有气无力的站起来,“最好是这样。”



两人才走了几步,刚好要拐进一个胭脂铺的时候,子期停住了。长歌疑惑的向他望去,他凑到她耳边,低声道,“接近鹰之部落的机会,来了。”



胭脂铺中走出来几个男人,衣着普通,面有悲色,其中一人,抱着一大堆东西,子期看得分明,那人的手上,戴着鹰戒,那个图案,是他在书中看到过的,绝不会有错。



救人 。。。



长歌轻功卓绝,就算还抱着个秦子期,跟在那几人身后,也是悄无声息。



几个男人出了胭脂铺后,又去了成衣店,买了好多男儿家用的东西。



秦子期看得奇怪,“那几个人明明满脸悲凄之色,目中含泪,怎么还有心情慢慢买东西?”



长歌看了半响,才道,“他们有人死了,而且是个男的。”



“你怎么知道?”



长歌的视线落在那人戴着的戒指上,“要不是心神大恸以致恍惚,他们应该不会如此光明正大的将这饰物戴出来的。虽说如今安瑞与丰临交恶,但并不代表丰临就允许安瑞的前朝遗民藏在本国境内,尤其鹰一族的人,出了名的骁勇善战。”



秦子期看了她半响,忽地一笑,“长歌,我现在知道了,为什么你从来战无不胜!”胆大心细,有什么异动,哪能逃得过她的眼去。



长歌笑了笑,没有说话。战场上,不能够洞察先机,死的,就会是自己。



一路跟着那几个男人,到了河边,长歌身形一收,抱着子期躲进了旁边的树林中。



按照他们的习俗,死掉的人,要水葬,以期望血肉化泥,护得水草肥沃,绵泽子孙。一个男人静静的躺在木筏上,腹部隆起,旁边一个女人半蹲着,极其憔悴,拉着那个男人的手,身形不稳的样子。



新到的几个男人,将买来的东西,包好,整整齐齐的码在那人身边,泣道,“哥哥,你走好!”



长歌凝目看去,那男人面色青白,的确是死去的样子,身下,鲜血一点点的浸出,染红了旁边女人的衣服。



子期的手紧紧的攥着她腰上的衣服,“是难产。”



“起程吧,聂湘。”旁边一个老人,嘴中念念有词之后,推动木筏顺着水流往下飘去,女人流着泪跳下河中紧走了几步,又停下来,痛苦的蹲□去。



“长歌!”子期一身惊呼,就见长歌跃起,直直向河中飘流的木筏掠去。



“你要干什么?”这一下,惊变突起,岸上的众人也是大声哗然,惊怒不已。



长歌身形一定,极漂亮的落在筏上,伸手探向那流及水中的鲜血,果然如她所料,是热的。



当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