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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寻找一个坏男人-第24章

小说: 寻找一个坏男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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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南,一会儿下课后,陪我去逛书店好不好?我想找一些资料。”



林小南以前苏色色生气,不再理他,谁知道没有,他大喜过望:



“好啊,一会儿我陪你去。”



林小南又再说:



“听说书店对面,有一间新开张的韩国餐馆,味道不错,苏色色,我们逛完书店后,便去吃韩国菜。”



苏色色说:



“好。”



轻轻浅浅的笑,扬在苏色色的嘴角边。



哼,说她不要脸?说她老牛吃嫩草?那又怎么样?唐菲菲比她年轻,比她漂亮,比她身材好,那又如何?人家林小南喜欢的,是她苏色色,又不是唐菲菲。



苏色色莫名的,就有一种报复了唐菲菲那一掌的快感。



本来苏色色无意和唐菲菲抢林小南的。人家林小南又不是玩具,是大活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喜好,说抢就能抢的么?唐菲菲这兴师问罪寻上门来,大动干戈,奇*|*书^|^网结果弄巧成拙,平白无故添了林小南对她的厌恶。



唐菲菲想不到,她这一闹,推波助澜的,便苏色色决定和林小南在一起。



为什么不?



恋爱的感觉(1)



林小南也没什么不好,长了185公分高的个子,四肢修长,身型挺拔。林小南的五官也长得好,帅气得像了某个韩国电影明星,尤其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了那浅浅小小的酒窝,很是动人。



林小南是个很有趣的男孩子。



他常常会牵着苏色色的手,兴致勃勃的在拥挤的夜市里游荡,也不怕人群汹涌。人挤着他们,他们也挤着人。但林小南的手,紧紧地抓着苏色色的手不放,他们从一个小摊位,走到另外一个小摊位。



看到自己喜欢的小玩儿,便站在那儿,和摊主讨价还价大半天,从叫价十八元的物品,居然杀价杀到六元。



那是一个粉色的蝴蝶结发夹,荷叶边金色圆点,那个年龄和苏色色差不多的老板说,是韩国最新出的款式呢,六元钱,她亏本了,不过看到他们那么喜欢,就卖给他们了。



林小南来一句:



“亏本生意你也愿意做?”



老板呵呵笑:



“哎呀小帅哥,你不知道啦,这叫讨个好意头,六六大顺。”



林小南嘀咕:



“帅哥就帅哥,干嘛要加小?”



苏色色心情奇好,嘻嘻笑:



“因为你真的是小,所以就叫小帅哥。”



林小南翻了个白眼给她。



苏色色又再嘻嘻笑。



逛完夜市,林小南又带苏色色去看通宵电影,《指环王》三部曲。苏色色神气没那么好,看完了第一部《指环王:护戒使者》,第二部《指环王:双塔奇兵》刚刚开始没多久,苏色色就睡着了。



还睡得很香。



苏色色醒来的时候,看到林小南拥着她,把外套披在她的肩上,而林小南则血红着眼睛盯着银幕,看第三部《指环王:王者归来》。



结局是美丽的凯旋,却也伴随着令人惋惜的失落:没有苦难,就没有胜利;唯有牺牲,才能成就自由。



电影散场的时候,林小南惋惜:



“那么精彩的电影,你只看了开头和结束。”



恋爱的感觉(2)



苏色色笑:



“有什么关系?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林小南说:



“切,没有过程,怎么会有结果?凡事都应该注重过程,并且要好学会享受过程,无论是痛苦,或甜蜜,或得与失,这样结果才有意义,才懂得珍惜。”



苏色色瞧林小南:



“咦?林小南,想不到你也能说出这些有水平的话来。”



林小南悻悻然:



“苏色色,别老拿有色目光看我好不好?现在我长大了,是成年人,不再是那个什么也不懂的顽皮小男孩。”



苏色色失笑。



无论林小南如何标榜,他现在长大了,是成年人了,可在苏色色心目中,林小南永远是那个脸上挂着淘气笑容的顽皮小屁孩。



都说第一印象重要,因为永远无法改变的,即便后来如何的改观,对方还是会永远记得那个“第一次”。



苏色色自然不忘她第一次见到林小南的情景。



尽管如此,苏色色还是愿意和这个比她小三岁的男孩子在一起。因为苏色色觉得,和这个比她小三岁的男孩子在一起,原来,也可以是这样开心的。



开心,总会忧郁好。



有时候,苏色色也去看林小南踢球,抱着林小南的外套,挤在人群里安静地看林小南比赛。



林小南踢完一场球,跑过来,苏色色会递上她原先买好的林小南要喝的饮料,在林小南喝饮料的时候,苏色色也不管有没有人在场,也不怕肉麻,会贴心地用毛巾,替林小南擦去额头上的汗渍。



看到旁人都羡慕:



“哇,你们好恩爱。”



苏色色微微红了脸,也不说话。



林小南去得意,伸手搂了苏色色的腰,恐天下不知似的:



“当然,我们是情侣!”



林小南觉得很幸福。



从来没有过的幸福。



就是去音乐教室,林小南也拉了苏色色去。



他在弹琴,苏色色做他观众。



恋爱的感觉(3)



林小南问:



“苏色色,你要不要学钢琴?”



苏色色微微红着脸说:



“我没有音乐细胞,又不懂得五线谱,怎么学?”



林小南说:



“我教你。”



林小南真的教苏色色。和苏色色坐在一张长板凳上,他的手,抓着苏色色的手,在黑白健盘上,灵活地飞舞着。



在暖暖的阳光里,有不知名的花香,浅淡地飘过来。在花香中,林小南的眼神,也像了冬日里的阳光,柔柔的,他额前的刘海,略显凌乱的垂着,脸上的笑容很温暖。



这温暖,也传染给了苏色色。



苏色色感到那股温暖的热气,从苏色色的头皮渗进去。一直渗,一直渗进去,渗进了心里,每一根神经。苏色色的心,不禁微微一动,就像是……被一根细线牵动了一下。



那种感觉,微妙得说不来,又像是很平静的一波水,被风吹起的一点涟漪,浅浅的波纹缓缓的漾着,虽然不大,却一时不会止息。



苏色色觉得自己的脚趾头,都热了。



这,是不是恋爱的感觉?



大概是吧。



苏色色忽然的,就迷上了这种感觉。



连莫雨轩也说;



“苏色色,你自从和林小南在一起后,脸上的笑容多起来,人也变得快乐了。”



莫雨轩又再说:



“谈恋爱的感觉,真的很好!”



莫雨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最近也谈恋爱了。那男的,叫曾军,比莫雨轩大了十年,结过婚,又离了,如今在一家杂志社里做编辑,曾是作家,出版过几本书,后来没灵感了,写不出小说来了,便去了杂志社做编辑。



莫雨轩是曾军的作者。莫雨轩文笔不错,没事的时候,常常写些文章,情感小说之类的,投去曾军所在的杂志社,偶尔也能发表。



因为要放假了,开学后便上大四了,大四没有什么功课,很多学生都去找实习单位。莫雨轩也在找,她在QQ里问曾军:



“你们杂志社,招实习编辑不?”



恋爱的感觉(4)



曾军说:



“我得问一下我们的主编。”



没一会儿,曾军便回复:



“我们主编说,近来刚好缺编辑,如果你有兴趣,你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最好还带上你发表过的文章,到我们杂志社的人事处来。”



莫雨轩还真的去了。



主编对莫雨轩很是满意,同意录用她。还说,如果莫雨轩在实习期工作出色的话,可考虑上报,让莫雨轩大学毕业后,正式聘请为杂志社的编辑。



莫雨轩兴奋莫名,请了曾军吃饭,算是报答。



三十二岁的曾军,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俊不丑,却自有他的风范:头发极短,眼睛极亮,眉毛极挺拔,一身浅蓝色的西服穿得笔挺,一笑之下,露出了浅浅的洁白牙齿,儒雅,有点动人。



吃饭的时候,莫雨轩眯起了眼睛,很大胆地问:



“你的妻子为什么会离开你?”



曾军也不生气,微笑:



“因为我穷,没房子没车子。”



莫雨轩说:



“但你有才气。”



曾军还是笑:



“现在才气不值钱。”



莫雨轩不服气:



“谁说的?”



曾军说:



“我前妻说的。”



莫雨轩打抱不平:



“她是有眼不识宝。”



“有眼不识宝”这话话,也可以翻译成:不是常识自己的伯乐。——因为以前遇到的教训太多,莫雨轩终于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也因为遇到曾军,莫雨轩把她的“伯乐”要求降低了,以前追求的是“过上等人生活,享下等人情欲”。如今,莫雨轩把“过上等人的生活”先放一边去,因为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得慢慢来,目前最紧要的是,先要“享下等人情欲”。



“享下等人情欲”的前提下,是先要谈谈恋爱。



莫雨轩把自己推销出去:



“现要我也没有男朋友,不如,你做我男朋友可好?”



男朋友和床友是不同(1)



曾军贯凝视着她,过了一会儿问:



“现在的女孩子,都像你这么大胆的么?”



莫雨轩回答:



“不!只不过我是特别而已。”



曾军“呵呵”笑,然后说:



“好。”



送上门的羔羊,不吃白不吃!当然,曾军也对莫雨轩的自信,敢作敢为,带着一定程度的常识。这样的女孩子,真的不多见。



这个时候,大四的中文系学生,基本没有什么课了,很多同学都是找实习单位实习,有些干脆找自己比较中意的公司去面试,正式就业,然后边工作边写论文,到了规定的时间,抽空回学校交论文就可以了。



一些同学比较精明的同学,大一到大三的期间,就摸索着自己到底适合哪一行,在单位如何为人处事,如何跟单位人搞好人际,然后给自己定个位,到底往哪个方向的公司或单位去发展。



专业不一定要对口。



有时候文凭,不过是一张证明,证明自己上过大学而已。



苏色色不像别的同学那么精明人,不懂得计划自己的人生,大一大二的时候,因为忘不掉陆子喻,每天都为为失魂落魄,哪挤得时间出来为自己将来作什么打算?大三的时候,和林小南纠缠,秀恩爱,享受恋爱感觉,又浪费了光阴。



在苏色色的世界里,事业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爱情。



爱情不是全部。



但没有爱情,苏色色觉得,活得像了行尸走肉,世界全没了色彩。



苏色色是上大四后,找了很多地方,才找到实习单位。



是在一间旅行社。



每天早上,苏色色7点钟就准时起床,洗漱,吃早餐,然后挤公共汽车去上班。



刚开始的时候很辛苦,是旅游淡季,没有什么客人,于是苏色色跟着别人,沿着整个城市到处跑客户拉生意,鼓动人家拿钱出来,到全国各地转一转,转完了,再转到新马泰,或日本,或韩国,或欧美。



男朋友和床友是不同(2)



很多人这样回答:



“现在经济危机,饭都快没得吃,还旅什么游?”



有幽默一点的年轻人,则哼着歌:



“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



苏色色常常一跑一天,腿都发麻了,也拉不到一个客人。'网罗电子书:。WRbook。'



拉不到客人也要跑。



这是旅行社欺负新人,给安排的工作。只有拉的客人多了,新人才有工资拿,才有提成。苏色色必须得靠工作,否则就没饭吃——苏色色没钱了,她老妈留给她为数不多的钱,交四年的学费,用光了。



小镇的那栋四层楼的房租,苏色色大二的寒假回去,一次性收了三年,因为小镇的生活水平不高,租金低得不能再低,三年的房租,加上做暑假寒假工,苏色色省吃省用,才勉勉强强够开支。



如果不努力工作,好好努力挣钱,苏色色不知道,她口袋里少得不能再少的钱,够不够维持到毕业。



莫雨轩调笑:



“如果真的走投无路,去卖身算了!现在很多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就去卖身,短期按小时计算的叫小姐,长期按年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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