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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别走,我爱你 作者:董晓磊-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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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也要靠炒艺人的绯闻找饭吃,没人会踢一只死狗,多的是过气女星自爆花边新闻,只求能重新在大众面前露脸。被人利用的尴尬,再精明的老戏油子们也没办法避免,能做到相互利用,已经很了不起。
有时候陈北也会开玩笑似地托起我下巴,“为什么上帝要造你这个妖精?”
我冷冷扫他一眼,不做反应,他自觉无趣,正有点讪讪的。我忽地展颜一笑,“打败你。”
陈北眯起眼睛,“为什么是我?”
陈北这人是个人精,又是经过事儿的,什么好听的没听过?夸他事业成功他已经不放在心上了,我得另辟蹊径,我严肃地说,“你的屁股好看。”
美得他屁颠儿屁颠儿的。
当然他不会当真。
婊子无情,戏子无意,教戏子做戏的人,更是水晶心肝玻璃肚肠,八面玲珑的人们,谁不知道彼此那点底细?太阳底下并无新事,男女之间,也无非就是这一点稀薄的情分了。
投资商探班时我们正在拍一场悲情戏,照例是雨景,不知道编剧为什么那么缺乏想象力,分手总千篇一律在雨天。我不禁想起宣桦说分手的那天,天气好得不得了,彩霞满天,或者悲剧总是在人最意料不到的时候发生的。
水是从外景地的河里抽上来的,有股刺鼻的异味,初秋的夜晚已经很凉,被臭水淋得满头满身,风一起,寒彻肺腑。雨点的大小不好掌握,反复重拍了好几次。我没说什么,和我配戏的小生直嚷嚷受不了。
几个群众演员私下嘀咕,“人家陈默身子那么单都没说什么,看看!”
我抿着嘴苦笑,谁喜欢吃苦?可只有大牌才敢指手画脚地挑剔,小角色总是说多错多。
陈北也注意到我冷得打哆嗦,现场没有可以取暖的东西,只好把剧组一辆普桑发动起来,导演一喊CUT,我和男主角立刻冲到车边,披块浴巾趴在热乎乎的前盖上取暖。
正趴得舒坦,忽然有人喊说虞总过来了,我抬起头,只看见众人纷纷围上,里三层外三层表功,我冷笑,低头假装盹着。
陈北不知什么时候走过来,“你不去看看?”
我笑,“看一眼给加多少片酬?”
陈北趁众人不备,抬手为我理粘成一绺绺的头发,“说不定一眼看上了,后半辈子可就不用受这罪了。人家会来事儿的女演员可还专门跑家里去求老板看呢。”



《别走,我爱你》二十八(8)
话有三分醋意,我抿嘴笑,“我倒觉得挺享受,受罪?我不觉得。”
陈北眼里有笑意,这个人有才,心胸却窄。寻常艺人眼里老板总比导演强,只是我没有攀龙附凤的意思,攀上去又怎样?还不是人身上一只跳蚤?
两个人正卿卿我我,背后突然传来笑声,“这两天可累坏陈导了,我还没向你赔罪呢。”
要不说是老板,看起来也无非一个寻常人,这虞总五短身材,没什么特别与众不同的地方,只一双眼睛精光四射,一看就是生意人。
陈北心不在焉附和着,人家是腕儿,不太需要看别人脸色行事。
虞总小眼儿倍儿亮,看到我时略呆了一下,“陈小姐,演得很好啊。”
我心里暗笑,他根本没看到我们演戏,反正说客套话不费劲,“虞总过奖。”
虞总毫不忌讳外人的眼光,“辛苦陈小姐了,今晚戏完了我请你消夜。”
我一愣。
众人的眼光立刻暧昧起来。
“傻妞儿,”虞总车前脚走陈北后脚在化妆间追上我,“老虞的饭局你都敢推?够狠的啊。”
我冷笑一声,“男人的饭桌通向床。”
要卖,卖一次也够了,我还不至于人尽可夫。
陈北却忽然感动起来,一把拥我入怀,喃喃道,“是因为我吗?”
越聪明的人越爱犯把自己当太阳的毛病,我很勉强地推开陈北,“老夏接我来了。”
我在剧组的所作所为,夏郡不能说一无所知,但是这厮很沉得住气,我察言观色很久,没发现丝毫破绽,我甚至开始怀疑根本就是他给我下的套儿,为什么都这么巧,为什么这么一帆风顺?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世界太多悖论,我已经无力理解,也不想理解。
我有个小替身,才十八岁,很会来事儿,每天都是一脸甜甜的笑容叫所有的人哥哥姐姐。我拍戏,她跑前跑后帮我拿杂物,提词儿,比助理都勤快。我不忍心看她那么辛苦,让她自己注意休息,小姑娘扬起一张如花笑脸,“没事儿姐姐,我不累。”
我有点儿难过,她还这么小。
回头跟张菲说起来,她立刻脱口而出,“薛雪凝是吧?你可别搭理她!那就一公共汽车!”
我愕然,“谁说的呀?不能吧?还是个孩子呢。”
“小什么小?”她倒是见怪不怪,“都知道,见谁贴谁,出了名儿了她都。”
我哑口无言,想想也脸红,我又有什么资格说她?娱乐圈里女演员有几个不靠色相上位?
权色交易,银色交易,要是在小说里,女主人公都是被逼无奈走上邪路,天知道我们都是自愿的,呵呵。你可以说我贱,我不介意,世间本来就什么人都有,最爱骂妓女的就是嫖客,最爱骂荡妇的就是色狼。
想起《红楼梦》中柳湘莲对贾宝玉说的一句话:你们贾府只有门口的两只石狮子是干净的。如今看来,娱乐圈亦然。狮子开口、勾心斗角、笑里藏刀、唱做念打、卖身求荣、忘恩负义等情景不时上演,有人中箭落马,有人一骑绝尘……成者王侯败者寇,反正是强奸,又顾虑什么姿态?等到一举成名,大可以买断媒体,一手遮天把污点包起来,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人本是最健忘的动物。
我已不再纯洁,陷入这个世界,但愿它还属于你。
我想我已经成功地忘记了宣桦,这么久了,他从未在我面前出现过一次……当然,他是那种以靠女人为羞的男人。听起来很好笑是不是?几乎每个男人嘴上都不齿于这种行径,可就我所知,这种人还真不少。有一次我妈非常正式地向我提出了什么时候结婚的问题,我刚陪陈北吃饭回来,一身酒气抱着电话笑了,“啊?结婚干吗呀?”
我妈有点怒了,“一个女孩子,挺大岁数了还这么不着调!小夏那边是什么意思?怎么他也不急啊?”
“不知道,无所谓,管他呢。”我傻笑一阵,听得我妈直叹气。



《别走,我爱你》二十八(9)
我知道我爸妈都不大看得上夏郡,他们也就是觉得我走上这条路了,周围觊觎的人多了,不放心,想早早把我安顿下来,哈哈哈哈,我抱着电话笑得稀里哗啦的,我妈真单纯。
夏郡非常得意,他视我为他的作品。三天两头拉我出去炫耀。
“你不累呀?”我白他一眼,“做造型就得半天,我不想去。”
“最后一次,以后你就不算这个圈子的了,”夏郡很正经,“告别Party。”
“走吧。”我顺手捞了夏郡的一件老头衫想穿。立马被夏郡截下,“没见过你这样的,去好好打扮打扮,不嫌丢人。”
“想抛弃我提前一个月通知啊,我好再找主儿。”
“谁能抛弃你?”夏郡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我以为他接下来要说些“谁会舍得抛弃你”什么的,谁料他说:“你根本不属于任何人。”
我笑了,这人倒还了解我。
不交心,就不会有抛弃不抛弃一说。
男欢女爱对我已经是件遥不可及的事,只要身边有个伴陪我说说话,遇事有人商量,就觉得上天待我不薄。什么叫情,什么叫爱,还不是男男女女在做戏?
上妆时觉出皮肤越发晦涩,眼角居然有了细细皱纹,我拔下一根白头发,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别看了,咱们是一年当十年的活着。”夏郡安慰我,“好歹活过一遭,够本儿了。”
“我想戒。”
夏郡不置可否地笑笑,“想从良?立牌坊?”
我不吭声,想起以前宣桦为我设计的路。心里立刻一痛。花无百日红。
夏郡见我不说话,立刻改口,“好,我信我信,我帮你。”
我妩媚一笑。
夏郡为我挑的衣服都不是我的Style,我试了一件深V领,“这领儿也太低了吧?”夏郡不满意。
“没事儿我胸也低。”
“可不,这领儿都快开到肚脐儿上了我都没看见你胸,你这胸可真够低的。”
一只拖鞋凌空飞起,“去你妈的。”
最后挑了一件小吊带,遮遮掩掩地露着后腰上的刺青,很是逗人遐思。夏郡拍拍我的肩膀,“不错哥们儿,走着。”
我重申,“最后一次了啊!”
“行行没问题,最后一次!”夏郡答应得很痛快。
后来我想起这一刻,总联想到一个故事,一个仆人到巴格达的市场去赶集,在那里看见死神朝他装鬼脸,他吓得魂不附体,赶返家中,求主人赐他一匹马,往麦加方向逃去。
主人看着仆人向麦加飞驰,实在不服气,亲身到市场去,见到死神,问他:“你为何吓唬我的仆人?”
“死神回答:‘我没有唬吓他,我只是作了个诧异的反应———他怎么会在巴格达出现?因为今夜,他与我在麦加有约。’”
也许我们的一生早就订好轨道,一个人得多少失多少,都是命中注定的。如果这样的话,那我只能算咎由自取。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一切全都,全都会失去,你的眼泪,欢笑全都会失去。所以我们不要哭泣,所以我们不要回忆过去,所以我们不要在意,所以我们不要埋怨自己,走完同一条街,最终会回到两个世界。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幻觉,不过如此。



《别走,我爱你》二十九(1)
外面骚动起来时我根本没有察觉,那时我刚把半包冰掺进蓝带里,偎在夏郡怀里屏息凝神等着临界点的降临,其实当时也隐约觉得有点什么不对,但具体是什么不对谁也说不上来———那时候一屋子人都在疯狂地High着,人到了这时候就是天塌下来也没心料理。
恍惚中只听见惊天巨响,门被粗暴地推开,外面的大呼小叫一下子拥进了隔音很好的包厢。我惊讶得“啊”了一声,还没来得及闭嘴,夏郡突然一把捂住了我脸。我看到眼前一闪,本能地尖叫了一声把头埋进夏郡怀里。
“名模特原是瘾君子,娱乐圈内幕令人惊叹。”
大幅照片在报纸上登出来,尽管没有脸,后腰的刺青出卖了我,我无可遁形。
小周脸色灰败。
“有办法吗?有办法吗?”我哭着问。
“你等着我先把你捞出来,别的事儿只能以后再说了。”
我一直没有父母的消息,非常忐忑。抓着小周问了半天也没结果,我摘了一只戒指,求看守所的人让我打个电话,家里的电话响了很久,始终没人接。
我心一寒,再打给堂哥,堂哥口气很怪,“你爸中风了,医院呢。”
我脑子嗡的一下,转不过来了,叫不出声,哭也哭不出,突然双腿发软,坐在地下。
能动弹的时候那边早已收线。再打便是忙音。
亲戚一场,我平时也没少帮衬他们。
凉薄至此。
小周很找了几个朋友,终于把我弄出来,我一自由,立刻跑到医院,“我找陈钟翰。”
医生和护士都认得我,不住在背后指指戳戳,我没心管他们。
前两个月还那么多家人朋友来往,有说有笑,一出事连影子都看不见,只有妈在一边。我爸头发都白了,才几个月啊。
我妈哭了,“默儿,跟妈说,你没沾那东西,啊?”
我低头擦眼泪,“没有,照片是假的。”
一屋子人仿佛同时松口气,我妈立刻哭出了声儿,“那是怎么回事儿啊?你是不是惹着什么人了?人家好端端的干吗要跟你没完呀?”
我说不出话,倒了杯水给爸递过去,“爸。”
我爸可没有我妈那么好蒙,他狐疑地看着我,突然握住我手腕。
长袖衬衣的袖子,一把卷起来,苍白皮肤上星星点点,全是针孔。
我惶恐地捂住手腕,我爸点着头,白头发一飘一飘,青筋迸发,抬起手指着我鼻子,“你捂什么?你捂住它它就没有了?就自己回去了?”
我哆嗦着蹭到墙角,靠在玻璃拉门上,玻璃外面就是天空,我想我还是死了算了,省得谁见我都这么恨。
我爸手腕上还连着吊瓶的针头输液管,跟着他的手一起在空中哆嗦,“知道丢人了是吧?想跳了是吧?你跳啊,没人拦你!无所谓!你干什么我都不管你!你能耐啊,抽大烟不过瘾还可以弄海洛因嘛!好了我们也老了,管不动你了,你去外面找死吧!你就死在外面不要回来了!就当我没养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
滚烫的开水泼了我一脚,我咬着牙不敢哭出声。
我妈红着眼圈把我拉出去,“你别在这儿站着。”
我号啕大哭。我妈哭得比我还厉害,哭了一阵子,看了我半天,唉了一声,抬起脚来走了。
我曾经是全家人的骄傲,我爸最喜欢说的就是我四岁时他带我去测智商,结果146,工作人员都震惊了,我爸不抽烟不喝酒,我考上大学后在谢师宴上我爸高兴得喝多了,他一直希望我有所成就。我进娱乐圈时他反对,可是我已经鬼迷心窍,泥足深陷。
我从不告诉他们我的成就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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