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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大陆七洲-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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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味反倒引来了恐狼,还差点因此失了性命,这算不算因果循环呢。

刚才一战,虽然是杀死了两头恐狼,但是也不无侥幸成分,而且还留下了如此浓烈的血腥味,一只兔子尚且引来了两头恐狼,现在两头恐狼的血又会引来多少头恐狼,甚至更加凶猛的野兽呢。毕竟肉食的动物对血腥味都很敏感的,但凡肉食动物无不凶狠无比,两头恐狼已经弄的众人如此狼狈了,要是再来更多更凶猛的野兽,众人除了明泽或者能够保全下来之外,就连居玉尘都可能有殒命在此的危险。

想及此处,四人也就站不住了,“大鱼,你先去把营地收拾下,看来我们今晚要换个营地了,笛子,阿泽,我们先把这两头东西处理一下。”居玉尘知道再在待下去十分危险,安排开来。余直文说声知道,就朝着睡袋走去,居玉尘三人用树枝挖了些泥土,撒在血迹上,希望能掩盖一下浓重的血腥味,忙完之后,又在身上撒了些药粉去味。四人收拾一番,不再停留,背起行囊,找准方向继续朝山里进去。

“明泽,你真厉害,竟然这么几下就把那头狼给搞定了。”余直文见没了危险,想起刚才明泽杀狼时候的干净利落,心生向往。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有这么厉害的身手,又有些气馁。“呵呵,大鱼,其实也没什么的,只要多加修炼,你也能做得像我一样。其实,你也已经很厉害了,你一开始一斧头将那头狼抽飞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我催动内劲或许能够做到,但是你不同,你大多用的是自身的力气,说你是天生神力也不为过。”

明泽看到余直文有些沮丧,出言安慰道,“笛子,你也很不错,那几剑力道和准度都不差,就是有些急了。也不怪你,刚才我也紧张的要死,呵呵。”明泽安慰完余直文,看到金笛也有些黯然,又是一阵安慰。

“阿泽说的对,笛子,大鱼,你们俩其实都已经很不错了,我们只是比你们早练了几年内劲,要不然表现得可能还不如你们呢,你看我的衣襟,要不是我躲得快,估计就要挂彩了。而且你们两人是不同类型的人,笛子你是身体轻盈,动作迅速,修炼又是攻击力极强的金系,自然不需要正面去硬抗的,迂回对敌才是你的强项,大鱼就不同,大鱼是土系的,体形壮硕,又力大无穷,正是正面作战的最佳人选啊。”居玉尘也出言说道,他知道刚才一战,对两人的冲击还是蛮大的,毕竟大家同是八岁,每天一起修炼,于金二人自认资质也不差,但是刚才的表现跟明泽和自己还是存在着一些差距的,心中气馁也是常理之中的。

“天才”的自信是其进步飞速的最大原因,不过天才也因为一直的顺风顺水,心理承受能力会差很多,一旦这种自信受到打击,那么对这个所谓天才的打击也是甚大的,很多“天才”都是自信受到打击之后,变得沉沦堕落的。居玉尘和明泽都不希望自己的兄弟也成为这样,所以及时开导,余直文,金笛二人自然是知道他们与居明二人的差距的,只是有时候知道是一回事,理解又是另一回事了,所以余直文才会有这么一个感慨,而金笛则以一向的沉默居之。现在得居玉尘二人的一阵宽慰,自然心结皆去,恢复了自信。四人回想起刚才的生死经历,都觉得能活着真的很好。

第十三章 遗迹

四人经过恐狼袭击之后,也没了睡意。索性找了个地方生了堆火,就这么围坐着等着天亮。四人都觉得冒险并不如故事中那么简单的,这还只是极其常见的恐狼,换成其他灵兽,那危险的程度又会有多少呢。不过四人却也没有惧意,年少又算是“得志”的四人经历了一次生死之劫之后又怎么会对冒险产生恐惧的情绪,只觉得冒险之路让人惊心动魄,凭的刺激痛快。

山里的早晨倒是来的比较早,虽然天际只是露白,但于众人来说已经足够看清前路了。天终于要亮了,四人也没再受到野兽的袭击,随意吃了早饭,收拾了下营地,背起行囊,一行人认准方向朝着最近的遗迹前进。当初找到在北固山被找到遗迹大多已经被淘金者践踏破坏的差不多了,再经过时光的洗礼,更多的化成了历史的尘埃;保留到现在的也只剩下了三个。

四人离最近的遗迹倒是不远,走了近半个时辰的。四人终于来到了第一个遗迹,遗迹所处的地方地势一片开阔,放眼望去竟似有些望不到尽头一般。露在地面上的是一片残垣断壁,告诉众人其前身是一面长长的城墙,上面爬满了青苔绿藤,散发出历史的沧桑感。几处还算完整的墙壁犹自坚挺着,似乎还要以自己的身躯阻挡着外敌的侵袭,就像骑士一样守护着故土,只要不倒,便会一直守护下去。

四人看到此景,心中感慨,这些城墙当初无不光鲜巍峨,不过百余年,竟然颓败至此。城墙虽固,也经不起时间的冲刷,可是更加经不起人为的践踏。毕竟百年时间不短,城墙也不会自然颓败到这种地步,淘金热并没有淘出什么宝藏,却是淘毁了一段文明。

四人想及此处,心里明白那些冒险者做的事情也未必有故事传说中的那么高尚的,原先他们还有些探险取宝的心思,此刻却再也行不起来了。更多的是满怀崇敬和谦卑,去体验感受先人英雄们的影子和精神。

遗迹很长,连绵近两公里才终于彻底的断了,不知道它完整的时候到底有多长。四人沿路走来,都不说话,只有时而吹过的山风,显得特别的孤寂寂寞。甚至连平时最爱斗嘴的明泽余直文两人也是少有的表情肃穆,若有所思。

终于看完了整个遗迹,这个遗迹显然只有一层,不存在密室之类。最多也是烽火台上的阁楼,所有东西都是一目了然。也难怪,要是有密室夹层,也早被淘金者们尽数翻遍,这个遗迹也不会保存下来了。

“走吧,这个遗迹已经看完了。”像是有些受不了气氛的凝重,居于尘率先打破了沉默。“恩,我们走吧,这里给人的气氛太难受,你们都好严肃哦。”明泽笑着附和,全然忘了刚才自己的表情也是严肃的很。

于金二人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收拾一下心情,才发现已经时近中午,刚才沉浸在情绪中没有什么感觉,现在一放松,肚子自然咕咕的抗议了起来。四人都是一阵大笑,是笑对方连饿了都没感觉到,也是想把刚才的阴郁心情排除。

年轻人并不需要太多的灰色情绪,积极向上的阳光才是年轻人应该具备的。四人自然不会在遗迹上进食,继续向前走了一会,四人才从包裹里拿出干粮就着水吃了起来。糕点过了一天除了硬了点,倒没有别的不妥,自然要比一般的干粮好多了。众人饿的不轻,也等不急去张罗一顿好的了。

吃过午饭,四人继续朝着第二个遗迹进发了。这段路就要难走的多了,地势开始拔高了,而且距离也远了很多。饶是众人身强体健,也是足足走了一个下午,才算是远远看到了第二个遗迹。第二个说是遗迹,实际上却只是一个石屋群而已。

倒像是一个原始的古村落,石屋依山体而建,建构相当的简单,每个石屋除了几张石床和几把石凳外,再无他物。在这片遗迹的中央有一间比较大的石屋,被石屋群围在中间,隐隐有护卫的意思。

“你们来看,这些石屋像什么?”明泽来到大石屋前,回身向同伴招呼。“恩,有点像坟墓。”余直文观察了一阵有点不确定的回答道。

“你们家坟墓才这么长。”明泽毫不犹豫的哂笑道。

“哪里不像了,你看那一间间石屋,就像一个个土包似的,不就跟坟墓一样么。”余直文反驳道。众人听他这么一说,倒也觉得这些石屋一个个成馒头状立在地上,现在天色已经有些暗了,隐约间还真寻常看到的坟墓无异。一阵山风吹来,风声呼响,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倍感阴森,顿时脊背发寒,汗毛直竖。

“大鱼,闭上你的臭嘴。被你这么一说,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明泽赶忙打断了余直文继续说下去,“我说的是这些石屋的布局,没说他们的样子。”

“那你不早说,还怨我。”憨货低声嘀咕道,居玉尘转头朝四周看了一下,一时间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的,

“这应该是行军的军营吧,这些石屋就像是一个个的营帐一样。”说话是金笛;“我看过一些说军事的书,上面提到营帐布置的时候,往往会按照一定的规律,分布在帅营的周围,起到防御和保护的作用。”金笛看到众人惊讶的看着自己,笑着解释道。

“笛子说道没错,这就是行军的营帐。传说曲芒骑士抗敌并没有像现在众人说的那么简单,而是领了大军从北到南,打了近十年之久,才荡平了妖人蛮族的侵袭。尤其是在东胜洲停留的时间最久,打的也最激烈。这里应该就是当初曲芒骑士领军时候的其中一个据点了,只是时日长久,当初的淘金者也不可能会放过这里的,只怕没有什么东西会剩下了。”

众人听明泽说的在理,都赞同的点了点头,却都是惊讶明泽说的语气那种肯定。虽然他也说是传说,不过其说话的有些崇拜的语气和自信的神态都说明他说的绝不是道听途说的传说而已。

不过基于对明泽的信任,众人也不去追问。明泽在说完之后也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异常,不过也不掩饰,对众人说道:“我知道大家对我都有很多好奇和疑惑,但是现在我还不便明说,等到能告诉大家的时候,我一定言无不讳。只是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我明泽当你们是我最好的兄弟,这点永远不会变。”明泽收起了平时的笑容,满是真诚和认真。

“阿泽,我们都明白的,每个人都会有心里的秘密,我们不会逼你,只是想你知道,当你想要说的时候,我们都会陪在你身边,竖起耳朵,耐心的听你讲,这才是兄弟。大鱼,笛子,你们说是不是?”居玉尘笑着对明泽说道,余直文和金笛也是用毅然的点头表达了自己态度。

“既然这样,大鱼你去打点猎物来吧,我们今晚做顿烧烤兔肉吃。”明泽突然笑容满面的对余直文说道。

“额”余直文顿时被明泽的变化弄的愣住了,他搞不明白为什么前一刻还满是真诚认真的明泽,一下子就变成原来的痞样,向自己“出招”了。刚想反驳,居玉尘接过话茬道“恩,阿泽说得对,今天今天走了一天,今晚是该好好吃一顿好的了。大鱼就辛苦你一下,跟我一起去打些猎物来了,阿泽、笛子你们去刚才我们路过那条溪边的空地上安营吧。待会我们会直接过去找你们的。”

听到居玉尘也要赔自己去,余直文倒是不好再说什么,二人把行囊交给明泽和金笛,背了弓箭朝着附近的树林里钻了进去。现在虽然已经入冬,但是并不算很冷,树林里山鸡野兔之类小动物也还是有的。二人都有功夫不弱,天色虽然已经快要黑了,打些猎物倒是费不了什么事。不多时二人已经提了两只山鸡,一只野兔寻着营地而去了。

营地并不难找,明泽两人早已经生起了篝火,居玉尘二人远远的就看到了火光,循着火光很容易就找到了,“你们回来了,喝口水休息一下,接下来就交给我们吧。”金笛看到居玉尘两人提着猎物过来,迎了过去,接过猎物朝着溪边走去,明泽也过去帮忙。居玉尘和余直文也不客气,坐到火堆旁,喝了两热水,驱除了一下夜晚的阴寒。

不一会,明泽和金笛已经提着把三只剥了皮毛,去了内脏清洗干净了的猎物回来了。“你们谁会烤它们么?”明泽提着猎物,为难的问着三人,想来他是没干过这些的。“阿泽,你也有不会的东西啊?哈哈。。。那你就乖乖在一旁呆着吧,让小爷给你露一手。”能这么说话的自然是憨货大鱼兄了。

众人倒是没想到余直文看起来五大三粗的,竟然还会烤肉!“给你,既然你会,刚才干吗还坐那像尊佛似的。”明泽显然不甘被一个憨货看扁,不过确实不会,也没法子。不过还别说,别看余直文平时看起来粗枝大叶的,烤起肉来倒也有模有样,他现在火堆两侧做了个架子,然后将用枝条叉起来的兔子放在架子上,不停地转动,速度不急不缓。没过多久,一阵肉香就钻入了众人的鼻子里,兔子肉就开始变得黄起来,肉油滴在火堆上发出吱吱的声音。

众人都迫不及待的想要扯上一块来大快朵颐。不过却被余直文阻止,说是兔肉里层还没有熟进去,要再过一会才行,众人只好按耐住馋虫。“好了。”余直文终于发话,将考熟的兔肉递给三人,接着又把两只山鸡放了上去烤。众人也不客气,扯下熟嫩的兔肉就往嘴里塞,还别说,余直文烤肉烤的还真不错。

除了因为没有调料,显得淡了些之外,无论外观还是口感都极为不赖,外表晶莹焦黄,口感外脆里嫩。就连明泽都大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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