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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意怠鸟的爱情-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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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燕跳下车,抱着双臂,得意地看着文攸同的腮帮子在那里不满地抽搐着。 
“又不绕路,反正你要经过机场。这也算你多少为咱燕子客栈做了一点工作,正好可以抵了你的住店费。”   
一   
李斯洛放下杂志,看看腕表。旅馆派来接她的人半个小时之前就该到了——至少,旅馆老板娘是这么告诉她的——可她什么人也没有等到。 
她的目光扫过不远处的咨询台,与正在柜台后面忙碌的乘务小姐视线相遇。那位被她打扰了无数次的乘务小姐冲她无奈地笑笑,摇摇头,表示没有人在找她。 
李斯洛叹了一口气,站起身,兴意阑珊地看着四周各式各样写着陌生姓名的牌子和纸片,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件待领的行李。 
刚开始,她还挺有兴致观赏这种从来没有见过的“人文风景”,可当各色纸片滑过眼前,却没有一个写着她的名字时,她便失去了兴趣。 
她抬头看看头顶的空调出风口。 
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个位置,是期望能够得到多一点的清凉,却不想那里吹出的风量竟然都吹不动她额前的刘海——据那位漂亮的乘务员小姐说,这空调正在检修。这不禁让李斯洛想起韩路野帮她查的星相。 
韩路野说,这个月正有两颗什么星从她的星座上方经过,所以她会桃花朵朵,同时又诸事不顺。 
江岸秋声称,这叫“桃花劫”。 
李斯洛不是那个自称“色女”的江岸秋,不在乎自己是否真会桃花朵朵——而且,仅眼前的那一朵就几乎要了她半条命——但她很讨厌诸事不顺,另一个典型的“意怠鸟”症侯,怕麻烦。她更不相信什么星相、算命,可事实却偏偏像是要考验她一向坚持的无神论,处处验证着韩路野的迷信。 
首先印证“桃花劫”理论的,是她一向视若兄长的徐唯一。他竟当众宣称要与她在十月底完婚! 
而事实却是早在多年前,他们就已经将彼此间的感情定位为兄妹之情——江岸秋戏称这为“不顺桃花第一朵”。 
其次是这次老板的意外,以及由这场意外所导致的出差——江岸秋戏称为“未知桃花第二朵”。 
就目前的趋势来看,事态似乎正在向着小江那张乌鸦嘴所预示的方向发展——虽然暂时还没看到任何桃花存在的迹象,却已经处处印证着“不顺”了。 
比如这空调。 
再比如,那迟迟不肯现身的旅馆司机。 
李斯洛再次抬头看看空调,拿杂志当扇子猛扇了几下,忍不住又叹了口气。既然不能改变现状,那她也只好默默顺受了。 
她无奈地坐回去,重新打开那本已经被她翻得有点卷边的杂志,企图从那些差不多已经会背了的文字缝隙间找点新鲜东西。 
正当她审视着杂志上某个著名化妆品的广告,猜测那位模特无可挑剔的肌肤是真实的还是电脑产物时,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李斯洛?” 
“啊?”李斯洛毫无防备,不由吓了一跳,杂志从膝头滑落下去。 
☆ ★ ☆ ★ ☆ 
文攸同想,这个叫李斯洛的十有八九又是一个吃得过多,运动过少的半秃肥胖老男人。 
果然,顺着乘务小姐手指的方向,他看到一个与他的想像十分吻合的男人。 
因为堵车,他比原计划晚了近三十分钟。不过,由于他本来就是被人胁迫来机场的,所以破天荒的,他第一次没有因为迟到而感到任何愧疚。 
本质上来说,文攸同不是个很合群的人。他甚至可以说是讨厌人群的,更讨厌那些大城市里来的人。他认为他们当中大多数都是一些自私自利、目中无人的人。他们没有原则,爱吵闹,爱抱怨,并且缺乏最基本的礼貌。如果不是因为哥哥出诊进了山,偏偏这时候旅馆里又急需补给一些东西,打死他也不会愿意进城的。更别说是到机场来接人了。 
想起王燕的威胁文攸同就郁闷。女人,他满怀恶意地想,是这个世上最不可理喻、最不能接近的动物。 
他向咨询台对面的那几排座椅走去,目光紧紧盯着那个正在东张西望的胖男人。 
但在视角的余光中,蓦然闯进一抹比那个胖男人更为养眼的色彩,他那对审美有着本能反应的挑剔视线立刻不听话地偏移了方向。 
在那个胖男人身边,坐着一个穿着粉红色无袖真丝套裙的年轻女子。那女孩的打扮与那些在机场前匆匆而过的职业妇女一样的精致完美。他猜,这又是一个精明干练的“白骨精”。 
只是,这位“白骨精”似乎比她的同类更加懂得享受。在这闷热的接机大厅里,几乎只有她一人没有在焦急地东张西望,而是气定神闲地、悠然自在地翻着一本杂志。就仿佛她正置身于某个凉爽怡人的自然公园之中一般。 
女孩以一种随意的优雅交叠着双腿,一边歪着头研究着杂志上的什么东西,右手还无意识地抚弄着右耳垂——文攸同觉得这个小动作很可爱……可爱得有点不像是某个“白骨精”会有的动作。 
走到近前,他在离那个男人还有四步左右的地方站住。 
他总是尽可能地与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这也是他不喜欢人群的另一个理由,总觉得人群中空气过于稀薄,让他无法顺畅的呼吸。 
文攸同瞥了那女人最后一眼,转而看向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也满怀期待地在看着他。 
“李斯洛?”他开口问道。 
那男人失望地转过头去不再理他,倒是在他未曾意料到的地方响起一声回应。 
“啊?” 
一个明显因为长时间没开口而略显沙哑的声音应道。 
文攸同低下头,吃惊地发现应声的竟然是那个女孩! 
女孩膝上的杂志滑落到他的脚边。 
他本能地弯下腰去捡。 
女孩也弯下腰去。 
当两人的手同时抓住杂志的一角时,视线也在空中交汇在一起。 
一瞬间,文攸同的呼吸滞住了。他隐隐感觉到空气中似乎有一道看不见的电流在“嘶嘶”作响…… 
然而,那个女孩似乎并没有感觉到。她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低声嘀咕了一句“对不起”,便从他手中抽回杂志站了起来。 
☆ ★ ☆ ★ ☆ 
李斯洛将杂志抱在胸前,居高临下看着那个仍然蹲在她脚边的男人。从与他对视的第一眼开始,她的心脏就一直在不规则地乱跳着。 
在很久以前,李斯洛就知道自己有演戏的天赋。只要她想,她可以装扮出任何表情。但她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需要花上十成十的功力才能维持面部肌肉的无动于衷。 
她屏住呼吸,呆呆地看着那个正在站起身来的男人。 
这个男人有着一身黝黑的皮肤——显然,是个习惯在太阳下工作或生活的人。一头短发——说短发实在是太过勉强,它们被修剪得只剩下一层紧贴头皮的发茬——更加突显出他那象直线一样清晰明朗的发际线。发际线下,越过宽阔的额头,是两道山林一样浓密的大刀眉。眉下,一对幽深的黑眼珠藏在看似慵懒的单眼皮下闪着警惕的光芒。眼尾处,一些因经常眯眼所形成的细细纹路正在迷人地皱起。 
好家伙!李斯洛让视线匆匆地扫过他那高挺的鼻梁和线条流畅的嘴唇,暗暗倒吸一口气。这张脸也许算不上英俊,但绝对充满了阳刚之气! 
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具有冲击力的、摄人心魄的男性面孔! 
此时,那个男人站了起来。 
看着这像塔一样在自己面前展开的魁梧男士,李斯洛差点忍不住吹起口哨——一个从江岸秋那里学来的坏习惯。 
李斯洛一直对自己一七○的身高深感自豪。与大多数的男人相处时,她基本上是处于平视或稍稍仰视的角度,有时甚至还要俯视。但这个男人却需要她的头抬成四十五度角。 
他大概三十岁左右——李斯洛一边猜测着一边让视线顺着那结实的脖颈缓缓而下——有着一副宽阔的肩膀。一件久经水洗而显得柔软贴身的灰绿色T恤衫紧贴在那壮实的胸膛上——李斯洛努力控制着自己发达的想像力,不要去想像那T恤下面会有什么样“美景”,却仍然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口水——一条深绿色宽松长裤裹着他那两条长得不可思议的腿,裤脚则以电视里常常能看到的军人方式,紧紧束在一双黑色越野短靴里。 
这男人应该出现在山林中,或是战场上。总之,不该出现在这个时尚吵闹的机场里。李斯洛想,也许再在脸上画上几道伪装油彩,或是把衣服换成盔甲,那就更适合他了。 
一个“Rambo(兰博)”。 
一个“Achilles(阿喀琉斯)”。 
一个沦陷在都市里的黑色战士。 
虽然不喜欢动作片,却对肌肉男十分着迷的李斯洛暗想。 
☆ ★ ☆ ★ ☆ 
文攸同缓缓站起身。 
谁说“李斯洛”就一定是个男人的名字?显然,眼前站着的绝不是个男人。 
他的目光扫过那双拖鞋式绣珠高跟鞋。 
这女人有着一双与她身材不相衬的小脚。他在心里丈量着她的脚,视线缓慢地爬过她的小腿。 
他突然发现,眼前这修长的小腿正毫无遮拦地光裸着——这位“白骨精”竟然并没有穿现代职业女性所必备的丝袜! 
在机场大厅明亮的光线下,她的肌肤与他所拥有的一块羊脂玉石一样,呈现出一种晶莹的、半透明的质感。 
文攸同的手指微微一痒,几乎忍不住想伸手去摸一摸那白皙肌肤,看看它是不是像他所想像的那样细腻温润……然而,如果他真这么做了,只怕最后会被警察请去吃晚餐。 
他捏紧拳,微微后退半步。 
女孩的身材很好,凹凸有致,秾纤合度,那身看上去就很昂贵的粉红色套装则更加完美地衬托出这一点。 
文攸同的视线快速地扫过她的细腰、酥胸,并在她锁骨间诱人的凹陷处稍稍停留了一会儿,便越过那象芭蕾舞演员一样挺直而修长的脖颈,移到她的脸上。 
她有着一个微微上翘的尖下巴,嘴唇线条清晰而饱满,并且被亮亮的唇彩点缀得备显温润。鼻梁小巧挺秀——遗憾的是,对于她那张瓜子脸来说,略嫌短了些。文攸同挑剔地想——和那抹着唇彩的嘴唇一样,那双黑白分明的杏仁状大眼睛也经过精心的修饰。在她的眼睛上方,还涂抹着一层精致的粉色眼影。 
为什么上帝给了女人一张脸,她们又要给自己另外再造一张?这是一个千古迷题,前人没有解开,文攸同同样也解不开。不过,他讨厌女人化妆。十分讨厌。他认为这从根本上体现了女人的虚伪本性。 
化妆正是她们善于欺骗的外在表现。他冷冷地想着,视线无意识地落回她的唇上。 
她的嘴唇线条清晰,上唇略薄,下唇却异常的饱满。那饱满的下唇中央微微有些凹陷——这正是一张适合亲吻的性感嘴唇。 
这个念头刚刚产生,文攸同便感到嘴唇上一阵清凉,仿佛他真的亲吻上了那张引人遐思的嘴唇一样。 
他微微一惊,赶紧调离视线,却正好落到她那头略显凌乱的微卷短发上。 
他立刻便认出这种“精致的凌乱”来。他的前未婚妻林晓就特别钟爱这种发型。而且就他所知,这种发型不经过高级美容院的名家圣手几个小时的努力,是打造不出来的。它们所追求的,正是那种仿佛刚刚被爱人的手拨弄过的性感效果。 
对于他来说,它的效果很明显。简直是太明显了。 
也许真是太久没有女人了。自从与未婚妻分手后就一直保持着独身状态的文攸同暗暗苦笑,他仿佛又听到哥哥的声音。文辙同曾经说过,从生理卫生角度来看,这种和尚似的生活对于正值壮年的他来说是不正常的。 
然而再怎么不正常,也不至于对某个初次见面的人产生这种不甚礼貌的“绮思”……而且,还是一个他正唯恐避之不及的“白骨精”! 
肯定是这一路顶着毒辣的太阳过来被晒昏了头。文攸同自嘲地摇摇头。 
“李……”他意外地发现自己的声音也有些奇怪的嘶哑,便清清喉咙,重新开口。 
“李斯洛?” 
李斯洛犹豫了一下才答道:“是的。” 
这个男人的声音与他的相貌一样的,充满了原始的男性张力。 
但,以枯坐在热浪里半个小时的代价来看,这点魅力还远远不能抵消怨气。她忍不住抱怨道:“你迟到了。” 
这句带着指责意味的话引得文攸同高挑起左边的眉。 
又一个喜欢颐指气使的城里妞!他暗自叹息。 
而他似乎永远都不会学乖,总是被同一类型、并且已经证实不适合自己的女人所吸引。 
他垂下眼皮,目光懒懒地从迷起的眼缝间瞥向李斯洛。 
“我相信,机场外就有一路班车直达君子岩。” 
“呃?”李斯洛眨眨眼,一时没能理解他的意思。 
“意思是说,如果你等不及,完全可以坐班车,不必等人来接。” 
她惊讶地瞪大双眼。这男人好嚣张!迟到这么久竟然还敢说这种风凉话! 
李斯洛向来讨厌与人分争,但这并不代表她喜欢让自己落于下风。 
她挺直身体,学着姐姐李斯涵失忆以前最擅长的高傲姿态抬高下巴,让目光从鼻尖处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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