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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肉脚老么万岁-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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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很想见见欧尔尼博士吗?他来了,他今天来了!」

顿时,附近所有听见的人一窝蜂全惊呼著围过来了。

「欧尔尼博士?那位在世界科学杂誌上发表P53与FXON 5-EXON 8的DNA片段序列分析研究报告的欧尔尼博士?」

「对了,他也曾经在世界医学报导上刊登过伊波拉与噬肉细菌的病理学报告。」

「天哪!没想到他这麼年轻。」

「听说这次的诺贝尔病理学奖提名有他喔。」

「咦──不是生化学吗?」

「可能都有吧!等发表了不就知道了。」

在愈来愈多的人群包围中,四姊妹和邱正伦很快就被推挤到外围,回眸一看,难怪异香阵阵,原来是厕所门口。

瞪著那一片肉墙,四姊妹沉默良久之后,邵晓曇才出声。

「小妹。」

「嗯?」

「他到底是念哪一系的?」

第十章「去洗澡!」

孟樵一放下旅行袋,晓笛立刻又拎起来扔给他。

「你臭死了!」

待孟樵一进入主卧室后,她才好奇地打开另两间客房探头进去看了一下,再瞧瞧另一间类似起居室的房间,三姊妹捺著性子坐在沙发上等她看完。

「小妹。」

「干嘛啦?」

「妳还没有告诉我们,他到底是念哪一系的?」

「他喔?」满意地到回到客厅裡坐下,晓笛又拿遥控器打开了电视。「化工学士,病理学、医学、生物学、生化工程博士,现在正在修生态学硕士。」

话说完,三姊妹却静悄悄的没一点反应,晓笛转了好一会儿电视之后,才又听到邵晓曇的问题,声音非常沙哑,好像刚刚喝下一整瓶威士忌加白兰地。

「那他现在是……从事什麼工作?」

「美国惠霖生科技公司设在匈牙利的生化研究所负责人。」

沉默再一次降临,晓笛终於转到一台还可以看的节目了,忙到冰箱裡拿了一罐汽水,再回到电视前边喝边看。大半天过后,这回换邵晓婕开口了,同样,她的声音也好像刚刚吞进了一隻老鼠。

「那妳为什麼说他要靠他妈妈养?」

「因为他在唸书做研究方面是很厉害没错啦!但另一方面,他在现实生活方面却跟个白痴一样,居然连自己有没有薪水都不知道,所以,他缺钱的时候都嘛跟他妈妈伸手,我想,他的财务应该都是他妈妈在帮他处理的吧……」

就在这时,孟樵擦著头髮出现在卧房门口了,她立刻招手叫他过来。

「喂!你到底有没有薪水啊?」

「有,有,有,我问过我老妈了。」孟樵忙道。「她说我的年薪是一百一十万美金,每一项通过FDA核准顺利上市的药品或疫苗等,我都可以得到百分之六的分红,还有……啊!晓笛,妳的汽水掉了。」

「你真的很像基诺李维耶!」邵晓丽突然冒出这麼─句,说完了之后,眉头即困惑地皱了起来,好像不知道自己为什麼会这麼说。「我?基诺李维?」孟樵茫然地摸著自己的脸。「谁啊?」

晓笛忽地噗哧笑了。

「妳在笑什麼?」孟樵奇怪地问。

笑容马上又不见。「不知道。」

大家都昏头了。

「晓笛,妳……还在生气吗?」孟樵小心翼翼地问。

晓笛不语,沉默地不晓得在想什麼。「晓笛,不要生气嘛!我发誓我以后真的不会那样了,我去妳们公司做化妆品研究员,那就……」

三声响亮的抽气,三张嘴不约而同抢著张开,但是有一个人比她们更快:「惦惦!」晓笛漫不经心地低叱。「我正在计算你的财產有多少,别吵!」

欸?计算财產?!

「可是……老妈说她把我的薪水都拿去投资了。」孟樵吶吶道。

「咦?投资?」

「老妈说我又用不了那麼多钱,就帮我转作投资,好像也赚了,但是……」孟樵抓抓脑袋。「赚多少我不知道耶!」

「哦!那就好,我还怕你傻傻的送给某某路人A去做善事去了。」

孟樵尬地打了个哈哈。「呃,那个,晓笛,那个……我老妈回来了,她可以帮我辞去现在的工作,所以……我陪妳回台湾去……」

晓笛双眉一挑,还没来得及说话,三道霹靂就迎面劈了过来。

「不准!」三姊妹异口同声尖叫,包括邵晓曇,她头一次失去自制。「你疯了,那麼好的工作怎能随便辞掉?」

孟樵骇得瞪大双眼,不晓得他做错什麼了。「可……可是晓笛……」

三姊妹立刻转向晓笛:「小妹!」

晓笛慢条斯理地瞟三位姊姊一眼,再瞄向孟樵耸耸肩。

「你确定以后不会那样了?」

「不会了!不会了!」孟樵拚命摇头,「我发誓,绝对不会了!」

「好吧!那我就再信你一次……」

孟樵顿时鬆了一口气,三姊妹也鬆了三口气,没想到晓笛还有下文。

「……就算你老毛病真的又发作了也不要紧,反正又不是没有其他男人要我,你说对不对?」配合著无所谓的语气,晓笛笑得可灿烂了。

一口气霎时又噎住,「我发誓,不会了!」孟樵心惊瞻战地再次发誓。

不过,晓笛还不打算放过他。「譬如我们总经理,你也看见了吧?他可比你成熟多了,而且他也不会像你这样一掉进工作裡就天塌下来也不管,嗯!仔细想想,好像他的条件比你好呢!」

「不……不要这样,晓笛,我……」孟樵满头大汗,一脸惶恐,话说得结结巴巴的。「我发誓我不会再犯那种毛病了,妳……妳不要吓我呀!」

晓笛冷冷地斜睨著他,不言不语,批判的眼神盯得孟樵口乾舌燥,一颗心七上八下的,幸好,就在他即将要把心吐出来的邪一刻,晓笛终於敕下赦免令了。

「算了,就先看看你的表现如何吧!」

孟樵再次吐出一大口气,感激涕零地抽了抽鼻子,偷偷抹了一把心酸的泪水,浑然不觉已被套上了没有钥匙的枷锁。三姊妹看得直摇头,而后互覷一眼,同时起身。

「好了,你们好好谈谈吧!看看未来要做什麼打算,不过,别乱来呀!我可不希望妳奉子成婚喔!」

语毕,三姊妹前后走向房门,孟樵弯身捡起晓笛掉在地上的汽水罐。

「可是……如果我已经怀孕了呢?」

喀咚!

汽水罐又掉回地上了,三姊妹瞬间冻结成三条冰柱。

「哈哈,那个……其实我也不是太确定啦!不过呢!我的大姨妈一向很準时的,而上个月……呃,该来的却还没有来,这个月的时间还没到……」

三姊妹动作极为徐缓地转回身来,六隻眼同时狠狠地攫住孟樵,彷彿母老虎盯住猎物那般凶恶,后者不由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

「孟樵……」

「什……什麼?」

「你準备什麼时候和小妹结婚?」

「今天?」

※※※作为一个国际转运站,法兰克福是一个很不错的购物天堂,特别是彩尔购物商廊,更是德国著名的购物街,可也是高级消费地带,没有几个钱还真不敢在裡头閒逛。

「都全了吧?」晓笛一个个点著孟樵手上提的大大小小的袋子,「西装、衬衫、皮鞋、皮带……OK!都齐了,那我们回……哇靠,你的头髮,拜託,多久没剪了?现在马上给我去剪!」

一个鐘头后,他们从髮廊裡出来。

「饿死了,我们去吃东西吧!」

不久,他们已经在罗马丘广场附近的露天座坐定,晓笛面前摆了一大堆烤麵包、火腿、香肠、沙拉和浓汤,孟樵却只有一大杯冰啤酒。

「你还真喜欢喝啤酒耶!」

「德国的麦芽啤酒特别香嘛!」孟樵围著一圈白鬍鬚说。晓笛两眼一翻,兀自吃她的火腿,啃她的香肠,又她的沙拉,喝她的浓汤。

「啊!对了,还少一条领带!唉,真是有够麻烦,为什麼你要答应为他们演讲呢?」

「我没有答应啊!」孟樵苦著脸。「那他们就这样给我排上去了嘛!」

晓笛无奈地摇摇头,再转开话题。「对了,大姊说要和你妈妈联络,你……」

「老妈昨天晚上就去见过妳大姊了。」孟樵顺手抓去一根香肠咬。

「耶?」晓笛惊呼。「我怎麼不知道?」

「老妈今天早上打电话告诉我的,她说她已经和妳大姊谈好了,我们的婚礼一切由她负责安排,一定赶得及和妳大姊一起举行婚礼。」

晓笛听得傻住了,叉著烤洋芋的叉子停在半空中。

「可是……可是你老妈都没见过我,怎麼……」

「见过啦!」孟樵奇怪地瞧她一眼,又拈去一块猪脚。「妳不是跟老妈聊得很开心吗?」

「谁说的?才没有!」晓笛断然否认。「我老妈说的呀!」孟樵端起啤酒来喝下一大口,又是一圈白鬍鬚。「她说她很喜欢妳喔!」

他老妈说的?

「你妈妈……她说她和我聊过?而且很开心?」

「对啊!」

晓笛茫然地张了半天眼,驀然想到一个人。

「等等!孟樵,你妈妈叫什麼名字?。」

「玛莉安娜。」

宾果,果然是她!

「还有我三个哥哥,他们说他们也都见过妳了。」

晓笛更惊诧了。「骗人!什麼时候?」

「大哥说……」再摸来一根香肠。「前天妳一个人跑到饭店休閒室裡打撞球,他一直在旁边看著妳,看妳打歪了就一直骂自己是笨蛋,蠢蛋、屁蛋,打得漂亮就一个人在那边得意洋洋,他说妳好有趣。」

不是吧!她打撞球的时候有那麼嚣张吗?

「还有二哥,他说……」一口喝乾了啤酒,孟樵又挥手叫侍者再拿一杯啤酒来。「前天下午妳自己一个人在会场裡閒逛,可能太无聊了,所以就跑到中庭去,结果在那儿碰到一个哭得满脸花的小鬼;起初妳很温和的想跟那个小鬼沟通,好让妳抱他去柜檯等待父母招领……」

啥米,那时候也有人在看著她?

「……可是那个小鬼听不懂妳在说什麼,不但愈哭愈大声、而且死不肯让妳碰他,后来妳一火大就表情很凶恶的吼了那小鬼一声,结果那小鬼不仅吓得不敢再哭了,还乖乖的让妳抱到柜檯去,二哥说妳很……呃、有爱心。」

天哪,让她死了吧!

「至於三哥说……啊,谢谢!」谢过侍者,孟樵立刻端起啤酒来大喝一口,然后满足地吁了口气。「昨天早上妳好像要去买什麼东西,三哥就跟在妳后头,半路上发现有两个小混混想吃妳豆腐,他本想上前帮忙,没想到妳才两脚把那两个傢伙踹成两个大字型,他说妳好酷!」

酷?

哭死她吧!

颓然放下叉子,她已经吃不下了。

「咦?妳怎麼不吃了?」

晓笛眼神怪异地注视他片刻。

「孟樵……」

「嗯?」

「请问你哥哥会不会参加你的婚礼?」

「当然会啊!还有他们的老婆和孩子都会来。」

「哦!那我现在先恭喜你,礼物后补,我就不去参加你的婚礼了。」

「呃?!」

※※※晓笛又回到圣坦德了,就如同她自己所预测的,只不过比她想像中快了一点罢了。

婚礼之前,玛莉安娜催促儿子先回圣坦德把工作安排妥当,免得蜜月期间有哪个不识相的傢伙一通电话便万里追缉而至,过去纯粹度假时是无所谓,谁爱怎麼打扰都是他家的事,但蜜月期可不行,蜜月期间不需要用到上半身,只要下半身精神饱满就足够了。

不过,这一次回来,孟樵确实非常小心不再让晓笛抓到小辫子,即使是半夜,他爬也一定会爬回自己的床上安息。

至於晓笛,她的理由是要看看结婚前这半个多月孟樵的表现如何,倘若还是不行的话,她就会毫不留情地拿把大刀腰斩婚礼。但事实上,在每一次送孟樵出门后不久,她必定会跟著出门到布达佩斯,最晚下午三、四点一定赶回来,她正在设法安排自己的生活,她可不打算未来婚后的每一天都閒閒在家等著老公回家吃晚饭,那种生活不合她的格调。这才是她真正的目的。

另一方面,準备婚礼的时间虽仓卒,但因为是与邵晓曇共同在加拿大举行,所以,準备起来也可以说是事半功倍,只不过婚礼比原先预计的更要盛大十倍。

光是两位新郎的亲朋好友就包括了商界、运动界、教育界、科学界,甚至美国太空总署等各方知名人物,再加上女方的娱乐界人士,一眼望去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看得人眼花撩乱头重脚轻,不用手臂半遮两眼根本就睁不开了。

终於,轰轰烈烈的婚礼过去了。

新婚夜,新婚夫妻倒没什麼特别兴奋的感觉,只觉得累得半死,一半庆幸混乱终於过去了,一半庆幸一辈子幸好只混乱这麼一次。可怜晓笛还得先整理隔天出发到澳洲度蜜月的行李,所有的罗曼蒂克都被打包进行李中了。

「你先洗澡吧!」她把内裤扔过去。

孟樵接住内裤后并没有立刻进浴室,他一动不动地深深凝住晓笛,直到她拉上行李的拉链,才探臂将她揽进怀裡,她两手自然地环住他的腰际,仰望他。

「干嘛?」

「妳终於属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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