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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男朋友,请等等-第3章

小说: 男朋友,请等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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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三年来,你出过大车祸吗?」 

                  「没有。」 

                  「得了失忆症?」 

                  「也没有。」这人怎么这么怪,干嘛净问她一些怪问题?心恬被问到最后有点不耐烦了。 

                  今天她来可不是为了让他问这些有的没的,她来是为了她王大哥的事。 

                  「你还没给我一个答案——你为什么要找王大哥的麻烦?」 

                  「我说了。」 

                  「你没有。」他别想唬弄她!「你从头到尾只是问我认不认识你。」她认不认识他有那么重要吗?他为什么非得紧咬着这问题不放?还有,他的下属也很奇怪,像刚刚那个秘书小姐,好像也认为她应该认识沈大总裁一样—— 


                  喝!莫非…… 

                  「我真的应该认识你?」 

                  「是的。」 

                  「你是谁?」 

                  「沈常健。」 

                  「我知道你的名字。」他不用再三提起。 

                  「你不觉得我的名字耳熟?」 

                  「不觉得。」 

                  「很好。」她不只没印象,还一点感觉都没有!这女人漠视他还真是漠视得十分彻底!「你该不会连自己三年前有过一桩婚约都不记得了吧?」 


                  「这我当然记得!当时我很气我爸随随便便就把我配给一个见都没见过的男人,所以我一气之下就翘头了,这三年来都没回家……等等,为什么你知道这件事?」心恬突然想到这个问题,连忙抬起头来,看了沈常健一眼。 


                  他的表情十分阴沉,好像她当时的逃婚是件罪该万死的事—— 

                  喝!该不会……「你是那个新郎?!」 

                  「是的。」他咬牙切齿地点头,很高兴她终于想起来了。他只是没想到,他在她心中从没留下过任何印象! 

                  他还以为,她会为了让他出糗而觉得内疚……现在想来,那应该是不可能的事吧。 

                  「这么说,你对王大哥出手是因为我的关系?因为我逃婚,让你很没面子,所以你找王大哥出气?」心恬渐渐推敲出事情的真相。虽然她觉得他不像是会这么做的人,但是,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他干嘛无端端找王大哥的麻烦? 


                  「你答对了。」沈常健恬不知耻地点头。 

                  心恬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做了亏心事还如此理直气壮! 

                  「得罪你的人是我,不是王大哥,你有什么怨直接冲着我来就好,干嘛找上一个无辜的人?」 

                  「王至珣无辜吗?你敢说,你这几年之所以能逃过众人耳目,不是因为王至珣的原因?」 

                  「你……你调查我!」这个卑鄙小人! 

                  栽在他手里,算她倒楣!「你说吧,要我怎么做,你才肯放了王大哥一马?」 

                  「很简单,我只要你还我当年的自尊。」 

                  「自尊这东西怎么还?」 

                  「你怎么伤的,就怎么还。」 

                  「什么意思?」她还是不懂。 

                  「当年你不是不要我?」 

                  「是。」 

                  「那么,现在我要你回来。」 

                  「什么?!」 

                  「我要你爱我。」 

                  「什么?!」这一句比前一句还要来得大声。 

                  他疯了是不是?「你干嘛要一个不爱你的女人?」 

                  「因为这样可以满足我的自大。」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是被背弃、被人舍弃、不要的。 

                  若是要舍弃一段感情或是婚姻关系,也该是由他主动,而不是她。她懂不懂? 

                  「你真是个神经病,为了无聊的自尊,竟然要我赔掉我的感情!」她又不是傻瓜,听不懂他的言下之意。 

                  他要她爱他、要她到他身边,意图还不明显吗? 

                  他想把她当成情妇养在身边,让她受尽屈辱之後,再放她走——她是头壳坏了,才会答应他的要求。 

                  「你想都别想!」他怎么会以为她会答应这种荒谬到极点的要求? 

                  「你不答应,你的王大哥就永远没有出头的一天。」 

                  「你以为我的王大哥就那么无能,非得靠升乐传播才能出头吗?升乐不要他,难道我们就不能去找别人?」 

                  「你以为沈氏就只有那么一丁点能耐,只威胁得了升乐传播?你们去求别人,我就对你们无可奈何了?」天真的人是她,因为到现在她还没想通,为了凌辱她,他会一步步阻挠她跟王至珣的前途!升乐传播只是刚开始而已,重头戏还没上场呢。 


                  「你真变态!」 

                  「谢谢夸奖。我还有更变态的,只是你没瞧见……要拭目以待吗?」他嘴角噙着笑,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他那志在必得的样子让人真想撕下他的脸皮,将它狠狠的掼在地上踩!但现在她人在他的地盘上,此刻动手绝非明智之举,所以……好汉不吃眼前亏,她走就是。 


                  但她走人并不代表她屈服了,她要证明给他看,就算有他阻止,她和王大哥也可以出人头地! 

                   

                  「王大哥,你要坚强。就几天没生意,不会怎样的。」心恬心虚的劝着,不敢跟他说这几天之所以没生意上门,恐怕又是沈常健动的手脚。 


                  她怕王大哥知道她就是让他倒楣连连的衰神之后,会将她扫地出门,不收留她了,届时,她要去投靠谁?所以她只能忍住,一再的帮他加油打气,还拿出存款,以示诚意。 


                  「我还会去打工,所以你不要担心钱的问题。」 

                  「傻心恬,我担心的不是钱。」这几年他多少存了一些钱,要撑过这段日子并不难。「我担心的是我的才能。」他试了这么多年、苦了这么久,创作仍旧是乏人问津、无人赏识,他是不是该收手,放弃了? 


                  「不,王大哥,你绝对不能轻言放弃!」王大哥要是放弃了,岂不是称了沈常健那小人的意! 

                  「事情会有转机的,请你再耐着性子等一等好不好?我相信你的才华!」心恬握着王至珣的手,为他加油打气。 

                  这一幕看在待在转角处、车子里头的沈常健眼里,却是异样刺眼。 

                  他十分不爽心恬的态度。 

                  她是如此义无反顾地支持那个颓废且一无是处的男人! 

                  那男人究竟有什么好,值得她为他付出那么多?! 

                  「伯汉。」 

                  「怎样?」 

                  「再加把劲,我要彻底毁了他们俩,我要邱心恬最后用爬的回来求我!」 

                  用……用爬的?!哦,常健实在有够狠的…… 

                  「我已经在做了。」谁教他是为人下属的呢。 

                  「还不够快。」他不想看到邱心恬再跟那姓王的男人在一起。「总之你给我想办法,让邱心恬没工作也不打紧。」 

                  他要逼得他们无处可躲、逼得他们狗急跳墙——如果这样她才肯回头找他的话,那么他将不择手段逼她至此!她不能怪他心狠手辣,他之所以会这么狠,都是她咎由自取的! 


                  邱心恬,如果你不是那么不赏脸,我何需使出如此绝断的手法?所以别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吧! 

                   

                  沈常健实在是有够狠的,竟然逼得她跟王大哥走投无路……现在他们只能每天坐在餐桌前大眼瞪小眼,日子实在是无聊到了极点。 

                  「你今天为什么没去打工?」心恬不是才找到工作吗?现在都快十点了,她怎么还待在家里? 

                  「老板说他找到人,不要我了。」 

                  「他怎么可以这样!他明明已经录用你了,怎么可以出尔反尔?」王至珣愈讲愈生气,也愈想愈不对。 

                  他觉得最近他跟心恬不管做什么都不顺利,好像是有人故意在找他们麻烦。 

                  「心恬,你觉不觉得有人在找我们麻烦?」 

                  「找……找我们麻烦?」要死了,王大哥该不会是知道了什么吧?「你……你怎么会这么认为呢?」 

                  「因为事情实在太怪了。我的工作一个个丢掉,你求职也接二连三的受阻,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有……有什么好奇怪的?不就……不就是不顺一点吗?你别想太多,我……我出去一趟。」 

                  「你要去哪里?」 

                  「出去……出去找工作。」心恬抓着包包就跑,她实在没办法再跟王大哥同处一室;她怕再这么下去,她会熬不过良心的折磨把一切都招了,说她就是那个害他没办法功成名就的大恶人。 


                  要不是她逃婚跑来投靠他,升乐传播也不会收回他们的承诺,王大哥也能如期开画展…… 

                  但她不想向沈常健那个大坏蛋低头,她知道一旦低头,她就一辈子没办法翻身了! 

                  再想想吧,总会有办法的…… 

                  「唉哟!」她因为想得太认真了,不小心拐了脚,差点跌个四脚朝天,幸好旁边有个电线杆让她及时扶着。 

                  等等——这是什么? 

                  诚徵清洁工? 

                  是呀,她还可以去当清洁工不是吗?她就不信沈常健如此神通广大,连个小小的清洁工都可以不让她当! 

                   

                  「你在做什么?」 

                  一双大皮鞋映人心恬的眼帘,她不需抬头,就知道来人是谁——还不是沈常健那个讨厌鬼! 

                  她真搞不懂,自己怎么那么倒楣,走到哪都会遇到他。就连现在她在清洁公司上班,帮人打扫大楼,他也能出现在她面前。 

                  「你是不是在跟踪我?」 

                  「我没那么无聊。」 

                  「那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不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 

                  谁的地盘?「不会是你的吧?」 

                  「就是我的。」 

                  「可是这是一家网路软体公司耶!你家不是开银行的?」如果她记得没错的话,上次他就是利用职务之便,阻挠王大哥的发展。 

                  「这家公司是我的小小兴趣。」他有空就过来玩玩新发明的游戏软体,借此舒缓工作压力。倒是她——「你来这做什么?」 

                  「你没长眼睛吗?」她手里拿着拖把、清洁剂,还能干什么? 

                  「你就是今天要来打扫的欧巴桑?」 

                  「什么欧巴桑!我今年才二十六岁,是正值青春的美少女!」他讲那什么话,欧巴桑?真是太伤人了! 

                  「没有正值青春的美少女会愿意当清洁工的,所以以后你还是会来找我的。」 

                  「神经,我找你干嘛?」 

                  「找我输诚,向我示好啊。」他笑得很痞。 

                  真是见鬼了,这男人怎么笑起来这么耀眼啊,让人看了就不爽,好像他是在嘲笑她的无能一样。 

                  「鬼才会向你输诚、示好!更何况你也不想想,我之所以会来当清洁工是谁害的?」所以他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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