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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重生娱乐圈:女王归来-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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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修斯挂断了电话之后,艾迪笑眯眯的开口问道:“家主是不是发脾气了?”
   修斯笑着点了点头,他跟洛克之间虽说是父子,他也很崇拜洛克,但是在平常相处的时候,他却并不会表现出来这一点。恰恰相反,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跟洛克抬杠,让洛克噎住是他最喜欢做的。
   唔……这大概是出自于扭曲的对父亲的崇拜感导致的?
   修斯不甚认真的这么想着。
   不过在洛克看来,修斯这个臭小子对他是完全没有尊重的,更别说崇拜感了,他一丁点都没有感觉的修斯对他有什么崇拜感这种不切实际的玩意儿!
   但是如果让杰诺维塞家的人来说,大家的感受其实跟修斯差不多。
   洛克是那种很独特的领导者,充满了魅力的男人,他不像是一般的领导者那样沉稳低调成熟有风韵,而是走的另外一条几乎没有人走的路线。他就像是一团天上的太阳一样,有着耀眼的人格魅力,会让人不由自主的信服他。
   在洛克认真做事的时候,他的每一条决定都会让人不由自主的去服从,而且十分认真可靠。
   但是在平常的时候,这又是一个热情的中气十足的大男人,是那种会让人们不由自主的聚集在他的身边,并且对他充满了好感的大哥类型的人物。
   当初洛克只不过是杰诺维塞家的第二个儿子,他的大哥属于那种典型的成熟有城府的成功人士类型。
   按照任何人来看,最终接手杰诺维塞家的人都肯定是他的大哥,而不是这个看起来似乎很不靠谱的男人。
   因为洛克看起来太没有架子,跟人没有什么距离感,随时随地就能跟别人打成一片称兄道弟的,而且很容易惹到麻烦的事情,哪怕他只是无心的。这样一对比下来,只要是有眼睛的都会选择他的大哥而不是他。
   可是到最后出乎所有人意料,又似乎在部分人意料之中的,接手杰诺维塞家的人竟然是洛克而不是他的大哥。
   但是在杰诺维塞家继承人争夺的时候,洛克是表现的最轻松也是最游离在外的,他似乎对于继承人这个位置完全没有兴趣,只是在一边看戏。而当时跟他的大哥争抢的最厉害的,是他们的一个堂弟。
   两个人实力相当,斗得非常的热闹,结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被洛克这个渔翁得利了。
   当时洛克展现出来的手腕和能力以及心机,都让整个杰诺维塞家的人瞠目结舌,并且因为洛克果决狠辣的手段,直到现在都让某些曾经经历过当初清洗的人心有余悸,并且压制住了自己的野心,不愿意引起洛克的注意。
   不过虽然如此,但是洛克平常的表现却跟他在经历大事的时候截然相反,完全的不靠谱,而且几乎是当了甩手掌柜。
   明明他是杰诺维塞家的家主,可是他却偏偏有那个本事把工作东边分一分、西边分一分,然后把所有的事情打包丢给了他信任的手下。最让人不满的是,尽管如此,可他并不是睁眼瞎子,把工作丢出去了之后就会被人糊弄到。
   也幸而洛克本身的魅力值超高,身上有着极强的亲和力,而且虽然看起来为人粗糙,其实粗中有细,处理事情的手腕非常的圆滑。
   他可以允许手下吃回扣,在办事的时候多捞点好处,但是一旦真正的牵扯到了原则问题,哪怕是跟了他多年的老人他也不会手下留情。该如何便如何,赏罚分明,手段干脆。
   洛克一向是能拿到手的东西他不会轻易吐出去,但是不该去肖想的东西他也不会去贪心。
   所以杰诺维塞家近年来在他的掌握下发展的越来越好,而且产业渐渐的开始转型,某些不该碰的东西他也渐渐的放手了。
   到如今杰诺维塞家成为了全美最大的军火商,在这个过程中各种暗杀明挡,各种事情,洛克在其中绝对是出力最大的。这也是为什么跟着他的那群人都忠心耿耿,没有什么背叛的意思的原因。
   洛克既能够让跟着他的人得到好处,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也不会缩到最后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老大又有谁不喜欢?
   只可惜的是,洛克认真的时候太少,平时的表现实在是悠闲和不靠谱的让人看了就想揍他一顿!
   就算是修斯,又或者是跟了洛克多年的老手下,在每次面对洛克的时候也都会有一样的感受。所以修斯在跟洛克打电话的时候是没有丝毫客气的,尽管他在内心其实很敬重自己的这个养父,不过……谁让洛克实在是浑身上下都充满了那种欠揍的气质呢?他只是口头上讽刺一把已经算是很客气的了。
   艾迪看着修斯脸上的表情,忍不住就开始憋笑,然后又忍不住开始躺在沙发上笑出了声。
   “家主又给了你什么诡异的任务吗?这一次是让你去偷哪个女明星小时候的练习本,还是让你去写一首专门用来向聋哑人示爱的歌?”
   听到艾迪这么说,修斯的脸顿时就黑了下来。
   经过艾迪这么一提醒,他顿时就想起了曾经那些惨不忍睹的任务。
   从他小的时候开始,洛克在他心中的印象就开始从一个英明神武的领头人破碎成了一个没有节操又不靠谱的老男人了,修斯至今还很坚定的觉得,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否认这个不靠谱的老男人是自己的父亲,真的是一件太有良心的事情了。
   这次他竟然要自己把裴青给带过去?
   修斯脸上的表情顿时就变得有些精彩了起来。
   当初的事情修斯也曾经专门的查过,说老实话,如果那上面写的那个人不是他的养父洛克的话,他都会忍不住唾弃一下的。
   所以说洛克本人闯祸的本事是一等一的,他当初还是杰诺维塞家二少爷的时候在夜店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把酒泼在了别人的身上。本来这也没有什么,道个歉也就好了,可偏偏他碰到的那个人是到那个夜店里收费的街头老大。
   这种稀少的概率究竟是怎么碰到的,修斯至今还觉得很是神奇,因为那个老大那天还是第一次去那家夜店,打算在那个时候休闲一下的。
   对方并不认识洛克,看洛克只不过是一个人,也就在勃然大怒的时候打算解决了眼前这个没有眼色的小子。
   结果洛克便很莫名其妙的跟对方对打了起来,在把整间夜店砸的差不多的时候,对方的帮手也过来了。洛克便立刻很识时务的转身逃了,也不知道他怎么逃的,一下子就闯进了某个KTV的房间里,恰好就撞到了被人下了药的白兰。
   在发现追着他的人并没有追到这里的时候,很没有节操的洛克顺手解决了那个给白兰下药的人,也很继续没有节操的没有放过送到嘴边的肉。
   当白兰醒过来的时候,事情的后续也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那个时候洛克完全没有自己做错的意识,在觉得白兰的滋味挺不错的时候,他便让人去给白兰送了消息,打算花钱包养对方。
   在洛克看来,就算白兰是个很出名的芭蕾演员,可是照样只是个小角色而已,没有什么值得在意的。
   他能够好声好气的去请对方已经是很给白兰面子了,所以在白兰勃然大怒把他的手下赶走之后,洛克就完全忽视了白兰的意思,把白兰绑到了自己家,享受了一段时间。
   之后是因为他的家庭医生发现白兰怀孕了,洛克的态度才开始改变的。
   他一向不喜欢有人留下他的种子,不过如果是白兰的话,他倒是并不介意。
   可是他不介意,白兰本人介意的要死,她对于洛克的印象太差,而且没有任何好转的可能性。
   白兰自幼学习芭蕾,吃过的苦不知道有多少。她能够以一个华人的身份一步步的走到纽约,其中付出的艰辛简直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所以白兰的心性坚定,当然也不可能因为洛克后来的一些小恩小惠就感恩戴德,也没有一丁点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可能性。
   所以后来白兰让洛克认为那个孩子已经被她弄掉了,洛克自然是大怒,白兰很顺利的离开了洛克。
   她之后便躲到了自己的好友——也就是秦暮的母亲的家里,请了医生上门,最终把白羽给生了下来。
   不过白兰出于对洛克的厌恶,虽然没有把这个孩子流掉——当然,在欧美也是不允许轻易流掉孩子的,这是属于谋杀生命的一种。但是虽然孩子生下来了,白兰对这个孩子却没有一点感情,只是勉强的告诉秦暮的母亲,不要告诉这个孩子自己的母亲是谁,最好是把她送到国内去。
   之后白兰便彻底的抛弃了这一段耻辱的往事,一心一意的发展自己的芭蕾事业,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记不起来自己还有一个女儿的事实。
   秦暮的母亲年纪比白兰要大得多,此时在面对一个小小的婴儿的时候,心总是软的,所以便让白羽在自己的身边养了几年,最后自己的身体有些力不从心的时候,才把白羽送去了国内,让秦暮帮忙看着她。
   在白兰生下了白羽之后,洛克同样的也是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想起过这个自己曾经抢来的女人了,毕竟那个曾经意外降临的生命已经不在了,而洛克其实对白兰没什么感情。
   直到后来他意外得知白羽的存在,可是那个时候白羽已经被送到了华夏,而且已经找不到人了。
   那个时候洛克便把寻找自己女儿的任务交给了他最信任的管家,而这件事也渐渐的被杰诺维塞家的人熟知了。修斯也曾经被洛克要求过去寻找白羽——也就是现在的裴青。不过整个杰诺维塞家认真寻找的人几乎没有,知道这个消息的人也基本知道洛克曾经的那段黑历史,他们都觉得这件事实在是有点不靠谱……
   谁知道那个孩子是不是真的就是洛克的血脉?就算是,人家毕竟已经在外面长的那么大了,对于杰诺维塞家肯定也没有什么感情,找回来了的话,那个孩子会不会因为洛克当年做的事情和多年的丢弃生活而心理产生问题,对洛克对杰诺维塞家产生怨恨呢?
   这样一来的话,把人寻找回来不仅没有什么好处,还很有可能是在自己家里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洛克不靠谱的事情太多,而且常常很容易就心血来潮,也很容易忘记自己曾经嘱咐的一些事情——当处理这些事情的人是他绝对信任的人的时候,他就会出现这种症状。
   所以当洛克当初的狂热劲儿过去之后,杰诺维塞家的人也就没有再继续寻找裴青了。
   当初在洛克的跟前做了做样子就够了,看洛克的这个样子,到最后大概也是会忘掉的。
   但是也正因为洛克当初的狂热劲儿,修斯对于他这个女儿的各种信息很了解。 
   !
202|第202章 父亲
  杰诺维塞家一直会有专人盯着有杰诺维塞家血缘的孩子出生,白兰当初生下孩子的时候,实际上躲的并不隐秘。
   所以当时杰诺维塞家的人是找得到白羽的,只是洛克后来似乎已经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女儿,下面的人也就没有多嘴。
   但是他们当时还是按照杰诺维塞家的规矩,在这个孩子的后腰上盖上了杰诺维塞家的印记的——而这个印记最开始其实洛克自己设计的,目前为止也就只有洛克的嫡系有这个印记,而且他的孩子和他的手下的印记花纹和位置也是不一样的。
   白羽当时毕竟在美利坚生活了一段时间,也留下了照片,所以修斯在当时巧合的碰到裴青的时候才会觉得对方有些眼熟,而且瞬间就注意到了对方的那个印记——正因为心里直觉性的觉得怀疑,才会在那个时候去注意那个印记所在的位置。
   想起这些事情,再想想洛克一贯不靠谱的形象,修斯顿时就觉得有点头痛了。
   他冲着艾迪摇了摇头,右手成拳在自己的太阳穴上揉了揉,“不是这些,老实说我倒是希望他现在是在给我布置那些不靠谱的任务就好了!他说要我在这个周末之前把裴青带过来给他看一看!”
   艾迪看着修斯头痛的样子,十分没有同情心的“嗤嗤”的笑了起来。
   他当然知道修斯在头痛些什么,那位家主洛克的性格他也不是不清楚,那真的可以说是一位让人又爱又恨的男人。
   洛克有着绝对强大的亲和力和可以称得上是耀眼的人格魅力,这一点就连一直被夸赞的修斯都比不上。修斯是容易让人心生好感,但是洛克却是能让你在跟他相处一分钟就打心底里觉得这是一个可信的人,而且会觉得洛克非常可靠。
   但是在相处了之后,你才会发现这个男人的性格是多么的不靠谱,闯祸的体质又是多么的强大。
   这也是为什么那些跟洛克相处久了的人渐渐的就在表面上失去了对洛克的尊敬,而且看向洛克的眼神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凶恶了。任谁有这么一个形象颠覆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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