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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别跑,我喜欢你 作者:何七-第21章

小说: 别跑,我喜欢你 作者:何七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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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了。就像,项羽和刘邦之间,不存在谁战胜了谁,只能说,谁败给了谁。

我缓慢地站起身,将覆在湘美身上的被单向上提了N公分。(N,高于她的胸部,低于她的颈部。)然后,我静静地向门外走去。

尽管,我深爱着湘美。但我想,我是无法接受她近似于施舍一样的爱的。那,不是我所追求的爱。我追求的是她的心,而不是她的怜悯,她的身体。

“小七……谢谢……你。”我的身后陆陆续续地传来了湘美的话语。这是她第一次没有叫我“傻蛋”。

“呵。傻丫头,睡吧。”我没有回身,我害怕看到她的眼泪。

“小七,等等。你不想问我,今天去了哪里么?”

“我尊重你的隐私。”

“小七,谢谢。真的谢谢你。还有,明天,明天你愿意陪我再去一次那个海边么?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呵,傻丫头,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拒绝过你的任何要求。早点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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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为了能够看到日出,我和湘美坐着第一班市郊巴士去了海边。到了那里,太阳还未升起。

我想日出应当是很美的。尽管我一向与观花、赏月、看日出这类过于浪漫的事情无缘。但天不遂人愿,看日出,并不见得就一定能够看得见日出。哪怕是有湘美这样的美女相伴。看来,与男人不同,日头,是不近女色的。

我和湘美背靠着背倚坐在木亭上等到了七点多,但太阳最终未能赏脸出来与我们见上一面。后来,我们死心了。因为,今天是阴天。

浪花,澎湃在银滩上。海风,携着咸涩四处游荡。

“小七,还记得上次我和你提过的那个女孩子么?”湘美突然问。

“女孩子?谁?”

“替明骏转交物品的那个女生。”

“哦。她不是那个叫周明骏的新女友么?”我说。

“不。你和我都误会她了。她是明骏的妹妹。她,昨天下午来找我了。”

“找你?昨天下午?这么说,你昨天……”

“嗯。”湘美点点头;“你去买冰淇淋的时候,我接到了她的电话。她说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我。”

“她要告诉你什么事?”我问。

“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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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停顿了片刻说道:“她告诉我,明骏之所以要和我分手,是因为……是因为……因为什么?”我问。

“明骏有次发觉身体不适,去了趟医院。他以为自己感冒了。但是……”

“但是,他被医院诊断为白血病。他怕拖累我,所以才和我……”湘美的眼泪,犹如倾盆大雨一样落了下来。

“白……白血病……”我震惊。

关于白血病,我以前只在日本影片《血疑》中看过一次。我一直以为,那种病离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很远很远。我甚至以为,那种病只有在小说或杂志中才能发生。没想到,竟然就发生在我的身边。

  


… 《别跑,我喜欢你》第四章(15) … 


“昨天,我去医院见到了明骏。医生说,明骏的这种病,目前只能用超剂量的化疗方式催毁病源体,然后再注入新的造血干细胞。但是,首要的条件是要找到与他相匹配的骨髓源。和明骏有血缘关系的人现在都已经试过了,可是,没有一例与他相符。”

“那怎么办?这是不是意味着没有了希望?”我问。

 
 
 
“明骏的妹妹说,现在只能在非血缘关系的人群中寻找了。可医生说,这种相配成功率极低,只有百分之一到万分之一的几率。而且,既便配型成功,存活下来的概率,也只有七成。”

“这么可怕?那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方法么?”我说。

“寻找相配的骨髓源,是他惟一的一根救命稻草。可是,现在看来,这种希望已经微乎其微了。因为,医生说,明骏已经过了最佳配型期。”

“那……那他岂不是……”

“嗯。明骏的妹妹说,明骏的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天堂。”

“怎么会是这样?”

“但我,不放弃。决不!”

湘美的话语铿镪有力,但我却听出了一丝无奈的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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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那么坐着,坐着。感伤,无处不在。

“湘美,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明骏曾经说过,他想在有生之年,去一次西藏。我想去陪他。”

“那……那你什么时候动身?”我问。

“明天。”

“明天?这么快?那,我送你吧。”

“不,不必了。”她拒绝道。

“为什么?”我问。

湘美沉默不语。感伤的气氛,瞬间变得更加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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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看到湘美哭了。泪如泉涌的她,在沉默了很久以后,站起身背对着我说:“小七,谢谢你这些日子以来给我的关心与呵护。有件事,我想告诉你。小七,原谅我。我想,我……我……我并不……并不爱你……”

“什……什么……”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正在崩溃。

“坦白地讲,每次当你牵我的手,我的内心深处对明骏都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我以为,我会忘记他。而且,一直以来,我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可是我终于明白,爱一个人难,但忘掉一个人更难。事实上,我只不过是在借用你的灵魂和躯体,逃避着一种我根本就不可能逃避的事情。或者说,我也许是一直在借用着你,过渡。”

“过……过渡?”我难以置信。

“是的。过渡。老实说,我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好。那天,我在酒吧里和明骏分手之后,我的初衷是想玩弄你一下。”

“玩弄?”

“是的。对不起,小七。当时,我想让你疯狂地爱上我,然后在你不能自拔的时候,一脚把你踢开。”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我大声地问。

“不为别的,就因为,你是男人。我那时痛恨所有的男人。”

“什么?你……”

“其实,就在我骗你的同时,我也渐渐地发现,你是一个好人。真的,相信我,小七,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客观地讲,这些日子以来,我的确喜欢上了你。”

“那湘美你为什么还要……”

“听我说,小七,‘喜欢’和‘爱’,是不一样的。‘喜欢’,是一种短暂的激情。而,‘爱’,却是一种永恒的付出。小七,假如你觉得打我一记耳光能够让你好过一点,那你就打吧。我欠你的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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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拽着我的手,不停地向她的脸部挥动。可我的手,却凝固在了半空。不管怎样,我实在是太爱她了。湘美,哭着瘫坐在我的面前,她不停地说着对不起。

“湘美,没有什么对不起的。既然你要走,那你就走吧。不过,我想说的还是那句话。我希望你能记得,无论将来怎样,如果某天你觉得委屈,你就回来找我。我等你。不管,多久。”

“呜……”湘美抱着我大声地哭泣。

“别这样,傻丫头,别哭……别哭……”我虽然告诉湘美别哭,可自己的眼泪,却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

“好了,乖,别哭。我们,就这样吧。既然你要回到他身边,那我们就……就……”

我知道,我们说了这么多。但有一句话,她却一直未讲。我非常感谢湘美,她把那句话留给了我。我想,也许这句话,是她刻意留给我的一些“尊严”吧。现在,我觉得是到了该说出那些字的时候了。

于是,我慢慢地转过身,朝着汹涌的大海大声地说:“湘美,我们,分———手———吧!”

海浪拍打着海岸,我听见了海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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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

说好了不去送行的,但我还是违背了我的诺言。我早早地跑到超市买来许多湘美爱吃的食品。牛奶,要锡纸包的。面包,要法式的。巧克力,要德芙的。果冻,要水晶之恋的。薯片,要“品客”大桶装的。




… 《别跑,我喜欢你》第四章(16) …  


可是,当我提着这些湘美的最爱走进她的卧室时,房间里却空无一人。我到其他的屋子里找,也没有找到她的踪迹。

最后,白雪和阿灿告诉我,昨天晚上,在我入睡之后,湘美就走了。整间屋子里的人都知道。除了我。

 
 
 
白雪说,这是湘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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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的生活,不是电视剧,更不是小说。所以,很不幸,奇迹并没有能够发生。那个叫明骏的男生,在一个月零九天之后,还是乘上了开往天堂的列车。

那段时间,湘美自始至终都陪在他身边。她说,明骏最后是在睡梦中离去的。没有痛苦,没有遗憾。他走得很安逸,很安静……

每次回忆起和明骏一同度过的时光,湘美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灿烂的笑。那短短的三十九天,和一些旧日的相片,成了她精神上惟一的一点慰藉。

自从湘美回来以后,我很少能看到她的笑容了。她常常把自己关在一个静得让人恐惧的屋子里,然后默默地看着明骏生前的相片。有时,一看,竟是一天。偶尔,她也会自言自语。内容,还是不变的那一句:“明骏,我好想你。”

或许,和阿灿一样。对于湘美来讲,时间和遗忘才是最好的也是惟一的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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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灿最近戒烟戒酒了。这对于熟悉他的人来说,是个爆炸性新闻。我曾经戏言,阿灿若是真的能够“双戒”(不包括戒色),我下辈子投胎骡子。

以为,下辈子做定骡子了。可就在昨天,阿灿却犯了戒。小艾从新西兰来信了。小艾在信上说,她在新西兰爱上了一个和她同行的一位留学生。关于那个留学生的相貌倒没怎么加以具体描述,只听她不停地夸他人好。看了这封信,阿灿忌妒得上蹿下跳。一夜未眠。

从综合性医学角度剖析,我想,他几乎达到了一种“粉碎性精神分裂”的“癫疯”状态。其实,信,只是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促使他“发疯”的原因是,小艾在信的结尾告诉我们,等到她毕业回来的时候,她就打算要和那个男生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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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所请的假期,日子已所剩无几。但她的状态恢复得并没有我们想像中的那么好,她的情绪还是极其低迷。我们开始担心这样下去,可能会担误她的学业。

清楚地记得,那天是明骏离开湘美的第十天。天空,难得放晴。湘美说她想出去走走。看她颓废的样子,我们执意要陪她同行,可是却被她固执地拒绝了。最终,她还是一个人出去了。甚至,连“公主”也没有带上。

湘美只说出去走走,却没有告诉我们去往何处,何时回来。一个上午过去了,仍未见她回来。我拨通她的电话,但却被告之不在服务区内。我们开始六神无主。

三个人将学校和她平日里常去的场所来了个“地毯式”轰炸,可依旧没有找到她的踪迹。急躁和不安充斥着每一个人的中枢神经。

豆大的汗珠,不经意地流过我的嘴边。尝一尝,是咸的。

咸?湘美会不会是去了海边?这个想法,在我的脑海一闪而过。

201

在黄昏时分,我和白雪还有阿灿抵达了目的地。那里的一切,似乎不为任何人的到来而发生改变。海浪,依旧澎湃在银滩边。海风,依旧拂动着椰树的秀发。岸边,没有一个人的身影。只有那历尽沧桑却仍未朽腐的木亭。

就在我们近乎于绝望的时候,白雪发现在一棵老椰树下,整齐地叠放着湘美的外套。外套的上面有一封信。旁边,是她的鞋子。鞋子的前方,有两行崎岖的脚印。那脚印,悲伤地伸向海的中央。

我的直觉告诉我,湘美走了,而且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她去了那个除了上帝,没有人知道地址的地方。人们习惯于把那个地方称之为———天堂。

顷刻间,我觉得天崩地裂。白雪,一下子扑到我的肩头。泪水,像汪洋一样姿肆。阿灿,表情凝重而茫然地望着海浪。

我始终没有流下一滴泪水,这不是因为我坚强,而是因为我已欲哭无泪。我的心,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这种剧痛,是一种痛到极点的超然。那是一种最高级别的哭泣。那是一枚刻在我骨间的烙印。

冥冥中,我仿佛看到了海的尽头有弯彩虹。那虹,是人世间最最凄美的虹。

彩虹,向天边漫溯,漫溯……

202

打开湘美的绝笔,字,写得依旧那么隽秀。内容如下:

所有认识我的朋友,我不知道,你们能否看得到我的这封信。但无论怎样,我想我都要走了,去找我的明骏。昨晚,他在梦里告诉我,他说他想我。请别为我哭泣,好么?因为,我是去寻找幸福。我的幸福。

感谢你们这些日子以来,对我的关怀。特别是“傻蛋”你。如果可以,如果真的有来生,我答应你傻蛋,来生,我一定要做你的女友。“傻蛋”,请原谅我用这样一种方式向你道别,请原谅我那些日子以来的任性。“傻蛋”,记得原谅我。一定。傻蛋,请别为我哭泣,此生请你忘记我吧。在爱的世界里,有时,放弃,也是一种美丽!欠你的,我来生还你。记得,我欠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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