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诱惑-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后生说:“我老婆怀了孩子,是头胎,几天前她一个人来县城逛,想不到被一伙人盯上,拉到车上送去医院打了一针,我那孩子就没了。”
凌宜生吃惊地问:“那是些什么人?”
后生说:“还不是这里管计划生育的。”
凌宜生说:“不可能吧,这不是违法的吗?”
后生忿忿道:“现在讲得清吗,在他们手上就是法。今天我去找他们评理,他们就把我轰了出来。”说着,用手拭着眼角,叫了一碗面,自己吃起来。
凌宜生头一回听说这种事,觉得不可思议。小可一点不惊讶:“就是因为超生的太多。我家前段时间还收留过两个躲计划生育的。现在没收财产,推倒房子已不算是稀罕事啦。”
凌宜生说:“从电视上看,农村人也开始往经济方面看重,还会去无畏的超生?”
小可说:“多啦。电影电视都有假,要不然我们这里为什么抓得这么厉害。说个好笑的给你听,有个姑娘的肚子天生就比较大,一次她来县里被人抓去检查,放了后又被另一些人抓去检查,弄得那个姑娘哭笑不得,名声也被弄坏。”
凌宜生笑起来:“这是你编的。”
小可发起誓来:“骗你是小狗,你可以去问问其他的人。”
后生抬起脸:“这是真的,怀了孕的媳妇都不敢出门了。”
凌宜生抽了支烟,问小可要吃什么,小可说:“随便。”凌宜生点了两个菜,要了一笼包子和半碗白酒,说:“我只喝点酒就可以,包子你吃罢。”
小可说:“怎么光喝酒?会伤胃的。”
凌宜生说:“不防事,习惯了。”
小可吃了几个吃不下了,推给那后生,后生也不客气,一阵风吃掉,鼓了鼓精神,说还要去告状,急匆匆走掉。
凌宜生喝着酒,眼睛升起朦胧,看着小可,忧忧地说:“我不知道我该不该回去?”
小可机警,小声地说:“你和婶子怄气了吧?”
凌宜生发觉多了话,停住口,使劲吃菜。小可担起心来:“表叔,你可不要多喝,我认不得路的。”
凌宜生笑了:“你怕我喝醉?以前我跟朋友喝,一下能喝一斤,这半碗酒算什么。”
小可说:“也许你能喝,可是你现在有心事啊。有心事最容易喝醉了,不是有句诗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吗?”
凌宜生被逗乐:“哪有你这样理解的,酒不醉人人自醉是陶醉的意思。”
小可说:“人都有不顺心的时候,不喝酒还不是照样醉熏熏的吗?”
凌宜生顿了顿,说:“对。有道理,酒不醉人人自醉,完全可以这样解释。”
小可说:“你笑话我?”
凌宜生一仰脖子把酒喝尽:“没有,你说的很有理,心情不好喝酒确实容易醉。”
闲等到两点钟后,俩人才搭上班车,坐到益州。凌宜生这时已决定先把小可带回高家,过几天再慢慢给她找事做。他的这种行为,由衷的觉得有些高大的感觉。虽然自己的命运仍像飘浮于空气中的尘埃没有固定方向,也虽然在这个城市里他活得并不起眼,但至少在小可的心里,他是个“城里的表叔”,是个改变她命运的人。
回到了高家,高音很感意外也很欢喜,凌宜生介绍小可时,高音竟出奇的热情:“我一直盼望小迟能有个姐姐,这下好了,真的如愿了我的心意。”
小可对这份热情有些感到:“婶子真是个体面的人,比我想象的还好看。”
高音更开心了,偷眼看凌宜生,两人似乎都忘了那场争吵的事。凌宜生由于担心高音对小可的态度,现在没了必要,脸上也格外晴朗,像某某名星的经纪人一样生出几分得意。
小可对高音说:“小迟弟弟呢?”她看过一本杂志上说,要和一个人搞好关系,首先必须和他的孩子搞好关系。
“他到……爷爷家去了。”高音忙看了一下凌宜生。
听说小迟在叔叔那儿,凌宜生便把去叔叔家一趟的心思打消了。他对那孩子总感到有一丝陌生,也许是那继父的名称压得他极不舒服。
小可放好行礼去帮高音做事。保姆刚陪了高母回来,看到小可,便有些急,以为是来换掉自己的,说:“她就是新来的?”
“她叫小可,刚来这儿。”高音说。
“也不跟人家打一声招呼,我一下子哪有落脚的地方啊。”保姆抹起了眼泪。
凌宜生知道她误会,赶紧说:“小可是我表侄女,来这儿窜门玩的。”
保姆这才笑起来。
高音对保姆说:“你是先在益州呆的,比她熟悉这里,有空给她指指路,以后也让她在这个城里也找份事做。”
凌宜生向高音投过去感激的目光,没想她竟能明白自己的心思。保姆却拉下了脸,又充满了一肚子忌妒。尽管都是从农村出来的,但保姆和表侄女的概念是不一样的。想得气愤,便去抢小可手上的活干。
小可在高家闲了五六天,渐渐有些闲不住了,总想去上街逛逛。凌宜生与高音都要上班,没空陪她。保姆是常去买菜的,但不太和小可说话,总是偷偷一个人去。小可就缠着高母,求她陪自己去。高母因身子不适,不太愿出门,说:“你自己去啊。”小可只好自己出了高家,留心着路牌上的字,沿街慢慢看着往来的车子及一幢幢楼房。到了闹市区,被吵吵嚷嚷的声音弄得头昏眼乱,认不得哪边是来时的路。在她眼里,哪条路好像都一样。心里暗叫一声:“糟糕,表叔要骂死了。”乱蹿一阵,也不知到了何地,到处都是商店,看到橱窗玻璃里的皮鞋,想起身上是带了钱的,便忘了着急,进了商店,绕了一圈,选中一处,朝售货员“喂”了两声,指了指一又粉红色的皮鞋。
女售货员笑一笑,拿起鞋子旁边的纸片给她看,上写着:三百八十元。
小可伸出了舌头:“这么贵呀。”
女售货员说:“这 只是中档的,还有更贵的。”
小可羞愧起来,手伸在口袋里,反复捏弄着那几百元钱,走出商店后想:“那鞋子真是漂亮,有钱了一定要买一双。”
花花绿绿的商品让小可看得忘了时间,她在心里默默数着现在买不起而将来要买的东西,最终,她在这家商店买了一个挂钥匙的玩具。
离了闹市区,小可来到一条稍偏的街道,在一个鞋摊处看着几堆崭新的皮鞋,拿了一双看,和在商店看得差不多,心想这里的应该不会这么贵吧。问一下价钱,卖鞋的说:“亏本了,五十块钱一双。”
小可掂了掂鞋的份量,觉得更轻一些,价钱相差这么远,怕是假货。卖鞋的见她站着不动,以为嫌贵:“你要真想买,四十块给你。”
小可掰着皮鞋的后跟,稍一用劲,没料到一下子把它掰脱下来。卖鞋的抓住小可的手,喊道:“你弄坏我的鞋,你要赔。”
小可急着说:“你这是假货。它自己脱开的。”
卖鞋的不依,硬要她赔,小可不愿意,两人拉拉扯扯引得许多人看热闹。小可差点要哭起来,掏出四十元钱给了卖鞋的。卖鞋的才放开她。这时,人群中出来一个男人说:“老板,别欺负人家乡下的女孩子,把钱还给她。”
卖鞋的说:“哎,我并没有欺负她啊,是她弄坏了我的鞋,当然要赔了。”
男人把那脱跟的鞋拿起看了看,笑道:“你用点胶水粘上还是能卖出去的。”
旁人哄然地笑起。
卖鞋的冷冷一笑,坐回椅子上,不理他。
小可对男人说:“算了,让他占点便宜,我也不是一两天在这里,以后还会见到他的。”
男人露出赞许的目光:“有志气,在益州呆长久的乡下妹子有不少,希望你也是一个。”
小可显出几分神气:“今天就当我讨了四十块钱给他用。”与男人分别。走了几步,又回头唤住男人,吞吞吐吐说:“大哥,要请你帮个忙。”
男人问道:“是不是没钱坐车了?”
小可说:“不是,我想不起回去的路了。”
男人乐了:“你是刚来益州吧?”问了地址,十分诧异,“你是高家的什么人?”
小可喜道:“高音是我表婶,你认识她?”
男人说:“那么凌宜生是你表叔了?”
小可说:“对啊,你也认识他?”
男人说:“何止认得,他屁股上有多少屎我都知道。”
小可说:“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说:“我叫陈章。”
小可是坐出租车回高家的,出租车是陈章帮叫的。小可坐车时思绪万千,心潮波动。心想有钱随时就能坐小汽车,那比买一双鞋要气派的多。保姆看见小可从车子上下来,惊讶得合不拢嘴:“你真会享福,我来了这儿两年多都没坐过。”
“我又不识路,只好坐车了。”小可没说弄坏鞋赔钱的事,在她心里,坐车已经与赔钱抵消了。
凌宜生回来问小可:“你今天上街了?”
小可吐吐舌头:“差点认不得路回来。”
“你要买鞋叫婶子陪你去,你才来这里,别人会欺生的。”
“你怎么知道这事的?”
“傻瓜。”凌宜生笑着。“今天不是有个男人帮你叫车吗,他告诉我的。”
“他真好。”小可感激地说。“那卖鞋的也太可恶了,明明是假货,还赖我弄坏他的鞋。”问凌宜生,“表叔,最贵的皮鞋要多少钱啊?”
“我哪知道,在益州,顶多是几百块吧。在大城市也有几千几万块的。”
小可伸出舌头:“妈呀,那鞋子上是不是有金子,路也不敢走啊。”
凌宜生皱了皱眉:“别羡慕这些,过些天帮你找份事做,自己挣自己的钱。”
给小可找了几次工作凌宜生都觉得不太满意,高音说:“随便找个就行了,可以去帮人家卖卖衣服啊。”
“我只是有些不放心,这种事情也不能做长久,到时零零碎碎做几天,又要去另找,我哪有这个精力。”
“她一个乡下女孩,什么也不会,只能暂时做着看看。给她一个适应的过程,到时她自己熟悉了,还用你去帮她找。”
凌宜生想想也有理,就找到一家卖服装的小店让小可去做服务员。做过一个月,小可把领到的工资给了高音,说是算做伙食费。
高音被打动:“这个月的工资你自己留着吧,伙食费下月再说。你来益州,我和你表叔都有责任照顾你。城里比不得乡下,就算吃得差些,表面光子还是要的,否则让人瞧不起。”把钱给回小可,并告诉她该买某某物品和一些城里女人的事情。
小可学得快,两三个月后把那些优雅女人的特点也模仿了出来,甚至跟保姆说话也是一副城里人的腔调。保姆看不惯,却又没办法,跟高音说:“我可不是来伺候她的。”
高音也看出了小可的惊人变化,对保姆说:“小可是我们家亲戚,有不懂事的地方,你不要去计较。”
保姆衡量出自己与小可之间的差别,见了小可,恨不得割她几块肉下来。
陈章经常来带小可出去玩,教她见识各式各样的事情。这天小可被店老板放假,兴冲冲回来涂了口红描了细眉,背了一只小包儿到街上闲逛去了。保姆与小可同住一个房间,小可的一举一动她都注意在眼里,她也很想跟小可一样去当服务员,可是离开了高家她就没有地方住了。她在想,要是我也有一位亲戚在城里就好了。心里遗憾一阵,拿起小可放在桌上的唇膏在桌面上乱画几下,方才解恨些。
傍晚,小可回来说:“北门街广场举行露天演唱会,你不去看?”
保姆悻悻地说:“我没时间,洗了一下午的衣服,等下又要做饭。”
小可盘了腿坐在床上,拿出一瓶刚买的指甲油在每个手指上细细地涂,涂完了又去涂脚趾甲,问保姆:“你涂点不?”
保姆撇过脸不理她,跑到高音那里告状:“高音姐,小可把指甲油涂在脚趾甲上,像那些发廊妹一样。”
这话原来是高音在餐桌上闲聊时说的,此时听到保姆说起,脸便沉下来,吃饭的时候,越看小可越觉得不顺眼。
等到睡觉时,高音对凌宜生说:“你这段时候忙来忙去,有没有发现小可变了许多?”
“来了城里肯定要变。”凌宜生说。“特别是年青的女孩子,几件漂亮衣裳一穿,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我不是指这个,她来益州几个月,学得有点妖里妖气了。”
“怎么这么说?”凌宜生替小可不平。“一个人的性格天生注定,什么妖里妖气,傻里傻气,这都是旁人的看法。”
“你以为是我看不惯她吗?她是你的亲戚,本来我就犯不上操心她的事。可是我们高家在市里也是有些影响的。今天她去学那些风尘女子把指甲油涂到脚趾甲上,我不告诉你的话,以后你又要怪我。”
凌宜生没想到这些,一时怔住:“你看见了?”
“我哪有功夫看,是保姆跟我说的。”
凌宜生来到院子里,大声叫了小可一句。过了片刻,小可就拖着一双木拖鞋“踢踢踏踏”从屋子里跑出来。
“表叔,有事吗?”
凌宜生把她拖进客厅:“让我看看你的脚。”
“表叔。”小可睁着大眼笑。“脚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