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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天下布武录-第2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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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直觉,当真可怕……

只是,云姨又是怎么知道苏洗岩是女子?连妖女都看不出。吴锋暗暗想道。

他神思一飘,思绪顷刻回到了四年前。那时忘忧谷刚被灭门,他与云海岚一同过风陵渡,正好第一次与薛洗颜相逢。

那时候,自己和薛洗颜都只有十三岁。

也正是那次,薛洗颜对云海岚出口调戏,声称愿以千斛明珠聘取云海岚。

薛洗颜当时易容变装技术恐怕尚不到家,能够骗得过吴锋,却没能骗过云海岚。云海岚知道苏洗岩是个女子,才将对方的脑袋按在自己胸口作为教训。

吴锋心头隐隐一痛。

是啊,终究是难以在一起的,云海岚可是北方道门的公敌。

爱吃醋的云姨再一次展示了自己的大度,而她的意思也很明显了。

吴锋抖抖索索地将冰魄丹放入怀中。

他又摸了摸兰丸的脑袋,说了声谢谢,便一步一挨地往自己房里回去,神情失落。

吴锋躺在床上,只觉心如乱麻,胸怀完全被思念的情绪充斥。

他很快又意识到这样实在对不起死兔子,刚答应娶她,就又在想念别的女人。

如果两个都要会怎么样?

一个想法陡然涌上了吴锋的心头。

薛洗颜是风华绝代的三仙子之一,一颦一笑皆有千般风情;而云姨虽然美貌稍逊,却也是世间绝色,尤其是冰凝雪砌一般的娇嫩肌肤和凹凸起伏的绝好身材时常令吴锋目眩神驰。

若能将双美兼收并蓄,此生当是无憾了吧?

听着隔壁房里传来的幽微**,吴锋的胡思乱想也越来越强烈。

但很快就哑然失笑。

两个都是醋罐子,如果都要了,该够他受的。

而且两位都是对他无私付出,与他之间建立了十足默契,令他为之倾心的女子。然而真心是很难平分给两个人的,哪怕只是想想,也是对她们的不尊重。

只是自己曾说要将与云海岚之间发生的一切美好从容珍藏在心底,真要这么做时,才感觉到从容二字,原来是无比艰难……

吴锋再次长叹,脑海中却渐渐迷糊起来,终于沉入睡梦。

第三百七十七章不如归

秋冬之交的时节,一只血红色的鸟儿静静地立在树梢。

它并不大,但周身羽毛极为鲜艳,闪烁着晶莹的光。

在斜阳的照耀下,它高高扬着头,就好像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

吴锋和李询悠然立在树下,兰丸和另一匹玉色的马儿在一边吃草——那是吴锋从始魔马贼团团长墨战那里夺来的玉花骢。

“这是血杜鹃,一种非常少见的鸟儿。”李询对吴锋道:“听说在傍晚听到它的鸣叫的话,会有好运伴身。”

“这样?”吴锋微微一笑,伸出手向它招摇。

这鸟儿依然一动不动,眼中显露出极为骄傲的神情。

吴锋又撮起唇模仿鸟儿的啁啾之声,试图诱使它应和。

血杜鹃动了动眼皮,证明自己并不是死物,但仍对吴锋完全不作理会。

吴锋想了想,突地将铁炮掏了出来。

李询一惊,问道:“吴锋大哥,你做什么?”

吴锋微笑起来:“既然不叫,留之何用?不如一枪毙了。”

李询摇头道:“血杜鹃鸣声甚悲,却是祥瑞之物,杀之不祥……”

吴锋哈哈大笑,轻拍着李询的脑袋:“我不过是戏言而已。不过虚放一枪,吓它一下,它飞起来的时候也一定会鸣叫罢?”

李询道:“还是不必了,血杜鹃本就不爱鸣叫,是否赐福于人,全在机缘二字,何必强求?”

又道:“玄祖父曾教我说,人之一生,如负重远行,不可急于求成……”

吴锋耸肩道:“没想到你这小子杀人不眨眼。对一只鸟儿却是如此慈悲。好罢,我就陪你一起等,只怕夜色上来,就算它叫起来也不灵了。”

其实运气这事虚无缥缈,血杜鹃的鸣叫之声究竟是不是真的能给人带来好运,无人能说上来。

但两人都有少年心性。当下便真的在这树下等候。

而鸟儿则如同泥塑木雕一样呆在树上,只是偶尔眨眨眼。

太阳渐渐坠下,天地间的光线愈来愈暗淡,眼见着傍晚就要过去。

血色的鸟儿突然发出一声凄清的鸣叫。

与寻常杜鹃的叫声似没有太大的差异,但回味时才感觉到这声音极清傲,恍若要刺破云霄。

它眼中露出一丝柔和的光芒,看向两个少年,而后振翅飞天而去,如同离弦的利箭一般。快得不可思议,不旋踵便消失在长空之中。

隐隐之间,两人似乎都感觉到了那种奇异的命运之力。

吴锋和李询相视而笑,一同坐在草地上头。

草地有些潮湿,露水打湿他们的衣摆,二人却好像没有感觉一般。

李询清秀绝伦的脸容上却是突然浮起一丝惘然神色。

这杜鹃的叫声,分明便是“不如归去”。

前天他独自在外头散心的时候,又有一人凌空掠来。将一封信交到他手中便转身而去。

信中只有四个字:玄祖病重。

是父亲李忠的笔迹。

李询知道,父亲虽然小时候受过暗伤。身体一直不是太好,但正当壮年,也不至于一下出问题。

而玄祖父李毅已经一百多岁了,虽然一直康健。但倘若哪天突然身体机能衰竭,也实在很难说。

所以这封信的确有可信的地方。

但李询略一思索,便想明白。这是父亲对他的考验,而玄祖父必定身体安康。

父亲已经知道草海五峰的吴锋就是忘忧谷的吴锋,因此自然将吴锋判定为神堂的人。

父亲只交给他一封信,而不让来人代他发出任何直接的命令,就是想要确定自己的儿子是不是已经把心玩野了。甚至有被吴锋洗脑的可能性。毕竟三河与神堂之间,有着很深的梁子。

倘若李询不愿回去,父亲定然会引起警惕。如果李询肯乖乖回家的话,便可以把玄祖病危作为向吴锋告辞的理由。

李询当时便叹息一声,和吴锋在一起混了这么久,他实在不喜欢父亲这种连亲生儿子都要算计的做法,无论目的如何。

但他也知道,回家是自己唯一的选择。

然而与吴锋知己一场,如果向对方说玄祖父病重,不得不回家,未免太过无趣。

李询从吴锋身上学会了为自己而活,由自己来作出决定,也不想再让吴锋认为自己没有丝毫改变。

所以他现在只是忧郁地轻叹一声,眼神闪烁。

吴锋愣了愣。

他从李询的眼中读到了思乡的离情别绪。

“要走了?”吴锋极有默契地问道。

“是啊,我爹这半年来,一直在等我回去……”李询捉住一只跳到他头上的蚂蚱,摔得老远。

“回到你那压抑的生活中么?”吴锋抬手扫了扫遮住额头的鬓发,眯眼瞧着天边的余晖。

“我们家的家教如此,每一代李家子弟,都是这样成长起来的。说起来,你又自由到哪里去呢?不甘心做池中之物,就得给自己加上许多约束。”李询道。

“是啊,你我的征途,都在寰宇天下!”

吴锋道:“这半年来,你我挣脱了枷锁,在这茫茫草原上,放歌纵酒,纵马游侠,固然痛快,可又有哪个侠客,能踏上这世界的巅峰?”

“从今日起,我们都该重新把自己包装起来,将热血重新藏回心底。”李询叹了口气,抓了一把草地上的沙,洒了两人一身:“握不住的沙,就扬了吧。”

“哈哈哈哈……”吴锋长笑起来:“走吧,兄弟。去追随你认为最值得追随的人,如果我成为你的敌人,不要吝惜任何手段!”

三河剑派附属于神霄道,而神霄道道主龙战野年迈,长子体弱多病,其他几个儿子却都富于才能。也许当李询回去的时候,便得考虑支持龙家的哪一位公子了。

猛地从草原上弹起,吴锋将那匹正垂首吃草的玉花骢拽了过来,将缰绳递到李询手中:“带着它离开。”

“谢谢。”李询黯然应道:“原谅我不能现在就追随你的脚步。”

“如果可能,我将斩下你选择的英雄之首级,来换你二十年的效忠。”吴锋笑了笑。

他突然将李询从地上拽了起来,猛地按在马背上,在马屁股上发力一拧,玉花骢负痛,长嘶一声,射出老远,飞快地奔行而去。

向着李询的背影,吴锋扯起嗓子,长吼道:“姓李的,趁着我后悔之前,快给老子滚!”

第三百七十八章约会

“小竹子走了?”吴锋回来的时候,薛洗颜从大堆的情报文件中抬起头来,问道。

吴锋是怕麻烦的急性子,有薛洗颜帮他处理事情,他便只负责敲定五峰中的重要决策,将各种繁杂的杂务都交给薛洗颜来处理。

薛洗颜亦着力引导培养各峰主的办事能力,确保当两人离开后,留守五峰的人仍能守稳这处基地,为回归神堂的吴锋源源不断地提供经济支持。

想到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将与李询是敌非友,吴锋不由露出怅惘神色,但随即笑道:“不好么?少个灯笼。”

“当然好啊。”薛洗颜悠悠一笑,突地压低声音:“本公子也想放松下呢,几百里外有一座酒馆不错,一起去喝一顿?”

吴锋滞了一瞬,随即明白喝酒哪用跑那么远,她的意思,分明是去找个没人认识两人的地方去约会。

“好主意,现在就走?”吴锋习惯性地在她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才想起对方可是个大美人儿,才将力度收了大半。以前他无论是拍苏洗岩还是李询,都力求手爽,得将对方拍到肩膀生痛不可。

薛洗颜倒是神色如常,她常年扮成男人,早已习惯男性的思维方式。

她含笑点头。

两人都披上黑色斗篷,戴上能遮住脸的斗笠,牵过马匹,由小路出发,一路向西而去。

马颈上悬了笼着玻璃罩子,能防风雪的油灯,用于夜间照明。

若是以兰丸的脚力,日行两千里不过等闲。但玉花骢已经送给李询了,薛洗颜骑乘的不过是普通的灵马,吴锋便得令兰丸放慢速度来跟着她——毕竟自己不知道路。

向西走了一段之后。两人又转向南方。

时当中夜,秋冬之交的夜晚极为清寒,夜间竟然落起雪来。

风雪之中,两人身上的衣袍飘飞不绝,肩头渐渐被银色的雪花覆盖。

这条路周遭荆棘丛生,一片荒僻。全无人烟,不由让吴锋怀疑薛洗颜带错了路。如今北风正急,烟雪纷飞,若想亲热的话,野外可不是好的去处。

却见薛洗颜突地吁一声,将马匹喝止,道:“就是这里了。”

吴锋目光看向路边,丘陵之间隐隐可见断壁残垣,分明是一片废墟。

但仔细看时。竟有一面酒旗迎风招展,散着光鲜的气息。

“荒村野店?”吴锋道。

薛洗颜微笑:“不,此地一两千口人该是有的。”

两人催着马儿缓行,越过山丘,只见山丘之下,有一片极大的废墟,竟然比起会津城还要广阔,乱石碎砖。铺陈遍地,令吴锋想到那一望无际的洛邑京废墟。

酒肆在废墟的边缘地带。背靠着倾圮的残缺城墙,大门依然张着,透出杏黄色的和暖光芒照在雪地上。

废墟当中还有许多房舍疏落而布,多是依托着残垣断壁修葺而成。远方可见新垦出来的山田,在毁灭当中透发出一股新生的气息。

“这是盛乐古城的遗址。”薛洗颜悠悠道:“两百年前,盛乐城被正式废弃。从此人迹罕至。后来又有人为避战乱,渐聚于此,形成一座镇集,却是少与外人通,便似世外桃源一般。”

吴锋知道。盛乐城是大魏旧都,拓跋家的龙兴之地。后来拓跋家南下,先迁都于平城,后迁于洛邑,盛乐城随着大魏的日渐衰落腐朽,越来越不被重视,终于遭到荒弃。

他的母亲便出身拓跋氏,不过吴锋对这个家族并没有多少感情,更是对盛醉香在内的胡人不乏戒备之心。之所以一心想要杀死杨麒和诛仙王,只因母仇不可不报的基本义理。

正是因此,吴锋扩大草海五峰的势力,只是为自己南下提供经济基础罢了。在他眼中,争霸之路仍需自神堂始,而草原上的扩张须得点到即止;倘若五峰进一步扩大势力,便须得吸纳大量的胡人,考虑到胡人的利益,就算自己冲破重重阻力统一草原,而后进取中原,所作所为亦是驱异族以侵本族,与上古时勾结妖族的那些人族叛徒无异,将成为千古罪人。

但是看到盛乐城如此景象,抚今追昔,吴锋仍不由眼中浮现出些微的怅惘神色,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薛洗颜倒又欣然道:“若非爹爹曾给我说起,还真不知道这个地方有好酒。我和他一样,做事的时候停不下来,该享受的时候却是丝毫不肯委屈自己的。”

酒肆的屋檐很是宽阔,以木柱支撑,两人便将马匹系在门前的立柱上,抖落身上的残雪,施施而入。

只见一个汉子拍着桌子,大喊道:“结账!”

待侍者过来,便将一张羊皮塞到对方手里。

草原上奉行以物易物,金银作为贵金属还能使用,铜板则完全花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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