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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情赊美人心-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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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现在的身份,这样的情况下,要弄一张在这里可通行的身份证明,便难如登天,而没有这份证明,在古代是寸步难行的。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这里是一处尼姑庵,若是能递上足够供奉,换得两副僧牒护身,日后也能有个容身于市井的身份。

檀婉清正这么想着,那边瑞珠已是端着盆热水进来,后面跟进来一位老尼,大概是生活困苦,五十余岁看起来竟像六十多岁的模样。

在她看到清洗过后,静静坐在破落席上,白肤黑发温婉的檀婉清时,只觉眼前这阴暗简陋屋子都因人而亮了一亮。

那小丫头含含糊糊说她们姐妹探亲路上遇到山贼,与亲人冲散了,真道她这避世之人,没见过世面老眼昏花。

单是这破陋厢房中的美人,往那里一坐,便知落魄之前必是显贵之人,再想到刚才那丫鬟塞给她的黄金钱,更笃定这一点,三四两重的黄金,换得银子,也有三四十两。

也只有那些个贵人才出手如此大方,虽是落魄,掉个豆子仍够普通人几年的嚼用了。

老尼道了声施主,便从洗得发白的僧衣内取出两张纸来。

檀婉清赶紧让瑞珠请了老尼过来坐。

“……这庵里也曾鼎盛一时,若是那时,施主就算出供奉钱,想弄两张僧牒也难办到,寺庙里也有忌讳,若是持僧牒的人有问题,庙里的僧尼也脱不了干系,不过这几年世道越发不太平,边关的瓦刺比老虎还凶狠,流民越来越多,大家都活不下去了,哪有余钱供奉香火,一些有去处的女尼早早离去。庵里如今只剩老尼一人,倒也不用再顾忌这些。”说完她将那两张破旧的僧牒递给二人,手中念珠转了转。

“也不瞒施主,真要办僧牒,老尼确实无能为力,但若只图有个身份避世,这么多年,寺里的人病的病死的死,倒有留下来一些,老尼便从中挑了两张,虽是染病死的,但也身家清白,与两位施主年纪合得上,若不嫌弃,便拿去用吧。”

檀婉清将桌上的僧牒拿起,看着虽旧,但上面清楚载有僧尼的籍贯、俗名、年龄、及所属寺院、得戒师等,虽然这种冒名顶替的证明,根本经不起推敲,若真有人刨根问底,很快就能发现端倪,但在这远离京城,又有流民出没之地,衙门想必也不会查那么紧,若小心一些,不抛头露面,不引人注意,在市井之地藏身做个升斗小民,还是不难的。

檀婉清顿了顿,起身下拜,“师太的再造之恩无以为报。”

有了这副护身度牒,她和瑞珠等同再生,总算勉强可世间行走了。

老尼哪敢受贵人之礼,赶紧扶起檀婉清与瑞珠二人,连道不可,“施主放心,老尼虽打算另投它寺,但施主给的香火钱,仍会如数奉交寺中,有了这些香火钱,老尼也不用一个人在此地孤老,说起来施主才是老尼的贵人。”

檀婉清并不在意她将钱捐了还是自留,如今她如愿以偿的得到了度牒,心下总算松了口气,感谢之意自然溢于言表,细细聊了一会儿后,直到天色已晚,才送走了老尼。

瑞珠关上门,拿起桌上脏兮兮的纸,撇嘴有些嫌弃道:“小姐,这是死人的东西,我们还要顶着死人名头,多晦气啊。”

檀婉清却并不在意,一个府里长大从未在外面生活过的丫鬟哪里知道世道之艰难?将东西收好,她随口道:“我们两个不也死了一回了么,都是死了一回的人,谁嫌弃谁呢?”又道:“刚才我已经和师太说好,明日我们与她一起离开,毕竟这里人生地不熟,师太能带我们一路。”说完她看了看门,意示瑞珠把门关好。

瑞珠立即了然跳下地,在门口四下看了看,然后将门合上,两人回到窄小的桌前,檀婉清用热水匆匆擦了身,便将换下来贴身的肚兜取了出来。

肚兜颜色暗淡毫不起眼,虽整个兜面绣满了荷花荷叶,却没有丝毫美感,也有些偏厚。

檀婉清取出了让瑞珠借来的小剪,然后延着双层的兜面细细剖开,在灯光下那些毫无美感的荷花夹层后面,隐隐一片金色。

瑞珠脸上难掩激动,她瞪大眼晴看着自家小姐,口里直道:“小,小姐,奴婢绣的时候,是绝没有想到有用得上的一天,这分明是我们的救命钱!还好小姐有藏金的习惯,真是老天保佑!”她还曾暗暗吐槽过自家小姐这么个异于常人的怪癖,这个时候却又无比感谢起小姐这个怪癖来了。

瑞珠又哪懂檀婉清的坐立难安?

两人也不言语,飞快的将那些金叶子取了下来,一共三十六枚,可惜,肚兜太小,三十六枚已是极限,多了就太沉了,檀婉清也不是没想过缝上些银票之类好携带之物。

但银票虽轻,却有种种不方便之处,远不如金子实在,可随取随用。

瑞珠将三十六片细薄的金叶子小心的放入手中,掂了掂:“比给老尼的那些金铸钱要沉一些,大概有五六两。”

“不错了,日后换成银子仔细些用,够我们用上一段时间。”

以前小姐何曾在意过这点小钱,如今却想着换成银子省着用,瑞珠本来还高兴的心情,又变得心酸起来,她不敢在小姐眼前露出神态,只得拿出向老尼借来的针线,低头挑着肚兜好的地方剪下来,飞快给小姐缝了只荷包,将金叶子装进荷包里。

檀婉清看着被寒雨打湿一片的窗户,只觉浸骨的冷,这个被褥有剌鼻的霉味,陌生的没有一丝热气的屋子,手脚如抵冰块,除了心口处,骨肉都冷得刺骨。但与前些日子的境遇相比,她倒宁愿活在这种光景中。

想到以后会越来越好,心情慢慢放松下来,加之多日疲累,困意很快涌了上来,原以为会是一个不眠之夜,但一合眼,便沉沉睡去。

陷入梦乡的檀婉清万没想不到的是。

身处的破败草屋古庙,早已被十几黑骑兵团团围住,直等着一声令下冲进去捉人,直到那穿着盔甲的男子驾着马来回绕在那点橘色光晕窗前,似突然改了主意般抬手阻止了几人。

雨中的马不适的发出几声嘶鸣。

他骑在马上,顶着冷雨不言不语盯着窗看了很久,才回头点了手下两名夜不觉探子,指着窗户冷声道:“给我盯住里面的人,我要知道她所有行踪,去了哪里,都做了什么。”

第4章

夜雨过后,窗外传来鸟儿清脆的叫声。

昨日来时天色已晚,两个人来时匆匆也没有细看,待早上光线清楚了,方知昨夜老尼话语中的苦楚,不到万不得已,谁又舍得背井离乡,离开半辈子的居所呢。

因这古庵实在太破旧了,正殿是供奉之所,已是缺砖少角,斑驳不堪,后面僧尼居住的低矮的南房就更破旧,老尼昨夜还把自己住的地方让给她们安置,自己则在漏了雨的房中屈就了一夜。

瑞珠从外面端着碗进来,看了眼屋顶斜掉的横梁连连摇头低声道:“小姐,怪不得那老尼要走,我还当她得了咱们的银子,不想再待了呢,原来不是。”

“刚才出去看,房子整个大梁都是歪的,今年冬天若雪厚些,说不定要塌掉呢。”

瑞珠“啧”了一声,边说边将碗放在桌上。

“她若真是贪财逐利,也不会一个人待在这清苦之地了。”檀婉清整理了下两人少的可怜的家当,擦了手坐下,看了眼桌上的食物。

海碗里几块黑乎乎的黍面饼,一小叠酱色咸菜,再无其它。

“厨房里的米缸是空的,就剩几把糙米和一小瓢黑黍面,就是咸菜还是坛底划拉的,连点油星都没有。”瑞珠有些抱怨。

“行了,有东西填饱肚子就不错了。”檀婉清伸手将粗面的黍饼拿起来,放到嘴边咬了一口,又拿起筷子挟了一根分不出什么野菜根茎的东西放在口中,慢慢的嚼。

瑞珠听罢只好跟着坐了下来,看着小姐一口口咬着那黑乎乎带着馊味的杂面饼,吃着咸喉了的菜根,一时间忍不住用手抹了下眼角,想到小姐不久前的锦衣玉食,再到现在这般吃糠咽菜,总觉得难受,心里就想着这么会变成这样,小姐不应该是这样。

檀婉清看了看莫名其妙掉泪的瑞珠,拿着筷子的手一顿,挑眉诧异道:“这菜虽然不爽口,但你也不至于嫌弃的哭了吧?”

瑞珠当即把泪一擦,拿起一块黍饼:“小姐都不嫌弃,瑞珠有什么可嫌弃的。”说完狠狠咬了一口道,也不知跟谁堵着气。

吃完了饭,老尼翻出了一些以前女尼出家前留下的衣裳,檀婉清两人穿的还是山贼身上扒下来的衣服,实在有些不伦不类。

瑞珠将衣物拿回了屋,翻翻拣拣一通,都是些粗衣粗布,还有打了补丁的,被虫蛀的洞眼,这对一直掌管着小姐精致衣裳手饰的瑞珠来说,简直粗鄙极了,连檀府里的最低等的丫鬟小厮都比这穿得好百倍,这样的东西小姐怎么能穿出门呢。

檀婉清却觉得不错,粗衣宽裤,用来掩饰身份最好不过,只是衣服放的年头太久,一股呛鼻的霉味儿,需得洗洗才能上身。

瑞珠哀怨的抱着衣服出去了,檀婉清却是寻了老尼向她打听了下周边的城镇,离开古庵,人生地不熟,她们还不知哪里有可落脚的方。

老尼想也不想,便道卫安城可去。

这益洲地界虽大,但论起太平,如今还是要数卫安城那块儿地段,不仅城墙高耸结实,城内还有官军驻守,听说周边不少商户都投奔过去,想来两个女子到卫安城落脚,是最适合的。

且卫安城离这里不算远,两天的脚程,若坐驴车,赶些一日便到了。

檀婉清也没其它选择,便打算去看看。

她们没有等到中午便换上半干的衣服,庵中已没米没粮,再待下去就要饿肚子。

下山的路倒也平坦,过了条河,岸边有几家零零散散的庄户,老尼虽一直待在半山庵中,但对这些庄户人家的老人颇为熟悉,大概都是曾到庵里上过香的村民。

村里人丁不多,赶路用的牲畜稀少,老尼寻着一家好说歹说,并掏出些零碎钱,总算雇得一六十多岁的农家老翁的驴车使和。

三人当晚借宿在农家的空厢房,打算第二日一早便起程。

待进了空厢房,两人转身便与老尼道谢。

若不是师太与村民认识,兵荒马乱的世道,她们两个陌生女子,就是给再多钱,人家也不会随便答应下来,老尼如此照顾,再三感谢都是应该的。

自己的一番好意被人受领,老尼心下也妥贴,又见她二人言语亲切,并无什么贵人的架子,晚上三人住在厢房小屋内,便对两人稍微指点,像她这般年纪大的老太,出门在外倒也不惹人眼,可两个年轻女子就不同了。

尤其是两个言行举止一看便知是大宅里娇生惯养出来的主儿。

那小丫鬟倒也罢了,涂抹上香灰,扮个农家女尚可,可这主子,老尼瞅着却有一丝犯愁。

就算换了身粗衣,涂上香灰,可一举一动,哪里能是一层灰掩得住的,这要在贵人里扮扮丑还能蒙混过去,可是放在土生土长的农家人当中,便是违合,便是扎眼,老尼侧目端量来端量去,终找出些端倪,拿香灰又涂了涂她脖子与手,矫正了下走路的姿势,又让她遇人拼命压下脖颈,最好压的低低的,这般弯了三分脊梁,多了几分卑恭曲膝才好了些。

好在这贵人极听人言,学得很快,立即便有了样子。

第二日天不亮农家翁喂饱了驴,便赶车上路,知道有人要到卫安城,邻村母子二人一早便央求搭了顺风车,一车六人挤的满当当。

搭车的母子是三十里外庄子里的农户,妇人身着一件破旧的红袄,原本的鲜艳洗的发了白,脸色也蜡黄,提到自己的庄子,面上更是凄苦,眼圈红通通的,赶车的老翁也跟着叹气。

这世道山贼出没,瓦刺猖獗,一旦进了庄户,那庄里的百姓就倒霉遭了殃,妇人的牛头庄便是前不久被屠了,好在这母子二人在外走亲,才保下命来,可惜家里其它人没逃出来。

“他老叔,你们庄子里人就没想过迁走?那群畜生这次屠了我们牛头庄,说不定下次又冲进来,你们庄子又离我们那么近……”那妇人边擦眼泪边道。

“怎没想过?”老翁甩了下鞭子,“可这一村子的人几辈子的土地家什都在庄户里,那都是命根子,哪能说迁就迁,就算迁了,上哪安家落户去?这世道一旦无家可归就成了流民,说饿死便饿死了,还不如守着祖宗的地,活一天算一天……”

“我听说不少流民都跑到卫安边城去了,那边城卫墙又高又厚,不用担心瓦刺冲进来,还按人头分米粮和土地农具,开出来的地归自家,只要往城里交一点粮。”妇人的儿子是个十二岁的男娃,看着却已经是半大小子,此时正与老翁一人一边坐在车前,这一路来,听人说起不少事,此时忍不住插口道。

“那怎么行?”老翁道:“到了那里落户就成了军户,家里壮丁要被拖去当兵,祖祖辈辈都脱不了军籍,不行不行。”老翁头摇的像拨浪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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