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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萌妃当道拐个皇帝去种田-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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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装傻地笑了笑,“对不起啊婶子,醒来之后,我的确是很多事情都记不太清楚了。”

那女人进了院子,叹了口气,“唉!老天无眼哪!你们两姐弟都已经被人欺负到这个地步了,居然还要雪上加霜,让你一个孤苦无依的小姑娘遭遇这样的灾难。至于以前的事情,一时想不起来你也别着急上火。我啊,是你的邻居,你们姐弟俩平日里都会叫我一声何婶。我儿子叫狗蛋,比你略小一岁,你和你弟弟刚搬来这边住那会儿,狗蛋可没少跟你们在一起玩。”

说着,何婶打开菜篮子,从里面掏出几把青菜,“这是婶子刚刚在市场卖剩下的菜,都还新鲜着呢,拿去给你和朝雨晚上加菜的。”

“呃,何婶,这怎么好意思?”季如祯很有些无语,如果她收了对方的菜,这种行为,算不算是要饭的?

好歹她曾经在天圣王朝也称得上是叱诧风云的人物,如今沦落到要饭的境地,是不是混得太惨了一点儿。

何婶一把将菜塞到她手里,笑着道:“你这傻孩子,咱们邻里之间相处这么久,还跟你婶子客气什么。紧拿去,反正这都是卖剩的,我们家那几口人也吃不了,你们姐弟平时也没什么多余的家用,总去市场捡别人扔掉的菜叶子,也不是什么长久之计……”

听到这里,季如祯再次无语了。

去市场捡菜叶?老天爷!她跟那个包子,到底过得是什么日子啊。

虽然她跟这个何婶不是很熟,但几句话下来,她发现这何婶快人快语,倒是个实在人,便起了几分打探之意,佯称自己醒来之后,因为很多事情都记得不是很清楚,以至于无形之中得罪了不少人,希望何婶能给她讲讲关于她的大概情况。

何婶确实是个热心肠,见季如祯完全就是一个无知小白的样子,亲热地拉着她的手,将她在平阳城的大概情况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包子年纪毕竟还小,语言表达能力又差,所以之前季如祯也是听得一知半解,满头雾水。

经何婶这么一补充,她才知道,原来她娘徐清漪十几年前被婆家赶出家门,便落户在平阳城,并借着手里有些小积蓄,在平阳城做起了生意。

从何婶的叙述中不难得知,徐清漪是个很要强的女人,当日她背负着弃妇之名,一个人挺着大肚子来平阳城投奔亲戚,虽然遭受了不少白眼,却还是靠着手中的积蓄,慢慢在平阳城落下了脚跟。

书本网出生的徐清漪,对笔墨纸砚这种东西颇有几分了解,如今太平盛世,平阳城内又不乏文人墨客,于是徐清漪便做起了笔墨纸砚的生意,凭借着她的见识和能力,短短几年之间,就赚了个盆满钵满,并且还在平阳城最繁华的金玉大街,购置了一幢五进五出的大宅子。

正所谓树大招风,随着徐清漪的钱赚得越来越多,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也渐渐开始往她身上落。

其中最不要脸的,就是徐清漪那个堂兄徐大海了。^_^

第16章 个中缘由

当初徐清漪被休出夫家,走投无路,本想着来平阳城投靠堂兄,结果那徐大海是个势利眼,觉得堂妹是被婆家休出来的,丢了他们徐家的人,所以便将徐清漪拒之门外,避不相见。

随着徐清漪的财势越来越雄厚,徐大海便动起了歪心眼儿,主动带着家小,跑到徐清漪面前认错,说自己当日一时糊涂,不该对求上门来的堂妹置之不理,毕竟血浓于水,关起门来他们就是一家人,谁对谁错,那些都不重要。

徐清漪虽然不怎么待见她这个堂兄,但她一个女人,又带着两个年纪不大的孩子,想在平阳城立足,到底还是艰难了一些。

于是徐清漪便跟她堂兄握手言和,两家人因此开始正式来往了。

初时,徐大海对徐清漪那真是各种奉迎讨好,日子久了,徐大海便厚着脸皮求堂妹给自己一些营生来做。

徐清漪心里想着,反正大家都是姓徐的,便宜外人,倒不如便宜自家人,便慢慢带着徐大海做生意,并且还将手中握着的一部分权利,交给堂兄来处理。#_#

徐清漪大概做梦也没想到,她当年一时心生恻隐,竟然将一窝恶狼引进家宅。

徐大海得了权,便本性毕露,先是暗中贪了堂妹不少银子,又偷偷将堂妹手中最赚钱的几间铺子占为己有。

两年前,徐清漪去外省看货,回来的途中遇到一伙土匪,逃难之际不幸掉落山崖,死的时候,才三十五岁。

徐清漪一死,徐大海的恶人面孔更是暴露无疑,他直接侵占了徐清漪和她膝下两个孩子居住的那幢五进五出的大宅子,并且将徐清漪生前经营的四间铺子,全部据为自己所有。

至于季如祯和季朝雨这姐弟俩,被徐大海以命格和他完全相克为由,逐出原来的宅院,让这两只小的出去自生自灭。

听到这里,季如祯忍不住打断何婶,“前些日子有一个姓周的女人,带着一群婆子跑到我家,口口声声让我交出东街的店铺,既然那个徐大海已经占了我们家所有的财产,东街那间店铺又是怎么回事?”

何婶叹了口气,拍了拍季如祯的肩膀,“说起那间店铺,还多亏你娘活着的时候有先见之明,因为其它铺子的铺主写的都是你娘的名字,徐大海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将你娘名下所有的东西都占为己有。唯独东街的那个铺子,当初你娘买的时候,写的是你的名字,并且她去世的之前,那间铺子已经租给了别人,徐大海没办法对那间铺子下手,所以那铺子,就侥幸被你们姐弟俩给保住了。至于你那个未来婆婆周夫人……”

说到这里,何婶无奈地摇了摇头,“当年周家少爷跟你订亲时,你们徐家在平阳城也称得上是小有名气的富户。而且我听说,周家老爷子当年好像是受过你娘的恩惠,所以你跟周少爷的婚事,是你刚出生后不久,就被订下来的。周老爷子活着的时候,对你们娘几个还算不错。可是三年前,周老爷子因病去世了,两年前,你娘又出了意外。如今你和你弟弟家道中落,一无所有,就凭周夫人那个势利眼儿的,是绝对不会真心想将你这个儿媳妇娶进家门的。她之所以想要你名下的那间铺子,是因为那个周夫人很信风水,毕竟周家也是做生意的,有个算卦先生告诉她,你那间铺子的位置与她的八字非常合,于是便想从你这边下手,逼迫你将那铺子转送给她。”

季如祯恍然大悟,揉着下巴道:“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想了想,她又问何婶,“包子……呃,我弟弟说,我之所以会摔到头,是因为之前发生了一场意外,我不幸落水,差一点就不治身亡,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听到这话,何婶更加生气了,“哼!还不是你表姐徐芷荷那丫头干的好事儿,徐大海不是好东西,教出来的女儿也不咋地。那徐芷荷早就看上了你未来的相公周良辰,所以三五不时就来找你们姐弟俩的麻烦。你之前落水差点丢了性命,就是她约你去牡丹湖边赏荷,故意把你推下去的。”

季如祯眉头一紧,声音骤然冷了下来,“何婶,这件事你确定吗?”

何婶见季如祯问得一脸认真,犹豫片刻,用力点了点头,“我虽然没亲眼看到,但当时牡丹湖边有不少游客,经常去我那买菜的张婆婆亲眼看到,当日在牡丹湖推你入水的,正是你的表姐徐芷荷。”

季如祯忍不住冷笑了一声,没想到她这个新身体,还真称得上是一个多灾多难的体质。

最近一连串遇到了这么多不平事,她都开始怀疑,老天爷将白珂玉的魂送到了季如祯的身体里,没准就是让她来替倒霉又可怜的季如祯两姐弟报仇来的。

“如祯,你没事吧?”

何婶见她的脸沉得就像一潭死水,忍不住劝道:“凡事想开一些,你娘已经不在人世了,朝雨身边,就只剩下你这一个姐姐了。虽然他是你娘当日捡来的孩子,但即便没有血缘关系,你也该好好把他当成亲弟弟照顾。那周家人着实可恶,不止一次扬言,日后你若嫁进周家,绝不准你带着朝雨这个小拖油瓶,为此,朝雨不止一次背着人偷偷抹眼泪,生怕被你这个姐姐给扔到路边去做乞丐。”

听到这话,季如祯心里一疼。

难怪包子胆子会变得那么小,时刻被人威胁着要扔掉,那么小的一个孩子,他一定是害怕极了吧。

“何婶你放心,我以后会好好照顾我弟弟的!”

一个人若想在世上活得如鱼得水,首先就要有非常强大的适应能力。

虽然季如祯对目前的身份不甚满意,但如果整日以泪洗面,抱怨老天爷为何会如此不公,只能说她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自找罪受。

俗话说得好,既来之、则安之!有那个时间哭哭啼啼,倒不如接受眼前的事实,尽快适应自己现在的新身份。

隔天一早,无事一身轻的季如祯吩咐包子乖乖留在家里看房子,她则踏出家门,决定好好见识、见识这座对她来说非常陌生的平阳城。

出了家门才知道,她跟包子目前所住的北大街,是平阳城有名的贫民窟。

据何婶说,两姐弟现在住的那间小破院子,还是她娘徐清漪刚来平阳城那会儿花五两银子购置的房产。

当初的目的只是想留做暂时落脚之用,没想到日后却成了她膝下一双儿女遮风避雨的主要栖身之地。

而平阳城最繁华的地段,赫赫有名的金玉大街,这里商铺林立,豪宅无数,据说平阳城但凡有些财力的人家,挤破脑袋,都想在金玉大街占一席之地。

至于这里的商铺,更是被炒成了天价,外面普通铺子每年只要五十两租金,这里同样大小的铺子,居然比外面贵了十倍还不止。

季如祯从来都不是轻易认命的人,既然已经决定利用这个新身体好好地活下去,下一步,她自然要为自己还有包子的将来,多做一些筹谋和打算。

可惜的是,她和包子的日子过得实在是太穷苦了,别说是拿出本钱做生意,就算想吃一顿热乎乎的红烧肉,对她来说都成了一个梦想和奢望。

就这么有一着没一着的溜达到了临近晌午时分,季如祯的脚步终于在一家名叫品香阁的酒楼门口停下了来。^_^

第17章 美食诱惑

虽然这品香阁的规模和她以前经常光顾的那几家酒楼略逊几分,但放眼望去,整个平阳城想找出一家跟品香阁相媲美的酒楼,还真是有些不太容易。

看着这酒楼门口的客人出出进进、络绎不绝,一阵阵美味的菜香将季如祯胃里的馋虫勾搭得直嚷嚷。

她在门口寻思了片刻,摸了摸荷包里还有几颗铜板,想必吃碗炸酱面,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是,季如祯受不住美食的诱惑,一脚踏进酒楼,就见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伙计笑眯眯地迎了过来。

“哟,姑娘这是一个人?还是来这里找人?”

小伙计上上下下打量了季如祯一眼,见她穿着打扮分明就是一副穷人的模样,眼底顿时闪过一抹鄙夷。#_#

要知道,但凡能出入品香阁的客人,那都是平阳城有头有脸的知名人物。

像眼前这位打扮得这么寒酸的,品香阁自开业以前,还真没瞧见过几个。

季如祯并没有因为伙计不屑的眼神而露出半点怯畏之意,她虽然穿得寒酸,又是个货真价实的穷鬼,但有着前世记忆的她,却清楚的知道,一个人如果可以将气势拿捏得好,即便穿着乞丐的衣裳,一样可以盛气凌人、睥睨天下。

前世的她,好歹也是天圣王朝的风云人物,别说是对付酒楼里的小伙计,就算是对付那些难缠的达官贵族,她应付起来那也是绰绰有余的。

无视小伙计嘲弄的眼神,季如祯扯动唇瓣微微一笑,用傲慢而又不容别人拒绝的语气道:“只有我一个人,给我安排一个光线好些的位置,我这个人怕脏、怕吵、怕怠慢,所以待会儿给我上的碗筷不可以有一点污渍。另外,我对饭菜的味道也十分挑剔,必须达到色、香、味俱全的地步,希望你们酒楼的厨子,不会让本姑娘我的胃失望。”

短短几句话,直接把小伙计给说傻了。

这姑娘什么来头啊?明明穿得那么寒酸,可那语气,那神态,那架式,哪有半点寒酸之气?

要不是她身上穿着一身廉价到不行的粗布衣裳,小伙计都开始以前,眼前这姑娘,是不是从皇宫里走出来的尊贵公主了。

小伙计在品香阁当差两年半,见过各形各色的达官贵人,说句实话,那些达官贵人的气势加在一起,恐怕都没眼前这姑娘一半大。

想到这里,小伙计暗怪自己是不是眼拙了,没准这姑娘真的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趁着家人没看住,换了下人的衣裳一个人溜出来玩也说不定。

这么一寻思,小伙计顿时露出一脸奉呈的笑容,恭恭敬敬冲着季如祯做了个请的手势,“姑娘,那边靠窗的位置现在还闲着,你看坐在那里成么?”

因为现在还没到正午,品香阁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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