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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英雄信条-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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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不起我们呀!”杜伦搂紧了唐顿,不让他挣脱,其他少年也都在后面推搡。

“单凭你教给我们的那个挑距离近的邮件的手法,就值一百顿饭了!”

这群少年是真心感激唐顿,他们每个人都受过他的恩惠,全都是他亲手带出来的邮差。

德兰克福地处西土大陆北部,是一个综合国力排在三等的国家,经常被冠以着贫穷、落后的头衔。

除去王都圈,剩下的国土划分为东、西、南、北四大境,是四大公爵的世袭领地。

晨雾镇位于红杉郡,归属于西境公爵普拉西多,唐顿每年上缴的税金,全都流入了这个家族的荷包。

一万年前的第五次大陆圣战,巨龙丘陵作为主战场之一,曾经被红龙之王统帅的巨龙军团轰炸的千疮百孔,毗邻的红杉郡也被波及。

据说在数万种的火系魔法蹂躏下,整个郡被夷为焦土,直到德兰克福立国,迁徙来流民,才算是稍稍恢复了生机。

在灼热龙息沸腾过的土地上,即便是万年后的今天,很多农作物依然无法种植,就算适应力最旺盛的燕麦,一年也只能收获一季,而且大多数颗粒干瘪,就像营养不良的干瘦乞丐。

好在边境居民也不靠种地过活,在晨雾镇的地下,蕴含着丰富的魔能矿脉,要不然国王也不会迁徙流民,只是随着近千年的开采,矿脉日渐枯竭,边境经济也越来越萧条,导致更多的年轻人都选择了离家,去大城市讨生活。

太多的废弃矿业城镇,就像孤魂野鬼一般,耸立在边境的土地上,成了魔兽、盗匪、流民的巢穴,让红杉郡显得更加破败,混乱。

穿过幅员辽阔的落日大荒原,就是兽人帝国,象牙、兽皮、蕴含着澎湃魔力的魔兽血液,以及其他特产,贩卖到人类帝国后,都可以让商人们大赚一笔,于是这条贸易线兴起。

晨雾镇作为进入落日大荒原的最后一个大型补给点,每年一到旺季,商人、佣兵、冒险者便会蜂拥而来,塞满镇子上每一个角落,几间酒馆更是人满为患。

唐顿刚踏入金象牙酒馆,一股夹杂着酒气和汗臭的嘈杂声浪就扑面而来,让他微微皱起了眉头,他实在不喜欢这种喧闹。

一个满身矿粉的矮人喝多了,醉倒在桌子旁,呼呼大睡,完全不知道刚刚被小偷摸走了钱袋。

舞娘们站在大厅的高台上,伴随着轻快的音乐,卖力的跳着踢踏舞,雪白的大腿每一次高高抬起,都会掀出一连串的口哨声。

几个没品的佣兵蹲在舞台下,仰着头,试图偷窥舞娘们的裙底。

“来八杯龙舌烈酒!”贾斯汀朝着侍应生喊了一声,熟门熟路的点单,显然没少来。

一帮少年中,他算是很会玩乐的一个,也不太节俭,所以每个月的下旬都要找人借钱度日。

“过去坐!”杜伦找到了几个空位,拉了唐顿一把,结果走了几步后,发现他并没有跟上来。

“怎么了?”贾斯汀顺着唐顿的视线看了过去,“嘁,一个落魄的旅行商人,有什么好看的?快走,喝酒去!”

“你们先去,我看看都卖什么货物!”唐顿躲过几个醉醺醺的客人,走到了商人摆摊的角落。

这是一个故作神秘的家伙,身上穿着黑色的长袍,披着斗篷,整张脸都隐藏在兜帽下,他的肺部应该是受过伤,每一次呼吸,都会发出类似破风箱的呼哧声。

地面上铺了一张沾满污渍的波西米亚毛毯,上面摆放着机械怀表、巨大的彩色羽毛、带着条纹的石头……

无一例外,都是看上去略带神秘气息的货物。

“一个破木头,居然要一百金德兰,你穷疯了吧?”一个肥胖商人嘴上喷着吐沫,大肆贬低,可是手中却没放下那个图腾式样的木头,细细的摸索着。

商人没有说话,甚至连头也没抬。

“喂,别装神秘了,这种手段骗不了我,一口价,十个银德兰,我要了。”商人玻璃球状的眼珠一转,狠狠压价。

旁边还有十来个客人随意的翻看着货物,不过购物兴趣不大,他们也算是走南闯北,见过了不少世面,像眼前商人这种故作神秘的打扮,也就骗骗那些没出过远门的乡巴佬。

“十三个银德兰,不能再多了。”胖商人提高了价码。

“葛朗台,你好歹也是咱们晨雾镇的第一商人,身价上百万,至于和一个落魄商人斤斤计较吗?”有人调侃葛朗台。

“你懂个屁,每一枚铜板,都应该花在刀刃上,如果产生的价值没有翻倍,那就是亏损!”葛朗台伸出大拇指,刮了一下鼻子下的两撇修剪整齐的胡须,再一次开价,“好吧,我输了,二十银德兰,真不能再多了。”

旅行商人没说话,摇了摇头。

唐顿的视线落到了放在毛毯左上角的一本典籍上,厚度大概有六厘米,A3纸张般大小,封面包裹着皮革,很陈旧,满是油渍和黑色污垢,甚至还有暗红色的血斑。

不同于喜欢玩耍的同龄人,唐顿除了工作赚钱、锻炼身体汲取魔能,剩下的时间都用来阅读,他喜欢收集书籍,觉得那样可以让人变得聪慧、博学!

“你还真当自己是大陆五大最神秘传说之一的旅行商人、卖的货物都是稀世传奇呀?三十个银德兰,再不松口我就不要了!”葛朗台下达了最后通牒,一双小眼睛盯着对方,试图寻找到价格的底线。

“似乎很有趣!”唐顿弯腰,去拿书籍,可是有一只手更快,抢先一步!

“这本书,我要了!”

第四章魔能者

穿着一身崭新食人魔套装的小葛朗台挺直了脊背,信手翻阅着典籍,眼睛却是看也不看唐顿,摆出了不屑一顾的神态。

几个以他为首的少年跟在后面,挑衅地看着唐顿。

作为晨雾镇第一商人的儿子,十七岁的小葛朗台自觉高人一等,除了镇长的儿子,那些同龄少年都应该像家养的那条西伯利亚猎熊犬一样,摇着尾巴讨好自己,可总有那么几个家伙不识趣。

“西境之狐?为什么不是我?”小葛朗台也知道那是邮差们对唐顿的戏称,但就是嫉妒,他觉得只有自己才配得上这么厉害的绰号!

汪、汪,那条足足一米高、体长接近两米的白色猎熊犬感受到了主人的愤怒,伏低了前身,狂吠着,摆出了攻击姿态。

几个佣兵退后,盯着猎犬熊,眼神中闪过了一丝贪婪。

这可是在北境以凶猛著称,骨子里蕴含狂暴、嗜血,只有一条,也敢和棕熊肉搏的大型猎犬,最起码值一万金德兰,如果是纯血,价值更高。

唐顿皱眉,这家伙像个牛皮糖似的,只要看到自己,就找麻烦,他本想一走了之,可是没看过那本典籍,又不舍得。

“怎么了?”杜伦一行看到小葛朗台出现,深怕唐顿吃亏,走了过来。

“呦,保镖来了!”小葛朗台奚落杜伦,“我听说你被邮局开除了,怎么样?要不要来我家的店铺打工?放心,只要有我家‘骨头’一口吃的,就不会少了你的!”

少年哄然大笑,‘骨头’就是那条猎熊犬,小葛朗台的讽刺不言而喻!

“走吧,别理他们!”贾斯汀拉了唐顿一把。

邮差们不甘心,可又能怎样,如果打起来,倒霉的只能是己方。

“走!”唐顿不会中计,他知道小葛朗台是为了激怒己方,爆发冲突,那他就有理由揍大家一顿了。

“呦,西境之狐是个没卵子的胆小鬼!”

跟班们嘲弄唐顿,甚至还快走了几步,拉拉扯扯,揪邮差们的衣服。

“喂,你不是书痴吗?不要这本书了?”小葛朗台把唐顿当做对手,自然调差过他的事情,更何况他还有一个让人垂涎的妹妹。

唐顿仿佛没有听到,头都没回,他当然想要,但是如果表露出来,以小葛朗台的恶劣性格,肯定会为了打击自己,买走它。

“哈哈,你不是西境之狐吗?有本事从我手中抢走这本书呀?那我给你双倍的金德兰!”小葛朗台取出一个钱袋,丢在了毛毯上,砸翻了一个兽牙项坠,他在故意挑衅的唐顿,如果可以在酒馆里揍他一顿,绝对让他难堪。

“哼,不出三秒,你就得把典籍给我放下!”唐顿嘀咕了一句,脚步不停,心底却是默数着时间。

邮差们瞥了唐顿一眼,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肯定。

“你个败家子,买什么破书,想气死老子呀!”葛朗台火急火燎的抢回钱袋,像皮球似的跳起来,一巴掌抽在了小葛朗台的脑袋上。

“老爹!”小葛朗台语气郁闷,觉得丢了面子,当着这么多佣兵的面,他其实不想和老爹说话。

比起小葛朗台那身华丽到爆的皮甲,葛朗台穿着一件不过五十个铜板的亚麻布长袍,屁股的部位都磨白了,简直寒酸到了极点。

单看衣着,谁能猜到他是晨雾镇第一富翁?这家伙的吝啬,可是西境第一。

“一丁点魔力都没有,这肯定不是魔法装备,一个铜板都不值。”葛朗台劈手打在儿子的手腕上,吐沫星子乱飞,“还不放下,给我滚回去冥想,要是半个月后升不到灵魂三阶,我打断你的腿。”

“老爹!”小葛朗台还想再说,结果被一脚踹在了大腿上,吓的不敢废话,赶紧离开了。

“喂,三十个银德兰,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呀!”葛朗台丢下三十个银币,不等旅行商人回答,像中箭的兔子,抓着图腾木雕,跑掉了。

至于平民唐顿,在葛朗台眼中就是蝼蚁一样的东西,连眼尾都懒得扫一下。

唐顿转身,快步走到了地摊前,拿起了典籍。

泛黄的羊皮书页上写着黑色的文字,龙飞凤舞,云卷云舒,充满了写意的美感,就像优雅华丽的十四行抒情诗,让人禁不住情丝流淌,又如大师刻刀下的传世雕塑,每一个字体,仿佛都蕴含了千年的古典气息。

“应该是某个国家的法典。”贾斯汀瞄了一眼,看到了一些法律条文,“没什么大用,图书馆里,这种书多了去了。”

“万一被小葛朗台买走了怎么办?”邮差们对书籍不感兴趣,倒是好奇唐顿的判断。

“你们当葛朗台的吝啬鬼绰号是白叫的呀?他可是为了节省一个铜板,去帝都连马车都不坐的主,他能允许儿子在面前挥霍?”唐顿随口解释着,翻阅书页,越看越满意。

邮差们恍然大悟,随即羡慕的无以复加,他们也想要这份推理能力!

“多少钱?”唐顿没有表露出任何喜欢的心态,表情平淡,准备杀价了。

“一百金币!”斗篷下传出了粗哑的嗓音,就像在用砂纸摩擦铁器,几乎刮破耳膜。

“你干嘛不去抢?你又不是传说中的神秘旅行商人,一本破书,居然敢要这么多钱,都够我大半年的生活费了!”贾斯汀咋舌,劝说唐顿,“买这东西干吗,又不能吃!”

“十个金德兰可以吗?”看着旅行商人破旧的长袍,唐顿突然失去了砍价的心情,报出了自己最大的诚意!

花完十个金币,唐顿就只能顿顿啃廉价的黑面包、喝清水了,至于攒下的金币,那是妹妹的学费,无论如何都不会动用。

“不值!”杜伦劝说好友,他知道唐顿的同情心又泛滥了。

西土大陆有五大神秘传说,除了身穿黑袍的旅行商人,最出名的是无头骑士、邮差马龙,关于他们的故事,有无数种版本,都是父母用来哄小孩子睡觉的。

眼前这位,显然是一个借着旅行商人装束,坑埋拐骗的家伙。

“十个金币,不会再多了!”唐顿再一次报价,如果对方拒绝,他会放弃,毕竟这本书的价值,也就在七个金德兰左右。

旅行商人微微抬头,对上了唐顿的视线。

轰,唐顿只觉得脑子一疼,就像被塞进了一台绞肉机,所有的记忆都被抽走了,可是下一刻,身体又没有一点不适,仿佛只是刹那的错觉。

“难道是我最近太累了?”唐顿疑惑。

“成交!”旅行商人重新低下了头。

唐顿跑回家,很快取来了十个金币,将法典买到书。

“好了,喝酒去。”贾斯汀扯着唐顿,找了个位置坐下,打了个响指,叫侍应生。

“杜伦,你考虑的怎么样了?”一个青年自来熟的坐到了桌子旁,朝着众人打了个招呼。

邮差们略显拘谨,眼前这位叫罗宾逊,是镇上的名人,从六岁开始做学徒,十二岁出道,以三个银德兰起家,在八年中,赚到了二十万身价的大商人。

“五十个金币,我就干!”杜伦灌了一口麦酒,显然这个决定让他为难。

“可以!”罗宾逊看着高台上跳动的舞娘,抿了一口红酒,没有任何犹豫,展现着他的慷慨。

“大哥,有什么发财的机会,照顾下小弟呗?”贾斯汀眼睛一亮,语气略带献媚的恳求,“我可是灵魂一阶的魔能者!”

“我雇佣他们去乌鸦岭的墓地采摘魔药,你确定要去?”罗宾逊反问。

“不去!”贾斯汀拒绝的很干脆,“我听说那里有食尸鬼出没,我可不想被吃掉!”

罗宾逊故作遗憾地耸了耸肩膀,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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