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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原始战记-第2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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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别这么消极,说不定你种不出来,我反而种出来了呢?”邵玄道。

老头只一个劲摇头,反正他不相信。

第三六三章话说第一奴隶

对于其他的东西老头或许不会多说,他在意的东西有限,而“千粒金”恰恰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在这老头心中所占的比重还很大,看他千辛万苦大老远跑来着荒凉之地寻找就知道了。

若是邵玄再要,甭管说什么,就算直接打起来,老头宁死都不会同意的,一千粒已经是他最后的让步。

“说了会用其他东西补,我现在手头也没带多少东西,不能给你。这样,以后你要是有时间,去王城,报我的名字,要什么我再给。”老头说着递给邵玄一把弯弯的如缩小的镰刀一般的小铜刀,“这个给你,若是你去王城,可以拿出这个让人带你去找我。”

王城?

邵玄一愣,抬头接过刀,看向老头:“您老全名叫什么?”

“老夫稷居!”

稷?邵玄听说过,那可是王姓,王城那边的贵族奴隶主,很多都姓稷,是如今拥有田地最多的奴隶主,稷姓王族也是从前稷部落的人转化而来,后来稷部落将另外五支大部落全部收拢,而“稷”便是稷部落的人所用的姓。

很早以前,这片土地上,部落的人发现了火种的另一类使用之法,一部分部落人成为奴隶主,建立城邦,而另一部分则仍旧维持着部落的样子。

“您老是不是奴役了很多奴隶?”邵玄将稷居递过来的分好的谷粒装进兽皮袋,问道。

既然是拥有最大田地的奴隶主,手下干活的奴隶应该也不少。可是稷居的回答并非如此。

“奴隶是多,毕竟我地多,得让人照顾,不过奴役的奴隶,只有一个。”稷居说到这个时候,面上带着骄傲。

普通奴隶与奴役的奴隶,就与炎角部落内饲养的野兽和刻印的野兽之间的区别类似,有亲疏轻重之别。这个邵玄在赶路的途中打听到一些。所以对此并没有多惊讶,只是有些诧异稷居竟然只奴役了一个奴隶。

“那一定是个非常厉害的奴隶。”邵玄道。

“那自然,‘黄土地’可是个非常好的奴隶,能帮我照看好田地。”说起这个。稷居倒是有些想他那奴隶了。

“黄土地?怎么给人取这名字?”邵玄问。

“这名挺好,我亲自取的!”对于邵玄的问话,稷居满脸的不赞同,“还有,谁说‘黄土地’是人了?”

“那它是什么?”邵玄这下真好奇了。这么大年纪的奴隶主。手头就只奴役了一个奴隶,那唯一的奴隶还不是人。

稷居很得意地道:“哞——”

邵玄:“……哞?牛啊?”

“对!是不是觉得这奴隶特别好?!它才一丁点的时候我就将它给奴役了,我手里一大片田都是它给管着。”稷居笑得老脸菊花开。

“有机会真想见识见识。”邵玄说道。

提到自己的爱奴,老头刚才的郁闷散去不少,自认为慧眼如炬,面上的笑都没停。注意力从千粒金转移到自己那头黄牛上,稷居说了很多。

“我跟你说啊,邵玄,若是将来你想奴役奴隶了,第一个奴隶千万千万得注意。因为第一个奴隶,极大可能会是最忠诚的一个,也是与你意识连接最紧的一个,其他奴隶就算再好,总会差一点,这是奴役的共性。所以我们奴隶主在挑选第一个奴隶的时候非常谨慎,有些人甚至因为找不到满意的奴隶,直至中年都未必动手奴役奴隶。”稷居也是提起奴隶的话题,看邵玄帮了他这么多,又因为找到疑似千粒金的植物。心情不错,才对邵玄说了这些。

“其实这些很多奴隶主都知道,你们部落人就未必了,当然。你们部落人对奴役奴隶也没多大兴趣,奴役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掌握不了诀窍就是这样。”稷居说道。

听到稷居的话,邵玄面上表情古怪,问道:“奴役的第一个奴隶,非常重要?”

“万分重要!”稷居肯定地道。

“得千挑万选?”邵玄又问。

“不错!”

“不能随手奴役?”

“瞎胡闹!”

稷居不放心地叮嘱邵玄:“怎能随手就奴役了?!曾经我们的先祖们。并不知道第一个奴役的奴隶最为特殊,所以并未重视,以至于奴隶的背叛也多了,乱奴役奴隶导致自身的特点和长处都被分散,也不够忠诚,意识连接不够紧。所以,奴隶这个,贵在精不在多,尤其是第一个奴隶。”

知道这边的情况与沙漠那边的不同,邵玄并未多问,只是第一个奴隶……他没好意思跟稷居说,他其实有奴隶了,第一个奴隶奴役的是一只推粪球的甲虫,还是随手当做试验来奴役的。

难怪那只蓝甲虫那么忠心,邵玄也能清晰感觉到那只甲虫如今的生存状态,虽说不能知道它现在到底在干什么,但能确定蓝宝石现在生活得很好,身强体壮,不需要邵玄多担心。

说了半天,稷居意识到部落人对奴役奴役未必感兴趣,很多部落人普遍比较排外,尤其是那些大部落的,据说就连找个外部落的人做伴儿也需要部落人再三审查,审查通过也未必会立马接受。

“你们部落人就是事多。对了,你哪个部落的?”稷居一直忘了问邵玄这个问题。

“炎角部落。”邵玄道。在陪着稷居走这一程的路上,他听稷居说过一些部落人的事情,其中有一次就提过炎角,只是不多,稷居对炎角部落的了解有限,算不上是敌视,只是印象不太好罢了。不管如何,当时听到稷居提起炎角部落时,邵玄心里是非常开心的。

“哪个?!”听闻邵玄的回答,稷居恨不得掏掏耳朵。

“炎角。”邵玄肃然道。

“……把那一千谷粒还我!”稷居伸手要抢,“你们炎角人不是狩猎的吗?怎么可能照顾得好这一千粒谷子?!”

炎角部落的人虽然去王城去得少,但一两次就能让人记住,在稷居的印象中,炎角人就是力气大,一个人能托几只熊还抛着玩,而且性格粗鲁,凶暴,每回炎角人去王城,总能打飞几个贵族,被六大贵族同时列为拒绝往来对象。不过这些年炎角人的确出来得少了,稷居上一次见到炎角人还是他年轻的时候,现在小一辈的未必见过。

“我们炎角人种地也行的!”邵玄分辩道。炎角的历史里记载过不少种植方面的事情,不可能连个地都种不好。

“行个屁!”

稷居现在万分后悔,可惜给出去的谷粒,想收就收不回来了。

抢夺一番未果,稷居也放弃了,好在他现在的重心不在这里,他得赶快回去,然后带着人回来挖那几棵千粒金的植株,王城离这里可不近。

没再往前走,稷居就此同邵玄分别。

“对了,您老记得炎角部落在哪里吗?”分别前邵玄问道。

“怎么,迷路了?”稷居幸灾乐祸地怪笑两声,不过他确实不知道炎角部落的具体位置,“我只知道在山林深处,离这里应该有些远,你自己慢慢找吧。”

第三六四章夸张的项链

与稷居分开之后,邵玄便继续沿着目标方位赶路,知道真的有炎角部落,心里踏实不少,就算这里离炎角部落还远,邵玄赶路也觉得轻松。

没了稷居,邵玄脚程加快很多,中途见到一些植物还制作了点草药,毒药疗伤药都准备了点,是邵玄从稷居那里学到的。

遇到不错的石材时还制作了一些备用的石器。这就是石器的好处了,就地取材,不需要锻造。邵玄还打磨了一个面盆大的锅出来,当然,比面盆要深很多,用来煮汤水熬药,石锅的两边还留了两个“耳”,石锅用过之后,草绳从这两个“耳”穿过,然后背在背上,带锅上路,随时可用。

这一片干旱的山岭确实很大,邵玄在与稷居分开的第四天才渐渐看到密集起来的草地,过了山岭,地势也变得平坦,放眼望去,是广袤的草原,不知道是这个时节的原因还是这里本就雨水少,地面虽然也长着不少草,但仍然偏向于干旱。

适宜草原环境的树木扎堆在一起,或者孤立在一片空空的草地中间,也是这里草原的一大特色。草原上也有河,只是不算大。沿着弯曲的河岸,两旁呈走廊式分布着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树木。

相比起这片广袤的草原,这里生长的树木算不得多,草倒是丰富多样,就算邵玄跟着稷居认识了不少林草,来到这里,陌生的也多。邵玄可没稷居那样的解毒体质,不敢乱吃,就算休息的时候也会谨慎选择。别看就这么一片看似普通的草地,暗地里的杀机可不少,有时候,一颗不起眼的小草就能要了人的命。

野牛群排着阵型,在草原上慢悠悠晃荡,就算是草原上最犀利的猎食者,想要从牛群中拖出一只野牛,也得多思量方法。这群野生的强壮的牛群并不好对付,尤其是外围的那几只明显比牛群中心那些要大很多的野牛,那双黑色带着纹路的尖尖的牛角就是最先迎向敌人的利器。

见到邵玄,外围的几头野牛跺了跺它们强劲的蹄子。粗壮有力的四肢以及如铁掌一般的牛蹄踩踏在草地上,轻易踩出一个蹄形的坑。

它们在示威,在向邵玄发出警告。

旱生的灌木丛后面藏着的一只形态似狮的掠食者,见到这一幕,它不甘心的将视线从牛群那边挪开。移到邵玄身上,只是,对上邵玄看过来的目光,它背上的毛炸了炸,直觉让它避开这个看似渺小的人类。最终它决定,还是继续去守着那个牛群,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再发起攻击。

邵玄给那只大猫创造了一个合适的捕猎机会,他先在牛群中扔了一些刺鼻的草药,引起牛群的躁动,然后逮住机会宰了一头野牛。然后扛着牛跑开。而藏在灌木丛后面的那只大猫也瞅准机会捡了个便宜。

烤牛吃了些,邵玄将石锅拿出来,去河边舀了点水,想了想,又放了一点“千粒金”。扔进锅里的千粒金,其中大部分是他从稷居那里要过来的被野鼠咬过的残缺谷粒,用稷居的话来说,这些种下去存活的可能性不大,吃倒是可以。

邵玄也不嫌弃这些谷粒被野鼠咬过,剥壳之后将金黄色的谷粒扔进锅里煮了点。虽然相比起这一锅水来说。谷粒实在太少,但煮出来的汤水却泛着一点浑浊的黄,带着淡淡的香味,很诱人。吃多了肉之后喝下这么一锅也是个不错的享受。

煮过的谷粒入口软糯,口感不错,一过汤水喝进肚子里,邵玄感觉浑身都舒爽很多。难怪稷居看不上那些野兽的肉,吃这个的确比野兽的肉要好很多。

不过就算对身体再好,邵玄手头也就只有一千粒谷子。一千粒。说起来多,但放一起看就只有一点点了,邵玄说想要试着种千粒金,并不是说着玩的,他是真有这个想法,若是能种成功,以后回海那边去的时候,也能带一批回去,改善改善部落的生活。

吃饱休息好之后,邵玄带上装备,继续赶路。

草原的地形略有起伏,旷野上有时候能看到一些凸起的低丘,偶尔还能看到一些蚁穴。

邵玄步入草原七天后。

晴朗的天空下,几个骑着马的人在草原上奔腾,驯服的骏马在略干旱的草原上踏起一路烟尘,那几人大概在比试,骑着马冲的时候,带着一种决斗的狠劲和气氛。

骑在马上的人身上穿着的是皮草和布料结合缝制的衣服,长头发并未削短,编织后束成几个小辫,男女的发型都差不多,脸上还用颜料画着一些图案。

邵玄扛着两条烤熟的野牛大腿,背着一个面盆大的石锅,脚步轻松地在草原上走着,相比起那边急速的奔驰和紧张氛围,邵玄这个出现在这里的陌生人就显得格外悠哉,这突兀的画风想让骑马的人忽略也不行。

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年轻人在靠近邵玄的时候就勒住马了,他身后的人见状,也接连勒马停下,审视的眼神扫向邵玄。其中有两个年轻人还握了握插在腰间的匕首,抽出来一些,也有人垂手覆上悬在马匹一侧的刀。

打头的人在邵玄身上扫了一圈之后,眼中谨慎更浓,不过面上倒是没那么严肃了,带着笑意询问邵玄从哪边过来。

见领头的人都这样,另外几人相视一眼,也都换上一副表情,刚才摸过刀的年轻人也不动声色将手挪开,抽出匕首的人将匕首插回腰间的皮套,他们的视线在邵玄脖子上挂着的那一串极为特别的项链上停留片刻,然后同其他人一样,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容满面看向邵玄。

邵玄脖子上挂着的那串“项链”,其实是由野牛的大牛角,以及其他掠食动物的尖牙或者利爪之类的做成的。对这帮人来说,能猎杀这些草原猛兽的人,负重这么多还能轻松赶路的人,足够令见他们在在有所行动前多思量思量。

别看这帮人在跟邵玄聊天的时候带着亲和友善的笑,那是觉得邵玄不好惹。不好惹的不要惹,以结交为主,而好欺负的直接抢,抢完直接杀。欺软怕硬,弱肉强食,在这样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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