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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夜色绯糜-第44章

小说: 夜色绯糜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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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便有物业上门来道歉,许是知道这里住着个大人物吧,笑脸都快陪到地上去了。

金主还是那副鼻子朝天的模样,言简意赅地说了句:“有工夫在这里浪费时间怎么不找个人来修修,每年的物业费都是白交的吗?”

那穿着制服的瘦高主管立马抖了抖,连说了三个“是”,三个“马上”才屁滚尿流地跑了出去。

我看着他落荒而逃的窝囊样,倒是轻笑出声,转身对上他若有所思的眼神,笑意又抹去。

他平搭了唇,脸色立马又冷了下来,草草吃了几口早点就上班去了。

从监狱出来,柳棉令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少了很多话,家里,他只跟父亲,安姨交流,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心里有愧,每次回家我都很小心,生怕他不顺心。

“那么怕看我的脸色,干脆不要回来。”饭桌上,他出声,然后狠狠灌了自己一口白酒,酒精的味道飘了出来,很香,流在他嘴里,或许就是千篇一律的苦涩。

“小令。”父亲轻柔却不失威严地呵斥他。

而我却因为半个月来他第一次开口跟我讲话而由衷地欣喜:“小令,我们好好谈谈,你有很久没跟我说过话了。”

“我真的不知道还能跟你说些什么,我的好姐姐。”听到他的称呼,我脸一白,柳棉令从来不管我叫姐,一直是柳棉絮,柳棉絮的直呼其名。

小的时候父亲怕他因为知道自己是领养的,对这个家庭有敌视,纠正了他很多遍,后来看我们两个感情好的比亲姐弟还亲也就不管他。

现在他突然这么唤我,连父亲和安姨都听出异样来,相视一眼,父亲开口:“吃饭,吃饭,有什么话,饭后再说。”

卷二 红娘

而我始终没等到这饭后说的话,第二天,他就飞去了英国,他的导师是个惜才的人,一收到他出狱的消息立马一封电函,将他召了回去。

这个世界,有另一片天空等着他,那片天空,或许比这里更适合他。

我赶到机场的时候,终是晚了一步,空姐已经在播最后几个还未登记乘客的名单。

我回身,将车开到机场附近的一块空地,抬头望天,盯得久了,眼涩,还是舍不得闭上。

荷兰皇家航空空客A330-200滑翔过后成弧度飞上云霄的时候,我有种要失去他的感觉。

满心的空落落,就像从身体中抽走了一根骨头,我睁着双眼看了好久,期间又有几辆飞过,蓦然惊觉,他已经走了。

转身,刚刚还截然独立的蓝色别克旁多了一辆熟悉的迈巴*赫,多不和谐的组合,却因车旁的人而变得不那么重要。

男人倚在车身旁,如《教父》里的麦克柯里昂,一根香烟在手,没有颓废、没有孤独、没有忧郁,有的只是不俗的风度气质,泯灭一根烟之时,让人觉得,或许,男人就本该如此。

如果没记错,这是我第二次看见他吸烟。

跑过去,任由他将我纳入怀里,然后是一个绵软有力的东西伴随着好闻的烟草味钻入口腔,心里空置的地方,终于填补上。

“你生来就是折磨我的是不是。”良久,他放开气喘吁吁的我道,“不然我怎么会那么难受,半个月而已,够久了,别再气我,别再挑战我的极限。”

“你的极限可以到哪里?”我问,双手紧张地抓上他的衣摆,手心微湿的汗,在他衣上留下一点水渍。

他失笑,捧着我的脸:“我错了,在你面前,我根本没有极限。”头颅又一次压下,阻隔我凝视他的视线。

在两个火热的身躯里,两颗不一样的心,竟以同一种频率在跳动。

为我设下的极限,没有,到底是我太傻,还是你太大方,你的纵容,我会害怕,如果哪一天,没了你的纵容,我又该何去何从。

当嬴锦廷拿着他扬言要撕毁的票递给我时,我还是有点惊讶的。

“怎么,不要?”他收回,我立刻抱住他的手,他的脸一暗,我心惊,连忙解释,“我就好这口,如果你连这点权利都要剥夺的话,我就真的了无生趣了。”

他重重地剜了我一眼,甩着手里的票,扬眉:“所以,我们来做个交易。”

“什么?”一看他露出这种魅惑的表情,我心里就发毛,资本家的心思,诡异的紧。

“继续上次那个计划。”

我大囧,这算什么交易啊,即便他不许我去看,也没有停止那个所谓的造人计划,这哪是造人啊,分明就是一野兽行凶,逮住机会就将我就地正法,我怎么没看出来,他还有这么狂野的一面。

最最可恶的是,受害者不但排斥,竟然还有点期待,心里很有骨气地不想让他屡屡得逞,于是某日晚上,待某人吃饱喝足后,我趴在他赤*裸的胸口,一边用手戳他结实的腹肌,一边对他道:“菲菲曾经跟我提过一个事。”

“嗯哼?”洋气地一哼,手仍然不规矩地在我同样光裸的背上游离。

我按耐着嘴边的笑意道:“她说,她说……”

“她说什么?”

“她说有个红娘给她算过命,说她是生儿子的命,然后她又把我的生辰八字给那红娘看,那红娘说我是生女儿的命,于是乎,菲菲就说,哪一天我生了女儿,她要从我众多女儿中挑一个做她的儿媳妇,以她和齐濬目前的行情来看,这事八*九不离十了,如果你那么执着的话,还是做好接受跟那两位做亲家的心里准备。”

不出意料,某人的嘴角狠狠地抽搐了一下,说:“哪个红娘,这么阴损?”

我眸子一转,总不能跟他说这个红娘就是齐濬,这个谬论就是他想攀嬴锦廷这条高枝故意诓菲菲的吧,于是赶忙道:“一次偶遇罢了,还不知道是哪嘎子人。”

“哦?”他似信非信,但确实没有再爆发兽性了,我不禁仰天长叹,那俩厮的威力真的很强大,说不定哪天事成,可以拿他们的结婚照来辟邪。

卷二 悼红轩

五月的第一天,街头人头攒动,很是热闹,即便我提前一个小时出发,还是被堵得挪不开半步,待我匆匆赶到票上的地点时,还是迟了,剪彩仪式已过,里面挤满了人。

站在门口,我抬头,“悼红轩”三个字映入眼帘。

《红楼梦》中的第一回叙述,曹雪芹于悼红轩中中批阅十五载,增删五次,而后又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指女子,“悼红”顾名思义指追悼,怀念几个女子,曹先生于书斋写这部鸿篇巨制不由让人想到那十二金钗,而此刻邹亦把名字嫁接过来,我一时拿不准他是什么意思,他在怀念谁?

“絮絮,怎么来了也不进去?”就在我冥想间,身旁已然多了位男子,一身笔挺的银色西装,金黄色的领带打了个温莎结,显得高雅又隆重,飘逸的刘海随意地垂在额边,茶眸似水,嘴唇竟比女子还红润,“快来,介绍几个人给你认识。”

邹亦要是不从商,绝对是个文艺青年,各家的名家著作挂在墙头,大都是难得的珍藏品,市面上早已失传。

“罗叔叔,张叔叔,这位是柳棉絮小姐,她父亲是当年有名的艺术家柳峰先生,絮絮,这两位是伊囩会的董事,也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叔叔。”我不禁抬头看他,父亲之前在画界的作为,我貌似跟谁都没有说过,他是怎么知道的。

“就是那个创作了《麦秆菊下的呐喊》的那位画家?”罗明问。

“是的,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父亲现在早就放下画笔了。”

“那真是太可惜了,我记得你父亲当年那幅画可是惊动整个画坛啊,咦,画上的那名女子跟这位柳小姐很像啊。”

“你不说还不觉得,你这一提醒,确实像。”旁边的张宿点头认同。

“那是我的母亲,麦秆菊是母亲最喜欢的花,那幅画,我父亲专门为母亲作的。”

“原来如此,看来你父亲很爱你母亲啊,那幅画是好,却有种决绝的爱在里面,也许当年就是凭借着那种慑人的决绝才能一举夺魁,想来也有很多年了,你父亲退出画坛着实有点可惜。”

我淡笑,不语。

漫山遍野的麦秆菊,每一朵都徘徊在凋零边缘,暗淡的色调,绝望的笔触,画上的女子身形消瘦,一袭白衣近乎透明,似乎下一秒就会淡去。

那是父亲最后一幅画作,带着对爱人深入骨髓的思念和绝望的痛意。

“絮絮,这幅画是我母亲生前最喜欢的。”邹亦指着其中一幅《竹影扫阶尘不动,月穿潭底水无痕》的作品给我看。

竹子象征着有节和高雅,这幅画的题目摘取自佛教术语。

竹子的阴影照在石阶上,经过风的吹动,似乎是在扫除石阶上的尘土,但是竹影扫尘,尘是不会动的。月亮照应潭底,但水上是不留痕迹的,诗的本事就是表现了无心的世界,这里,连无心的态度也不存在,在旁人看来,或许会甚感茫然,无从确认,但是,对当事人来说没有比这更确定的世界,不是自己的某种态度,所以,是绝对的被动性,如实接受一切事物,是最柔软的心。

“你母亲倒是个高雅,清心寡欲的人。”

他像没听见我的话似的,盯着墙上的画卷,那一刻,竹子,月亮,潭水,仿佛成了他母亲的身影。

“好巧啊,柳小姐竟然也在这里。”清润绵软的声音自身后传来,我身子一僵,是她。

卷二 藏头诗

“悼红轩正式开放,嬴小姐是我请来剪裁的。”邹亦看出我的疑问,在一旁解释,茶色的眸子一如既往的平静,我却觉得分外陌生。

“柳小姐似乎很意外呢,不过这个世上也不只是柳小姐喜欢这种高雅的东西,我也很喜欢,所以就请邹会长给我这次机会。”眼前的女子一袭黑色的小洋装,青眉如黛,双颊绯红,飘逸的长发高高地挽起,乍看之下,整个人褪去了以往的清纯,多了一副妩媚。

“嬴小姐说笑了,来这里的人都是志同道合的朋友,我没有什么好意外的,况且以嬴小姐的身份,来当这个剪彩人很合适。”

她微微颔首,举手投足之间尽是大家闺秀的风范。

怪异暗涌,这是不知谁喊了句“好字啊”,便有一大批人被吸引了过去。

深深夜色惜月中,

爱若曲笛吟浅歌。

柳过江堤映花心,

棉漫天际遮异红。

絮飞花落披锦衣,

满是浓情化醉意。

行书的字体,笔毫使转,点画潇洒,字与字之间相互牵连,细若游丝的痕迹,这就是牵丝。

“邹会长好书法啊。”嬴郁郁嘴角噙着笑意迸出一句话,一时间人群中立刻传来赞叹声,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出门的时候邹亦把我送到车边,我停下,转身对他:“为什么要那样写?”刚才就听见有人在窃窃私语,“深爱柳棉絮”,好一个藏头诗,邹亦,你永远喜欢玩些出其不意的东西。

“絮絮,我只是表达内心的真情实感而已。”他握住我的肩,眸里除了爱意还有一丝矛盾和挣扎。

“你不用这样,我觉得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你知道我无法回应你什么……”未完的话让他的手指堵住,他说:“嘘,我明白,所以我要重新追求你,絮絮。”

他突然放开我,不顾我越睁越大的眸子,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锦缎的天鹅绒盒子,里面躺着一个手铐型的耳坠。

然后,那个盒子就放在我的车顶上,临走前,他说:“不管你要不要,我都放在这里,希望有一天你能带上它。”

我仰头苦笑,邹亦,你知不知道我耳朵过敏,带不了这些银饰,所以,我根本没有耳洞。

“万巷”的户主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这一带让已干净著称的新加坡都汗颜,只是现在,我瞅着门前的“杂物”,蓦然感觉头顶有群乌鸦飞过。

我很想挪动步子,躲到一个没人的角落去,无奈,某厮眼尖,一下子就发现了我,然后是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喊叫。

我暗地里擦了把汗,转过身去,笑脸相迎:“菲菲啊,你怎么来了,这是……”

嬴锦廷晚上回来看见沙发上像大爷一样躺着吃香蕉的某人,脸部肌肉一僵,退了几步,我估计他是想去瞅门牌,等看到我端着饭菜从厨房出来,他才反应过来这是自己的别墅。

“她是怎么回事?”他用眼神示意我。

“你最好问你那个朋友去。”我回他,男人立马抬手,头疼地揉揉眉心。

卷二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一个小时前闻菲菲一边把行李搬进客房,一边揪着我衣服大嚷:“你都不知道那个齐濬有多过分,竟然当着我爹的面亲我,还大言不惭地说要娶我,你没看到我爹的那个嘴啊,笑得都快裂开了,这把我气的,大姐我打出生在闻家就竖立起来的地位就被那个臭男人给毁了,我好怄啊。”

我在心底一边感叹齐濬下手的速度,一边白了她一眼,替她将衣服放入柜里:“你能不能行了,就这么点小事至于离家出走吗?”

“小事?你说这是小事?”她两手叉腰,两眼睁得如铜铃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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