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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篡秦-第2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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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仆役也都被杀掉。此时,两侧厢房里面的情形一定很恐怖。

“侯爷,厢房查过了。没有发现公主殿下的踪迹!”一名侍卫好像猜到了云玥的心里,大步走进来禀报。

“侯爷,梅林查找过。没发现公主殿下踪迹,也没……也没有发现新土。”不一会儿又奔进来一名侍卫。这些都是老手,连是否有人埋尸都想到了。

“侯爷,看这血液凝结的程度。应该就在最近一两天,里里外外都查过。没发现公主殿下踪迹,老夫估计有可能是被人掠走。”老姜里里外外勘查一遍,匆匆赶过来向云玥禀报。

“找!给我找,生要见人死要见……!”云玥嘴唇颤抖,到底没说出来那个尸字。从内心上来讲,云玥接受不了绮梅躺在血泊之中的情形。如果是那样,他会杀人只要有怀疑的人统统都要被杀死。甚至,不惜带着胡刀骑士杀回咸阳城,砍死那个兴风作浪的吕不韦。

梅林迅速被胡刀骑士保卫,所有人都像猎犬一样搜寻着蛛丝马迹。现在老姜有些后悔,为什么不养两条匈奴人的獒犬。那东西找人巡逻,都算是一等一的好手,这次再回平凉,一定弄两只狗崽好好培养。

狗没有,豹子倒是有一只。小白很快便请来,客串一下警犬的工作。

小白果然不负众望,只是在绮梅首饰盒上嗅了嗅。便循着味道向梅林深处跑去,老姜等人迅速跟进。众人很快出了梅林,小白对着地上两道车辙开始咆哮。水蓝色的眼睛望向远方,显得焦躁又无奈。

老姜仔细看了一下马车,双轮四御。很显然,这也是一位贵族的马车。由于最近刚刚下过雨,车辙异常清晰。直直的向东面延伸开去,雨是前天中午下的,也就是说。惨案至少发生在前天。若是绮梅公主被人掠走,那也就是说匪徒已经先行了两天之久。

老姜有些丧气,两天时间若是对方有意逃走。已经足够跑出两三百里,恐怕现在已经过了函谷关。

咸阳跟山东六国商贸往来颇为密集,若是出了函谷关要去哪里找人。想起侯爷当初痛失乌兰的样子,老姜就有些害怕。不知道这次谁倒霉,不过侯爷发起疯来,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侯爷,经过勘查。绮梅公主很可能被人掠走,对手的身份不祥。手法干净利落,二十三名仆役加上护卫全都殒命。唯一留下来的痕迹,便是向东延伸的车辙。可以肯定,对手有一辆马车。剩下的人都是骑马!”虽然心中惴惴,老姜还是硬着头皮过来向云玥禀报勘查结果。

“什么?向东去了?”云玥心中有些纳闷儿,若是吕不韦所为。应该向咸阳方向才对啊!莫非要将绮梅弄到他的封地去?那里可驻扎着十数万大秦精锐军卒,想保密似乎难了点儿吧!更何况,绮梅一个云家弃妇。绑架她,有什么用呢?一连串的问号,想得云玥有些脑袋疼。

“是的侯爷,向东去了。驷马御车,按礼制应该是一名侯爵仪制。”老姜赶忙补充道,这差不多是唯一的线索。

“你是说,绮梅被一位侯爷仪仗的马车拉着向东走了?”云玥急急的问道。

“是这样的侯爷!”

“知道他们是谁了,所有骑兵立即出发跟着我去追。一定要将绮梅救回来!”云玥几乎立刻明白怎么回事。

侯爵仪制的马车,一支凶悍精干的队伍。对绮梅这个弃妇下手,一切的一切都指向一队人马。那就是赵王派来吊唁庄襄王的大赵窕侯赵佶,云玥在高泉宫门口见过这家伙一面。不过当时他混迹在各国使臣堆里,千度也只是略加引荐。

算算日子,那赵佶正好是五天前离开的咸阳城。五天时间,路上加作案时间正巧能够对上。只是不明白,为何赵佶要将绮梅绑走。难道齐王太子那个色鬼,还是要娶绮梅?

云玥也顾不得想那么多,无论如何自己轻骑追赶。怎样都能在秦境之内将他们拿下,若是迟了等他们穿过东三郡,到了赵国境内。自己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难以将绮梅救回来。

“侯爷,您带着队伍去函谷关。那后面的步卒怎么办?咱们是要过武关,去楚国的啊!”老姜赶忙提醒道。

“哼,管他是去楚国还是赵国。既然是出使,去哪里还不一样。搞掉了他们的诸国联纵就好,后面的大队跟着前往函谷关。咱们先去赵国便是!”云玥没好气的吩咐道。这老家伙最近有些死心眼儿!出使要紧,还是救绮梅要紧都没搞明白,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只用了一炷香的时间,胡刀骑士便集合完毕。敖沧海驰到云玥身旁问道:“侯爷,听说有人劫持了夫人。您放心,就是追到天边弟兄们也能将夫人给追回来。”

“穷奇,你跟着大队行走。”云玥看了下队伍里异常显眼的穷奇,这货本身便身材高大。加上抢了强吧的巨马,人和马加起来足足有三米多高,身上黝黑铠甲反射着暗色的光,看起来好像一头洪荒巨兽。

“为啥?”穷奇大声抗议,一直以来胡刀骑士都是他的属下,哪里有带走队伍,不要长官的道理。

“因为你跑不快!”云玥说完,没给穷奇解释的机会一马当先顺着车辙追了下去。

“……!”穷奇一时语塞,为了行军快捷。胡刀骑士人人都有两匹匈奴良马,可穷奇实在是为难了些。因为他块头太大,一般的马根本驮不了他。而强吧那匹巨马,应该属于洪荒异种或者基因突变类型。到目前为止,只找到这么一匹。

郁闷的穷奇只能看着胡刀骑士们疾驰而去,他发誓一定要再找一匹能够驮动自己的骏马。

云玥带着胡刀骑士好像一阵风向东刮去,一路上歇马不歇人。一日一夜便疾驰两百里,到了中午时分,前面看到了函谷关,这才减慢速度。

询问了守关将士,得知那赵国使节赵佶清晨刚刚通过函谷关。云玥心中大喜过望,因为有马车的关系。赵佶不可能向自己一样,不眠不休的疾驰赶路。现在自己落后他只有半天的路程,这半天时间,他绝绝对对走不出秦境。

“追!”云玥一马当先冲过函谷关。

函谷关守将自然认得这位凶名赫赫的云侯爷,当年就是因为他干掉了守关校尉。自己才有幸,成为新任一把手。

按规制,统军将领要出函谷关。必须有符节才行,到了云侯这里一切手续都简化得不能再简化。谁敢拦,不要命了!

赶了一天一夜的路,云玥面孔异常憔悴。双目好像兔子一般通红,胡刀骑士们也是强自支撑。从来没玩过这样的急行军,往常一天跑一百余里,已经是极限。即便人能坚持,马也不行。偏偏,云家一人都有两匹马。一匹跑累了便换一匹接着跑,如此往复循环,虽然战马疲惫,但终究还能坚持。

又赶了半个下午的路,隐隐的已经看见前方有一支队伍。虽然心急,但云玥还是命令队伍停下来。经过如此长途跋涉,人和马都已经成了疲惫之师。那赵佶有两千兵马护卫,自己要动他。说不得还有一场血战,反正他们今晚要宿在东三郡,又不会长翅膀飞了。

云玥派出几名斥候,小心尾随。自己带着一众骑士,就在路旁的树林中休息。这些家伙都疲累不堪,匆匆吃了些肉干葱花饼,便鼾声四起。有几名军卒,手里拿着葱花饼便睡着了。

只不过片刻之间,树林里面便鼾声一片。就连心急如焚的云玥,也在喝了点热汤之后歪斜着睡了。

一轮明月高挂在半空,云玥一个激灵惊醒。树林里面还是鼾声一片,老姜那双眼睛在黑夜中好像鬼火。亮亮的看着自己,看得人有些发毛。

“什么时辰?”云玥问道。

“回侯爷,现在已近子时。刚刚探马来报,说是这些家伙夜宿在前方二十里的一处野外。”老姜回答道。

“哈!真是作死,若是进了一处村镇。老子下手也会顾忌一点儿,露宿野外。真真是该死,叫醒弟兄们。吃饱喝得,跟老子去做掉那个什么赵佶。”云玥脸上带着狞笑。一直以来,他还算是一个与人为善之人。不过有一样是他不能容忍的,那就是伤害自己的亲人。

龙有逆鳞,云玥在这个时代的亲人便是他的逆鳞。很不幸,这个叫做赵佶的人触碰到了云玥的逆鳞。现在,云玥将会率领三百把马刀告诉这位赵侯,云侯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人马被一一唤醒,杀才们就着热汤吃了一餐干粮。

“弟兄们,干掉赵佶。救出绮梅公主,前面蒙骜的地盘老子杀猪宰羊随边你们吃个够。现在,跟老子走。干掉那些狗娘养的!”云玥抽出马刀,翻身上马当先驰出了树林。

寂静的夜里,一队人马在大路上纵横奔驰。天色微明,此时正是一天之中人最困倦之时。云玥看了一眼黑黝黝的大营,大手一挥。三百骑,齐齐抽出马刀冲了上去。

345。第345章 金蝉脱壳

天边露出鱼肚白,一抹亮色浮现在地平线上。由黄转绿的青草随着微风摇曳,晨曦宁静悠长,世间万物仿佛都在安眠。就连树梢上的鸟儿,都静悄悄的。

闷雷一般的马蹄声骤然响起,一群来自地狱的恶魔将晨曦的宁静踏成齑粉。枝头鸟儿轰然乍起,直直向天际窜去。

值哨的哨兵刚刚睁开惺忪睡眼,黑压压一片箭矢迎面扑来。还没等发出一声告警,便有两三枝羽箭射穿了他的脑袋。

一群黑色身影出现在地平线上,在晨曦的天光中。马刀反射着金属的寒光,让人感觉到冰冷与杀戮。胡刀骑士们纵马冲进赵军营寨,雪亮的马刀横劈竖砍。骑兵往来冲杀,沉睡中的大营好像倒进水的油锅一般,瞬间便沸腾起来。

慌慌张张跑出帐篷的马刀,迎面便见到一道清冷的光。随后世界便一片血红,血红过后是永远的沉寂。

三百把马刀好像镰刀一般从赵军营寨中透阵而出,只留下一地残缺不全的尸体。血水一瞬间便铺满了地面,血腥气熏得人简直不敢呼吸。还没等赵军士卒回过神来,那些带着面甲的恶魔已经杀回来。

冰冷刀锋划过肉体的声音此起彼伏,砍断骨碴儿的“咔嚓”声更是响成一片。横冲直撞的奔马带着亮色闪电,无情向懵懂的赵军士卒扑了过去。一个个有血有肉的身躯,变成一具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结阵,快他妈结阵。骑兵上马,快点!”校尉们差着音儿的喊,直到胡刀骑士们第二次冲阵而过,赵军校尉们才想起来组织士卒们结阵。

无数长戟兵挺直手中长戟,骑兵们开始寻找马匹。连铠甲都来不及披挂,甚至有些人没有鞍具骑着光背马。

胡刀骑士们并没有向如林的长戟扑过去,敖沧海一声令下。军卒们齐齐摘下手中强弓,对着毫无防备仓促成阵的赵军士卒便射了过去。

“他们怎么能射的比弩还远!”在赵军士卒的惊诧声之后,便是一阵惨绝人寰的嚎叫。匆忙起身的长戟兵,连甲胄都没穿上。硬是用肉体迎接这场漫天箭雨,射入肉体的“噗”“噗”不绝于耳。一支支长箭好像毒蛇一般钻进军阵之中,那军阵密集得胡刀骑士们甚至不用瞄准也能保证射到人。

赵军校尉们跟们被有想到,胡刀骑士们可以在这个距离上射到自己。他们的弓箭手稀稀拉拉的还击,可箭矢没有一枝能够飞到胡刀骑士们跟前。

本就是仓猝迎战的军卒们,迅速溃退。谁也不想用肉体迎接箭矢,作死也不是这个死法。

三轮箭矢过后,军阵开始崩溃。所有人都清楚,抵抗下去只有死路一条。趁着还有一口气,赶快逃命是正经。跑不过这些黑甲骑士的战马没有关系,跑得过同伴的双腿就行。

人都不傻,有第一个跑的便有第二个。两个人变成四个,四个人变成一群。军阵以极快的速度崩塌着,军卒们丢弃沉重的长戟刀盾,没了命似的往山林里面钻。都是常年征战的老卒,他们知道只要钻到林子里。骑兵便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只有那些缺心眼儿的新兵,才冲向平坦的大路。那不是在逃跑,那是在自杀。

领军校尉急了,拼命挥舞手中长剑。甚至斩杀了几名跑在最前面的军卒,可此时溃败已成定局。没有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迎接那飞来的箭矢,溃兵很快淹没了那些校尉军官。有些士卒被拦得急了,挥舞手中兵刃。那些校尉们,顷刻之间便被乱刃分尸。

敖沧海见此情景,当先抽出带血的马刀。“弟兄们,跟我冲。”说完,便一马当先向赵军冲杀过去。

溃退的赵军没有丝毫抵抗能力,锋利的马刀借着马速,可以轻易将一名壮汉劈成两半。胡刀骑士们随意劈砍,每一下都给赵军军卒带来致命伤害。大股鲜血好像广场上的音乐喷泉一般,此起彼伏错落有致。完美的展现了暴力美学的精髓,将暴力与美进行了有机的融合。

“咔嚓”敖沧海一刀将一名赵军长戟兵,连人带长戟劈成两半。喷涌出来的鲜血将半个身子然得血红一片,一滴滴粘稠鲜血顺着铠甲向下滑落。直到滴到土里,被战马踩成了泥。

“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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