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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雁字回时(小城逸事之一)-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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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热吃吧,我肚子好饿。说到肚子饿,我告诉你,我今天遇见一个身上带着饭香的男人哦……”见宁小夏来这里就一直精神不振,秦淮索性就讲起了下午遇见那个孟姓邮差的事情。 
第一十章
    宁小夏有一下没一下地搭理着。
    秦淮大概是饿坏了,所以很快就吃完了,她招来服务生先把她的盘子和刀叉撤走。
    “小姐,请问你们店主在吗?”秦淮觉得似乎该和那位自从她主持“情音五弦”之后就一直支持她的忠实听众打个招呼。对面还在戳着牛排的宁小夏突然抬起头,一脸惊愕地看着她。
    “不要紧的,那个店主和我也算是老交情了。”秦淮以为她害怕突然和陌生人见面,安抚着。
    可爱的服务生一边利落地整理着一边笑着说:“店主出去了。有事吗?”
    然后突然是想到什么,很紧张地看着秦淮。
    “不要误会,我只是他的朋友,不是想向他打小报告,你做得很好。”秦淮觉得今天这里的人都很容易紧张,宁小夏这样,扎双髻的服务生也这样。
    服务生这才缓和了脸色,“需要我帮您转达什么留言吗?”
    秦淮想了想,“就告诉他,秦淮已经来过了,很不错,以后会再来的。”
    “秦淮?你是那个‘情音五弦';的秦淮?认真听,声音真的好像哦!”服务生突然为自己的新发现开心,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们店里每天晚上十点都有播您的节目哦,上次最受听众喜爱节目投票我们也都参加了哦……”
    见服务生的叫嚷开始引起周围人的注意,秦淮连忙比划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服务生会意了,小声地说:“我们都很喜欢您的节目哦,要加油!我先去忙了。以后要常来哦!”
    秦淮笑着说:“要想我常来,就不要再‘您';哦。”
    服务生愣了一下,才恍然大悟,吐了吐舌头,跑开了。
    DJ不如艺人那样受到瞩目,可是当在某个地方突然遇见一个不相识的人,却已经通过电波认识很久很久的那种感觉,还是很让她心动。
    秦淮看了一下手表,七点了,该回台里准备节目了。
    她看一眼又开始神游的宁小夏,“我晚上还有节目,要先回去准备了,你慢慢吃,搞不好干脆在这里听完我的节目再回去算了。开玩笑的,还是早点回去吧,路上要小心哦。先走了。“见宁小夏表示听见了,她顺手拿起账单,往吧台走去。
    回到办公室时,已经七点半了,秦淮把下班前选好的听众来信默默地读了几遍,防止直播时发生错误。读着读着,突然觉得晚上在“流水浮灯”听到的《青蛇》音乐专题似乎很适合晚上的节目内容。
    “我应该有刻录一份放在办公室的。”秦淮打开专门放CD的抽屉,挑挑拣拣。台里有专门提供CD让DJ挑选作为节目播出时使用,尽管数量很多,可是有时候也不能找到自己想要的,所以她也就习惯找到好音乐的话,就在电脑上刻录下来做成CD放在节目播放。
    她不是一个很专业的音乐DJ,但她也不喜欢重复播放一些流行音乐,尽管有些经典好歌确实是值得一再品味的。但她认为在其他途径可以听到的歌就不需要一而再地在节目中播出,她更乐于播放那些影视甚至是动画的音乐专辑,因为鲜为人知,也因为确实不错。她的节目,她的声音,她的音乐,就代表着她的风格。所以听她的节目,是在感受着她这样一个人吧。她是这么希望的。 
第一十一章
    一切都准备好了,也就差不多该进直播间。许多电台十点以后的节目都喜欢用事先录制的节目来播放,尤其她的节目不需要直接与听众互动。而她却一直坚持亲自直播,是一种责任,在听众熬夜在倾听的时候,她不希望他们面对的只是一台冰冷的播放器。这样一种特殊的交流方式也该是建立在一种互相尊重的基础之上。
    九点档的节目已经接近尾声了,DJ放着音乐和听众告别,然后整理资料走出直播间。两个人打了招呼,秦淮就拿着她准备好的资料走进直播间。王纯安在透明玻璃窗外和她打着手势,他要回去休息了,接下来的节目可以直接由她一个人来操控,导播一天的工作也就结束了。她点点头。
    戴上耳麦,听着电子报时滴答滴答地数着时间,当正点“滴”的那一声响起时,那首熟悉的《TOGETHERAGAIN》也同时深情歌唱,她听见了自己的声音,很悠远地在夜空中传播。
    “这里是合德经济电台,大家好,我是秦淮,每天晚上十点钟,‘情音五弦';陪伴你走过一个小时的光阴故事。”
    孟端洗完澡,随手泡了一杯决明子茶,向已经窝在房里开始酝酿睡意的母亲道了声“晚安”,然后慢条斯理地回自个儿房里,准备听一会音乐就上床睡觉。邮差的工作很忙,需要很早起床做准备,所以他有着早睡早起的好习惯。
    脱掉眼镜,揉了揉鼻梁,再伸展一下有些疲惫的四肢,然后躺在床上,打开电器城打折时买的MP3,大手一不小心按错了键,变成了“FM自动搜索”,他正打算调回音乐模式。只听见一首旋律很舒缓的外文歌,于是,就停了下来,不再调换。
    “这里是合德经济电台,大家好,我是秦淮,每天晚上十点钟,‘情音五弦';陪伴你走过一个小时的光阴故事。”
    合德经济电台?应该是下午送过信的那家电台吧。秦淮?不会也恰巧是下午碰到的那个秦小姐吧?他对自己的猜测有些好笑,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凑巧都发生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呢?不过反正都是为了催眠,听电台节目和听音乐,应该是一样的吧。
    他拧灭了床头灯,闭上眼睛。那个秦淮的声音在夜深人静时听起来有些慵懒,又不像是那种刻意的压低让人觉得扭捏。
    她在讲述她今天的遭遇,剪了留了一年的长发,没有失恋,只是习惯。
    他想起白天时遇见的那位秦小姐,头发也似乎不是很长。站在一米七八的他面前,显得很娇小,不是令人惊艳的美,却让人想起了一捧清流,很平和,很水灵。
    她说她晚上去一家叫做“流水浮灯”的咖啡屋里吃饭,那里的古典与西方文化结合得很好,要好好谢谢很用心的店主的招待。 
第一十二章
    她说晚归的编辑宁小夏路上要小心哦。
    他在暗夜里咧开嘴,笑着。这样的她应该是一个喜欢关心别人的人吧。
    她讲述了一个喜欢在深夜里啜着冷咖啡等着不回家的男人的女人,是如何任思绪流离,任神魂飘荡。她讲述一个通宵驾驶着出租车的司机有点想家的情怀,说他还戴着故乡的情人送的花头巾。她还说了一个准备参加考试的小男生,其实偷偷喜欢着前桌那个总是张牙舞爪的小女生。
    中间她插播了一部叫做《青蛇》的电影的音乐专辑,把《流光飞舞》、《此恨绵绵》送给女人,希望她睡觉前喝一杯牛奶,这样比较容易入睡,或许会个好梦,只道是“留人间多少爱,迎浮生千重变,跟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把《人生如此》、《识情》送给花头巾司机“人生如此,浮生如斯,缘生缘死,谁知,谁知?情终情始,情真情痴,何许?何处?情之至!有机会常回去看看吧,别累着自己,苦了送头巾的人,人生是自己选的,只盼望着不要有太多遗憾才好。”把《初遇》、《流水浮灯》送给小男生,“能够遇见是一种美丽,年轻时的爱恋是一汪纯净的清泉,一盏飘渺的纸灯,若隐若现,若有若无,只有回首望去,才知道究竟有多少风情。但愿多了一些珍惜,少一点怨愤。”
    她不像是一个可以当情感顾问的人,说起别人的故事,也总是很淡很淡的,没有太多的激越,只是很平常地对待。她大概也知道,故事里的问题也只有故事里的人自己才能解决,而她所能做的,就只能是倾听和分享,或许还有一些抚慰的意思吧。
    而她这种平淡的风格,却为她吸引了很多很多听众,从他下午交给她的那包信就可以窥见一斑了。通讯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她的魅力却可以使那么多不同年龄段的人还愿意执笔用鸿雁传书的古老方式与她交流,应该说她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吧。
    “秦淮,这个名字或许本身就是一种魅力吧?千年流传的魅力吧?”他在柔和的音乐中有了些许睡意,也或者是平日里养成的生物钟开始运作了吧。
    突然他张大了眼睛,猛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耳塞滑落了一边,有一个声音在夜里回荡:“今天遇见了一个给我送来大家故事的邮差先生,节目的最后,我想说说他给我留下的很奇怪的印象。我喜欢看小说,小说里,有钱人家的男士身上抹着高贵的古龙水,年轻的男孩身上散发着青草或者阳光的芬芳,而这位辛勤工作的邮差先生身上,没有汗水的腥臭或者是书信的墨香,让我很好奇的是,我居然从他的身上闻到了每天都可以吃到的大米饭刚出锅时的那种饭香。确实是饭香哦。我一直在想是不是自己肚子很饿或者是他刚刚煮了饭又盛好饭,不过还是觉得这样的理由很牵强,或许下一次再遇见他,我会问个明白。希望邮差先生不要以为我是脑袋不灵光了。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希望电波送去我的问候,彼端的你们能够有一个好梦,也希望我能梦见一碗大米饭。晚安,明天同一时间,秦淮与你相约‘情音五弦';!” 
第一十三章
    孟端闻了闻自个身上,只有香皂的清香,没有其他的异味。 有一些迟疑,不过还是蹑手蹑脚地走到浴室,找到放进洗衣篮里的制服,闻了一下,大概只有一整天走家串户的风尘仆仆吧。至于饭香,他想那位秦小姐,大概真的是饿慌了吧。
    他放回制服,笑了笑。
    每天早上八点,孟端总是会准时出现在城东邮局,开始为一天的工作做准备。从仓库里拖出一麻袋一麻袋的信件以及一些住户订阅的报纸杂志之类的东西。然后按照地址归类,将属于自己的区域里的邮件整理好,这样投递时比较方便。他是昨天才开始负责合德区的投递工作的,原来负责这一区的老邮差退休了,所以重新划分工作区域的时候,他被分配到了这一区。这一区的信件向来是最多的,因为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合德经济电台。
    以前或许他还不相信会有这么多人热衷于与陌生的DJ通信,不过经过昨天下午的投递与昨天晚上的聆听,他相信了。
    今天合德依旧有好多信,而这些信的大多数收信人都写着“秦淮”,有些字潦草有些字秀气,有些字幼稚有些字稳重,看来她的听众遍布男女老少吧。手里握着一大叠给她的信,对于她,他开始有一些不同寻常的好奇了。
    “阿端,还是这么早来呀。你这家伙都不困吗?”同事何聊打着呵欠,眼眶里还挣扎着起床时痛苦的泪水。”这朝八晚五的生活真不是人过的,早晚要改行,不然准疯掉,连工资都没说服力。”
    “要来杯茶醒醒脑吗?”孟端放下信,拿起桌上的茶杯。
    “好呀,麻烦你了。”何聊窝在椅子上,顺手把自己的茶杯递给孟端。
    孟端从抽屉里找出开了封的绿茶,取出一小袋,放在自家带来的小茶壶里,然后到饮水机前灌了点热水,又倒掉再装满一壶热水。
    小何眯着眼睛打量着他的举动,“阿端呀,不是我说,你今年也不过才二十七吧,又不是七十二,我为什么总觉得你好像我家楼下那每天穿着功夫装练太极的老头呢。每天早上准时六点起床,晚上准时十点睡觉,比女人还重视八个小时的标准睡眠时间呀你。”
    “没办法,是小时候养成的习惯,长大后就改不掉了。”孟端笑了笑,往两个人的茶杯里灌了绿茶,然后递给何聊。
    “不吸烟不喝酒,不上网泡妹妹,不去PUB堕落。你确定你是二十一世纪的新人类?”何聊一边灌着绿茶一边红着眼睛盯着孟端整理信件。
    孟端懒得理他那毫无新意的调侃,“我确定我不是从某个古墓爬出来的。”
    何聊见没有引起什么效应,就顺手捏了一封孟端刚整理好的的信。“合德经济电台?‘情音五弦';节目?秦淮?这个我知道,我家小妹每天晚上必听的电台节目,有时还会挂着两泡眼泪蹲在我房间装悲情呢。恐怖。”然后像是怕传染什么病毒似的丢回给孟端。 
第一十四章
    孟端收好信,装进自己的邮袋,决定不再听何聊的一大堆废话了,“我先去送信了,回头见。 ”
    出门的时候看见何家小妹一摇一摆地来上班,估计昨晚一起疯癫的应该不只有何聊。何苗和她哥哥一样在城东邮局上班,不过她比较好命,是负责汇款和寄领包裹的,可以在这大热天窝在邮局里吹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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