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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史前十万年-第169章

小说: 史前十万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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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连消带打,最后把张凡虎逼到角落任她蹂躏。
    张凡虎张了张嘴,转头瞥向湖泊中,与这个女人斗嘴是不明智的选择,更何况是在这么多人面前。
    “虎哥,那荷花会发出声音呢?风来了!你快听!”智月看见张凡虎看到沼泽中赶紧说道。
    “哦?嘿嘿,真是啊。”又一阵风刮过来吹斜了芦苇丛,然后数十朵摇晃的白莲发出呜呜声。
    “大才子,说说吧。”自然又是女祭司。
    张凡虎扫了她一眼,转头对着猎手们说道:“这叫吹笛花,是荷花中的一种,发生的不是荷花,而是花茎,这茎上有四个孔,孔内壁上有薄膜。还记得我给你们说过的声音是震动产生的吗?”
    “哦!风从孔中灌入震动使薄膜发出声音!?”树叶惊诧道。
    “真神奇!喏,你去给我摘一朵过来看看!”女祭司对着一个归来的神仕说道。
    “你喜欢什么就一定要把它抓进手中吗?每天来看看不是挺好。等十几天后就有莲子可以吃了。止泻,养心安神明目、补中养神,嗯,对你们女人也有好处。”张凡虎最后还是离不开他的本行。
    “什么?养颜美容吗?”听到这儿女祭司眼睛一亮。
    “唔,算是吧。”张凡虎回答含糊不清。
    “知道啦,不就是怕我摘了你喜欢的荷花吗?哼!”
    “智灵,等莲子结出之后就剥开壳,与沙枣、椰子肉干、枸杞一起炖。还记得枸杞吗?就是那种小藤似的小灌木上接的像小心脏一样的鲜红小果子。”
    “哥,你很喜欢荷花吗?”指令突然抬头问道。
    “哈哈,是啊。出……刚才月儿和你们说过了吧?哈哈,我就不再说一遍了,以免又有人说我穷酸。”说完藐了女祭司一眼。
    “呵呵。”智灵轻笑了一声:“这么说哥你很讨厌黑色的淤泥了?”她尤其突出“黑色”两字,说完心极度紧张地看着张凡虎。
    “为什么这么问?如果没有淤泥哪有白荷?哈哈,就像没有牛粪哪来鲜花?鲜花就是要插在牛粪上才能长得好啊。”张凡虎开玩笑地发了一篇“惊世奇论”,但殊不知他的这有些粗俗的话让一个少女鲜血淋漓的心复苏了。
    “牛粪上的鲜花——臭美!”女祭司忍不住了。
    (这章是本书七十余万字中来得最“温柔”的一章,拙作不是言情,……到书名第一映像当然是热血、蛮荒,虽然我喜欢做读者意料之外的事,但是不能违背。当然,鄙人认为一本再热血的书没有了柔情都像僵硬的手足无关节,总会让人觉得少了什么不可缺少的部分,侠骨柔情嘛。另外,这一章还是离不开我牵涉进入的一些悬念,在这后文会有展现。说道这儿,昨天有位……到很多悬念之后就放弃了本书,我只能说遗憾。任何读者用心的评论我都会用心思考、参考,但惟独这一条我是绝对不会丢掉的。还是那句话,没有悬念的书就是没有方向的路人,是一潭死水,虽然拙作成绩不好,但是我会把我这一潭水弄活!)
第五十二章:兽族
    三角洲物种繁盛,各种生物充斥在这片生命的天堂中,这是整个神树族完全陌生的地方,充满了机遇。
    猎队每次外出侦查周围情况,并留下三分之一近百名猎手守护营地这就是对三角洲的重视。
    现在神树族只要是能跑的,无论是三四岁的小孩子还是近七十的老族长,每人都受了严谨科学的训练,女族人也同样受了训练。他们近身能搏击、远距离能弯弓射箭、投矛、扔链石,再加上四辆大车上的攻城巨弩,可以说神树族即使除了两百多个猎手之后留守的四百人战斗力也非凡,但是张凡虎还是不放心,这才留下了三分之一的猎手。
    任何生物都有天敌,当然也有朋友,但是就如“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最危险的”的这种相悖的理念一样,任何生物最大的朋友是同类,但是最大的敌人也是同类。
    四百余人的猎手队伍在上百万平方公里之内的非洲南部都没有这样的超级部落,数量赶不上更何况是质量了,要在猎队外出最长的两天之内打败这样的队伍更是难上加难,但是这是陌生的三角洲,有潜在的巨大危险,当然也有巨大的利益。
    猎手们主要寻找的是同类,是另外战斗力弱于他们的部落,猎队需要更多的鲜血,整个部落也需要。张凡虎甚至在想,现在的部落或许已经不算是部落了,如果女祭司的两百人队伍归附神树族之后,八百人的神树族完全可以换一个词,一个让所有生物震颤的词——国!只有拥有强大实力与文化,凌驾于所有生物之上的人类才有资格成立一个国。
    成功的希望当然不能放在别人身上,成功不能奢望侥幸。神树族猎队扛上了这个重任。
    又是一个夕阳西下的黄昏,猎队刚要与不远处迎接他们的智灵等人会合,突然远处一只长约八十厘米,高三十厘米、平平的头顶和背部都为灰白、漆黑四肢的动物向着远处芦苇中快速奔跑着。它四肢粗短,胖嘟嘟的嘴脸如可爱的褐色狗崽。
    “抓住它!”智灵、女祭司一起喊道,让人惊讶的是张凡虎也与她们异口同声地喊道。两个女人当然是看上了它那可爱的样子,而张凡虎当然是看上了它重要的利用价值。
    这是属鼬科下的蜜獾亚科的蜜獾,它的分布范围很广:非洲、亚洲都有。在各种类型地带,热带雨林、开阔的草原以至于水边都可见到它们的洞穴,蜜罐白天在地洞中,要在黄昏和夜晚单独或夫妻成对出来活动。张凡虎见到的这一只已经完全成年,只不过却还是单身。
    蜜獾为杂食性动物,哺乳动物、鸟、爬虫、蚂蚁、腐肉、野果、浆果、坚果等都吃,甚至经常攻击眼镜蛇等毒蛇,生命力顽强,所以很好养殖。不过,顾名思义,它最喜欢吃的还是蜂蜜。
    蜜罐是一种很奇异的动物,它与一种叫黑喉响蜜鴷的乌黑小鸟结成了十分有趣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响蜜鴷在寻找到蜂巢后就会去寻找蜜獾,然后不停地呜叫以吸引蜜獾的注意力,蜜獾循着响蜜鴷的叫声跟着它最后找到蜂巢。
    可别看蜜罐很可爱,但是獾家族可不是那么柔弱的动物,这从它们的食谱就可以见一般。它们的牙齿极为尖锐,据说有人用军用铁锹挖掘獾洞却被咬穿铁锹!另外蜜獾的爪子也非同寻常,它能用其强壮有力的爪子扒开蜂窝,它的皮毛松弛又非常粗糙,丝毫不惧蜂蜇蛇咬,所以可以痛快地吃蜜,而它的伙伴响蜜鴷也可分享一餐佳肴。
    张凡虎就是看上了蜜獾重要的作用,他很想寻找到这些史前原生态的野蜂蜜,蜂蜜对族人们的作用太大了,对心脑血管、肝脏、消化系统等都有极好的滋补作用,另外还可消毒杀菌,当然还有史前人类几乎用不着的美容。
    当然那是在成功捕获蜜獾并驯化好的情况下,即使不成功獾也是一种集皮、毛、肉、药等一体的珍贵野生经济动物。蜜罐的皮虽然不如它温带地区的族员的皮毛那样美丽大方,色彩艳丽,为制作高级裘皮服装的原料;也不可以制作高级胡刷和油画笔,但是那皮实的皮毛也算是美观结实。
    蜜獾肉可食,味道鲜美,营养丰富,但是张凡虎很少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射杀此类小动物,他的理由是既然为了生存必须要杀生,那么为何不杀一条生命而得到更多的食物?他带领猎队捕杀的都是较大的哺乳动物,当然沙丁鱼等不在此类。
    如果不能驯化蜜獾,张凡虎最想得到的就是它的药用价值:獾油是治疗烫伤、烧伤的有效药物。猎手们恢复力很强,但是史前却缺乏有效的消毒物质,即使是高浓度的酒精也有难以杀灭的细菌。
    比如被毒蛇咬伤最实效的方法就是割除中毒深入的肌肉,然后用碳火直接烧灭蛋白质毒液。这虽然可以很好地解毒,但是很容易让烧灼伤扩大,甚至最后感染丧命,所以蜜獾的脂肪熬出来的油无疑是最好的疗伤圣药。
    第一二分猎队扔下猎物,三十几人在张凡虎的带领下向蜜獾奔去,智灵等人还未来得及与张凡虎打招呼就见他跑远了,在这一刻原本觉得可爱无比的蜜獾倒成了她们嫉妒、厌恶的目标了。女人心。
    猎队在张凡虎的带领下远远跟着蜜獾,有望远镜在也不怕它跑掉。
    这只蜜獾有些奇怪,蜜獾一般是昼伏夜出的动物,除非是有黑喉响蜜鴷在洞穴边呼唤它出猎,但是现在距天黑还有近两小时,但是这只蜜獾却外出了,而且看着它那跑动肚子摇晃的样子似乎是饱餐之后归去,而这一片地方又没有蜂巢安落的树木,也就是说蜜獾并不是在白天被惊醒而外出偷食蜂蜜,而是在白天外出猎食,这违反了蜜獾的生活习性。
    事出反常必有妖!张凡虎这才决定跟踪蜜獾,这一二小队是精锐中精锐,每个猎手的身手都相当于数年前的智速、智力,三十几人目标并不大,但是相互配合默契,战斗力极强即使遇到危险也能全身而退。
    蜜獾长又矮的身体跑得很好看:身体像一个跷跷板,当头肩向上时臀尾在下;反之,当前肢着地时下半身又高高翘在空中,一蹦一跳地速度还很快,穿梭在草丛中如旗鱼破浪行于海浪中。
    蜜獾完全是一副归家心切的样子,一直跑个不停,二十余分钟后,弯腰追踪的猎队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蜜獾钻进了一片树林,猎队迅速冲进树林找树木掩护自己向着蜜獾靠近,这样不容易被发现而且可以拉近距离,是优秀猎手最喜欢的追踪之地。
    “哈哈!哇啦了大口……”远处一棵大树后面突然传来人声,这让所有猎手都一惊然后是一喜,随即慢慢地探头观察:一个浑身赤luo的壮汉正抱着蜜獾亲热地“蹂躏”,而这只成年的蜜獾居然像温顺的小猫一样伏在他宽阔的胸前,四肢尖锐的爪子也尽量缩回去抱着汉子的粗胳膊。
    如果只是一直蜜獾被他驯化也就罢了,因为张凡虎和智灵、智月等神树族的几人对驯化动物方面也是高手,即使很多脾气暴躁的斑马、野牛、大羚羊在他们的手下数天也能得到很大改观。如果让他们之中任意一人驯化一只野生的蜜獾一两个月也能驱散它一半的野性,一年之内绝对不会输于这个男子。
    但是,这个男子脖子上居然缠绕着一条胳膊粗的岩蟒,长度在三米左右。这条半大的岩蟒应该是他从小养大的,吐着红色的信子在他胳膊上缓缓爬动着,时不时把头对着男子怀中的蜜獾晃动,原本生死之敌的两者明显很熟络的样子。
    在男子身后还有两只坐着的野犬,伸着舌头,转动着巨大的耳朵收索着四周的动静。
    这人身高在一米八以上,是张凡虎在史前见过的除了智速之外第二个有这样高度的人,能在史前蛮荒世界长成这样是绝对难得的人才,而且他浑身肌肉饱满,虽然不像专门锻炼出的肌肉那样线条明显,但是绝对充满了爆发力。
    熊背、虎胸、豹腰,配合得是那么完美,单从身材上来说他已经不属于现在的智速,绝对的完美身材。虽然张凡虎在身材比例上来说也很完美,但是因为身高问题以现代人眼光来看还是略有瑕疵。
    在肌肉上用黄泥和动物鲜血之类的画着奇怪的符号,脸上也有,耳朵也有穿孔,悬吊着兽牙、兽骨等史前原始部落中很常见的装饰物。他头发虽然乱糟糟的,但是却很干净,显然经常清洗,披散在头颈后面。
    看着他那胡子拉碴的嘴脸和炯炯有神的眼睛,尤其是眼睛中闪烁的光泽,张凡虎知道,这次遇到对手了。这绝对是个高手,是一个真正的大自然的儿子,树林、草原、沼泽就是他的家。他是一个真正的猎手,但是他猎的是猎物的心,而不是肉身,他的眼光如水,或者说是深潭,内蕴无穷。
    张凡虎如果在五年前绝对没有把握制服他,也就是说如果五年前的智速、智力两人联合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如果两人没有受过张凡虎严格的训练,张凡虎在五年之中没有在各方面得到提高,那么他们不是他的对手。
    另外,在对生物了解上张凡虎觉得自己在某些方面要远远输于他,尤其是对动物们心灵的理解。而,这是一个优秀动物学家对自己的必须做到的严格要求,这也是他能在史前生活得很好并把神树族带上如大江滚滚前奔的基础,他不允许自己在这方面输给他,尤其是对方现在几乎决定了是自己的敌人。
    张凡虎让所有猎手都后退了,这是他一个人的战争。他将户撒刀、长弓、弩箭、猎带等一切都除下了,回到了他以前在亚马逊雨林中历险中的一副望远镜,一把军刀的局面。
    猎手们感到了什么,全都慢慢退下了,在数十米之外潜伏着,那已经在战场之外,而,张凡虎一人独自踏上了探索之路。
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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