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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大汉列侯-第173章

小说: 大汉列侯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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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光发亮的野猪皮上覆盖着树胶和泥巴的混合物,那是野猪们蹭掉寄生虫得到的自然馈赠,北方野猪喜欢蹭松脂。南方野猪喜欢蹭树胶。更有趣的是这种畜生很擅长寻找树胶,大树的分泌物是杀虫的最佳手段,烂泥塘里打滚是野猪洗澡的习惯。
    一头成年大野猪皮糙肉厚堪比犀牛,冲击力和杀伤力也不逊于犀牛。脾气暴躁程度也可以媲美犀牛。除了个头吨位略有不如。简直是个缩水版的犀牛。
    野猪冲过了来。
    刘陵吓的闭上眼睛,举起挖竹笋的匕首递过去。
    噗哧!
    噗通!
    烟尘四起,冲来的劲风把她吹的东倒西歪。钗横发乱。
    野猪距他只有几步之遥,头部的中箭奄奄一息了。
    刘陵面色通红,气的丢下匕首直跺脚:“曹时,你又戏弄我!”
    青石上,磨刀的青年头也没抬,背在身后的战弓解了下来,箭袋里少了一根羽箭。
    “顽固的臭石头,不敢说话就装木头人,哼!”
    刘陵气呼呼的把打翻的笋子一个个捡起来,今日三餐的蔬菜就落在这些不起眼的笋子上,瞥了眼即将死去的野猪,蹲下来继续挖竹笋:“吃死你,噎死你,让你吓唬我。”
    曹时没抬头心里悄悄松口气。
    一行三人逃亡西南,历时一个月辗转千余里,不敢在村庄附近出现,偷过土民的粮食也吃过野果,风餐露宿躲避追兵很辛苦。
    王孟拎着染血的长剑跑出林子,看见野猪倒毙在树林外松了口气:“刚才在树林里碰到这畜生一照面就要顶我,幸好我反应快给了他一剑,未曾想这畜生从我来的路一路飞奔,我追之不及险些误了大事,万幸,君侯没有受伤。”
    “这畜生我每年都要杀死十几头,一点小麻烦不用担心,找到盐巴了没?”
    “没有,附近没有盐矿,我们只有向海边走了。”
    曹时喟然长叹。
    出逃前只来及带走两包食盐,这一个月省吃俭用也已所剩无几,没有盐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迫使他们改变路线走出相对安全的深山密林,向开阔海边行进了数百里。
    刘陵挎着竹篮走过来:“我们向北走去长沙国吧!长沙王刘发会救我们的。”
    “没用的,岭北的通道被南越人阶段了,我们几次靠近村庄碰到南越士兵的影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四个被挟持的王太子和丁公沆瀣一气了。”
    刘陵心里一紧道:“他们难道疯了吗?找上丁公是与虎谋皮,痴人说梦。”
    曹时说道:“别管这些,我们要尽快弄到盐巴,往西走再往北翻越大山就是巴蜀,从那儿返回长安是一条捷径。”
    “你走过这路?”
    “我有地图,你就别操心了。”
    几天后。
    南越国西南临尘县(广西崇左)海边。
    海边的集市正值十五日一次集市盛会,来自几百里外的西南越人架着船来此贩卖特产,小小的集市突然涌入几千人,宁静的小镇顿时热闹起来。
    赶集的土民非常多,他们牵着睡牛撵着鸡鸭,热热闹闹的往集市里涌,在集市的边缘来晚的小贩用土语吆喝着自家编织的竹篓、斗笠,往里面走陆续见到卖咸鱼的,卖蓑衣的,还有许多卖稀奇古怪的海中特产,黑漆漆的海参干,白晃晃的珍珠。
    赶集的人群里拄着竹杖的白发老人,身后是一对中年夫妻,他们穿着破破烂烂的衣裳混在人群里东张西望。
    中年汉子单手扛着半盖野猪肉,妇人揣着一张色泽光亮的野猪皮。
    “野猪肉怎么卖?”
    “换盐巴。”
    “我这有咸鱼换不换?”
    “不,换盐巴。”
    “换我咸鱼也一样吃的,你看这咸鱼多好。”
    “换盐巴。”
    小贩摆摆手没辙了,中年汉子每次只蹦出几个词儿,穿着打扮如此破烂像山里的土著。
    集市里许多人注意到这一老两中的组合,纷纷凑过来兜售各自的特产。
    “唉唉,这位兄弟慢点走,看看我这稻米多好!想知道这是从弄来的不?告诉你这是从南边占人拿得来的稻米,三十年前,咱们老大王打败占人抢下日南郡,占人的稻米也流落进来,占人好吃懒做什么都不会,就是稻米种子好,一年三熟啊!”
    中年汉子微微一滞露出憨厚的表情:“什么稻米那么好,字识的少,你可别骗我呀!”
    “看你这话说的,咱们都是十里八乡的弗朗相亲,虽然我看你有点面生,但没关系多走动走动慢慢的一回生二回熟,咱们还是父老乡亲嘛!”小贩喋喋不休道。
    占城稻。
    曹时手里攥着一捧稻米,粗疏的小贩连稻壳都没去掉,普天之下一年三熟的稻米就只有占城稻。
    略作打听,得知眼前这小贩来自交趾的龙编(越南河内附近),坐船顺风也就两天到达集市,据说他每两个月就来集会做一次生意,龙编的土特产都可以从他这进货。
    “稻米种子我想多弄点回去种,你还有更多吗?”
    小贩眉开眼笑:“我这儿也有盐巴,如果你愿意把野猪皮和野猪肉都给我,盐巴换给你,稻米也分给你几口袋。”
    “好,我们交换吧。”
    这时候集市外传来骚动,依稀听见远处的人马嘶鸣。
    片刻过去,三十个腰佩匕首,扛着棍棒的越兵涌进集市,他们的装备十分简陋,甚至不能列装铁制武器。
    越人的冶铁技术非常拙劣,除去几经周折流传进来的汉地铁器,大部分越人到现在还使用青铜,可想而知国家的战力有多么差。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越人再差也比南方的占人更好,起码越人接受秦人先进的文明文化洗礼,七十多年来逐渐向北方强大的邻居大汉帝国靠拢,无论是组织形式还是军事制度都有了极大的改善,占人还是群男女皆不穿衣服,公开乱搞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野人,连越人都瞧不起他们。
    占人是黑皮肤个头矮小的人,越人是黄皮肤雷同北方汉人的民族,两者长相和文化差距非常之大。
    南越兵军官是个矮小的中年汉子,他拍拍手说道:“所有人停下,都给我听好了!老大王说,近期有三个汉人从附近越境,他们是两男一女,一个中年人,一个年轻男人,一个年轻女人,两个男子个头很高,女子长的很漂亮,你们谁发现了到县府举报,发现踪迹奖励十石稻米,还有五头水牛,抓到汉人奖励五十石稻米和二十五头水牛!”
    越民们伸出双手傻傻的掐算数字,发现五次踪迹是比抓到更占便宜,还是更亏本。
    “还有,发现奇怪的地方也告诉我们,这要言之有物,最少管你们一顿饭吃。”
    越人有些意动,在南越水牛是宝贵的劳动力,大到种田小到坐骑都离不开水牛的劳动,可以说水牛是越人离不开的帮手。
    老大王赵佗今年刚过完一百岁诞辰,国主的宝座交给他的孙子,现任大王赵眜,除了东北面的闽越国时常打着复仇的旗号来骚扰,南越国境内是国泰民安。
    越民狂吞口水,在南越50石稻米毫不起眼,三熟的土地每季每亩2石半收益,每年守城是7石以上,越民在乎的是25头水牛,这是一笔不小的巨款,相当于南越国中的富豪阶层。(未完待续。。)

第202章 向西向北
    集市里,关着几只塞满占人的牢笼,占人奴隶身材矮小,皮肤黝黑,不穿衣服,伸长胳膊往牢笼外,大叫大嚷着奇怪的土语。
    他们是奴隶,被越人捕捉,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发卖到各地。
    若非汉人瞧不上矮小懒惰的奴隶,说不定长安城的人市也能见的到他们的身影。
    曹时背着两只口袋,闷声不吭的走到牢笼旁,盯着简陋的牢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南越兵军官佩戴一把粗劣的铁剑,趾高气昂地说道:“你们看到什么奇怪之处没有?发现汉人的踪迹没有?有疑惑就快说,水牛和稻米在等着你们。”
    “我知道!”
    人群里冒出个癞头瘸子,指着人群大声嚷嚷道:“我看到两男一女,两个男人个头很高,女的没看出来长相,除了年龄不对,其他的都对了。”
    “人在哪里?”
    “就在这里带着,咦?人呢?”
    突然之间,关押占人的牢笼土崩瓦解。
    蹦出来的占人嗷嗷乱叫横冲直撞,占人抢了越人的东西就往人群里钻,仗着个头矮小四处躲藏顿时让场面大乱。
    不大会儿功夫,集市角落冒起滚滚浓烟,赶集的土民慌了神,哭喊着尖叫着四散而逃。
    曹时低着头猫着腰,从容的混在汹涌的人流安然离开,南越兵军官阻挡不及,眼睁睁看着满集市的人跑的干干净净。
    “杀人啦!”
    越兵们定睛一瞧,原来是刚才通风报信的瘸子被一刀刺死。心口窝中刀连尖叫的声音都没发出来。
    “一定是他们!一定是他们!快去禀告老大王,三个汉人的踪迹找到了!”
    出了集市来到汇合点。
    不大会儿功夫另外两人赶过来,三个人闷声不吭往西北方向钻入山林,三个人卸下妆束换回自己的衣裳。
    曹时板着脸说道:“你在搞什么?为什么要杀掉那个瘸子?”
    刘陵撅起嘴不高兴:“因为他告密。”
    “那也不该杀人,死了一个人立即会暴露我们的行踪。”
    “不死人,我们的行踪也暴露了。”
    “你不认输?你知道乱杀无辜是不对的吗?”
    刘陵两眼一翻,咯咯笑道:“不就是死了个越人,我这杀人技巧还是你手把手教给我的,那个死去的越人一定很冤屈。”
    王孟尴尬的夹在两个贵人间,想劝说又不敢乱说话。苦恼憋屈的蹲在溪水旁当哑巴。
    气氛凝滞着。直到曹时松了口气道:“我教你防身术是为你好,如果你死了,会有人伤心的。”
    “谢谢你。”
    突然之间一阵香风吹来,只觉得脸颊温热感觉。
    刘陵捂着嘴巴咯咯笑:“我知道你在关心我。这个吻就是答谢礼仪啦!”
    曹时满脸涨红:“你这个死女人。乱说什么我关心你。我怎么会关心你,明明是在说你父亲淮南王刘安。”
    “知道知道,还是感谢你帮助我逃出来。这么久多没说过一句感谢,实在抱歉!”
    “嗯咳!咱们应该赶快上路,贼兵很快会追上来的,王叔,我们该往这个方向走是吧?”
    王孟四下张望点点头道:“就是这边,在下先去探探前路。”
    “好,我们的目标是向西再向北,目标巴蜀返回长安!”曹时闷头往前走。
    刘陵跟在身后咯咯直笑,这家伙实在太有意思了。
    淮南国。
    黎明时分,烛火通明的房间里,一名中年老帅哥对着古铜镜抚面不语,他是淮南王刘安。
    今年三十九岁,身高七尺六寸有余,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年纪轻轻著书立说名扬海内,悯农,礼贤下士为士民之楷模,饱学诗书为世人敬仰的贤王。
    刘安神情平淡地说道:“真是一颗上好的头颅呀!不知道谁会取走我的项上人头呢?”
    “大王是我们的顶天立柱,您不能灰心丧气啊!”淮南王妃忧心忡忡道。
    “吾著书二十余载,传下《鸿烈》一篇,你要好生收藏莫要失传掉了。”
    淮南王摇头晃脑地吟道:“鸿者,大也!烈者,明也!《鸿烈》者,以为大明道之言也!其旨近《老子》,淡泊无为,蹈虚守静,出入经道,言其大也,则焘天载地!说其细也,则沦于无垠,及古今治乱存亡祸福,世间诡异瑰奇之事!其义也著,其文也富,物事之类,无所不载,然其大较归之于道,号曰《鸿烈》也!”
    王妃抱着一叠文稿缓缓退下,这是她夫婿一生心血所在,比生命还珍贵的宝贝。
    侍从走进来:“大王!卫尉庄青翟求见!”
    “哼,去外边就说孤王安歇了。”
    侍从静静的退下去,不大会儿功夫吵杂的声音渐渐的靠近。
    砰!
    大门被蛮力撞开,守在门口的侍从跌了个跟头,惊怒道:“大王快走,卫尉打将进来了。”
    “哪里走!”
    庄青翟身披铠甲仗剑而入,扫过房间的角落,目光落在榻上的淮南王身上。
    “淮南王刘安,你可知罪?”
    “孤王何罪之有?”
    “图谋做反,此为大逆无道的重罪,你可认罪?”
    刘安抬起头瞄了一眼:“卫尉揪着孤王穷追猛打几个越用心良苦,岂不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呼?”
    “我就知道你不会低头认罪,今天找来了人证物证,看你还怎么递来!”庄青翟一拍手从身后走来两个人,其中一人是刘安的心腹谋臣伍被,另一人是心腹干将人称淮南第一剑客的雷被。两人不但名字相像,还同为淮南八公之二,伍被更是名列八公之首。
    刘安大惊失色:“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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