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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黄叶在秋风中飘落-第6章

小说: 黄叶在秋风中飘落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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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更叫他感到酸楚的是,那个抛弃了他的女人,现在还想念着兵兵!是的,他是他们共同创造的生命。这生命仍然牵动着两颗离异了的心。他听着兵兵在院子里淘气的说话声,眼前又不由闪现出丽英那张熟悉而又陌生了的脸……

当他回过头来,看见卢若琴还惶恐地站在那里抠手指头。

他对她说:“你去问问兵兵,看他愿不愿去?”

他知道兵兵会说去的。不知为什么,他也希望他说去。但不论怎样,这件事他要征求儿子的意见。

卢若琴出去了。他赶忙用手绢揩了揩眼角。兵兵拉着卢若琴的手破门而入。他兴奋地喊叫着说:“爸爸!爸爸!姑姑带我去找妈妈!爸爸,咱们什么时候走?快说嘛!”

高广厚眼里含着泪水,过来用两条长胳膊抱起儿子,在他的脸蛋上吻了吻,说:“你跟姑姑去吧,爸爸不去了……”

第11节

刘丽英重新结婚后,完全陶醉在一种叫她新奇的幸福之中。这个漂亮而好强的女人,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她的体面的新丈夫很快就把她安排到城关幼儿园当教师了。

由于她丈夫卢若华是县教育局副局长,她的同事都很尊重或者说都很巴结她。她觉得现在生活才算和她相匹配了。

这一切是她以前睡觉时梦见过的。现在都变成了现实。而过去的现实生活,她现在觉得那一切倒好像是一场梦。

高广厚,一个乡下的穷酸先生,老实得叫人难受,安分的叫人讨厌。她寻了他这个男人,常在众人面前连头也不敢抬。她当年之所以和这个男人结婚,纯粹是因为他还算吃一碗公家饭,听起来名声好听一些,说她寻了个吃国库粮的女婿。要不,她才不会跟他呢!

她一想起和高广厚生活的几年,就感到委屈极了,那是个什么家呀!什么东西也置办不起。她天生爱穿着打扮,可要买一件时新衣裳,常常得受几个月的穷,全靠牙缝里省出来的那点钱来满足她的虚荣。每逢赶集上会,她常看见一些农民媳妇的衣裳都比她的水平高。她自怨命薄;她和谁也比不过。唯一可以骄傲的是,她天生的漂亮,这可以掩饰一下她穿戴方面的寒酸。她常想:如果她有一个像样的男人,再加上她的出众的容貌,她会在这个世界面前多荣耀啊!郎才女貌,夫荣妻贵,古书上的这些话说得实在对!

她因此而愤恨过去的那个没出息的男人;感到自己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但当时不论怎样,那一切似乎是无法改变的。她自己的“门第”也不高。父母亲都是农民,老实得像高广厚一样,家里弟兄姐妹一大群,光景也很贫寒。尽管她从小就是他们家的“女皇”,他们也只能凑凑合合地把她供养到初中。她的所有兄弟姐妹没一个上学的——因为供养不起。父母亲看重她的聪明和人样,全力以赴重点保证她;希望她能给刘家的门上带来一些光彩。她是六八届的初中学生。刚上初中不久,“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了。她喜欢这场热闹的革命,可以借此出一下风头。当然,她还不敢学习聂元梓和韩爱晶,当个什么头头。她有她的特长:跳两下唱两声还是可以的。因此她参加了派性文艺宣传队,并且成了主要女演员,整天给“武卫”战士慰问演出。后来,武斗激烈了,“战友”们被“敌人”打出了县城,他们的宣传队解散了。男的扛起枪“闹革命”去了,女的都各自回了家。他们家和她的理想都被社会的大动荡扑灭了。

她在农村一呆就是好几年。后来,年龄眼看大了,既参加不了工作,又寻不到一个像样的女婿——农民她看不上,干部又看不上她。最后经人介绍,就马马虎虎和高广厚结了婚。结婚后她才知道,高广厚也是县中的,但她在学校时好像从来没见过这个人。结婚不久,她就发现她的丈夫是一个“相当窝囊”的人。她也试图教导他开展一些。无非是让他多往公社和县文教局(那时文化教育没分开)的领导家里跑。她甚至通过关系,想办法让他和县委的领导也拉扯着认识。但高广厚在这方面太平庸了!太死板了!有时还没农村那些有本事的大队书记活套。的确,她娘家那面川里有个高家村,那村里的大队书记叫高明楼,在公社和县上都踩得地皮啊!

她曾经想过要和高广厚离婚。但她也明白自己的“价值”。一个没工作的农村户口的女人,又结过婚,就是风韵未减,也还能寻个什么样的男人呢?尤其是生下兵兵后,她基本上也就死了心,她把她的全部感情都倾注到了孩子的身上。她对这一切也习惯了。尽管对高广厚不太满意,但她尽量像一个妻子那样对待他了。当然,高广厚身上也有些叫她满意的地方。他人诚实,对她爱得很实心;尽管长相不太漂亮,但身体强壮有力。生活的情趣少些,但他那肌肉结实的胸脯也曾让她感受过男人的温暖。在她情绪好的时候,性生活也是能满意的。亲爱的兵兵出世后,她甚至开始对他产生了某种温柔的感情。孩子使她的心渐渐向他靠拢了一些;有时她还忍不住主动对他表示一下亲热——可是,每当这样的时候,平时缺乏感情的高广厚就加倍地给她热情,像疯了似的,她就又反感了。不管怎样,看来他们的夫妻生活还是能过下去的。尤其是兵兵越来越逗人喜爱了——这小东西终究是他们两个的……可是,猛然间出现了卢若华!

自从卢副局长出现在她面前后,她的心一下子就乱了。她是个极敏感的人,第一眼就看出他喜欢她。当她知道了他现在是个单身的男人后,精神上那封闭了的火山口又开始丝丝地冒烟了。老卢利用看若琴做借口,经常往高庙小学跑。当然,她知道,他更主要的是来看她。

他们很快就接近了——这是不用过多语言的。这个人对她的吸引力是强大的。他这么年轻,就当个副局长!副局长,虽带个“副”字,但在这个偏僻的县城里,权力可不小,全县所有的学校都归他领导!他还是一个大学毕业生,长相标致,风度翩翩,到处都被人尊敬。以前,丽英根本不敢梦想她能和这样的男人一块生活。现在一旦有了这种希望,她想自己就是付出任何代价和牺牲,也要让它变成现实!

唯一使她痛苦的是兵兵。她从老卢那里感觉到,他不愿意接受这个孩子。可是,这孩子是她心头的一块肉啊!

她泪水模糊地不知想了多少次,最后还是自己说服了自己:孩子将来自有孩子的幸福,而她自己的幸福若是错过这次机会,也许今生再不会有了……

他们两个的感情含蓄地进行到一定的时候,丽英毫不犹豫地提出要跟他一块生活。但他没有正面回答她。

丽英是聪敏人,她理解他的难处。显然,由于社会地位,他不能承担破坏别人家庭的罪名。

勇敢的女人立刻主动采取行动,先和高广厚离婚。为了让这男人接受她,她终于忍痛把孩子也扔下不要了——一个发了疯的女人,在此刻是相当能狠下心的,尽管这颗苦果子她今后还得吃个没完。在大马河川刘家渠村的娘家门上,她耐心地等待由于离婚在熟人中间引起的舆论平息下去。在人们几乎不注意她的时候,她才无声无息地和卢若华结了婚,除过老卢的妹妹和她原来的男人,现在社会上大概谁也不知道,她是在没有离婚的时候,就和卢若华相好了。这对新夫妇婚后的第一个晚上,就是为他们的这个成功的计谋,互相吹捧了一番对方的沉着或者机敏。就这样,一个乡下小学教师的妻子,立即变成了县教育局副局长的夫人。刘丽项感到世界一下子在她的眼里变得辉煌起来了。

第12节

的确,和过去相比,丽英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她容光焕发,爱说爱笑,走路径捷而富有弹性,很少有恼火的时候,就像她当年在派性文艺宣传队一样。

她对卢若华有一种敬畏,觉得他是那么高深。她在他面前感到胆怯和拘束,时刻意识到他不仅是个丈夫,也是个领导。她炒菜做饭,生怕卢若华不爱吃。对待他前妻留下的独生女玲玲,她也尽量使她满意——她关心她,决不像个母亲,也不像个阿姨;好像玲玲也是个什么高贵的人,她都得小心翼翼地对待。这个家在物质方面当然是富裕而舒适的。别说其实,三个人光被子就有十来条。时兴家具也齐备;“红灯”版收音机,“日立”牌电视机……每天晚饭后,卢若华在另外一个屋子里和来串门的中层领导干部闲谈,她就一边打毛衣,一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如果来个县长或书记什么的,她就会像一个优秀的家庭妇女一样,热情而彬彬有礼地沏茶,敬烟,一切都做得很得体。不用说,卢若华对她满意极了。

老卢经常请县上一些重要人物来家里喝酒吃饭,不是这个局长,就是那个部长。丽英买了一本“菜谱”书,用她的隘敏和才智,很快学会了做各式各样的菜。老卢那些吃得巴咂着嘴的朋友们,先夸菜,后夸丽英,都说卢若华找了个“第一流”。老卢不用说很得意,但他是个老成持重的人,总是含笑摇摇头——但这决不是不同意朋友们的恭维。

白天,她去城关幼儿园上班——上班,这本身对她来说就是无比新鲜的;这意味着她也成了“工作人”。孩子们也是喜欢漂亮阿姨的,加上她又是个活泼人,爱说爱笑,会唱会跳,工作无疑做得很出色。她自己也相信她是这个幼儿园最有本事的阿姨。要不,幼儿园的领导(当然是她丈夫领导下的领导)怎能经常在全体教师会上表扬她呢?

但是,在这个美丽的妇女的笑脸背后,并不是一切都阳光灿烂,有一种深深的酸楚的东西时刻在折磨着这个快乐的人,她想念她的兵兵!每当她看见幼儿园的娃娃时,她就想起了她的儿子。她为了自己而丢弃了她的血肉般的爱!她现在才知道自己在这件事上有多么狠心和丑恶。她深深地感到:她对不起自己的孩子。她有时带着幼儿园的孩子们玩的时候,一下子就会呆住了,像一个神经失常的人,眼睛燃烧似地瞪着——她在这一群娃娃中间寻找她的兵兵!

当她清醒过来的时候,才知道她的兵兵不在这里。可怜的孩子!亲爱的孩子!你现在怎么样了?你在哭?你在笑?你饿不饿?你冷不冷?你想妈妈吗?你……

她一下子忍受不住了!她自己嚎出声来,就赶忙丢下这些孩子!跑到女厕所里,趴在那肮脏的白灰墙上哭半天,直等到听见别人的脚步声,才慌忙揩去满脸的泪痕……

只有那个四岁的孩子,才能使现在这个热血飞扬的女人冷静一些,自卑自贱一些!他那一双忧郁的,黑葡萄似的眼睛,不时闪现在她的面前,让她的笑容戛然而止。他就像一个无情的审判官一样逼视着她的良心。

但是,她想自己是很难再退回去了。她好不容易才追求到了今天这一切。人生也许就是这样,要得到一些东西,同时也可能就得失去一些东西,甚至可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如果天上真有上帝,那么她请求这位至高无上的神能谅解她的不幸,饶恕她的罪过!不论她找出多少理由来安慰自己的良心,可她无法使自己不想念和牵挂小兵兵。归根结底,那是她的,是她身体和灵魂的一部分,或者说就是她本身的另外一种存在形式。

这种折磨是深刻的。丽英也尽量地把它埋在心灵的深处。她怕卢若华觉察到。再说,她自己刚开始过上一种新生活,不能因此而再给自己的头上铺满阴云。

直到快要临近国庆节的时候,她才强烈地感到,她要是不再见一面兵兵,就简直难以活下去了,幼儿园的孩子们已经在喧闹着要过节了,互相在夸耀自己的妈妈给他们买了什么新衣裳和好吃的东西。她看见这情景,就像刀子在心上捅。她在心里痛苦地叫道:“我的兵兵呢?国庆节他有新衣裳和好吃的吗?他也有个母亲,难道连一点抚爱都不能给他了?”

她尽管害怕向老卢提及这个事,但还是忍不住向他提了。她在一个晚饭后,在他对她非常亲热的一个时刻,向他提出,她想让自己的儿子在国庆节到这里来过;她说可以让若琴带他来。卢若华爽快地同意了,说他正好也想让若琴回城过国庆节,他说若琴对他和她结婚不满意,已经赌气很长时间没有回家来了,他心里很难过,他说他忙,让她给若琴写封信。

于是,丽英就给若琴发了那封信。

第13节

明天就是国庆节了。小县城的机关、学校,实际上在今天就已经放假了。

街道上,人比平时陡然间增加了许多。商店里挤满了买东西的人群;肉食门市部竟然排起了长队——在这里,平时公家的肉根本销不出去。家庭主妇们手里牵着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孩子们,胳膊上挽着大篮子,在自由市场上同乡里人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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