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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隋书-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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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共命,法略旨远。日月五星,并从斗十一起。盈缩转度,阴阳分至,与漏刻相

符,共日影俱合,循转无穷。上拒春秋,下尽天统,日月亏食及五星所在,以二

人新法考之,无有不合。其年,讫干敬礼及历家豫刻日食疏密。六月戊申朔,太

阳亏,刘孝孙言食于卯时,张孟宾言食于甲时,郑元伟、董峻言食于辰时,宋景

业言食于巳时。至日食,乃于卯甲之间,其言皆不能中。争论未定,遂属国亡。

西魏入关,尚行李业兴《正光历》法。至周明帝武成元年,始诏有司造周历。

于是露门学士明克让、麟趾学士庾季才及诸日者,采祖恒旧议,通简南北之术。

自斯已后,颇观其谬,故周、齐并时,而历差一日。克让儒者,不处日官,以其

书下于太史。及武帝时,甄鸾造《天和历》。上元甲寅至天和元年丙戌,积八十

七万五千七百九十二算外,章岁三百九十一,蔀法二万三千四百六十,日法二十

九万一百六十,朔余十五万三千九百九十一,斗分五千七百三十一,会余九万三

千五百一十六,历余一十六万八百三十,冬至斗十五度,参用推步。终于宣政元

年。大象元年,太史上士马显等,又上《丙寅元历》,抗表奏曰:

臣案九章五纪之旨,三统四分之说,咸以节宣发敛,考详晷纬,布政授时,

以为皇极者也。而乾维难测,斗宪易差,盈缩之期致舛,咎徵之道斯应。宁止蛇

或乘龙,水能沴火,因亦玉羊掩曜,金鸡丧精。王化关以盛衰,有国由其隆替,

历之时义,于斯为重。自炎汉已还,迄于有魏,运经四代,事涉千年,日御天官,

不乏于世,命元班朔,互有沿改。验近则叠璧应辰,经远则连珠失次,义难循旧,

其在兹乎?大周受图膺录,牢笼万古,时夏乘殷,斟酌前代,历变壬子,元用甲

寅。高祖武皇帝索隐探赜,尽性穷理,以为此历虽行,未臻其妙,爰降诏旨,博

访时贤,并敕太史上士马显等,更事刊定,务得其宜。然术艺之士,各封异见,

凡所上历,合有八家,精粗踳驳,未能尽善。去年冬,孝宣皇帝乃诏臣等,监

考疏密,更令同造。谨案史曹旧簿及诸家法数,弃短取长,共定今术。开元发统,

肇自丙寅,至于两曜亏食,五星伏见,参校积时,最为精密。庶铁炭轻重,无失

寒燠之宜,灰箭飞浮,不爽阴阳之度。上元丙寅至大象元年己亥,积四万一千五

百五十四算上。日法五万三千五百六十三,亦名蔀会法。章岁四百四十八,斗分

三千一百六十七,蔀法一万二千九百九十二。章中为章会法。日法五万三千五百

六十三,历余二万九千六百九十三,会日百七十三,会余一万六千六百一十九,

冬至日在斗十二度。小周余、盈缩积,其历术别推入蔀会,分用阳率四百九十九,

阴率九。每十二月下各有日月蚀转分,推步加减之,乃为定蚀大小余,而求加时

之正。

其术施行。时高祖作辅,方行禅代之事,欲以符命曜于天下。道士张宾,揣

知上意,自云玄相,洞晓星历,因盛言有代谢之徵,又称上仪表非人臣相。由是

大被知遇,恒在幕府。及受禅之初,擢宾为华州刺史,使与仪同刘晖、骠骑将军

董琳、索卢县公祐、前太史上士马显、太学博士郑元伟、前保章上士任悦、开府

掾张撤、前荡边将军张膺之、校书郎衡洪建、太史监候粟相、太史司历郭翟、刘

宜、兼算学博士张乾叙、门下参人王君瑞、荀隆伯等,议造新历,仍令太常卿卢

贲监之。宾等依何承天法,微加增损,四年二月撰成奏上。高祖下诏曰:“张宾

等存心算数,通洽古今,每有陈闻,多所启沃。毕功表奏,具已披览。使后月复

育,不出前晦之宵,前月之余,罕留后朔之旦。减朓就朒,悬殊旧准。月行表

里,厥途乃异,日交弗食,由循阳道。验时转算,不越纤毫,逖德前修,斯秘未

启。有一于此,实为精密,宜颁天下,依法施用。”

张宾所造历法,其要:

以上元甲子已来,至开皇四年岁在甲辰,积四百一十二万九千一,算上。

蔀法,一十万二千九百六十。

章岁,四百二十九。

章月,五千三百六。

通月,五百三十七万二千二百九。

日法,一十八万一千九百二十。

斗分,二万五千六十三。

会月,一千二百九十七。

会率,二百二十一。

会数,一百一十半。

会分,一十一亿八千七百二十五万八千一百八十九。

会日法,四千二十万四千三百二十。

会日,百七十三。

余,五万六千一百四十三。

小分,一百一十。

交法,五亿一千二百一十万四千八百。

交分法,二千八百一十五。

阴阳历,一十三。

余,十一万二百六十三。

小分,二千三百二十八。

朔差,二。

余,五万七千九百二十一。

小分,九百七十四。

蚀限,一十二。

余,八万一千三百三。

小分,四百三十三半。

定差,四万四千五百四十八。

周日,二十七。

余,一十万八百五十九。(亦名少大法)

木精曰岁星,合率四千一百六万三千八百八十九。

火精曰荧惑,合率八千二十九万七千九百二十六。

土精曰镇星,合率三千八百九十二万五千四百一十三。

金精曰太白,合率六千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五十五。

水精曰辰星,合率一千一百九十三万一千一百二十五。

张宾所创之历既行,刘孝孙与冀州秀才刘焯,并称其失,言学无师法,刻食

不中,所驳凡有六条:其一云,何承天不知分闰之有失,而用十九年之七闰。其

二云,宾等不解宿度之差改,而冬至之日守常度。其三云,连珠合璧,七曜须同,

乃以五星别元。其四云,宾等唯知日气余分恰尽而为立元之法,不知日月不合,

不成朔旦冬至。其五云,宾等但守立元定法,不须明有进退。其六云,宾等唯识

转加大余二十九以为朔,不解取日月合会准以为定。此六事微妙,历数大纲,圣

贤之通术,而晖未晓此,实管窥之谓也。若乃验影定气,何氏所优,宾等推测,

去之弥远。合朔顺天,何氏所劣,宾等依据,循彼迷踪。盖是失其菁华,得其糠

粃者也。又云,魏明帝时,有尚书郎杨伟,修《景初历》,乃上表立义,驳难

前非,云:“加时后天,食不在朔。”然观杨伟之意,故以食朔为真,未能详之

而制其法。至宋元嘉中,何承天著历,其上表云:“月行不定,或有迟疾,合朔

月食,不在朔望,亦非历之意也。”然承天本意,欲立合朔之术,遭皮延宗饰非

致难,故事不得行。至后魏献帝时,有龙宜弟复修延兴之历,又上表云:“日食

不在朔,而习之不废,据《春秋》书食,乃天之验朔也。”此三人者,前代善历,

皆有其意,未正其书。但历数所重,唯在朔气。朔为朝会之首,气为生长之端,

朔有告饩之文,气有郊迎之典,故孔子命历而定朔旦冬至,以为将来之范。今孝

孙历法,并按明文,以月行迟疾定其合朔,欲今食必在朔,不在晦、二之日也。

纵使频月一小、三大,得天之统。大抵其法有三,今列之云。

第一,勘日食证恒在朔。

引《诗》云:“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

符合不差。《春秋经》书日食三十五。二十七日食,经书有朔,推与甲子元历不

差。八食,经书并无朔字。《左氏传》云:“不书朔,官失之也。”《公羊传》

云:“不言朔者,食二日也。“《穀梁传》云:“不言朔者,食晦也。”今以甲

子元历推算,俱是朔日。丘明受经夫子,于理尤详,《公羊》、《穀梁》皆臆说

也。

《春秋左氏》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推合己巳朔)

庄公十八年春三月,日有食之。(推合壬子朔)

僖公十二年三月庚午,日有食之。(推合庚午朔)

十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推合癸未朔)

襄公十五年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推合丁巳朔)

前、后汉及魏、晋四代所记日食,朔、晦及先晦,都合一百八十一,今以甲

子元历术推之,并合朔日而食。

前汉合有四十五食。(三食并先晦一日,三十二食并皆晦日,十食并是朔日)

后汉合有七十四食。(三十七食并皆晦日,三十七食并皆朔日)

魏合有十四食。(四食并皆晦日,十食并皆朔日)

晋合有四十八食。(二十五食并皆晦日,二十三食并皆朔日)

第二,勘度差变验。

《尚书》云:“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即是唐尧之时,冬至之日,日在危

宿,合昏之时,昴正午。案《竹书纪年》,尧元年丙子。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得

合尧时冬至之日,合昏之时,昴星正午。《汉书》武帝太初元年丁丑岁,落下闳

等考定太初历冬至之日,日在牵牛初。今以甲子元历术算,即得斗末牛初矣。晋

时有姜岌,又以月食验于日度,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七度。宋文帝元嘉十年癸酉

岁,何承天考验乾度,亦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七度。虽言冬至后上三日,前后通

融,只合在斗十七度。但尧年汉日,所在既殊,唯晋及宋,所在未改,故知其度,

理有变差。至今大隋甲辰之岁,考定历数象,以稽天道,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三

度。

第三,勘气影长验。

《春秋纬命历序》云:“鲁僖公五年正月壬子朔旦冬至。”今以甲子元历术

推算,得合不差。《宋书》元嘉十年,何承天以土圭测影,知冬至已差三日。诏

使付外考验,起元嘉十三年为始,毕元嘉二十年,八年之中,冬至之日恒与影长

之日差校三日。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但是冬至之日恒与影长之符合不差。详之

如左:

十三年丙子,

天正十八日历注冬至,

十五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四年丁丑,

天正二十九日历注冬至,

二十六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五年戊寅,

天正十一日历注冬至,

阴,无影可验,

今历八日冬至。

十六年己卯,

天正二十一日历注冬至,

十八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七年庚辰,

天正二日历注冬至,

十月二十九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八年辛巳,

天正十三日历注冬至,

十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九年壬午,

天正二十九日历注冬至,

阴,无影可验,

今历二十二日冬至。

二十年癸未,

天正六日历注冬至,

三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于时新历初颁,宾有宠于高祖,刘晖附会之,被升为太史令。二人协议,共

短孝孙,言其非毁天历,率意迂怪,焯又妄相扶证,惑乱时人。孝孙、焯等,竟

以他事斥罢。后宾死,孝孙为掖县丞,委官入京,又上,前后为刘晖所诘,事寝

不行。仍留孝孙直太史,累年不调,寓宿观台。乃抱其书,弟子舆榇,来诣阙下,

伏而恸哭。执法拘以奏之,高祖异焉,以问国子祭酒何妥。妥言其善,即日擢授

大都督,遣与宾历比校短长。先是信都人张胄玄,以算术直太史,久未知名。至

是与孝孙共短宾历,异论锋起,久之不定。至十四年七月,上令参问日食事。杨

素等奏:“太史凡奏日食二十有五,唯一晦三朔,依克而食,尚不得其时,又不

知所起,他皆无验。胄玄所克,前后妙衷,时起分数,合如符契。孝孙所克,验

亦过半。”于是高祖引孝孙、胄玄等,亲自劳徕。孝孙因请先斩刘晖,乃可定历。

高祖不怿,又罢之。俄而孝孙卒,杨素、牛弘等伤惜之,又荐胄玄。上召见之,

胄玄因言日长影短之事,高祖大悦,赏赐甚厚,令与参定新术。刘焯闻胄玄进用,

又增损孝孙历法,更名《七曜新术》,以奏之。与胄玄之法,颇相乖爽,袁充与

胄玄害之。焯又罢。至十七年,胄玄历成,奏之。上付杨素等校其短长。刘晖与

国子助教王頍等执旧历术,迭相驳难,与司历刘宜援据古史影等,驳胄玄云:

《命历序》僖公五年天正壬子朔旦日至,《左氏传》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日

南至。张宾历,天正壬子朔冬至,合《命历序》,差《传》一日。张胄玄历,天

正壬子朔,合《命历序》,差《传》一日;三日甲寅冬至,差《命历序》二日,

差《传》三日。成公十二年,《命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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