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魔公主除灵异志-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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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品种,所以肉质不佳,并不适合食用。听说嚼起来的口感如同橡皮,足以让人咬到下巴抽筋。
话又说回来,毕竟印度教徒只占了印度全国人口数的八成而已,印度国内其他各教派,可是不会甩理他们的宗教教规。
尤其是回教,他们反而跟印度教徒相反,在饮食上不吃猪肉,所以只好拿牛羊开刀。但他们所饲养的牛只是肉牛品种,并非印度人所崇拜的水牛品种。
我按照辛格拉的指示,将机车一路骑到位于山上的宫殿门口,不久之后,眼前便出现一座巨大雄伟的壮阔建筑,那就是杜兰莎晓赫赫有名的藩王宫——‘杜兰金宫’。
但是这座藩王宫占地之广大,简直达到难以形容的地步,我无法单纯用‘豪宅’这个简陋的名词来形容,因为它的确当得上‘王宫’这两个字来作为夸耀。
听辛格拉说,杜兰莎晓的前几代藩王,曾有一段时期信奉过回教。因此,杜兰金宫在外型上,便混合了伊斯兰特有的建筑风格。
城堡的顶端,有着类似半洋葱头的椭圆形屋顶,纯白色的大理石外墙上,分别镶嵌了金、银、红、蓝四色的素烧玻璃瓦片。墙壁与柱子之间,还有着雕工繁复的几何花纹。
光看这份惊人的建筑气势,就不知道要花上多少人力、财力和物力,更别说要耗费多少时间岁月,才有办法兴建完成。
所谓‘人比人气死人’,早上我们才刚刚离开安萨玛那座美丽宽广的别墅庄园,可惜现在跟这座宏伟的宫殿一比,那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讲的难听一点,安萨玛的房子就像是路边的茅草屋一样,已经不被我看在眼底。
根据辛格拉的说法,在印度这个国家,藩王大概是位居贫富差距最顶点的位置,因为他们的身份,大多是旧时代统治印度各地的王公贵族。
当初英国入侵印度的时候,虽然曾靠着武力统一印度全国,但他们为了方便控制这块殖民地,随赋予这些原先的统治者藩王的王位,让他们宣誓效忠英国,仍旧统治着自己的领土。
后来,印度推翻英国独立之后,这些藩王依旧存在并没有消失。
印度政府和他们达成协议,徵收他们所统治的土地,但赋予他们许多特权做为补偿,每年还支付他们金额庞大的年金。
虽然后来在金额方面有减少许多,但以印度目前还存在两百多位藩王计算,光是一年就要付给他们将近七、八千万的卢比,相当于台币六千多万的金额吧。
而且,这些藩王所享有的特权也非常惊人。
例如,他们不用缴所得税,也不用缴水电费,还拥有私人的武装军队,可以免费搭乘飞机和火车的头等舱而不必买票,还有进出口的货物也不需要缴纳关税。
所以,很多藩王都利用这些特权大行其道,开始银行或者经营各种实业贸易,光明正大的大肆敛财。
关于这个尾大不了的问题,印度政府也曾经在一九六七年开过会讨论,想要废除这些特权,结果那些藩王居然团结起来,展开史无前例的‘藩王大罢工’,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最后印度政府对于这项决议,终于还是在众藩王的抗议之下,不了了之。因为国会里有许多议员的资金来源和选举地盘,都是操纵在这些藩王手里。
这情形其实跟那些先进的民主国家没有两样,民意代表与财团相互挂钩,倒霉受苦的永远是普通老百姓。因此穷者越穷,富者越富,贫富差距当然永远也无法弥平。
现在,光是看到停放在这座藩王宫门口的一整排高级汽车,劳斯莱斯、宾士、、法拉利、保时捷,几乎会让人误以为这里是什么高级进口车商的展示中心。
在门口负责警戒的守卫人员,见我们穿的一身邋遢,误以为我们是附近观光的好奇游客,遂一脸不耐烦地挥手驱逐我们。
他看我们还不走开,到最后甚至挥舞着手中棍棒,想用武力驱赶威赫。
辛格拉摆起架子,严厉向他训斥几句,并告诉他我们是受藩王邀请而来的客人,叫他赶快去跟藩王通报一声。
那守卫听了一脸咋舌,连忙半信半疑地走进去向上级禀报。
过了一会,只见一群人手忙脚乱地冲出来铺着红毯,穿着制服手持乐器的迎宾仪队也满脸严肃的分站两旁。
随着隆重悠扬的欢迎乐声,一位穿着华丽西服的印度年轻人,在数十名仆役簇拥之下,脚下踏着红毯,缓缓从宫殿里走了出来。
如此盛大的排场,总算让我见识到,何谓王家的欢迎仪式。
但反观我身旁的小魔女,却没有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到,反而还表现出一副很冷漠的模样。
或许是因为张家姐妹向来胆大包天,专门对付穷凶极恶的妖魔鬼怪,再加上她贵为栖息在地域里的魔界公主,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夸张的阵仗是她所没见过的呢?
趁着这个难得机会,我稍微检视了一下这位年轻藩王的长相,发现他是位很典型的印度人。
除了外表相当俊朗之外,他同样有着印度人特有的黝黑皮肤和深邃五官,从年龄来看,应该在二十四、五岁左右吧。
大概从小营养就摄取得比别人好的关系,他的身高比起一般印度人要高上许多,虽不至于高到象辛格拉那般魁梧的地步,但至少比我高就对了。
另外,他身上也比辛格拉多了一种雍容华贵的气质,双眼透视着威严目光,让人一眼就能感觉得出很有活力,绝对是那种手握权柄,常常发号施令的大人物。
那位年轻藩王走到我们目前,很有礼貌的点了个头,并伸出右手向我说:
“欢迎光临杜兰莎晓,我是乌代普?克喇?加拉罕基二世,我代表我父亲前来迎接你们。”
听到对方所说的欢迎词,让我忍不住在心里叫说:“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
这一路上所遇到的主要角色,居然都会说一口流利中文,看样子,我们可以省下很多翻译上的麻烦。
但最叫我受宠若惊的,是象我这样默默无闻的普通小老百姓,这位年轻藩王居然也愿意屈尊降贵的跟我握手示好。
我慌忙回握他的手腕,弯腰鞠躬,一脸惶恐的说:“哪里,哪里,你真是太客气了,不过……你的中文说的真是不错哪!”
加拉罕基笑了笑说:“我们这里是贸易大城,会几种语言是很平常的事,况且,中国离我们印度很近,我的中文就是我父亲学会之后,才转教给我的。”
他接着将手伸向小仙,但是见到小仙那张稚气绝美的可爱脸孔之后,他脸上的表情却忽然怔了一下。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嗯……不!没什么。”
加拉罕基低头致歉说:“不好意思!因为刚刚看到你的样子,突然让我联想起了我母亲。”
我惊讶的说:“她还只是个小孩子呀,这跟你母亲又有什么关系?”
加拉罕基轻叹口气,苦笑着说:“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我母亲在十三岁时就嫁给了我父亲,十四岁时就生下了我,可惜后来没过多久,她就因病意外过世。
我跟她相处的时间不长,只能从相片上来睹物思念。所以刚才见到这位小姐时,才会显得如此失态。”
我的天啊!他的妈妈在跟小仙一样的年龄时,就已经提早结婚了,而且还在十四岁时就怀孕生下小孩。
要不是之前辛格拉有跟我说过,印度有早婚的风俗习惯,否则我一定会显得大为吃惊。
虽然这样做有点不太礼貌,但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继续追问他说:“能不能再再请问一下,你父亲今年几岁啊?”
加拉罕基一脸得意的回答说:“家父今年七十八岁了。”
七十八岁!那就是说,加拉罕基的母亲,在还是个十三岁小萝莉的时候,就嫁给了他五十多岁的老父亲。
彼此相差了快四十岁的婚姻,这样居然也能够成立,真是不得不让人钦佩,印度果然是萝莉控的天堂。
辛格拉本来悠闲的站在一旁,这时忽然开口问加拉罕基说:“老大君尼隆赫姆先生呢?”
加拉罕基顿了一顿,委婉地说:“家父目前身体不适,正在山上的离宫疗养,因此不方便接见客人。”
一听到对方生病,小仙立刻自告奋勇的说:“他是生了什么病?我略懂一点药学常识,或许能够帮他顺便看看。”
加拉罕基皱着眉头,一脸尴尬地说:“恩……他得的病是……马上风。”
小仙偏着小脑瓜,小脸疑惑地问说:“马上风?那是什么毛病?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
我拉着她的小手,摇摇头小声暗示她说:“那时男人才会得的病,小孩子不要知道太多,等你长大后就晓得了啦。”
小仙昂着下巴,不高兴的嗔怒说:“我想知道啦,我命令你说。”
没有办法,我只好将她拉到一边,在她可爱的小耳朵旁,悄悄地告诉了她。
结果她听完之后,稚气小脸立刻羞得透红,还狠狠用力踢我一脚出气。
“白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害我在大庭广众下这么丢脸!”
“怎么又怪到我头上,明明是你自己坚持要知道的嘛!”
加拉罕基一摆手,做出个邀请的姿势说:“你们远道而来,一定非常辛苦,我已经命令人准备好房间,请你们先稍微休息,有事情的话,等晚宴时我们再详谈。”
他交代完毕,身旁立刻有好几名仆役跑出来帮我们拿着行李。
在那群仆役的带领之下,我们穿过有如迷宫般的漫长回廊,沿途所见到的景色,都是富丽堂皇、雕梁画栋的室内装潢。
金的、银的、玉的、镶钻的、象牙的、翡翠的、玛瑙的,除了豪华之外还是豪华。老实说,我们已经觉得词穷,无法找出更佳的形容词来抒发我的惊叹。
总而言之,这里到处金光闪闪,看得我两眼昏花,几乎快分不清东南西北。
如果在这里不小心跌了一跤,随便打破一样东西的话,只怕工作一辈子都不见得偿还得起。
回想起在旧德里的路边,所看到的那些贫穷乞丐,在回头比较这里的金碧辉煌,那还真是应了古人所说的那句老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我们三人分别被领到各自的房间,在宛如总统套房般的华丽浴室中,舒舒服服地经过一番彻底洗浴。
顺便再享受一下王宫所提供的马杀鸡服务,松弛松弛疲累的筋骨。
接着,等到了傍晚,那些仆役们又准时走过来敲门,将我们领到王宫内部,专门举办大型晚宴的会客厅里。
为了配合这场别开生面的王家晚宴,那小魔女还特别换上了一悉款式相当典雅的乳白色丝质晚礼服,头上盘起高高的淑女发髻,双手套着一双长及臂弯的白色手套。
尤其是她脖子上所悬挂的一条,镶满钻石与粉红色珍珠的项链,更是衬托出她幼稚肌肤的白皙娇嫩。
根据小仙表示,这套服装和那条价值连城的珍珠项链,都是加拉罕基刚刚派人送到她房间里的。
加拉罕基说,他希望小仙能穿这套服装赴宴,她基于主人吩咐,只好从善如流的换上。
尽管小仙这幅雍容华贵的模样看起来,确实很象一位尊贵无比的小公主没错,可惜唯一的缺点,却是她没有什么胸部。
因此,那件微露酥胸的小晚礼服,常常会由于地心引力作用,而不停地往下滑落。害的她手腕必须不时贴身夹紧,才能防止胸前意外穿帮。
相较起来,我和辛格拉仍旧穿着白天的普通衣服,此时往那小魔女身旁那么一站,我们两人倒有点像是跟在她身边的窝囊随从和壮硕保镖。
藩王宫的大宴客厅,位于杜兰金宫这栋雄伟建筑的西边,大小如同一间足以容纳七、八百人的宽敞室内电影院。
在房间大厅的四周围,还布置了许多珍贵艺术品跟人物画作,高挑的天花板上,垂吊着好几盏晶莹剔透的水晶吊灯,照耀着辽阔的室内一片灯火通明。
此外,迎向西边方向的整面墙壁,是由一整排巨大透明的落地窗所构成,只要站在窗户前面,就能俯览山脚下的繁盛都市,以及夕阳下山的落日美景。
宴客厅的正中央,此时已摆妥一张高度仅及膝盖的超大型加长宴会餐桌,餐桌的左右两旁,分别可容纳五十个人一起入座,也就是说一次可让将近一百人一起用餐。
然而,撇开站在一旁服侍的众多仆役们不谈,如此辽阔的大宴客厅内,竟然只要我们三位客人,在空间的运用上不晓得会不会太过浪费。
加拉罕基见到我们三人到来,立刻堆满诚挚笑容急忙站起。
他张开双臂,高兴的招呼说:“欢迎!欢迎!承蒙各位贵客赏光赴宴,真是让敝宅蓬荜生辉,各位不必太过拘束,请把这里当做自己家一样,不用客气。”
“是吗?意思是说……我可以只穿着四角内裤四处闲逛,或是随便抠老二或放屁等等。”
我只是老实说出心里的话,但小仙却鄙夷的瞪我一眼,还面无表情骂说:
“白痴!给我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