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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宋书-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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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及赤旗。

 卷十九 志第九

◎乐一

《易》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自黄帝至于三代,

名称不同。周衰凋缺,又为郑卫所乱。魏文侯虽好古,然犹昏睡于古乐。于是淫

声炽而雅音废矣。及秦焚典籍,《乐经》用亡。汉兴,乐家有制氏,但能记其铿

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周存六代之乐,至秦唯余《韶》、《武》而已。始皇改

周舞曰《五行》,汉高祖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又造《武德舞》,

舞人悉执干戚,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故高祖庙奏《武德》、《文始》、

《五行》之舞。周又有《房中之乐》,秦改曰《寿人》。其声,楚声也,汉高好

之;孝惠改曰《安世》。高祖又作《昭容乐》、《礼容乐》。《昭容》生于《武

德》,《礼容》生于《文始》、《五行》也。汉初,又有《嘉至乐》,叔孙通因

秦乐人制宗庙迎神之乐也。文帝又自造《四时舞》,以明天下之安和。盖乐先王

之乐者,明有法也;乐己所自作者,明有制也。孝景采《武德舞》作《昭德舞》,

荐之太宗之庙。孝宣采《昭德舞》为《盛德舞》,荐之世宗之庙。汉诸帝奏《文

始》、《四时》、《五行》之舞焉。

武帝时,河间献王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著《乐记》,

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殊。其内史中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时

为谒者,数言其义,献记二十四卷。刘向校书,得二十三篇,然竟不用也。至明

帝初,东平宪王苍总定公卿之议,曰:“宗庙宜各奏乐,不应相袭,所以明功德

也。承《文始》、《五行》、《武德》为《大武》之舞。”又制舞哥一章,荐之

光武之庙。

汉末大乱,众乐沦缺。魏武平荆州,获杜夔,善八音,常为汉雅乐郎,尤悉

乐事,于是以为军谋祭酒,使创定雅乐。时又有邓静、尹商,善训雅乐,哥师尹

胡能哥宗庙郊祀之曲,舞师冯肃、服养晓知先代诸舞,夔悉总领之。远考经籍,

近采故事,魏复先代古乐,自夔始也。而左延年等,妙善郑声,惟夔好古存正焉。

文帝黄初二年,改汉《巴渝舞》曰《昭武舞》,改宗庙《安世乐》曰《正世

乐》,《嘉至乐》曰《迎灵乐》,《武德乐》曰《武颂乐》,《昭容乐》曰《昭

业乐》,《云翘舞》曰《凤翔舞》,《育命舞》曰《灵应舞》,《武德舞》曰

《武颂舞》,《文始武舞》曰《大韶舞》,《五行舞》曰《大武舞》。其众哥诗,

多即前代之旧;唯魏国初建,使王粲改作登哥及《安世》、《巴渝》诗而已。

明帝太和初,诏曰;“礼乐之作,所以类物表庸而不忘其本者也。凡音乐以

舞为主,自黄帝《云门》以下,至于周《大武》,皆太庙舞名也。然则其所司之

官,皆曰太乐,所以总领诸物,不可以一物名。武皇帝庙乐未称,其议定庙乐及

舞,舞者所执,缀兆之制,声哥之诗,务令详备。乐官自如故为太乐。”太乐,

汉旧名,后汉依谶改太予乐官,至是改复旧。于是公卿奏曰:“臣闻德盛而化隆

者,则乐舞足以象其形容,音声足以发其哥咏。故荐之郊庙,而鬼神享其和;用

之朝廷,则君臣乐其度。使四海之内,遍知至德之盛,而光辉日新者,礼乐之谓

也。故先王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盖当其时而制之矣。周之末世,上去唐、虞几

二千年,《韶箾》、《南》、《龠》、《武》、《象》之乐,风声遗烈,皆可得

而论也。由斯言之,礼乐之事,弗可以已。今太祖武皇帝乐,宜曰《武始之乐》。

武,神武也;武,又迹也。言神武之始,又王迹所起也。高祖文皇帝乐,宜曰

《咸熙之舞》。咸,皆也;熙,兴也。言应受命之运,天下由之皆兴也。至于群

臣述德论功,建定烈祖之称,而未制乐舞,非所以昭德纪功。夫哥以咏德,舞以

象事。于文,文武为斌,兼秉文武,圣德所以章明也。臣等谨制乐舞名《章斌之

舞》。昔《箫韶》九奏,亲于虞帝之庭,《武》、《象》、《大武》,亦振于文、

武之阼。特以显其德教,著其成功,天下被服其光辉,习咏其风声者也。自汉高

祖、文帝各逮其时,而为《武德》、《四时》之舞,上考前代制作之宜,以当今

成业之美,播扬弘烈,莫盛于《章斌》焉。《乐志》曰:‘钟磬干戚,所以祭先

王之庙,又所以献酬酳酢也。在宗庙之中,君臣莫不致敬;族长之中,长幼无不

从和。’故仲尼答宾牟贾之问曰:‘周道四达,礼乐交通。’《传》云:‘鲁有

禘乐,宾祭用之。’此皆祭礼大享,通用盛乐之明文也。今有事于天地宗庙,则

此三舞宜并以为荐享;及临朝大享,亦宜舞之。然后乃合古制事神训民之道,关

于万世,其义益明。又臣等思惟,三舞宜有总名,可名《大钧之乐》。钧,平也。

言大魏三世同功,以至隆平也。于名为美,于义为当。”尚书奏:“宜如所上。”

帝初不许制《章斌之乐》;三请,乃许之。

于是尚书又奏:“祀圆丘以下,《武始舞》者,平冕,黑介帻,玄衣裳,白

领袖,绛领袖中衣,绛合幅袴,绛釭,黑韦鞮。《咸熙舞》者,冠委貌,其余服

如前。《章斌舞》者,与《武始》、《咸熙》舞者同服。奏于朝庭,则《武始舞》

者,武冠,赤介帻,生绛袍单衣,绛领袖,皂领袖中衣,虎文画合幅袴,白布釭,

黑韦鞮。《咸熙舞》者,进贤冠,黑介帻,生黄袍单衣,白合幅袴,其余服如前。”

奏可。史臣案,《武始》、《咸熙》二舞,冠制不同,而云《章斌》与《武始》、

《咸熙》同服,不知服何冠也?

侍中缪袭又奏:“《安世哥》本汉时哥名。今诗哥非往诗之文,则宜变改。

案《周礼》注云:《安世乐》,犹周《房中之乐》也。是以往昔议者,以《房中》

哥后妃之德,所以风天下,正夫妇,宜改《安世》之名曰《正始之乐》。自魏国

初建,故侍中王粲所作登哥《安世诗》,专以思咏神灵及说神灵鉴享之意。袭后

又依哥省读汉《安世哥》咏,亦说‘高张四县,神来燕享,嘉荐令仪,永受厥福’。

无有《二南》后妃风化天下之言。今思惟往者谓《房中》为后妃之哥者,恐失其

意。方祭祀娱神,登堂哥先祖功德,下堂哥咏燕享,无事哥后妃之化也。自宜依

其事以名其乐哥,改《安世哥》曰《享神哥》。”奏可。案文帝已改《安世》为

《正始》,而袭至是又改《安世》为《享神》,未详其义。王粲所造《安世诗》,

今亡。袭又奏曰:“文昭皇后庙,置四县之乐,当铭显其均奏次第,依太祖庙之

名,号曰昭庙之具乐。”尚书奏曰:“礼,妇人继夫之爵,同牢配食者,乐不异

文。昭皇后今虽别庙,至于宫县乐器音均,宜如袭议。”奏可。

散骑常侍王肃议曰:“王者各以其礼制事天地,今说者据《周官》单文为经

国大体,惧其局而不知弘也。汉武帝东巡封禅还,祠太一于甘泉,祭后土于汾阴,

皆尽用其乐。言尽用者,为尽用宫县之乐也。天地之性贵质者,盖谓其器之不文

尔,不谓庶物当复减之也。礼,天子宫县,舞八佾。今祀圆丘方泽,宜以天子制,

设宫县之乐,八佾之舞。”卫臻、缪袭、左延年等咸同肃议。奏可。

肃又议曰:“说者以为周家祀天,唯舞《云门》;祭地,唯舞《咸池》;宗

庙,唯舞《大武》,似失其义矣。周礼宾客皆作备乐。《左传》:‘王子颓享五

大夫,乐及遍舞。’六代之乐也。然则一会之日,具作六代乐矣。天地宗庙,事

之大者,宾客燕会,比之为细。《王制》曰:‘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

可以燕乐而逾天地宗庙之乐乎?《周官》:‘以六律、六吕、五声、八音、六舞

大合乐,以致鬼神,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夫六律、六

吕、五声、八音,皆一时而作之,至于六舞独分擘而用之,所以不厌人心也。又

《周官》:‘韎师掌教韎乐,祭祀则帅其属而舞之,大享亦如之。’韎,东夷之

乐也。又:‘鞮鞻氏掌四夷之乐与其声哥,祭祀则吹而哥之,燕亦如之。’四

夷之乐,乃入宗庙;先代之典,独不得用。大享及燕日如之者,明古今夷、夏之

乐,皆主之于宗庙,而后播及其余也。夫作先王乐者,贵能包而用之;纳四夷之

乐者,美德广之所及也。高皇帝、太皇帝、太祖、高祖、文昭庙,皆宜兼用先代

及《武始》、《太钧》之舞。”有司奏:“宜如肃议。”奏可。肃私造宗庙诗颂

十二篇,不被哥。晋武帝泰始二年,改制郊庙哥,其乐舞亦仍旧也。

汉光武平陇、蜀,增广郊祀,高皇帝配食,乐奏《青阳》、《朱明》、《西

皓》、《玄冥》、《云翘》、《育命》之舞。北郊及祀明堂,并奏乐如南郊。迎

时气五郊:春哥《青阳》,夏哥《朱明》,并舞《云翘》之舞;秋哥《西皓》,

冬哥《玄冥》,并舞《育命》之舞;季夏哥《朱明》,兼舞二舞。章帝元和二年,

宗庙乐,故事,食举有《鹿鸣》、《承元气》二曲。三年,自作诗四篇,一曰

《思齐皇姚》,二曰《六骐驎》,三曰《竭肃雍》,四曰《陟叱根》。合前六曲,

以为宗庙食举。加宗庙食举《重来》、《上陵》二曲,合八曲为上陵食举。减宗

庙食举《承元气》一曲,加《惟天之命》、《天之历数》二曲,合七曲为殿中御

食饭举。又汉太乐食举十三曲:一曰《鹿鸣》,二曰《重来》,三曰《初造》,

四曰《侠安》,五曰《归来》,六曰《远期》,七曰《有所思》,八曰《明星》,

九曰《清凉》,十曰《涉大海》,十一曰《大置酒》,十二曰《承元气》,十三

曰《海淡淡》。魏氏及晋荀勖、傅玄并为哥辞。魏时以《远期》、《承元气》、

《海淡淡》三曲多不通利,省之。魏雅乐四曲:一曰《鹿鸣》,后改曰《于赫》,

咏武帝;二曰《驺虞》,后改曰《巍巍》,咏文帝;三曰《伐檀》,后省除;四

曰《文王》,后改曰《洋洋》,咏明帝。《驺虞》、《伐檀》、《文王》并左延

年改其声。正旦大会,太尉奉璧,群后行礼,东厢雅乐郎作者是也。今谓之行礼

曲,姑洗厢所奏。按《鹿鸣》本以宴乐为体,无当于朝享,往时之失也。

晋武泰始五年,尚书奏使太仆傅玄、中书监荀勖、黄门侍郎张华各造正旦行

礼及王公上寿酒食举乐哥诗。诏又使中书郎成公绥亦作。张华表曰:“按魏上寿

食举诗及汉氏所施用,其文句长短不齐,未皆合古。盖以依咏弦节,本有因循,

而识乐知音,足以制声,度曲法用,率非凡近所能改。二代三京,袭而不变,虽

诗章词异,兴废随时,至其韶逗曲折,皆系于旧,有由然也。是以一皆因就,不

敢有所改易。”荀勖则曰:“魏氏哥诗,或二言,或三言,或四言,或五言,与

古诗不类。”以问司律中郎将陈颀,颀曰:“被之金石,未必皆当。”故勖造晋

哥,皆为四言,唯王公上寿酒一篇为三言五言,此则华、勖所明异旨也。九年,

荀勖遂典知乐事,使郭琼、宋识等造《正德》、《大豫》之舞,而勖及傅玄、张

华又各造此舞哥诗。勖作新律笛十二枚,散骑常侍阮咸讥新律声高,高近哀思,

不合中和。勖以其异己,出咸为始平相。晋又改魏《昭武舞》曰《宣武舞》,

《羽龠舞》曰《宣文舞》。咸宁元年,诏定祖宗之号,而庙乐同用《正德》、《

大豫》之舞。

至江左初立宗庙,尚书下太常祭祀所用乐名,太常贺循答云:“魏氏增损汉

乐,以为一代之礼,未审大晋乐名所以为异。遭离丧乱,旧典不存,然此诸乐,

皆和之以钟律,文之以五声,咏之于哥词,陈之于舞列,宫县在下,琴瑟在堂,

八音迭奏,雅乐并作,登哥下管,各有常咏,周人之旧也。自汉氏以来,依放此

礼,自造新诗而已。旧京荒废,今既散亡,音韵曲折,又无识者,则于今难以意

言。”于时以无雅乐器及伶人,省太乐并鼓吹令。是后颇得登哥,食举之乐,犹

有未备。明帝太宁末,又诏阮孚等增益之。成帝咸和中,乃复置太乐官,鸠习遗

逸,而尚未有金石也。

初,荀勖既以新律造二舞,又更修正钟磬,事未竟而勖薨。惠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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