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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初旅-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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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祭咐锖杖挥衜ud里的终极棒法:打狗棍法。这显然有问题,难道网上的巫师特意关照过他?是什么人这么有人缘?风柯想起自己也是靠见义勇为才获得独孤求败的真传的。难道……?唉,不及多想了,逆我者亡,杀无赦。风柯重新抖擞起精神,施展看家本领,与来人战在一处。打狗棍法虽然出色,但与风柯的玄铁剑法一比,还是差了一筹,软猬甲虽然坚硬,但是也挡不住玄铁剑。三无招后,打狗棍法和软猬甲都已经破损,无法使用了。风柯打到此时,心想这家伙可能要选择逃跑了。但是,出乎他的意料,那名玩家竟然赤手空拳又冲了上来,骁勇无比。风柯愣了一下,心中对这个家伙暗暗佩服,于是就多让他走了几个回合。

到了第十二个回合,风柯见那名玩家已经没有多少血了,于是心想:“是不是可以用补药大法?忽然,那名玩家拔出了一柄普通宝剑。”悍然使出了昆仑派同归于尽的招式“玉碎昆冈”。风柯正要取补药,冷不防被这一招击中,血一下子失了一半,他大惊失色,连忙一口把补药给自己吃了才缓过劲儿来。而那名玩家血全用没了,一命呜呼。“是谁这么勇?”风柯又说出了这句话,暗暗咋舌。想当初自己初出茅庐的时候,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多走一步路,可没有这位玩家这么洒脱。

玩家的对话框弹了出来,他写道:“就让这些喜怒悲愁,生生死死,那些花,那些泪,那些笑声都随风去吧。”风柯看在眼里,心头一阵酸楚,几乎落下泪来:“想不到,mud上还有这么一位雅士,还没有来得及聊上几句。”他没精打采地敲着:“你这又是何苦?”但是又一想自己还曾想用补药大法折磨他,不由得脸涨得通红。反躬自省自己从学成以来,在mud里不问青红皂白,大开杀戒,不只有多少有意思的玩家被他踢出了mud。现在mud里大多只是一些不成材的跟屁虫而已,实在无趣得很。风柯叹息了一声,心中涌起退出mud的念头:等到我夺了这一次天下武功第一的总冠军称号就退出。

何衷推开了另一个宿舍的门。屋里有两个人正在脸红脖子粗地争论着什么。

其中一个崔东广的高个子,一只脚踩着椅子,一只左手扶住了膝盖,另一只右手时而漫天挥舞,时而直指住对手的鼻子:“谁说我们陕西作家不行。我们陕西作家个个都是大家。象陈忠实,贾平凹那个不是在文坛里呼风唤雨的人物。什么京派,海派,和陕西作家比起来,都是杂碎。”他那一脚踩凳,手舞足蹈的姿势是他在争论的时候必摆的姿势,同学们戏称其为“虎踞”。与他相映成趣的则是成鹤。他是个瘦小精悍的人,很沉得住气,不常爱发怒。尤其是在争论的时候,为了让自己总保持心平气和的状态以便于最大程度地发挥辩才,他永远选择盘膝坐在床上,双手交错盘在胸前,一副风雨不动安入山的神气。同学们戏称其为“龙盘”。只见他边听边摇头,和声说:“不是,不是,我认为陕西作家不成气候。他们这帮家伙,专找人不愿写的写,专选那些最不堪的,没什么普遍意义的写,怎么恶心怎么写。正常人很难接受这些东西,没什么影响力,京派,海派作家喜欢写日常小事,写得贴近生活,人们爱看,看着也舒服,有意思,有情趣。”崔东广一张马脸立刻胀得像一盏灯笼一样:“胡说。日常小事,鸡毛蒜皮,有什么可写的?有什么意思?有什么人会看?要看就要看那些少见的,能敢写别人不敢写的才叫大丈夫,才有勇气。京派,海派小家碧玉,不登大雅之堂,陕西作家的气魄比他们大多了。”成鹤本来是苏杭人氏,和海派作家有本土之宜,一家崔东广气焰如此嚣张,也有些生气:“比起黄色小说家,你们陕西作家胆子差远了。既然陕西作家能登大雅之堂,那是不是这写黄色小说家就是大雅之堂的堂主了?”崔东广起的脸都快烧起来了:“成鹤,黄色小说我没看过,原来你经常看呀!小说里都说了些什么?说出来大家听听!”

这已经流于人身攻击了,成鹤泥人也有土性子:“咱们只谈文学,想不到你这么不堪,和那些陕西作家活脱脱是一个胚子里出来的,不跟你说了,不跟你说了。”崔东广一拍桌子,勃然大怒。两个人大眼对小眼,两张脸都和灯笼一般红。这时,一直在旁边观战的布和培连忙过去劝道:“好了,好了,别争了,陕西作家其实不错。”崔东广一抬头,得意地对成鹤说:“怎么样?”成鹤满眼是火地瞪了布和培一眼。布和培连忙说:“京派海派,也好,也好。”成鹤这才面有得色地看了一眼崔东广。崔东广怒道:“这也好,那也好,好作家未免太多了。”布和培目瞪口呆,不知如何是好。忽然一只手伸了过来,重重在桌子上一拍,满屋子的人都吓了一跳,只见何衷一手扶桌,一手叉腰,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好一会儿才说:“谁都不好。”崔东广立刻问他:“那你说谁好?”成鹤忽然拍了一下脑袋。何衷傲然大声说:“当然是金庸最好。”那股自豪的神情仿佛是在说自己的家人一般。“金庸”的名字一出口,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点点头。崔东广和成鹤脸上的红潮也褪了下来。成鹤喃喃地说:“其实我早该想到的,他可是浙江人。”见到自己这一招“炮打双灯”奏效了,何衷的心情也愉快了起来,谈兴也来了:“就说这仅二十年来大陆和港澳台三地的作家那个比金庸的名气更大?那一本小说比金庸的小说畅销?这光凭吹牛吵架可不行,那肚子里真得有货才行。”成鹤,崔东光对何衷的每一句话都心悦诚服,一点儿脾气没有。反倒是布和培有了疑问,他说:“金庸是个畅销书作家,没写过什么名著,和文学扯不上关系吧?”崔东广和成鹤立刻一起摇头。何衷兴致大发,一坐上了桌子,面对这布和培说:“什么叫名著?流传下来的就是名著。莎士比亚的剧本算名著吧?为什么?因为他传下来了。要是在当时,还不是一样被人当通俗小说看。大仲马的《三剑客》,《基督山恩仇记》算名著吧?当时还不是法国的武侠小说?金庸什么时候写的《射雕》?”布和培呆呆地想了一下:“大概是六十年代吧?”崔东广也来劲了:“就是。金庸小说流传了四十年一直畅销不衰,将来被列为名著,不成问题。”成鹤大点其头:“是是,什么是名著?首先得让人看得下去,让人一看就讨厌的东西,根本谈不上文学。”崔东光看了他一眼,针锋相对:“是啊!名著的气魄就应该不一样,隔壁三姑今天穿什么衣服都能写上三张纸的东西,也不过是垃圾。”何衷一谈起小说就有说不完的话题:“要说什么是名著?我是不知道了。不过要说什么书吸引人,嘿,第一:意境要深。第二:文笔流畅。第三:情节新颖感人。你看看人家金大侠的文章。文笔多流畅,平易近人。我小学四年级刚认识一两千字就能读上瘾。意境也好,飞狐外传写的是苦情,射雕写的是侠情,神雕写的是至情,天龙八部情侠义集于一身,笑傲江湖写的是江湖情,鹿鼎记虽然写的不是英雄,可是韦小宝也是个重情谊的人。金庸老人家就是要用这个小人物戏弄一下那些自命不凡的高人异士。也给他的武侠小说来一个终结。他的作品实在太完美了。运笔新颖就别提了。笑傲江湖里令狐冲是怎么出场的?根本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的。狐斐砍苗人凤的那一刀,到底有没有砍下去?不知道!那简直……”这一天,他就和这个宿舍里的三位知己摆起了龙门阵,过了近两个小时,正当众人聊得口干舌燥的时候,坐在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金日升忽然高呼一声:“通关了。”众人知道,他正在玩这几年非常受欢迎的游戏《仙剑奇侠传》这会儿终于熬到通关了,不能不看。于是何衷等四个人不约而同地围在了金日升的身边。只见电脑屏幕上金霞万道,一个相貌绝美的苗疆女子向主人公李逍遥回眸一笑,然后迎着霞光走远了。

“这是谁啊?”何衷问道。金日升黯然说:“这是阿奴。”何衷搔了搔头:“赵灵儿呢?”“死了。”金日升叹了口气。“林月如呢?”“唉,也死了。”金日升又叹了口气。崔东广不干了:“这也太狠了吧?和着李逍遥一个都没捞上。”金日升似乎过了半天才从百感交集中醒过神来,伸了一个懒腰,说:“要的就是这种感觉。”“是啊!”成鹤摇头晃脑地说:“青衫磊落载酒行,有个女人在身边就不逍遥了。”何衷也是一阵感触:“既然江湖子弟江湖老,又怎么忍见红颜少女添白发,不如还是分手吧。”这时,崔东广忽然弯下腰去找东西。布和培好奇地问:“喂,找什么?”崔东广闷声道:“我掉颗牙。”

这个宿舍是何衷最喜欢的地方,因为里面住的都是和他志同道合的人。他们读过同样的书,作过同样的事,有着同样的梦想。成鹤,崔东广都和他一样喜欢文学。布和培和他一样爱读历史和哲学,而金日升则和他一样喜欢打PC上的战棋类游戏。和他们在一起,何衷从不会感到寂寞。

这时,金日升又拿出了一款新的游戏,安装了起来。“什么游戏?”何衷好奇地问。金日升得意地说:“这是英雄无敌二代黄金版,比第一代好玩多了,没见过吧?想看看么?”何衷二话没说,搬了把椅子坐在他的旁边。

续篇 落花飞雪 第六节

赵迎歌郁郁寡欢地坐一个朋友家里的靠背沙发里,看这台灯上的装饰发着呆。她的朋友们正闹得天翻地覆。有人在唱KTV,有人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几个男士聚在一起脸红脖子粗地神侃,几个在旁边听的女孩子时不时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是最开心的时候,这是一群虽不算最要好,却非常意趣相投的朋友。他们都爱玩,爱闹,喜欢聚会,喜欢将欢笑撒得满天飞舞,而自己则在其中将凡尘俗世所有的不幸统统忘掉。每隔一段时间,他们都会想尽办法聚会一次,让彼此的欢乐冲淡彼此的哀愁。他们都非常珍视对方的存在,因为他们都是只能在朋友之中找到欢乐的人。何衷曾经在高中时代巧遇过他们的一次很平常很普通的聚会。他被这股快乐的气氛震惊了。这是怎样一种毫无保留的快乐啊!欢笑就像夏日里的繁花,一丛接着一丛地开放,让人迷醉。他曾经梦想过加入他们,成为其中的一员。但是,赵迎歌摇头一笑,说:“你恐怕不行,你和他们的性格不太相合。”气氛是聚会的灵魂,这群朋友间已经形成了特定的气氛,任何陌生人的加入都会将这股气氛破坏,带来尴尬和不安。

今天的聚会比平常还要热闹,很多经年未见的朋友们聚在了一起。他们一起笑,一起叫,一起谈天说地,回忆过往,梦想将来,本来任何人在这样一种氛围里都会不由自主地笑起来。但是,赵迎歌没有笑,当然她也没有哭,也许她已经忘记自己应该怎样哭泣了。她只是呆呆地出神。她已经有一个月没见风柯了。仿佛他们成了互不相关的人。她心中充满了恨意,也有一丝荒诞不经的无奈感。

“赵迎歌,你怎么了?又在想风柯?”一个朋友来到她面前。她叫庄小蝶,是赵迎歌的死党。她样子很时髦,很俏皮,性子也很泼辣,她坐到赵迎歌的面前大声说:“迎歌,这样不行!你也太让着风柯了,这样下去怎么得了?”赵迎歌疲倦地笑了笑,没有说话。朗建设也凑了过来,他是赵迎歌和何衷中学时代的同窗,在这群朋友里,除了庄小蝶,他是认识赵迎歌最久的人了,他说:“迎歌,我说你也太看不开了,这风柯有什么好?瞧他每次来都神气的不得了,光听他一个人说,我连嘴都插不上。真不知道你看上他哪儿了?要我是你,一脚蹬了他。”他和赵迎歌熟得很,一开口就毫无顾忌。庄小蝶一把就将他推倒一边去了,生气地说:“你呀!就不说中听的。人家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段婚。你倒好,哪壶不开提哪壶。”朗建设大为光火,猛然大声说:“大家都听好了。现在同意风柯和赵迎歌分手的请举手。”一屋子二十多人都静了下来,人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朗建设见状连忙又说:“风柯这小子已经一个多月对赵迎歌不理不睬了,这样的男朋友还要不要。”这里所有的人立时都明白了过来,个个义愤填膺,纷纷赞同不要。朗建设得意万分,转头瞥了庄小蝶一眼,对照迎歌说:“迎歌,咱们这么多年朋友,为了朋友,我朗建设是愿意两肋插刀的,别说是十座庙,就是一百座庙,一千座庙,我也是说拆就拆,拆完为止。”众人一起哄笑了起来。连赵迎歌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庄小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道:“就你会说,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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