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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类神-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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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鼓起最后的勇气抬头看了一眼——
  于是最后只看到一只指节上生着倒刺、瘦得皮包骨的青铜色大手,从窗户的破洞里探进来,一把抓住了自己的脸。
  真凉啊。他想。
  然后……一大蓬血花炸裂开来,红红白白的血肉、脑浆四处飞溅,颅骨的碎屑哗啦啦落进电磁炉上的火锅当中,将鲜红的辣油溅得到处都是。
  张老汉的无头尸体在床上又跪了一秒钟,才倒下了。而那一整扇窗户、乃至那一整片墙壁,都砰然碎裂。白毛风伴随着滚滚烟尘吹进来,碎砖乱瓦满屋乱蹿,将那台电视机砸得冒起了一片青烟。
  顶棚的白炽灯闪了闪,而后因为电线短路,熄灭了。
  于是幽幽月色之下……骸骨踏进了屋子。
  它又变得与上一次不同了。虽然粗大的骨骼上,肌肉仍显单薄,然而一层青铜色的皮肤已经将它们保护了起来。皮肤之上,极细极小的鳞片微微发射着月光,冷清清、滑腻腻,让人不由自主地、打心眼儿生出一阵恶寒。
  它在房屋当中站定,然后微微低头,看到了从张老汉尸首当中汩汩涌出、热气腾腾的鲜血。于是弯腰将它拎了起来,扯过床上的被子,把脖颈上的伤口堵住了。
  接下来,它蹲在地上轻轻地做了一个类似于“嗅”的动作。
  而后如骷髅般阴森可怖的面庞上,露出了一个也许是“满意”的表情。
  下一刻,它抬起双手,对准这房间的地面狠狠一刨——水泥地面便像是化作了松土,被它的一双利爪刨开了一个大洞。骸骨没有停下自己的动作,而是加快了速度——于是大蓬大蓬泥土便从它的身体两侧向外飞洒,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就形成了两个土堆。
  地面之下的冻土、硬石,在它的面前统统变成融化的奶油,被那双比金石更加坚硬的大手切削着,一股脑抛到了地面之上。
  十五分钟以后……这小屋的水泥地几乎被完全掏空了。一个斜斜向下的地洞张着巨口,透出幽幽的寒气。骸骨从地洞里探出一只手,摸索了一阵子,抓住了之前被它搁在地上的、张老汉的手电筒。这是一只略显破旧、淡蓝色塑料外壳的便携式手电。然而放在它的手里,却小巧得像是一个玩具。
  它用手指顶端锋利的骨刺在手电筒的尾端划了划。一声“咔哒”的轻响之后,明亮的光照进那地洞之中。
  于是它提着手中的光源,弓着腰、慢慢走了进去。
  整个场面显得古怪而诡异。
  它头顶的一对巨角刮擦着洞壁,潮湿的泥土窸窸窣窣地落下来。但这一切似乎都无法令它分心——因为光亮已经照到了这长达十几米的地洞的最底端……一具无头的躯干上。
  这躯干似乎已经在地下埋了有些年头,枯瘦干瘪,脖颈与尾椎处都裸露着白色的骨碴。竟是被斩去了四肢、头颅。
  然而它生前必定身材高大、容貌威猛。甚至……不会比现在站在它面前这位“访客”来得矮小。
  中国人自数千年前便在这片土地上劳作生息,厚厚土层之下,偶尔出现一具残破的尸体,甚至是被分尸的尸体,都不会显得如何古怪。然而眼前这一具,却不同寻常。
  因为它原本是被摆放在一个石台上的。这石台在地下深埋许久,但破损的依旧不太严重,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张石床。然而再往尸体的胸口看去的话,便会发现,那里有三点黑绿色的东西。
  像是三枚粗大的纽扣,嵌在躯干的正中。
  骸骨弯着腰走上前去,将空出来的右手曲成了爪形,用三枚手指小心翼翼地抠住了其中一枚“纽扣”。
  接着向上轻轻一提。
  躯干底下的石床发出轻微的破裂声,然后……
  一枚儿臂粗细的铜钉,被它从躯干之上拔了出来。铜钉上早被黑绿色的锈迹覆盖,若非与骸骨的手指接触处被它擦出了本来的颜色,看起来就是一截朽木。它将铜钉丢在一边,接下来是第二枚、第三枚。
  最终,干瘪的躯干从石床之上彻底地解脱了出来。而骸骨“亚当”也丢下了手电筒,将它抱起、躬着身,慢慢走出了地洞。
  洞外,凛冽的寒风早把这间屋子里的一切都覆了一层白霜。骸骨将躯干放在地上,直起身子抓过张老汉已经冷却的无头尸首,一手抓着肩膀、一手抓着大腿,用力一拧——
  一阵嘎嘣嘎嘣的骨碎声之后,变得温热的血液哗啦啦地淋到了那躯干之上。骸骨耐心地等待了十几秒钟,再一用劲儿——又是一大片血液。
  如此反复了四次,尸体当中再也无血可流。而那躯干上却结了一层红黑色的冰。
  它最终将张老汉的尸首丢到了一旁,愣愣地看了那躯干一会儿,漆黑的眼球在眼眶中诡异地翻转了几次。然后俯身将它抱在怀里,大步走到屋外的风雪之中,又遥遥向后一挥手——
  一团声势浩大的火焰“蓬”地爆起,只一秒钟就将残破的小屋笼了进去。而后,火舌向四周舔舐着,又爬上了旁边塑料大棚的屋顶,顿时风助火势、火长风威,不一会的功夫,便将那长长一整条棉布卷帘点燃,令整片建筑都变成了火场。
  火灾之后的废墟,过了三天才被人发现。那时候屋子与大棚都被烧塌,就连张老汉的尸首都变成了焦炭,又被积雪覆盖了厚厚的一层。
  先赶来的是县公安局的刑警,在发现了尸体的异样之后,又上报给了市局。但即便到了市局的这个层面,依然没有将这个重大案件往其他的方面想。
  要是按常理解释,那便是,这是一起杀人夺宝案。所谓的“宝贝”,就是留在地道当中的那三枚铜钉。在刑警抵达现场的时候,地道已经塌陷了。但房屋废墟当中的土堆依旧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于是经过简单的发掘,石床与三枚铜钉重见天日。
  因此最合理的推测是……
  这房子的地下,埋藏着一座古墓。然而丧心病狂的盗墓分子在盗掘坟墓之前残忍地杀害了那老人,搬空了墓穴中的藏宝,只不小心遗落了三枚铜钉。为了破坏犯罪现场,离开之前,他,或者他们放了一把火。房屋被大火烧塌,落下的建材又将本就被斩首抛尸的老人遗体砸得多处骨折。
  这样的结论当然有点儿牵强。但却是普通人类认知范围以内,最合理的推断了。
  于是在有关专家对那三枚铜钉进行了鉴定,并且得出“这至少是5000年以前的青铜器”这样的结论之后,人们所关注的重点迅速转移到了被盗“宝物”本身之上了。
  历史如此久的葬器,又是青铜器,随便一件都堪称国宝。因此事件背后所隐藏的更深层线索就这样被忽略,以至于当地的特务府派出部门都将这案件当成了一起普通的刑事案。 
  


第十三章 它们的起源(一)

  对于齐鲁大地上发生的一切,李真毫不知情。然而眼下他却也的确在做一件同“亚当”有关的事情——抽血。
  当然,这也是他今天所经历的无数繁琐、叫人头痛的实验步骤当中的最后一步。看着面前的研究员将细细的针管从自己的胳膊肘里拔出来、小心地搁在一边的托盘里,李真忍不住问了一句:“周博士,明天我还用来吗?”
  对面那个中年男人笑笑,摆了摆手:“我可不是博士,叫我周老师就好了。以后你上了五年级,我还会给你上课呢。”
  “啊,您也在学校里教书?”
  周老师点点头:“是啊。咱这儿大部分人都是‘兼职’。明天么,你倒是不用来了,不过一旦有事找你——你还是得过来一趟。”
  李真想了想,一边放下袖子一边又问:“那……关于我的事儿研究得怎么样了?——这个我能问吗?”
  “当然可以啊。”周老师一边端着托盘走到试验台前,一边和蔼地笑着说,“你有兴趣的话,我还很欢迎你常来。听你爸爸说你从前学习挺好,对生物也挺感兴趣——以后想不想来咱们北院工作?”
  ……又来了。
  李真在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也许自己的变异的确罕见,而也许自己两次在那具骸骨的帮助下、所表现的来的力量的确惊人……现在无论是应决然,还是北院的研究员,只要逮着机会,就会装着“无心”地问上那么一两句。
  受人欢迎当然是好事啊。然而一直“受人欢迎”,却一直对人家说“我还没想好”,这一点可就令人头痛了。
  于是他只能勉强笑笑:“好啊,以后有机会的话。”
  周老师转过头来:“欸?那说好了啊。”
  旁边终于传出一声轻轻地、怯生生的咳嗽声:“咳……周教授,他还没读完高三呢。”
  周老师这下大笑了起来,对李真说:“你瞧,你的心理医生不放人呢,南院可把你看得挺紧哪!”
  这时候李真才看到他脸上那种善意的戏谑,不由得也抽了抽嘴角,挤出一个微笑。
  唉。这种情况也不是第一次了……
  从前他以为,心理医生么,肯定都是些人精。不是人精,怎么看透别人的想法,又怎么去疏导别人的想法呢?却没想到他这辈子摊上的第一个心理医生……竟然是安若素小姐。
  安小姐为人倒是不错,或者说相当不错——她从来不会跟你红脸,更不会跟你争辩什么。遇到了人总是柔柔地笑着,和善又亲切。即便是走廊里迎面遇上了基地的保洁人员,也都先侧身给人家让条路,然后再送过去一个微笑。
  李真觉得这样的女孩子实在不适合待在这种环境里——又听说她的父亲是帝国的柳阳伯,也就更纳闷儿了。一位伯爷哎,何必把自己的女儿送到这里来遭罪?
  至于为什么他现在在心里称呼人家女孩而非女人,则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已经没法儿把这位怯生生的安博士,当成“姐姐”那样的角色了。
  倒更像自己的妹妹……
  于是这几天他发现,身边的这些人似乎总喜欢拿安小姐来开玩笑。当然不是那种特别过分的玩笑,而都是类似于刚才的状况,在“逗”她。
  而安小姐也总是像现在这样,微微红着脸,又坐在一边低头摆弄自己的手机,不说话了。
  不过这也仅限于像周老师这样的年纪的人。其他的年轻人,对安小姐倒是不错——李真当然明白为什么。像她这样温柔又美丽,家世又好的女孩子,总会是基地里那些年轻人的倾慕对象的。
  只是听说安小姐似乎已经和某位侯爷的公子有了婚约——这是他偶然听人家闲聊的时候提起的,没怎么在意,也有去问。
  因此他现在最好的做法……就是无视刚才的那个玩笑,继续问那个他最关心的问题:“周老师,上次您说,以前我的那根羽毛跟那个……‘亚当’有反应,那是指什么?”
  周老师一边把眼睛凑到那电子显微镜上,一边顺口说道:“那个啊。那个可不能告诉你,都是机密。”
  “呃……”李真愣了愣,“您不是说可以问吗……”
  “那我也没说一定告诉你啊。哈哈……”
  天知道这个周老师怎么会这样乐此不疲地开人玩笑啊!
  不过,依照李真这几天接触下来,对于他的了解,最明智的方法还是默不作声。
  于是他就不说话了。
  周老师一个人在那里笑了一会儿。果然又一个人停了下来。
  然后他咳了一声:“开玩笑的。核心资料么,当然不能跟你说。涉及你的那部分么,说了也无妨。现在你身上的这个细胞啊……可不同寻常。”
  “那简直是个奇迹啊。”他一边忙碌着,一边说道,“要是放在古代,搞不好你就得被人抓去吸血。幸亏这是现代,科技都发达了。你爸爸说你生物成绩挺好,那我考考你高中知识——知道正常人的细胞一般都会分裂多少次么?”
  李真稍微想了一会儿,答案就在头脑当中浮现出来——就好像昨天才刚刚背过了考题:“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40到50次吧?细胞有端粒酶,每分裂一次端粒酶就会有一部分受损……达到一定的次数之后,这东西也就消失了,细胞就不会再分裂了。然后……人就慢慢变老,就死掉了。”
  “嗯。”周老师似乎忙完了手里的事情,将载玻片放到一个培养皿当中,然后转过身,“也不全对。还是有一些细胞的寿命和人的寿命是一样长的。但是这都是小细节。那我再问你,知不知道癌细胞是怎么回事?”
  这个,高中生物倒是没有细说。然而重生之后李真想了不少有关自己的问题,于是答道:“是因为……正常细胞的致癌基因被打开了,就变成了癌细胞,然后可以无限地分裂,占据了其他器官的生存空间,又会释放出很多毒素?” 
  


第十四章 它们的起源(二)

  “也差不多。”周老师点点头,然后走到他的对面,坐了下来,摆出促膝长谈的架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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