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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食男瑟女-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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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刚走到后门口,手才搭在帘子上,客栈门又被推开了,这次进来的,是一脸温和笑意的胡大人,他身后跟着几个家丁婢女,提着些食盒。

“这天可冷死人了,来来来,这些都是我让人做的点心,大家尝尝看如何。”

手一挥,桌上立时摆满了杯盘碗盏。家丁和婢女们退到了另一张桌子边,胡大人也不客气,坐到朱祈身边跟他抢起菜来。

实话说,春雨的手艺并非是那种极为出色的,但是因为她心思惠巧菜色多变,让吃惯了当朝菜肴的这些高官世子们感觉特别新鲜,而也算她姐弟运气好,遇到的两位贵人都是和和气气的,没有一般贵族那种不可一世的盛气凌人。

闹了半宿,胡大人带着家丁婢女微醺着回了府,朱祈和梧本来就是住在这里,只是前两日因为要应酬一些人事才不得已搬到了他堂哥朱大人府上暂住,今日一喝醉便很自然的拉着还有七八分清醒的梧回了客栈二楼,至于两人要做什么,佛曰“不可说”。

收拾完一地狼籍,垃圾是不能倒出门的,春雨将之全部堆到后院的墙角,刚准备洗洗去睡,突然听到后门传来轻叩声。

“吱嘎”一声,门被推开,上面堆积的积雪也噗嗤的往下落,灯影下,是个半大孩子的身影,穿着一身新衣,手里捧着一个布包。

“姐,是我,你还没睡啊,刚好刚好,快来尝尝。”

布包打开,里面是一只被油纸包着的还热腾腾的醉香鸡。隔着淡淡的热气,秋雨脸上灿烂的笑触痛了春雨心中的柔软。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过来?冷不冷?赶紧到火边坐着。”

拉着弟弟进了厨房,将刚刚熄灭的柴火再次点燃,呼呼直窜的火苗驱走了屋里的寒意。

“秋雨,你怎么过来了?”

刚打扫完前堂的夏雨扛着扫帚撮箕,手里拽着抹布,一脸诧异的推开了厨房门。

“哥,这是城里顶有名的醉香鸡,下午我去买的,趁着夜里我给又烤了烤,你们赶紧尝尝。”

秋雨撕下一只鸡腿递给哥哥。

夏雨没有去接,脸色深沉黯淡,如窗外的夜色一般沁凉。

“夏雨,你干嘛呢,弟弟这么冷的天给你带吃的过来,你还不高兴吗?”

“哥,你放心,这鸡不是楚家给的钱买的,是我以前存下的钱买的,原本打算去买些东西咱姐弟可以一起团年,没料到……哥,你放心了,我秋雨不是数典忘祖的人,虽然现在姓楚,但我也不会忘记自己是顾家的骨血。”

夏雨长叹了一声,接过弟弟一直伸手举着的鸡腿,放进嘴里,却始终食之无味,不,有一种味道,苦涩的味道。

秋雨和兄姐聊了会儿天,才起身准备回去他现在的家,临走时,欲言又止,但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只是很落寞的消失在了门后。

“夏雨,以后别这样了,这样做,会让秋雨很为难的。”

春雨靠在厨房门框边上,眼神幽幽的看着弟弟消失的方向,嘴里吐出很无力也很无奈的话语。

夏雨点头,灭了火,收拾了东西,拉着姐姐的手腕将她送进房间,在门口站了好一阵,才转身回了自己房间去。

第一卷 第二十六章 这便是相认的信物

初一到初十都是歇业的时间,悦来客栈当然也不例外。在南京城中顾家姐弟并无亲戚朋友,也就不存在给谁去拜年的问题。直到初五那天,楚家夫妇来找春雨,带给她一个震惊的消息。

“春雨,不是叔叔婶子故意要这样做,实在是……你也知道,我和你叔在外面闯荡了几十年了,人年纪一大总想着落叶归根,加之你婶子身体又不好,所以我打算过了元宵就带着你婶子和你弟妹离开南京城,回家乡去做点小生意。两个孩子你放心,我老两口绝不会亏了他们,再说回了家乡有你大伯看着,你也不用担心他们会受委屈不是。”

春雨双手藏在桌下紧紧拽着衣摆,一张小脸煞白煞白的。她是曾跟夏雨说过要离开这家客栈,但也是不想让大家见面尴尬而已,跟何况她并非是要离开南京城,就算弟妹们想见面了,也随时能见到,可现在这样,难不成自己还要带着秋雨跟回去?人家会怎么想,会不会以为她是想巴着楚家夫妇过活?一想到这里,春雨的心就疼得厉害,莫不是这事还是做错了,真要分开时间长了,弟弟妹妹还能记得有她这么个姐姐吗,还能记得他们其实是顾家的骨血吗?

“其实年前我就和你大伯商量过了,他也赞同,一直没跟你们说是因为不想让你们这个年过得不开心。”楚掌柜小心翼翼的看了春雨一眼,见其还是那般惨淡的模样,心里也不忍,可是他有他的想法,既然收了秋雨冬雨两个做自己儿女,就不能让他们时刻念叨着还是顾家的孩子,因此上,和两个大的分开,才是明智的选择。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是春雨姐弟俩反对就能成的,秋雨和冬雨成了楚家的孩子,只有楚家夫妇一句话,他们就得听,想来那天年夜秋雨的欲言又止,怕就是想提起这件事吧。

元宵灯会,四姐弟最后一次聚到了一起,明日一别后,想要再聚就难了。春雨的心智毕竟成熟许多,对于楚家夫妇的那点心思也清楚明白得很,只不过这个朝代里,女子的地位本就低下,很多事情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天色微暗,家家户户亮起了灯笼,河边更是挂满各式各样的花灯。春雨揣了一荷包的散碎银子,打算领着弟妹去过最后一个团圆的元宵节。

冬雨还小,懂不了那些离愁别绪,有糖人玩,有饼子点心吃便是最幸福不过的了,往日里姐姐总是很精细的计算着每一分每一厘,她也算听话,从不闹着要吃稀奇的玩意,可今日春雨不再限制他们,只要在能力之内,都尽量的满足他们的要求。

“姐,姐,我要那个小兔子花灯好不好,那个好漂亮,还可以照路呢。”

冬雨娇憨的一手拉着春雨衣摆,一手指着小贩手中的粉红兔子花灯,眼神中充满了喜爱和渴望。

春雨爱怜的摸摸妹妹脑袋,很干脆的掏钱递给小贩,没曾想,旁边伸出一只手来,直接取走了小贩手上的灯。

“这是我们先要买的。”冬雨生气了,看着唯一一个粉红色的小兔子灯被人抢了,眼睛霎时蓄了一泡晶莹的水汽。

“这是我先拿到的。”抢灯的是一个半大男孩,估计也就七八岁的样子,穿戴甚为华贵,看得出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只是,一个小男孩子,竟然喜欢小女孩心怡的粉红色,这不得不让春雨有些囧了。

“这位少爷,小贩那儿还有其他颜色的小兔子灯,这个粉红色的,能否请您割爱?”

春雨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好声好气的跟那小男孩商量,可没料那小男孩很傲娇的一昂首,直接走人了,他身后跟着的侍卫也傲气凌人的丢了几个铜子给小贩,二话不说的跟上他家小主人往人群中挤过去。

“姐姐,呜呜,我的小兔子灯。”看着喜欢的粉红色小兔子灯被人抢走,冬雨再也忍不住,立马嚎啕大哭起来,弄得春雨霎那间头大无比。

“小妹,怎么了?”正这时,夏雨拉着秋雨和小宝挤了过来,看到冬雨哭得伤心,还以为她被人给碰伤了,左右看了看,没事儿啊,再一看姐姐的脸上全是无奈,心里也明白了几分。

“哥哥,哥哥,我要小兔子灯。”冬雨看见哥哥们过来,顿时有找到靠山的感觉,扑到秋雨怀里,跳着闹着要粉红色的小兔子灯。

春雨没奈何,将刚才的事儿说了一遍,两个弟弟相互看了一眼,也无计可施,只能哄骗这冬雨先离开这里,想用其他的玩意转移她的注意力。

见自己哭闹半天也没能达到目的,冬雨抽泣着撅着小嘴,闷闷不乐的跟在哥哥身边往前走,心里却是不由自主的怨恨姐姐的无能。一个原本很开心很热闹的元宵夜,就因为这件小事,让即将分别的姐妹俩之间起了罅隙。

其实也不能完全怨冬雨不懂事,毕竟她也只是一个才6岁的孩子,近段日子又被新认的爹娘疼着宠着,自然不免有了不该有的比较。

第二日清晨,一辆马车载着楚家夫妇和秋雨冬雨四人,缓缓的驶离了南京城。春雨通宵未睡,做了干粮干肉让他们带在路上吃,又拉着夏雨一起,将他们送到城外的十里亭,才停下脚步,目送他们离开。

这一别,便是近十个寒暑不得相见。

客栈后面的那个楚家夫妇所居的小院子连同客栈一起被送给了春雨夏雨姐弟,这也是楚家夫妇唯一能给他们做的补偿了。

回到客栈,账房先生很体贴的让他们姐弟二人回屋休息,说是现在反正客人少,也不需他们帮手。

“姐,姐,你看,这东西是谁搁这儿的?”

刚刚返屋又立即冲出来的夏雨,手中拿着一个小小的荷包,打开来,里面是一两多的碎银子,还有一根被掰断了的乌木发簪。

“这里有张纸条。应该是秋雨写的,快看看他都写了些什么。”

手指颤抖着打开纸条,上面歪歪斜斜的写着:“姐姐,大哥,你们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小四的。这根簪子是娘当初留下的遗物,是我当年偷偷藏起来的,只是为了能看着它就想到娘。今儿我将这簪子断成两截,只为了做个信物,如果,如果日后相见不相识的话,至少还能凭借这东西相认。姐姐,大哥,保重!弟秋雨留字。”

眼泪,终于不堪重负的滑落,春雨仔仔细细的将这字条和断簪放进了荷包递给夏雨。

“收好吧,日后,这便是我们姐弟相认的凭借。”

夏雨双手接过,小小的荷包,重若千钧,沉甸甸的压上了他心头。

第一卷 第二十七章 合作能否双赢

走了个楚掌柜,客栈很多事情压到了春雨姐弟头上,还好账房先生跟两位小二哥是本分的人,没有趁势欺压东家,反倒尽心尽力的帮他们姐弟撑起这片天地。

那一日春雨忙完了早餐,刚想坐下来歇会儿,朱祈摇晃着进来了。

“春雨小丫头,本公子跟你商量件事儿,你看可行不可行。”

擦干净手,给朱祈倒了杯茶,春雨睁着大眼睛看着对方没搭话。

“我跟你说,我这段日子看了看你们这里的环境,感觉还不错,只是你这客栈的外表着实陈旧了些,那些老客人是冲着你的手艺来的,住得嘛也还算过得去,但是有一点,你这周围的院子稍显纷杂了些,那些真正有实力的客商行人不会放心他们的安全。”

朱祈说的这些东西春雨老早就感觉到了,只是苦于没有对策来改善,因此上听到朱祈的话,她也不住的连连点头。

“所以,我有个办法,就不知你愿不愿意了。”

“什么办法,你说吧。”

“我出钱,你出人力,当然这客栈和后面的小院子也算你的资本,咱们合作,将附近的小杂院买下,修缮一番,改建成一个个独立的小院子,前面客栈不动,这样一来肃清了周围的安全隐患,也让来投宿的客人多些选择。那些个小院子还能租给囊中不太宽裕的学子们,马上要到春闱了,前前后后没两三月他们散不去,有钱投宿好客栈或是租个大院子的毕竟是少数。你这里交通方便环境过得去,如果三两学子住到一起,开个书会什么的也方便。再有,若是有人中榜了,对你也有好处,求得中榜之人的墨宝往这里一挂,日后也免不了会有人想来沾沾福运。就算是从商之人,能住新科进士住过的房间,也是种脸面。”

春雨一听立时心动了,这举人的广告效应其实跟她前世的高考状元差不多,家有要参加高考的孩子的家长们,总是想方设法的去接近那些状元们用过的东西,以求自己孩子也能有那个运道。

“只是,这时间上怕是有些不及了,再有,这花费的银钱可不会是个小数目……”

这一点才是春雨担心的问题。虽然她知道朱祈带的银两不少,但是能否运作这个算来比较大的项目还是个未知数。

“银两的事你不必费心,只要你同意,咱们可以马上开始着手。梧去打听了下,周围实际住人的院子并不多,很多都是空着的,或是租出去的,只要咱们钱给够了,自然他们会卖。关于这个,你不用去管,你需要做的,只是好好考虑下该怎么办,如果实在觉得吃力,需要请人也行,但是请的人需要咱们两都同意才能用,至于需要的酒女侍者,交给梧去办就好。”

春雨暗忖,你都把事情考虑完了,还问我干嘛。不过一转念又想到,自己和夏雨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虽然胡大人看上去很喜欢夏雨,平日也经常来考查他的功课,但是喜欢是一回事,能不能真心相助又是一回事,再说了,胡大人越是对夏雨好,春雨就越是担心。

—文—原因无他,这可是明朝,男风最盛的明朝,因为朝廷严查官员宿/娼,致使小倌馆堂而皇之的存立在勾栏巷中,那些有钱有势的大员们,也喜爱豢养些男宠,这些人被称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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