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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灵魂的城堡-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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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用恋挠锲嫠逰,法要K活,活着来体验罪,而不单纯是为了最后的惩罚,如同K一直在下意识里隐约感到的那样。法的意志的矛盾一崭露出来,永恒的较量就由此开端了;又正因为它是一个矛盾,底蕴才显得深不可测;人可以追索、叩问,但不能从单方面下结论,它是一股能动的力,由两股相反的力合成,并通过这两股力的扭斗和撞击向前运动。在形式上,K最后死了,似乎死更能体现法的意志,但留给读者的思索却是关于活的思索。不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呢?

法的矛盾意志就是K的矛盾意志之体现,这种双重的意志使他在追求尘世享乐的同时不断地向往着那种纯粹的境界,他总是站在两界之间,很难断然地说他到底更爱哪一边。严厉的理性将他往死路上逼,邪恶的欲望让他抓紧时间生活,就这样向往着、向往着,在堕落中耗尽了生命,一步步临近那真正的纯粹。诗人要描述的,并不是真正的纯粹(那是无法描述的),而是对于纯粹的想象,这种想象又只有在最不纯粹的生命活动中才可以实现。这样,每一种生的冲动都成了向死亡的靠近,绝对的区分成了不可能的事,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事件整体中,从K的身上区分出两种相反的法的意志。

仔细地体会K的精神历程,我们不由得会感到,总是有两个K在对同一件事作出判断。一个是遵循逻辑的、理性的K,这个K要弄清事物的原委,要改善自己的处境,要对自己的生活加以证实和规定;另一个则是隐藏的、非理性的K,这个K挑起事端,让欲望泛滥,从而自己践踏了自己的那些规定,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搞得罪孽深重。因为有了这种分裂,内审才启动,表面的沙D部的审判实际上是内审的投影。这场内耗的持久战中,究竟谁胜谁负是没有结论的。从结局来看似乎是最后矛盾激化,对生命的认识战胜了生命本身。但结局只是叙述故事的需要。

有了内审的需要之后,受审就成了一件真正严肃的事。在法的范围之内,人无处可逃,连自杀也不可能,人唯一可做的就是活着反省;任何脱离宗旨、分散注意力的行为都是法所不允许的。法无处不在,但法又是抽象之物,空洞之物;它必须由犯罪人来实现它,充实它;它用优待的方式促使人犯罪,而它对罪犯的要求只有一点,那就是绝对的罪孽感。法既高高在上,统一而严密;法又深入人。乙,用缺口吻合着人的欲望。这种二重性也是人的本质的二重性。两个K在漫长的纠缠与斗争的历程中,不断批判地实现看法——人的本质的象征。

第一章

一、看守和监督官等人

K在一天早上醒来被困在自己的房间里。法派来了几个对他进行启蒙的使者。这几个人以冷酷的面貌出现,捍卫着法的尊严;他们傲慢已极,绝不通融,逼着K接受目前的处境。但这只是K最初的感觉。如果我们再深入地探讨一下,就会发现,从事情的初始,就有很多暧昧之处。也就是说,法并不是像他的使者宣称的那样铁板一块,而是十分暧昧的,这种暧昧里深藏着法的最终意图。

看守起先说得十分吓人:他被捕了,只能呆在自己的房里不动,早餐也要由他们给他送;任何身份证件对他的案子都无济于事,他除了老老实实地集中注意力考虑自己的案于外,什么也不能做。假如K相信了看守的话,后面的戏就没有了。K理所当然地不相信看守的话,他一意孤行破坏原则,只因为原则太荒谬。不过他又不是绝对不相信看守的话,在他内心深处还是害怕惩罚的,所以他的行为总是留有充分的余地;他不敢把路堵死,他的潜意识里已隐约地感到了这种特殊的法律的存在。同样,看守也并不像他们自己说的那样坚持原则,他们并不要盯住K不放,而是采取比较宽松优待的看守方式。他们这样做或许也是为了给K留有余地?为了不把他的路堵死?或许竟是为了看K的好戏?既然法是那样可怕,为什么他们在看守K时又如此随随便便呢?

看守们的奇怪态度就是法的态度,铁面无私的表情暗示的是挑逗,挑逗暗示的是铁面无私。K当然立刻感到了这种暧昧性,于是自己也立刻变得暧昧起来,既害怕法,服从法,又时时不忘违反法,向法挑战。外部和内部的两个审判过程就同时开始向前演进了。

接下去便是同监督官相遇。监督官比看守们更严肃。K在被叫去见他时甚至必须要穿一身庄严的黑衣服,在他面前也不能坐,只能站着说话。可是他在审问K时玩桌上的火柴盒,对K的申辩爱听不听的。当然他的行为并不影响法的严肃性,K也绝对不会因为监督官的这种态度有所侥幸。被他的态度所激怒的K又受到对面街上三个邻居的刺激,出于火爆的脾气就要同刚刚隐约意识到的法较量一下了,他想抹杀法的存在。这时看在眼里的监督官就说话了,他斩钉截铁地告诉他:法是抹杀不了的。他的声明使得K体内隐蔽的那个自我抬头了,K碰在法的铁壁上,主动屈服了。当然屈服是暂时的。监督官降服了K之后,马上又给了K一种优待。原来法根本不是要真正逮捕他,把他关起来;原来早上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做做样子的。监督官告诉他可以自由行动了。他甚至早有准备,还派了三个银行职员陪K去银行工作,免得K因为迟到而引人注意。他这种别有用心的体贴又同他刚才的强硬形成对照。他并且告诉K:他的日常生活一切照旧。是啊,一切照旧,法离不开生活。但与此同时,一切又完全不同了,变化的只是人内心深处的东西,是人的眼光,人的感觉。这就是法的奥秘。监督官的审讯是为了教会K幽默的机密,这是人间最高的机密。遗憾的是,表演幽默者不能在同时意识到幽默,这大概是K作为表演者的先决条件。说到底还是这种幽默太严肃太认真了。人必须先在绝望中挣扎,然后才能在意识里(或潜意识里)嘲笑这种挣扎,否则幽默便失去根基了。由于法的这种安排,K一直到最后也没有学会这种幽默。监督官与K的较量不就是K内心那两个自我之间的较量吗?谁会是赢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战火已经点燃了。

二、房东太太

K必须向房东太太作个交待。为什么?有谁逼他了吗?K的动机不能往里面追究,硬要追究的话恐怕只能说他在默认中向法屈服,而他自己却认为此举是要抹去事件的痕迹,也就是抹杀法的存在。这又回到了他的老矛盾上。处在法的掌握中的K被这样的矛盾心情撕扯着,怎不似惊似乍,鬼使神差!房东太太当然没有使他的愿望落空(如果他从理性上知道自己的真实愿望是什么的话)。经过那样一场半是误解,半是下意识里的追求的谈话之后,K被她彻底拖下了水。这种事谁能断定呢?完全可能是K自己要下水!是他自己主动找房东太太讨论早上的事件。他憋不住了,一定要把他内心的矛盾对一位老年妇女倾诉。谁知道他这样做是不是为了谋求某种快感呢?尔后他又出于隐秘的嫉妒心带头挑起对毕斯特纳小姐的不满;而当房东太太果真大肆诽谤毕小姐时,他又装好人对房东太太大发脾气。他心里到底有什么鬼呢?他是来忏悔的,可是一边忏悔,一边又在犯罪,就好像仟侮是犯罪的借口一样。他卑鄙地将房东太太关在门外的举动,也许就是当初他找她诉说的初衷?要知道这一关门的罪行使法的存在又一次得到了确立。房东太太真不愧为幽默大师,幽默得K见了她就害怕,觉得她实在难缠。世界上什么东西最难缠?灵魂黑暗深处那个鬼精灵最难缠。K躲得了房东太太,躲不了自己的灵魂。况且,K究竟是要躲它还是要找它,也是难以断定的。一切都是似是而非,说不清道不明的。然而从房东太太一本正经的、甚至痛苦的表情来看,她又不像是在有意识地幽默。那么到底谁在幽默呢?房里只有两个人。应该说是不能出场的法在幽默。房东太太也是在表演幽默,或者说她在促使K意识到幽默。她和监督官承担着同一项任务。怪就怪在这种可怕的幽默不是为了消除K的反抗意志,倒是为了维持他的反抗活力。每幽默一次,反抗的情绪就愈加强烈。体内的怪物到底是要否定生存的意义,还是要肯定它呢?里面的戏和外部的戏是如何受制于同一个导演的呢?困惑的K又进入了第三幕,即同毕斯特纳小姐交手。他在第三幕里的表演令人啼笑皆非。

三、毕斯特纳小姐

仍然是鬼使神差。明明房东太太已经让他看过了毕小姐的房间,从当时看到的情况来看一切都回归到了原样,K根本用不着再向她道歉,但是心里有鬼的K还是顽固地要等她回来,他想同她谈谈。谈什么?显然是要谈他心里的鬼,而不是真的要道歉,道歉只是个幌子罢了。他在焦急中等来了姑娘,一个非同一般的、明白底细的姑娘,一个最能洞悉他的欲求和嗜好的姑娘。毕小姐的每一句话都似乎是种挑逗。她要让好斗的K毫无保留地袒露出矛盾,她要让他纠缠不清,陷入不不可收拾的境地。而看起来,她又的确是无辜的。她当然不能对K的沦陷负责,明白底细并不是她的错。一个自己要往泥潭里跳的人,旁人对他当然没有责任。原来K是自己一味下意识地要沉沦,而且他的举动给他带来那么些隐秘的快感!他迫不及待,一心要重温早上的事件。他在毕小姐这个灵敏的旁观者面前再现了早上的情景,从否定法的初衷出发,进一步地证实了法的存在。又因为这违反初衷的证实,因为表演过程中犯罪感的加强,他变得玩世不恭,变得破罐子破摔,因而一不做二不休,痛快淋漓地亵渎起法来。来自下意识的动力让他犯下弥天大罪,从而实现了法的意志。可以说,从头至尾K的举动都是暧昧的,异想天开的,自相矛盾的。每次他产生一个愿望,其行动就同那个愿望相修,行动的结果就同那个愿望相反。而他到底要达到什么目的是很难理解的,就连自己也搞不清。一开始似乎是要道歉,当道歉的理由成立时却又没有道歉;相反念念不忘的是要在毕小姐面前演戏,演完了戏又胡缠蛮搅,还趁机要流氓占毕小姐的便宜。罪行就同滚雪球似地增加着。我们不由得要感叹:这样的幽默可不是一般人承受得起的,人心深处的黑匣子谁个又有胆量去打开它!为什么说K实现了法的意志呢?因为法为罪所吸引;要让K意识到法,只有让他亲自犯罪。黑匣子就这样打开了,邪恶的能量浪滚而出,那个清醒的自我暂时靠边站,且让他做一回混世魔王,再留待以后来沉痛反省——反正,法是不会放过坏人的。毕小姐是谁?一个尤物,邪恶本能的激发者,或者说法派来的密探。这种人正好投合了K的本性,她同磁石一样吸引着K;正通过她与法建立起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一直到K灭亡的前夕还在主宰着他。毕小姐同谁默契地配合演出呢?还是那个不出场的法,或者说K心里的鬼怪。那家伙终究不可战胜,所以这一幕又有点类似引蛇出洞。

整个第一章是内心矛盾慢慢展开的过程。投影的形式为K与看守、监督官、房东、毕小姐等人的冲突。在冲突中K第一次为法所钳制,又为摆脱法而挣扎。这种外部审判反过来又成为内心审判的观照,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将我们带往一个立体的世界。

第二章

一、法的态度的层次

K接到电话通知要去参加初审,通知的方式表明了法的态度。一是审讯必须时常举行,K必须到场,而且要求他参加时要头脑清醒;二是时间的安排并不严格,可以随K的心愿而定。口头通知里的这两条大意似乎相矛盾。更加矛盾的是没有说出来的那些无言的要求。法既没有告诉他具体的审讯时间,也没有告诉他详细的地址;法好像在沉默中对他说:一切都取决于他本人的自觉。那么前面的严厉又是怎么回事呢?这正是法的方式。法所要求于K的是自由的审判,是自觉的审判,而不是限制的审判,被动的审判。也就是说,K在被审判的外部形式下,自己的内心要发动一场对于自己的审判;在这样的双重审判中,法给予K真正的自由,以让他体验法的实质。

K寻找法庭的过程就是他克服身上的惰性、用直觉战胜思想框框、反其道而行之的过程。没有坐标,没有明确的指引,没有逻辑可遁,一切都遵循心底的那种神秘欲望,一切宛如在梦中发生。法只是牵引着他,要他积极主动,要他不要放弃,也要他不要小聪明,不对自己虚伪。说不清的氛围充满了暗示,法因为看不见摸不着才无处不在。法在对K严格要求的同时又对他没有要求;法并不曾牵引他,法任其自然。K要过了小聪明,又虚伪过了;他刚刚处于绝境,法庭就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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