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名著电子书 > 旧唐书 >

第178章

旧唐书-第178章

小说: 旧唐书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写书,及在丽正,乃有使名。张说代元行冲,改院为集贤,以说为大学士,知院

事,说恳让大字,诏许之。自是,每以宰相一人知院事。)副知院事一人,(初,

宰相张说知院事,以左常侍徐坚为副知院事,因为故事。)判院一人,(初在乾

元殿,刊正官一人判事,其后因之。)押院中使一人。(自乾元殿写书,则置掌

出入,宣进奏,兼颂中官,监守院门,掌同宫禁。)侍讲学士,(开元初,褚无

量、马怀素侍讲禁中,名为侍读。其后康子元为侍讲学士。)修撰官,校理官,

(并无常员,以官人兼之。)待制官,(古之待诏金马门是。)留院官,检讨官。

(皆以学士别敕留之。)孔目官一人,专知御书典四人,(并开元五年置。)知

书官八人,(开元五年置,掌分四库书。)书直、写御书一百人,拓书六人,书

直八人,装书直十四人,造笔直四人。(并开元六年置。)集贤学士之职,掌刊

缉古今之经籍,以辨明邦国之大典。凡天下图书之遗逸,贤才之隐滞,则承旨而

征求焉。其有筹策之可施于时,著述之可行于代者,较其才艺而考其学术,而申

表之。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

史馆:(历代史官,隶秘书省著作局,皆著作郎掌修国史。武德因隋旧制。

贞观三年闰十二月,始移史馆于禁中,在门下省北,宰相监修国史,自是著作郎

始罢史职。及大明宫初成,置史馆于门下省之南。馆门下东西有枣树七十四株,

无杂树。开元二十五年三月,右相李林甫以中书地切枢密,记事者官宜附近,史

官尹愔奏移史馆于中书省北,以旧尚药院充馆也。)史官。(古者天子诸侯,皆

有史官,以纪言动、历数之事。到后汉明帝,如当时名士入东观,撰《光武纪》,

而史官因以他官兼之。魏明帝始置著作郎,专掌国史,隶中书。晋改隶秘书省,

因而不改。贞观年修《五代史》,移史馆于禁中。史官无常员,如有修撰大事,

则用他官兼之,事毕日停。)监修国史。(贞观已后,多以宰相监修国史,遂成

故事也。)修撰直馆。(天宝已后,他官兼领史职者,谓之史馆修撰,初入为直

馆也。元和六年,宰相裴垍奏:“登朝官领史职者,并为修撰,未登朝官入馆者,

并为直馆。修撰中以一人官高者判馆事,其余名目,并请不置。”从之。)楷书

手二十五人,典书四人,亭长二人,掌固六人,装满直一人,熟纸匠六人。史官

掌修国史,不虚美,不隐恶,直书其事。凡天地日月之祥,山川封域之分,昭穆

继代之序,礼乐师旅之事,诛赏废兴之政,皆本于起居注、时政记,以为实录,

然后立编年之体,为褒贬焉。既终藏之于府。

知匦使。(天后垂拱二年,置匦以达冤滞。其制,一房四面,各以方色,东

曰延恩,西曰申冤,南曰招谏,北曰通玄。所以申天下之冤滞,达万人之情状。

盖古善旌、诽谤木之意也。天宝九年,改匦为献纳。乾元元年,复名曰匦。垂拱

已来,常以谏议大夫及补阙、拾遣一人充使,受纳诉状。每日暮进内,而晨出之

也。)

翰林院。(天子在大明宫,其院在右银台门内。在兴庆宫,院在金明门内。

若在西内,院在显福门。若在东都、华清宫,皆有待诏之所。其待诏者,有词学、

经术、合炼、僧道、卜祝、术艺、书奕,各别院以禀之,日晚而退。其所重者词

学。武德、贞观时,有温大雅、魏徵、李百药、岑文本、许敬宗、褚遂良。永徽

后,有许敬宗、上官仪,皆召入禁中驱使,未有名目。乾封中,刘懿之刘祎之兄

弟、周思茂、元万顷、范履冰,皆以文词召入待诏,常于北门候进止,时号北门

学士。天后时,苏味道、韦承庆,皆待诏禁中。中宗时,上官昭容独当书诏之任。

睿宗时、薛稷、贾膺福、崔湜,又代其任。玄宗即位,张说,陆坚、张九龄、徐

安贞、张垍等,召入禁中,谓之翰林待诏。王者尊极,一日万机,四方进奏、中

外表疏批答,或诏从中出。宸翰所挥,亦资其检讨,谓之视草,故尝简当代士人,

以备顾问。至德已后,天下用兵,军国多务,深谋密诏,皆从中出。尤择名士,

翰林学士得充选者,文士为荣。亦如中书舍人例置学士六人,内择年深德重者一

人为承旨,所以独承密命故也。德宗好文,尤难其选。贞元已后,为学士承旨者,

多至宰相焉。)

内教坊。(武德已来,置于禁中,以按习雅乐,以中官人充使。则天改为云

韶府,神龙复为教坊。)

习艺馆。(本名内文学馆,选宫人有儒学者一人为学士,教习宫人。则天改

为习艺馆,又改为翰林内教坊,以事在禁中故也。)

秘书省。(隶中书之下。汉代藏书之所,有延阁、广内、石渠之藏。又御史

中丞,在殿内,掌兰台秘书图籍。后汉桓帝延熹二年,始置秘书监,属太常寺,

掌禁中图书秘文,后并入中书。至晋惠帝,别置秘书寺,掌中外二阁图书。梁武

改寺为省。龙朔改为兰台,光宅改为麟台,神龙复为秘书省。)

秘书监一员,(从三品。监之名,后汉桓帝置,魏、晋不改。后周谓之外史

下大夫。隋复为秘书监,从第三品。炀帝改为秘书令,武德复为监。龙朔改为兰

台太史,天授改为麟台监,神龙复为秘书监也。)少监二员,(从四品上。少监,

隋炀帝置。龙朔改为兰台侍郎,天授为麟台少监,神龙复为秘书少监。比置一员,

太极初增置一员也。)丞一员。(从五品上。魏武帝置,丞二人。隋置一人,正

第五品也。)秘书监之职,掌邦国经籍图书之事。有二局:一曰著作,二曰太史,

皆率其属而修其职。少监为之贰,丞掌判省事。

秘书郎四员。(从六品上。)校书郎八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

九品下。)主事一人,(从九品上。)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典书八人,楷书

手八十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秘书郎掌甲乙丙丁四部之图籍,谓之四库。经

库类十,史库类十三,子库类十四,集库类三。(事在《经籍志》。)

著作局:(龙朔为司文局。)著作郎二人,(从五品上。龙朔为司文郎中,

咸亨复也。)佐郎四人,(从六品上。)校书郎二人,(正九品上。)正字二人,

(正九品下。)楷书手五人,掌固四人。著作郎、佐郎掌修撰碑志、祝文、祭文,

与佐郎分判局事也。

司天台:(旧太史局,隶秘书监。龙朔二年改为秘阁局,久视元年改为浑仪

监。景云元年改为太史监,复为太史局,隶秘书。乾元元年三月十九日敕,改太

史监为司天台,改置官属,旧置于子城内秘书省西,今在永宁坊东南角也。)监

一人,(从三品。本太史局令,从五品下。乾元元年改为监,升从三品,一如殿

中秘书品秩也。)少监二人。(本曰太史丞,从七品下。乾元升为少监,与诸司

少监卿同品也。)太史令掌观察天文,稽定历数。凡日月星辰之变,风云气色之

异,率其属而占候之。(其属有司历二人,掌造历。保章正一人,掌教。历生四

十一人。监候五人,掌候天文。观生九十人,掌昼夜司候天文气色。)灵台郎二

人,(掌教习天文气色。天文生六十人。)挈壶正二人。(掌知漏刻。司辰七十

人,漏刻典事二十二人,漏刻博士九人,漏刻生三百六十人,典钟一百一十二人,

典鼓八十八人,楷书手二人,亭长、掌固各四人。自乾元元年别置司天台。改置

官吏,不同太史局旧数,今据司天职掌书之也。)凡玄象器物、天文图书,苟非

其任,不得预焉。每季录所见灾祥,送门下中书省,入起居注。岁终总录,封送

史馆。每年预造来年历,颁于天下。五官正五员,(正五品。乾元元年置五官,

有春、夏、秋、冬、中五官之名。)丞二员,(正七品。)主簿二员,(正七品。)

定额直五人,五官灵台郎五员,(正七品。旧灵台郎,正八品下,掌观天文之变

而占候之。凡二十八宿,分为十二次,事具《天文志》也。)五官保章正五员,

(正七品。)五官司历五员,(正八品。旧司历二人,从九品上,掌国之历法,

造历以颁四方。其历有《戊寅历》、《麟德历》、《神龙历》、《大衍历》。天

下之测量之处,分至表准,其详可载,故参考星度,稽验晷影,各有典章。)五

官监候五员,(正八品。)五官挈壶正五员,(正九品。)五官司辰十五员。

(正九品。旧挈壶正二员,从八品下。司辰十七人,正九品下。皆掌知漏刻。孔

壶为漏,浮箭为刻,以告中星昏明之候也。)五官礼生十五人,五官楷书手五人,

令史五人,漏刻博士二十人,(漏刻之法,孔壶为漏,浮箭为刻。其箭四十有八,

昼夜共百刻。冬夏之间,有长短。冬至之日,昼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

昼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分秋分之时,昼夜各五十刻。秋分之后,减昼益夜,

凡九日加一刻。春分已后,减夜益昼,九日减一刻。二至前后,加减迟,用日多。

二分之间,加减速,用日少。候夜以为更点之节。每夜分为五更,每更分为五点。

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也。)典钟、典鼓三百五十人,天文观生九十人,

天文生五十人,历生五十五人,漏生四十人,视品十人。(已上官吏,皆乾元元

年随监司新置也。)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四

◎职官三

御史台(秦、汉曰御史府,后汉改为宪台,魏、晋、宋改为兰台,梁、陈、

北朝咸曰御史台。武德因之。龙朔二年改名宪台。咸亨复。光宅元年分台为左右,

号曰左右肃政台。左台专知京百司,右台按察诸州。神龙复为左右御史台。延和

年废右台,先天二年复置,十月又废也。)

大夫一员,(正三品。秦、汉之制,御史大夫、副丞相为三公之官。魏、晋

之后,多不置大夫,以中丞为台主。隋讳中,复大夫,降为正四品。《武德令》

改为从三品。龙朔改为大司宪,咸亨复为大夫。光宅分台为左、右,置左、右台

大夫。及废右台,去“左”“右”字。本从三品,会昌二年十二月敕:“大夫,

秦为正卿,汉为副相,汉末改为大司空,与丞相俱为三公。掌邦国刑宪,肃正朝

廷。其任既重,品秩宜峻。准六尚书例,升为正三品,著之于令。”)中丞二员。

(正四品下。汉御史台有二丞,掌殿内秘书,谓之中丞。汉末改为御史长史,后

汉复为中丞。后魏改为中尉正,北齐复曰中丞。后周曰司宪中大夫。隋讳中,改

为持书御史,为从五品。武德因之。贞观末,避高宗名,改持书御史为中丞,置

二员。龙朔改为司宪大夫,咸亨复为中丞。本正五品上,会昌二年十二月敕:

“中丞为大夫之贰,缘大夫秩崇,官不常置,中丞为宪台长。今九寺少卿及诸少

监、国子司业、京兆少尹,并府寺省监之贰,皆为四品,唯中丞官重,品秩未崇,

可升为正四品下,与丞郎出入迭用,著之于令。”)大夫、中丞之职,掌持邦国

刑宪典章,以肃正朝廷。中丞为之贰。凡天下之人,有称冤而无告者,与三司讯

之。凡中外百僚之事,应弹劾者,御史言于大夫。大事则方幅奏弹之,小事则署

名而已。若有制使覆囚徒,则与刑部尚书参择之。凡国有大礼,则乘辂车以为之

导。

侍御史四员。(从六品下。御史之名,《周官》有之,亦名柱下史。秦改为

侍御史。后周曰司宪中士,隋为侍御史,品第七。武德品第六也。)掌纠举百僚,

推鞫狱讼。(侍御史年深者一人判台事,知公廨杂事,次一人知西推,一人知东

推也。)凡有别付推者,则按其实状以奏。若寻常之狱,推讫断于大理。凡事非

大夫、中丞所劾,而合弹奏者,则具其事为状,大夫、中丞押奏。大事则冠法冠,

衣朱衣纁裳,白纱中单以弹之。小事常服而已。凡三司理事,则与给事中、中书

舍人更直,直于朝堂受表。若三司所按而非其长官,则与刑部郎中员外、大理司

直评事往讯之。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下。)主簿掌印及受事发辰,

勾检稽失。(兼知官厨及黄卷。)主事二人,令史十七人,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