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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把所有的爱留给你-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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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彩声久久不断不歇,但下到后台的他,一直未再出现。台下的人终也死心,慢慢散逸。夹杂在散场的人潮中,我心底是那般地渴望再见到他一眼,看看他依旧。   
  我守在厅外,捡个角落暗自等待,角声寒,夜阑珊。   
  良久良久,我以为我是否错过,江潮远终于在人群的蔟拥下出现;身边伴着明娟、明彦、明娟父母和姨丈夫妇,还有他正对着她笑的宋佳琪,以及一大群我陌生的人。   
  我下意识后退了一步。人群中那帧依然熟悉的身影,仿佛是我印象的昨日。不再重提──但锁在我心房最深最底层的,原来是这样的梦!   
  多少事,欲说还休。他们甜蜜欢欣的背影,显照着我苍凉依旧的影子。   
  我以为总该是会遗忘──谁道曾经沧海,却便是一生一世?   
  滚滚红尘,那最初,便就成了唯一的记忆?   
  我静静又流下泪,在风吹过。   
  相忆或遗忘,都是艰难。   
  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倚斜阑──所有的心事,还是难。   
         ★        ★        ★   
  过两天,考完最后一堂科目,一切便告结束。我重重吐了口气,走出考场。   
  考场外,英语小组的同学正等着我,身旁一个气宇张扬的男孩,看见我出来,先就笑起来。   
  “沈若水!”她挥手叫住我,厚重一个背包。她跟我同个考场,很容易就找到我。   
  我等她走近。   
  “考我怎么样?”她问。   
  我微微耸个肩。反问她:“你呢?精神这么好,应该考得不错吧?”   
  她抿嘴一笑,不置可否。指指身旁的男孩说:“陈冠辉,X中毕业的。你应该看过这个名字才对,那封信就是他托我转交给你的。”   
  “信?”我蹙一下眉。想起来了。那封我始终不曾拆开的浅蓝色信笺。   
  我望一眼那男孩。明星高中毕业的学生,分外有一分张扬的气质,很一副理所当然。   
  他走到我面前。“你好。常听李玉菁提起你,说你英文很行,一直很想认识你!”   
  “你好。”我礼貌点个头。   
  “你有空吗?我请你跟李玉菁喝个饮料,大家聊聊天,做个朋友。”他很主动,毫不腼腆。   
  “谢谢。不过,我还有点事情──”我婉言相拒。   
  李玉菁在一旁鼓噪,说:“一起来嘛!沈若水。才刚考完试,好好玩它天,放松一下心情。”   
  陈冠辉向前一步,再次相邀。“请你务必赏光,我真的很想和你做朋友。”   
  左右为难之际,竟见连明彦大步朝这里走过来。他本来就长得明亮光彩,这一竟然,仿佛黑暗中见着了光。   
  “考完了?”他径自向我走来。   
  “明彦?”我好生意外。“你怎么会来这里?怎么知道──”轻轻摇摇头,表示我的料想不及。   
  “我跟明娟问了地方。算算时间,你差不多快考完了。”他笑了笑,似乎很欣赏我的讶异。   
  看见连明彦出现,李玉菁跟陈冠辉相顾一眼,放弃对我的邀请,说:“既然你跟朋友还有事,那我们下次有机会再聊。”   
  我松了口气,总算如释重负。   
  连明彦并没有多问。可能以为我跟他们在讨论考试等问题,就像周遭那些考生一样,七嘴八舌地很兴奋在讨论考试的结果。   
  我们并肩走着,不知要往哪个方向的漫无目的。   
  “那晚演奏会,你怎么没有来?”他突然问起我的不愿提。   
  “那是当然的,隔天我就要考试了啊!”我一派理所当然的口吻。   
  “我以为,你会想见他一面。”   
  我转头看他,他这又是在试探什么吗?   
  “你特地来找我,就是为了想说这些?”我的眼神凉凉的,无所谓,不笑了。   
  他不答。转个向,说:“过几天,国家交响乐团将在音乐厅演出,他们邀请我参加这次的演出,担任第一小提琴手。你一定要来。”   
  “能去的话我就去。”我不肯定。我盘算好了,明天开始就去打工,赚存大学的学费,我打算白天跟妈到工地做零工,晚上则到便利店或是快餐店当店员。钱比较多。   
  “你一定要来!”口气在些暴躁。他要我肯定的答复。   
  “我可知道,明彦,我怕到时──”话到一半,就被他冰冷的目光逼迫着把话吞回去。   
  我的不确定,对他来说是一种侮辱,教他难以忍受。   
  他一向高高在人群之上,才华出众,不知道生活的困难。我无法解释清楚,索性不开口。   
  “你一定要来!”他重重又说了一次。扳住我的肩膀,逼住我的脸庞叫说:“听到没有?我要你一定要来!这算是我的请求──”他甩开脸,冲到一旁。“该死!为什么要让我求你?”   
  “明彦……”他骄傲受挫的表情教我哑然。   
  我默默走近他,拉住他的手。   
  低声承诺说:“我去……我一定去……”   
  他曾经帮过我的一次软弱,这就算是还给他。   
  “没关系。你既然不能来,那就算了。”他冷静下来,似乎感到对我的为难。   
  “我一定会去。”我很肯定地望着他。   
  他反握住我的手,用着很轻的抚触,将我搂入怀中。   
         ★        ★        ★   
  妈托人帮忙,我在家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找到一份临时工的工作。工地离家走路大概十分钟的路程,走得快的话,五分钟就可以。   
  连明彦演奏会当天,我一下工就火速赶回家冲洗换装,匆匆跟妈说一声后,顾不得吃饭就冲出门,但还是给赶脱了公并汽车。   
  等了二十分钟,才盼到另一班公车,半路却给塞得动弹不得。好不容易赶到国家音乐厅,已经七点过了十五分,无法进场了。   
  我只好在厅外徘徊,挨着昏寂直等到散场。   
  散场后,趁着混乱,我想或许能悄悄遇见明娟,请她代我向明彦致歉。探望的眼神偏生惊见了人群后的江潮远。他轻轻揽着宋佳琪,微倾着头,听着她笑。隔了那么远,我仿佛也能听见他们彼此充满笑意的喁喁细语。   
  我心中一黯,凝了泪。仰高起头,不愿它掉落下来。   
  我依然寄住在旧梦里;黯淡是梦里唯一的光辉。   
         ★        ★        ★   
  日子仍旧是那样地过。我每天和妈到工地打零工,下了工就赶到快餐店打工。明娟找了我几次,我太忙,没时间多理会。   
  连明彦没有再出现,我内心负载着对他的小小愧疚,在一日疲累过一日的磨难里,一点一点地给噬吞掉。   
  半个月后,收到成绩通知单。隔不久,听说连明彦和江潮远及宋佳琪一同飞赴了欧洲。   
  报上注销他们的消息,附刊了一帧江潮远与宋佳琪甜蜜幸福相偎的照片。那夜黑深邃的眼神依旧,遥遥地似夜空中的星球。   
  大学录取通知寄来那天,我领到了第一个月的打工费。三万块整。   
  我考上了一所公立大学的外国语文学系。   
  “沈若水,等一等!”   
  铃声才响,堂上先生刚宣布下课,我立刻合上课本,起身赶着离开教室。连上了两堂乔艾斯,脑袋被那些意识流冲得昏昏沉沉。班贝喊住我,肥胖的身躯气喘咻咻地赶上前;每次听她的叫喊,尖细的嗓音,都像是在叫魂。   
  我瞪着两只眼睛看着她。这个时候,希望最好是好事。   
  “你干嘛走得那么急?追都追不上!”班贝埋怨我两句。喘口气说:“有份稿子挺急的,你接不接?”   
  “多久要?”我问。   
  班贝伸出两根手子头。“两个星期。”   
  “怎么算?”   
  “一千字一百八十块。”   
  “这么少?”我抽了口气。   
  “就是这么多,才会找上我们这些穷学生,剥削我们的智能和劳力。”   
  我沉吟一会,点头说:“好,我接。”   
  “那好。待会你到‘社办’等我,我把稿子拿给你。你下午没课吧?”   
  我点头。摆了摆手,刚要走,又被她喊住。   
  “对了!”她说:“电机系那个黄建朔的邀请,你考虑得怎么样?给人家一个面子嘛!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那家伙听说满不错的,很多女孩抢着要。”   
  我笑了笑,很淡。再对班贝摆个手,自顾走了。   
  “沈若水,你再这样孤僻,当心变成一个老处女!”班贝尖细的嗓子,叫魂似的讨厌。   
  我今年二十一岁,一个游荡的灵魂。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感情老了一些,不再像少年;我已经忘了当年的梦想,不再仰头对天,也不再读诗听音乐。每天,我认真地读书做笔记,和同学交互讨论功课,甚或者无聊地嬉戏;认识了一些新朋友,也随之招来了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我的生活平静安逸,也许,有一点小小的无趣。   
  我想离开这个地方,这个城市,走得远远的。每天,我都在算,还有多少日子我就可以挥开这个桎梏。月历上密密麻麻地被我用红笔一格一格地做了记号,每过一天就划下一个X,遗掉这格曾经的存在。那是我青春的空白。   
  大二开始,经由同学的介绍和报纸的征求广告,我开始接一些翻译的工作,翻译一些罗曼史小说和录像带字幕稿,赚的钱虽然不多,比起从前在工地做杂工,着实好得太多。有线电视发展蓬勃后,类似的翻译工作跟着多了起来;“听译”价码高,投资报酬合算,我干脆利用下午没课的日子要电视台兼差。   
  只要有时间,不管什么工作,我都不挑;听译也好,罗曼史稿也好,只要有钱赚,时间又许可,我一定会把这笔钱赚到。靠着这些收入,勉强足够应付我的生活和日子。   
  但妈是渐渐地老了,时常在我耳边咕噜,叫我该交个男朋友,找个老实可靠的男人。她托邻里的大婶阿婆为我留意适合的对象,只深怕我会孤单到老。她却忘了当年她告诉我的那些话;忘了她告诉过我学得个本事,一个人靠自己也可以活得很好。   
  我知道妈的焦急,妈的烦忧。但我无策。   
  我不是立意要错过。很多面容走过,但我始终找不到我喜欢的。没有一张能扣动的心弦。   
  所以我便一直那样错过。   
  长发为君留,为君绾情意。我把头发削得很薄,削成风吹的微乱;那微乱,上肯将心稍放。   
  在宿舍餐厅解决掉午餐后,到“社办”找班贝。在廊前遇见了陈冠辉。他也上了同所大学,信息系。   
  “沈若水!真巧!我正好有事要找你。”上了大学后,他和李玉菁走近成一对。李玉菁就在隔壁指南山下的道南桥畔。偶尔与他在校园不期而遇。累积了一些招呼,慢慢竟也成了朋友。   
  “什么事?”天气阴阴的,仿佛会下雨。   
  “我有个同学的妹妹,今年高二,想找个英文家教。一星期两次,每次两小时,每小时钟点费八百。怎么样?你有没有兴趣?”   
  八百?挺高的价码。我有些心动,考虑一会,还是摇头。价码高,负担也大,花的时间也多。   
  “不巧,刚接了份稿,没那么多时间。”   
  “挤凑一下嘛,他们给的钟点费挺高的。”   
  “没办法,真的是没时间。你还是另外问别人看看。”我还是摇头,既无奈又坚持。   
  他也不勉强,耸个肩,表示无所谓。突然伸出手扰乱了一下我的头,念念有词,说:“黑发,千丝万缕的乱发,越是思念,心越乱,发也越乱。”   
  我的头发本来就乱,被他这么一搅揉,更加散乱。   
  “你在念什么?自言自语!”像诗又不像诗的句子,直感地让我觉得心沉甸甸的。   
  陈冠辉得意地笑睨着我,双手交叉在胸前,说:“你没读过吧?这是一个日本女诗人的作品。表现手法很大胆,赤裸地展现她内心的感情世界。”   
  我下意识蹙起额眉。陈冠辉学的是信息,却巴巴跑去参加什么“新诗社”。没事吟诗颂辞,重续一颗少年的心。   
  他没注意到我的颦眉,口沬纷飞继续说道:“这首诗的重点,就在那‘乱发’两个字,以乱发象征她混乱的心情。黑发散乱着,那散乱的样子,使陷在爱情中的她,心情也跟着混乱起来;因为她爱上的是有家室的男人,一个有妇之夫。”   
  够了!我不想再听了!   
  “你这头乱发,正好符合诗中的意象,我看了,忍不住就想起来。你干嘛把头发削得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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