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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孽缘千里 黑马-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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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嫂子快生 ”这种声明几乎叫你们惊得哑口无言。就是那个叫什么亚梅的大姐姐吗! 才几年
  五年前她和表哥两个人并肩在校园里进进出出,都是红卫兵团的干部,让人们颇为心动。那是个梳着小辫子身穿草绿军装的精干女孩儿,全校开大会她在台上一站,脆脆生生地起个头“学习雷锋——”然后就有力地挥动小胳膊指挥一千多人高歌,
  这么快她就要生孩子
  这简直不可想象!在你们看来爱情就是爱情,很美好也很崇高,是不会同生孩子连在一起的。尤其是表哥和亚梅,他们两个人看上去都是那么一种圣洁的样子,根本不会让人想到他们会于生孩子这样的事。
    他们才多大呀? 比你们大不了几岁,怎么就会有孩子了 他们在农村没干革命怎么这么快就落荒而逃回了城, 还要生孩子!太不可思议
  你们心中的偶像立即崩溃
    就那么带着无穷无解的疑问,壮志未酬,十分不情愿但又别无选择地复习着功课,随大流上上数学物理外语课外小组,若即若离地混到1977年10月底的早晨,广播里传出立即开始大学招生考试的决定,离高考只有六十天时间。
    不知那60天是怎么过来的,你和大明、三表哥、文海四个人昏天黑地地奋战了几十个日日夜夜,就在1977年12月一个大雪飘飘的早晨进了考场,迷迷糊糊答了一些熟悉又陌生的题,就成了“文革”后第一批大学生。高考的情形已没什么印象,只记得是在平原中学的一间你初中二年级时那个班的教室,你的考位恰巧是当年你坐过的靠窗口的位子。所以你不紧张,像平日小考一样轻松,只记住了那次的作文题有两个任选,一个是《难忘的一九七六年》,另一个是《记我最尊敬的一个人》。
    你马上想起了你的数学老师,一个在批师道尊严时暴跳如雷地叫着:“我他妈就不检讨,我没错误”的小老头儿。就实实在在写了篇记叙文,听说那篇作文竟得了全省最高分。
    偶然,这是一个多么可怕又可敬可畏的词儿。一个人的命运大多是让这个偶然给决定了的。虽然西西弗斯式的抗争有一种审美上的英雄意义,可那个偶然的命运谁又能抗争得
  当你在信心百倍地实现着自己的理想时,
  或许那不过是一场悲剧的开场锣鼓。而当你备受挫折被迫走上一座独木桥时却会发现眼前海阔天高。可人间的福祸又岂是一个偶然能了得?
  !那样多的偶然是否就意味着一个不变的必然 每一个偶然都促使你走向对自己努力的嘲弄,你必然是要孤独地漂泊的,即使在生你养你的故乡。
    生活永远是在别处。
    午夜星河!这弯浅月似乎也在嘲笑你这寒冬里在城里惟一行动着的人。整座城都回响着你一个人的脚步!这可真是如梦如幻。你在努力地想成为这小城的一部分,可有一种必然却在拒斥着你让你生活在别处,让你体验一种流浪的辉煌。这是命中注定,你只有听命于它。
    只有童年,只有童年真实地与你对话,隔着人事沧桑的时空,这座城和这座城里的童年永远是那么美好,即使是它的丑陋。
    可是你必须走,命中注定你不属于它。就像胎儿一定要脱离母腹。
    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这座城市古老的中心,一个传奇色彩浓郁的地方。夜色中仍然看得出,那红墙红门红柱子,金黄的琉璃瓦顶和飞檐雨廊都已恢复了本来的深灰色,门口已挂上了“直隶总督署”的大牌子,竖起了说明碑文。几套市里的班子已从这儿迁走,它又恢复了六百年前的!日貌。这个古气森森的地方,从明洪武元年始,就成了一朝又一朝一代又一代的官府,仅清王朝驻这里的总督就在一百八十年间换了五十五人,真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历史的辉煌、厚重、耻辱、卑鄙、滑稽都沉积于此。人们会因此想起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曹银、吴佩孪等人,这些人都是近代史上的名角。可是二十多年前拆掉的那两根耸入天际的总督署灰色大旗杆和巨大的照壁是无法再恢复
  老百姓爱管此地叫“大旗杆”。“文化大革命”
    那阵子,“上大旗杆去”就意味着去看两派人辩论看批斗“走资派”们。你总像猴子一样爬上照壁,高高地看成疙瘩成群的人。后来才知道你踩的是几百年的文物。
    城隍庙、古城墙、大旗杆、大照壁,全没了!想一想人们兴高采烈地拆除城墙,拉倒大旗杆、拆散城隍庙时的热闹场景,那种兴奋的笑脸一定是世界上最滑稽最丑恶的表情。一个五千年文明古国,怎么会出现这样一个壮观的自我毁灭的自娱动作?
    多少座这样美丽的城池就那样在自得其乐中毁于一旦,连北京城的城墙都没保住。
    可你不替北京城墙的消失惋惜,似乎那与你没什么关系。你惋惜的只是这座小小雅致的城池,似乎你在这城市已住了几百年。这种自作多情时常引来自己的无情自嘲。
    既然选择了浪迹天涯,又哪来这些牵肠挂肚?只恨人人心中都有一个叫故乡的地方,几许闲愁无处寄托时便首先想到了它, 这就由不得自己
  反倒是身陷于此的日常悲喜剧之中的时候,难得有这种闲情逸致,既没有了这种痛苦也没有这种忧郁的侈奢挥霍。
    看来人要热爱一个地方,就不能身陷于此,更不能受制于此。远隔千山万水的爱国与乡愁,虽无奈、廉价,但很美丽。
    想到此,你疲惫地笑笑。夜半三更的寒风已浸透了骨肉,虽然风很小。明天一早就走,甩开你的三寸不烂之舌推销你的电脑去。你决定先去那个海滨小城,那儿的人似乎刚刚开窍,一切都还是官商开道。一切都那么原始得可爱,一个个像上财主土寨王似的,愣头愣脑不知怎么花掉手里大把的公款。本来是你求他们的事,玩几个花活儿,
  几折回扣返到他们手中,全反过来求你 有一阵子不开荤了,该去哪儿,保证万无一失,人也干净。
    就住他们市府招,他们会送几个过来让你挑。这些有前科的骚女人,抓起来后专用来“戴罪立功”的,把你这类人伺候好,就可以提前释放。你承认一到这种时刻就变得十分卑鄙下流。没了黑子,你又得堕落。这辈子,只有上中学时对刘芳一往情深过,一直在一厢情愿却连个表白的机会都没有,她心中根本就没有你。
    今天又见到了她,她仍然像十几年前一样目光只在大明和冯志永身上打转。真正叫你全身心爱着的,就只有黑子了,可她却是那样一个倔强的女人,为了儿子她可以舍弃一切。混到三十几上,你他妈一无所有!只剩下堕落的份儿
  这就是命。
    一天又一天,我必须面对这陌生的世界,我不属于它,我无力面对。
    一次又一次,这城里没有一张友好的脸,我不属于它,这孤独的地方。
    走在故乡的路上,心头响起的是这首威廉姆的歌,在别的城市,灯红酒绿之间,横流人欲之间,倘佯在如水如龙的车流人海中哼起这首歌,是一种淹没的孤独。而今空空荡荡地走在童年的故土,这首歌又墓然回响起,这是一种空旷寂寥的孤独。
    一种孤独,两样闲愁,别有一番滋味。
    菌苔香消翠叶残。
    抚摸我,我会唱着歌死去,无尽烦恼,也随风飘去。
    你抚摸我,给我你的爱。
    体贴近我贴近我我离不开你。
    看着你,我知道我找到了最好的伴侣。
    我真想飞越那道屏障,可那小小的梦却永远是梦。
    我不怕这疯狂这疯狂的世界只要你陪伴我陪伴我。
    那些流行歌曲,包括你自己写的那几首摇滚,在威廉姆这富有磁性的歌声面前全显得苍白肤浅萎缩。无论平常装得多么潇洒,内心里你仍然是十分古典的,连通俗歌曲都喜欢威廉姆这类古典情调的。你甚至常为这种古典情怀所感动。人是需要一点古典情怀的。在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时空里,你注定要成为一个复杂心态的混合体,描述不清自己的过去,解释不清自己的现在,更无法看清自己的未来,只能这样四海为家孑然一身地流浪,甚至在生长过十八年的故乡也是个流浪者。 

《孽缘千里》 【下】

   第四章 欲念
    车子好不容易才倒出这条叫延寿里的小胡同,上了大街。
    在踩油门前的一刹那,方文海情不自禁朝延寿里深深的巷子又瞥了一眼,这才缓缓开走。他对这条古老的巷子太有感情了,提起北河城来,首先进入心眼的就是它。所以当年同表舅和表兄们商量给产品起名字注册商标时,表舅那一方提出了用“祖泉”
    命名矿泉水,他则毫不迟疑地提出用“延寿”二字命名公司的果露。那几个台湾小业主儿哪里懂他的良苦用心?只觉得“祖泉”
    与“延寿”两个词搭配报和谐而已,就同意
    其实,文海只在1975年来这条胡同断断续续地住了半年,但那是他在这城里住得最久的一次,也是最刻骨铭心的半年。儿时随母亲一个月来父亲的学校住上几天,但从来没敢一个人跑进城里来过。前年回乡当了这个总经理,在“绿川”酒店包租了办公室,时常来住住,但那不是家,酒店里没有人的气息。时而与高高低低档次的女人混几次,但仍然没有人的气息。总在来去匆匆忙着,偶尔把车开到大路边上,信步走进这曲曲弯弯的小街巷中在摊上吃几口小吃,看看街景,却又像个游客,浑身的不自在。这座古城在临近的北京那巨大阴影下,早已失去它的任何旅游魅力,因为它的一切都不过是北京的微缩模型而已。当现代化阵阵逼近时,它也在盖高楼,拆胡同,新旧混杂,面目全非,似乎它的新它的旧都不值得局外人不远千里一看。
    只有在这儿留下点滴足迹的人才会这样闲逛,那模样和架势一看便知是外人,与周围提篮骑车奔生活的本地人格格不入。这样走木到百十米自己便觉得无聊,于是落荒而逃,钻进汽车中,望着那一圈旧城。
    如今的延寿里怎么变得如此破旧肮脏不堪入目? 才十六七年的工夫
  它是古城里最古老的胡同之一,清代的山东会馆、巡抚公馆、报社和调堂排列左右,那大大小小门楼怕都有二百年历史了吧?剥落朽败的漆门,杂草摇曳门楼瓦顶,十六七年前还没有这样惨不忍睹。那时的街上也没有这些一个接一个的小山包似的炉灰堆和垃圾堆。可能是面临着拆迁的缘故,人们不在乎这些了,可以毫无尊严地活几回了,倒省却了不少麻烦去打扫。
    可它当年不是这样。北河当年不是这样的。那时的北河,就像穷人家的!日衣服,虽然洗得褪了色又补上了颜色木一的补丁,可它干净,还算体面,透着一股子贫贱不能海的穷志气。回想起来那会子的小街小巷,仍然让心里充满一缕缕清懒的阳光,很朴实很温存。而眼下的小城,散落的几座现代式大楼似在吐着艳丽而寒冷的光芒,陋街革户则一片凋零黯淡。据说这是经济起飞时的必然景观。北京那些给外国人看的地方自然收拾得外表光鲜,穷街僻巷虽也有蚊蝇出没,但总能遇上个迎国庆、庆“五一”、贺“七一”的卫生大检查,总能有人去喷一阵子药水强行突击一遍,还算过得去。而北河的小城背巷则似乎连北京那些外人罕至的小胡同的福气都没有,只能等着自生自灭。
    好像还是1975年,方文海进城来父亲班上旁听的时候。他那副憨头木脑的样子很不招后母待见,还有那三个弟弟,没人给他好脸色。
    一到吃饭,后母就会叨叨:“每月三两油,半斤肉,仨儿子还不够,再来个壮汉子,真要活活儿吃死我。明儿个干脆把我杀了,耗油,拆巴了我炖骨头汤喝算四个半大小子,一个大老爷们儿,一天这三顿饭可真让我犯怵。”
    文海知趣儿,便不敢吃菜,也不敢吃馒头,只死啃窝头和咸菜。父亲塞给他半个馒头:“吃呀,怎么老怵窝子呀?这也是你的家!”
    后母又会尖声叫起来: “文海呀,你再这么客气,不是跟骂我一
  我不也算是你妈?我没什么文化,大道理不懂,可我懂一条,那就是亏了自己也不能亏待客人。”
    父亲听了会一扔筷子:“行了,说多少次了,文海他不是客人,是自己家的人,谁再说这不中听的话,我跟他急。”
    后母阴沉着脸悻悻地说:“对,不是客,是主子,你还让我怎么着?是他不吃,难道要让我跪下求他吃不成?”说完便委屈地进屋去哭诉,“这叫什么事儿呀,当后妈就该死不成?!”
    三个弟弟趁爸爸不在,就会欺负他,学他的乡下口音,“列列个(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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