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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潜能极限-第47章

小说: 潜能极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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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仓鼠是像许静所说的那样,经过了一些生化变异,所以皮毛上带着这种味道。而现在看来,那股黄金味道肯定就是这枚黄金钻戒留下的。也就是说,红尘在失踪前,嘴里就一直藏着这枚黄金钻戒了!

范飞又忽然想起了“九爷”这个称号。

在范飞初遇到丁易时,许逸凡正和丁易在一起,并露出对丁易很敬畏的拘谨模样,连长椅都只坐半边。但丁易对许逸凡的态度却有些奇怪,以他那样的强者,肯耐心倾听一个老头无休止的牢骚,这本身就不寻常。而且当许逸凡怀疑丁易的手下在帮他找红尘时偷了他的钱包,丁易也没发怒,反而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了一句,要把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人”的手脚给送到许逸凡府上来,而且当时丁易的表情一直是苦笑着,这又说明什么?

加上丁易偶然叫出的那一声“九爷”,就说明丁易其实在内心里比较尊重许逸凡,不敢轻易得罪他。而许逸凡作出的那番对丁易的敬畏相,或许是他对丁易的故意调侃,又或许是做给外人看的……

连丁易这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主都敬畏的九爷,真会是个普通人吗?

范飞当时在听到那声“九爷”后,也再次留心地观察了一下许逸凡,发现他的右手食指已齐根断去,所以他只有九根手指。

当时范飞就联想到,九爷的称号,恐怕就是因为这九根手指而来……

只是范飞当时一门心思放在丁诗晨和追债上,也就没有多想。而此刻,他忽然想到,在武昭县,从古至今对付小偷的狠办法就是剁手,有的剁手掌,有的剁手指……而其中剁手指的方式往往是剁食指或中指,因为小偷夹钱包时一般是用食、中二指,一旦少了其中一指,想再探囊取物就不太可能了,这贼的身手也就基本废了。

这么推算起来,许逸凡恐怕以前就是个贼!而且他肯定不是个小贼,估计是个贼王或者神偷,总之不会干净。

还有,许逸凡还在向范飞许诺那五万元报酬时,曾骄傲地说过一句话,说他纵横江湖几十年,这点存货还是有的……当时范飞以为许老爷子是在开玩笑,而现在,他几乎可以断定,许逸凡曾做过很多年的贼王,直到一次失手后,被人剁去手指,这才郁闷地收山。

只是俗话说得好,一日是贼,终身是贼。虽然许逸凡有不少积蓄,但他仍然手痒,于是在得到红尘这个奇特的小东西后,便刻意训练它去偷别人家的珠宝。毕竟红尘身形小,动作又敏捷,从排风扇、门缝、空调管道、下水道之类的缝隙中钻进去、溜出来都是很容易的事情,偷点珠宝实在是小菜一碟……

红尘在偷到这个黄金钻戒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道士何步尘,被何步尘捕获。而红尘嘴里既然有这个钻戒,就不肯开口吃东西……这是一种可能性,而且正确率估计很高。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即这个钻戒是红尘偷偷从许逸凡的宝库中衔出来的,然后被道士逮住。而许逸凡一旦发现赃物丢失,便害怕事情败露,所以一定要找回红尘,说“活要见鼠,死要见尸”,甚至不惜找丁易帮忙,并以绝食相逼许静、以五万报酬相诱范飞……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许逸凡都脱离不了干系,也脱不了这个贼王的嫌疑。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该怎么办?

现在一旦说出这只仓鼠是许逸凡养的,吕恒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肯定会怀疑是许逸凡利用红尘去盗窃别人的珠宝,毕竟在名侦探小说中,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比如用鹦鹉之类的宠物去偷别人家的财物……

而这样一来,红尘肯定会被吕恒作为“作案工具”控制起来,自己那五万块就得不到了,而许逸凡也会倒大霉,肯定得抄家坐牢,甚至坐牢至死!

至于许静……她好歹是自己的同班同学,还是丁诗晨的闺蜜,自己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她家倒大霉吗?

更何况,这只小仓鼠还值得五万报酬,甚至更多,只要范飞能抓住合适的时机开价!

范飞本能地觉得,自己应该把红尘交还给许逸凡,并从他那拿到五万块报酬。反正他这钱来得也不干净,红尘也帮他不知偷过多少东西,而且自己也正缺钱,还欠了吕恒五千块报酬,并为了红尘和道士大打一架,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拿走这笔报酬?

所以这么正反两方面一想,范飞就决定帮许家,也帮自己。

他需要这五万块,也不愿意坑了许家。

他懂一点法律,知道这或许就是包庇。但这时他的小农意识又占了上风,觉得这也不算什么大错……

心念电转之间,范飞已将这些前因后果都快速地在脑海里推算了一遍,并迅速地作出了决定。不得不说,这依赖于他强大的潜能,特别是有些令人发指的推算和计算能力。

所以当范飞貌似神情呆滞地看着那枚戒指的同时,他的心思却如旋风般刮了好几轮,不但想清了这枚戒指上透露出来的所有信息,还作出了决断,效率可谓惊人。

“这是什么?”这时,吕恒已从红尘口中取出那枚戒指,眼神如电般地看了范飞一眼。

“戒指。”范飞缓缓地答道,同时在心中急速地思考着对策。

既然主意已定,那么接下来就该是他和吕恒的斗法时间了。

第六十七章  毁灭证据

“这戒指是你的?”吕恒眯着眼睛看着范飞。

“怎么可能?”范飞笑了起来,轻松地说道,“这好像是钻戒吧,而且这颗钻石还不小,估计能值不少钱,我这穷学生哪买得起?”

范飞也想过把这颗戒指说成是自己的,比如祖传的或哪个大老板送给自己的,这样就不存在盗窃的问题的。但这种谎话很容易被揭穿,吕恒打一个电话就能搞定,所以还是赶紧撇清的好。

“那这只仓鼠是你养的总没错吧?”虽然范飞在审问何步尘时已多次声明红尘是他养的,但吕恒还是再次确认了一句。

“是,它是我前一阵从马路边捡来的,也不知是从谁家跑出来的,就养了一阵。”范飞含糊地答道。

范飞从许逸凡那听过红尘的不少事,知道这只“白婆婆”是珍稀品种,市场上要卖到几百元一只,自己既然表现出了勤工俭学的穷学生身份,自然不可能吃饱了没事做,去买这么贵的宠物。既然如此,不如说是捡来的,这样对它的原主人也就留下了点伏笔。

“哦……那它嘴里怎么会有这个戒指?”吕恒继续审问着范飞。

“嗯,这种事是很古怪,我想有三种可能。”虽然脑海里正在快速地推算着,但范飞还是满脸轻松的表情。

“哦?哪三种?”吕恒挑了挑眉毛。

“第一种,是红尘本来就从大富之家跑出来的,当时嘴里就藏了这个戒指,只是我一直没发现。第二种,这是那个叫何步尘的道士偷来或骗来的戒指,他一时脱不了手,又怕被人找到,就把戒指藏在红尘的嘴里,所以他把红尘的嘴给绑得严严实实,就是怕它吐出这枚戒指来。也是因为这样,他才会为了一只几十块钱的小老鼠和我大打一架。”范飞摸出根烟点上,又给吕恒递了一根。

“嗯,有道理。”吕恒沉吟了一会,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长叹了一声,“看来不该放那个道士跑掉的,明早看看能不能再找到他,希望他今晚没离开咱们县城……”

“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范飞看了一眼那个钻戒,又漫不经心地笑道,“这个很可能是假钻戒,我在步步高商场看过那些钻戒,哪有这么大的钻石?我估计这钻石是用塑料做的,指环也不是金的,而是镀铜的。我在那些小摊上就见过这种钻戒,不过几块钱、十多块钱一个,给那些没钱买钻戒的人充门面的。吕哥,你拿去鉴定一下,如果是假的,就给你家儿子当玩具玩吧,不过得洗干净,红尘嘴里有很多细菌的。”

“嗯,你这么一说,我才觉得摸起来轻飘飘的,恐怕真是塑料做的。”吕恒眉毛一挑,再度摸了摸那个钻戒,脸上露出了一些喜色。

作为一个警察,这种东西是不是塑料做的,他一入手就知道。只是范飞这番话可是给他搭了个台阶,他完全可以把这个无主物占为已有,然后拿去换钱,改善生活……

而范飞见到吕恒脸上的欢喜神情,心下顿时松了一口大气。他刚才说的第三种可能,完全是揣摸了吕恒的心理而特意说的,因为他相信这个贪心的警察不会放过这个中饱私囊的机会,就像他刚才私下收了何步尘的五百块钱罚款一样。用一个钻戒,就能换来自己要得到的五万块和许家的平安,范飞觉得这是一种双赢的结局……

吕恒和范飞说笑了一会,便把钻戒塞进了右裤口袋中,然后把挂在腰间的手铐扯了出来,笑道:“好了,天色不早了,我得去修这副手铐了。”

“修手铐?”范飞疑惑地看了吕恒一眼。

“唉,还不是今天和你比武时把手铐摔坏了……”吕恒苦笑道。

“哦哦,那你赶紧去吧。对了,你把红尘还给我吧,我也要回家了。”范飞笑呵呵地伸出了右手,心里却暗自警觉起来。

吕恒不太喜欢笑,刚才却一直在笑着和他聊天,这有点反常,加上吕恒一直没有把红尘还给他的意思,现在还拿出了手铐,这让范飞觉得有些不对劲,便暗自蓄满了全身的劲道,这才伸手去讨要红尘。

“好……”吕恒点了点头,将左手里捏着的红尘递了过来。

就在范飞刚要接住红尘时,吕恒的左手拇指和食指忽然抓住了范飞的食指,右手闪电般一伸,将捏着的那副手铐往范飞手腕上铐来。

范飞心下一惊,好在他早已有了些准备,当即一个小擒拿手反扭住吕恒的左手食指,同时身形往前一窜,便躲开了手铐的袭击,并把吕恒的整个左臂给反扭到了他的背上。

范飞的手劲比吕恒要大,吕恒也没料到范飞早已看穿自己的心思,一不小心就被制住了。

“嘟啦啦!”

范飞使劲反扭住吕恒的左手食指,顿时让他吃痛而松开了左手,红尘也终于脱开束缚而掉下地来。而范飞就是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刻,沉声叫出了这三个字。

刚刚落地的红尘听了这三个字,顿时像闪电般地窜了出去,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许逸凡曾对范飞说过,红尘的嗅觉和目力都很强,还很会认路。他以往带红尘上街时,有两次红尘东奔西跑地走丢了,结果等许逸凡回到家里,红尘早就在家里等着他了。所以许逸凡断定红尘这次的失踪绝对不是因为迷路,要么就是被人抓住关在笼子里了,要么就是已经死了……

所以范飞将红尘放走,是知道它肯定可以找到回家的路。当然,这也可以起到毁灭证据的作用,这样的话,吕恒手里就没有了“作案工具”这一证据了……

至于那句“嘟啦啦”,也是许逸凡教给范飞的训练暗语,意思就是告诉红尘有紧急情况,让它先走,在家里等自己……

这句暗语果然很灵,红尘听到这句话,便跑得比兔子还快,转眼就失去了踪影。

而在这一瞬间,吕恒也没闲着,他强忍着左手上传来的酸痛感,身子往右一扭,继续想用手铐铐住范飞的手。

范飞一把抓住吕恒的手,将手铐夺了下来,顺手一扔,手铐顿时在黑暗中飞出了几十米远,也不知落到了哪里。

范飞这样扔手铐,是想让吕恒等一会求自己去找回手铐,就像帮他找回手枪一样,让他再欠自己一个人情。虽然手铐没有手枪那么紧要,但毕竟也是警务工具。

“范飞,你敢拒捕?”吕恒愤怒地扭头吼道。

“吕哥,说得好好的,你怎么想铐我?又想试我的功夫?”见红尘已经逃走,范飞松开了手,退开了几步,微笑道。

“那只仓鼠呢?”吕恒揉着左手腕,看着范飞空空的双手,咬牙问道。

“咦,刚才不是你抓着的吗?”范飞明知故问。

事实上,从吕恒准备铐他的那一瞬间起,范飞便明白了,吕恒这家伙或许还真的像他自己所标榜的那样,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警察,他虽然有时会不择手段地贪一些小钱,但绝对不会贪污这个钻戒,所以他开始那些话都是在稳着自己,目的就是想出其不意地铐住自己。而范飞能做的,就是毁灭犯罪证据。

吕恒冷哼一声,没有答话,眼睛却四处搜寻着红尘的下落,自然是一无所获。

而他们这一番动静,早已惊却了附近的行人。只是看见一个警察和一个少年打架,他们也不敢上前,只远远地围观着,并纷纷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

范飞看了看四周,笑道:“吕哥,咱们是兄弟,有什么话不好说?咱们找个僻静处好好商量一下吧,别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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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字数有点妖孽,199999字,在新书榜老二位置上继续硬撑到晚上十一点。而更新后,也就告别新书榜了,感谢作者朋友和书友们在冲榜期间的大力支持,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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