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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章

天才痞子-第4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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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的一声。

剑尖划过杨天佑的残影,与墙壁碰撞,闪出一蓬火星。

第二剑,依然落空。

蓄意偷袭,倾己全力出剑,居然两剑皆无功而返。

这对青龙来说,实在是让他很有些挫败感,两人未真正动手,他似乎已经落了下风。

不过想起自己今晚的任务,青龙收敛心神,长剑在墙壁上一点,居然也如满月大弓射出的利箭,向杨天佑的下一个落脚点射去,速度依然是奇快无比,比刚才犹快了几分。

可惜先机一失,两剑之后,杨天佑的速度优势已经略微能够体现,第一剑射过之后,杨天佑心里已经平静了许多,再无衔前的慌乱和忐忑,冷笑一声,再次后退。

于是叮叮当当的一阵剑尖弹射墙壁的声音响起,杨天佑转眼便已然退出了五十米外的胡同口,而如此一番你追我赶,杨天佑已经心中有数,哈哈一笑,眼中的战意陡然爆发,犹如火山窜飞,整个人变得格外的自信,突然从手中摸出一柄匕首,杨天佑不再退后,而是双脚在地上一点,居然朝迎持剑扑来的青龙迎上。

蓬!

又是一串火花绽放。

匕首与长剑居然准确的撞在一起,两人一个旋转,双脚离地,居然同时往后飞射,然后俱都是双脚弹射在身后的墙壁之上,然后匕首和长剑再次撞在一起,叮的一声脆响,两人同时脸色一变,都开始将对方的实力重新做评估。

叮的一声之后,两人的身体再次后退,不过这一次,杨天佑是打定了主意,刚才他并没有用尽全力,那一剑,只用了八成功力,与青龙斗了个势均力敌,若是这次全力施为,他有信心在速度的优势之下,重创对方。

可让杨天佑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青龙双脚换单脚,手中的长剑返身插入墙面,然后整个人一翻身,手中的长剑在墙体划出一串火星,人已经到了五米多高的墙头,再一闪身,居然消失在月色中。

杨天佑有些收不住势,匕首在墙面轻轻一点,一个翻身落在地上,顿时有些头大。

他实在没有想到,青龙居然会一击不中,立即遁行千里,这,这,这,这他妈的就是刺客的标志性作风嘛!

高手难对付,但刺客更能对付。

高手,至少不会一击不中立即远走千里啊,而刺客,却是无处不在的,他们可能隐藏在你身边任何的地方,随时关注着你,一旦等你防守松懈的时间,便要出手攻击,而且往往是一击致命,让你连是怎么死的都搞不清楚。

不过让杨天佑有些欣慰的是,程阎王终于朝他动手了。

这就意味着,这场大战终于要开始了。

程阎王现在遥控指挥着手下的人来对付杨天佑,这让杨天佑有点头疼,他这才希望政府帮着一起上点将程阎王格杀,不是他想要杀人,而是程阎王都放出话来了,要对付他,还要对付他身边所有的人。

这实在是有够卑鄙无耻的,杨天佑对程阎王这种行为是无比唾弃的,可心里也委实紧张,所以最近他简直是如临大敌啊,心里是恨不得杀了程阎王一了不了。

杀哥一人可以,但别牵扯到别人头上,杨天佑觉得,这才是爷们儿!

青龙的暗杀,杀伤力绝对是很凶悍变态的,也就是杨天佑,换作另外谁,反应力稍慢半拍,可能今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对青龙的剑法,杨天佑这是第一次讨教,而他也算是真正见识到了青龙这“快剑”的厉害了,简直是一剑快比一剑,剑剑威力都是一般的大小,不仅仅是速度快,更因为练就了剑意之后,每一剑的威力都涨了许多,特别是那剑芒,更像是隐藏在暗处的杀手,随时都会跳出来收割人的性命而不为人知,杨天佑刚才被削掉几根头发,便是那剑芒的功劳。

当然,剑芒可不仅仅能削头发,估计脑袋碰上了,绝对不会比削西瓜困难。

这剑芒和拳意又有所不同,拳意重势,而剑芒却是真正的可以杀人于无形,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而青龙的暗杀,标志着程阎王真正的开始动手了。

为此,杨天佑觉得今天没有趁机杀了青龙,实在是遗撼得很。

青龙逃脱,是一大祸害,不但会对自己的亲人安危造成威胁,更会让杨天佑以后想要除掉对方都变得愈加的困难。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青龙试过杨天佑的深浅,估计下次杨天佑更没有机会杀他了!

这是一间再普通过的平房了,位于闵行七宝附近的老镇附近,与莘庄不远,也算是在杨天佑的眼皮子底下。

程阎王和军师便坐在平房中,这平房分两层,外表看和出租房没什么两样,但外面多了一个院子,将这两层水泥墙体做的房子护卫在中间,院子里有一道大铁门,门里面散放着两只狼狗,异常的凶恶,拖着长长的舌头,对着门外虎视眈眈。

还好,这外面路过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所以这狼狗一天也难得叫上几次。

看着站在面前一脸战意的青龙,程阎王皱眉道:“连你都杀不了他?”

青龙点点头,道:“不能。”

“你没有按我说的做?”程阎王脸色有点不好看。

“不,我虽然很不想偷袭,可我这次是真的偷袭了,而且一出手,我就没有留后手,可惜,他还是躲过了!”青龙咬牙道,一脸的严肃。

程阎王的脸色愈发的不好了,有些震惊的看着青龙,疑惑的道:“你的意思是说,你对他用上了剑芒?”

“用了,结果还是被她逃脱了。”青龙道:“不过我觉得我和他尚有一拼之力,比斗的时候,我可能会落下风,甚至输,但生死相搏,我不见得就会输,而且,我有六成的把握能赢!”

摆摆手,程阎王居然笑了起来:“看来我们还是低估了他的实力,不过没有关系,既然他这么不好对付,那我们便继续用这种方式吧,正面不行,咱们就伏击,如果伏击不行,那就慢慢找他的弱点,我想,他一定会有弱点的,一旦掌握了他的弱点,那就是他的死期到了,我们不着急,可以慢慢陪他玩!”

青龙眼神之中闪过一丝不服和孤傲,但他一句话也没说。

一边的军师也是皱着眉头,但他一句话也没有说。

三个人都不再说话,气氛变得有几分压抑。

但程阎王的眼神之中却显出狡诈来,而且到现在为止,他就算被迫藏身这种地方,却依然没有半分沮丧的感觉,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第四百七十七章 :好一个女菩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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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杨天佑的搓合下,阿兵最近和桃花走得很近,两人的关系似乎又回到了表白前,而且阿兵现在已经抱着打一场持久战的态度来对待桃花,后者也不笨,于是关系很快得到修补,似乎都刻意的不提起上次表白的事情,彼此之间融洽了许多。

见此,杨天佑自然也欣慰不已。

桃花和阿兵能不能走到一起,并不是杨天佑说了算,也不是他们两人中任何一方说了算,这需要他们的缘分,需要两厢情愿。

爱情比不得其它事情,可以犯勉强,爱情必须要双方你情我愿,至于阿兵和桃花最终能不能修得正果,杨天佑觉得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已经为之努力过,重要的是两人现在又恢复了那种很融洽的关系,似兄妹,但绝不是兄妹,这或许也是一个好的端倪。

杨天佑始终相信一点,爱情是需要时间来证明的,就像是放在酒窖中的陈酿,时间越久越是醇香。

接下来一个多星期,程阎王没有再做出什么动作来,这让杨天佑反而高兴不起来,现在程阎王躲在暗处,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动手,而他又说过一定会动手,这对杨天佑来说可就是一种极其难熬的折磨了。

不过杨天佑没有任何的办法,青帮因为程阎王和胡一龙的先后失踪,变得有些混乱起来,局势扑朔迷离,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可表面上看起来却是平静如水,暗流涌动的背后藏着太多的危机。

将更多的时间用在练功和照顾李娟身上,自从上次和斐婉君春风一度之后,杨天佑再没去过公司,总觉得心里有些别扭,但许多时候,他会想起斐婉君,想起那个守寡多年却还保持着处子之身的风骚少妇斐婉君,而一旦想起,杨天佑便常常忍不住兴奋异常。

在杨天佑看来,这斐少妇实在是做姘头的最好人选了,当小三再合适不过,因为斐少妇实在是太过聪明,而且充满了智慧,与这样的女人在一起,只会产生两种结果,一种是要天天与之斗智斗勇,那生活太有味道了,一种便是什么事情都被她安排得妥当,那生活太轻松了!

不过,杨天佑心里依然对斐婉君有些愧准,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无法给斐少妇一个承诺。

斐少妇就算是妖精,是永远也长不老的妖精,是永远也不会变丑的绝色妖精,不,是妖姬,可她实质上也是一个女人,而女人,不管你是高贵的,还是贫贱的,其实骨子里都会有最朴素的一种本能的愿望,那就是找一个能够依靠的男人。

杨天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能够依靠的男人,但他会心虚,因为他连一个承诺和未来都不能给对方,实在是愧疚死了。

浦东机场。

一位身材和长相都堪称极品的女人走出机场。

女人身着一身白色布衣,虽是隆冬,也能看出这布料并不厚实,可她却是风度依然,让人一见之下便自惭形秽,这女人天生似乎便有一股气质,像是跳出五行外的存在,让人立即想到传说中的观世音菩萨。

当然,她不是什么观世音,也没有菩萨的心肠。

女人一出现,立即引起无数人的注目,女人却浑身未觉,径直走向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奥迪车,车旁立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一身衣服很普通,却并非廉价的那种,脸上带着一股痞子才有的流气,看到女人走过来,男人将嘴里的烟屁股掐熄,随手弹出,正好掉在不远处的垃圾箱中。

没错,这个男人便是杨天佑,而这个女人,则是玫瑰,那个越来越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

等玫瑰上了车,杨天佑立即开车离开,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华灯即将初放,杨天佑一边开车,一边感慨:“真是没有想到,才多久没见啊,你都快成神仙了!”

笑了笑,玫瑰没有回答,只是将话题岔开,道:“我还没吃晚饭。”

“放心吧,我都订好了位置,连你的住宿都安排好了,怎么样,我这个朋友还是不错吧?”杨天佑笑道。

“还成,不过,听说这附近有一间素菜馆,要不咱们改道去素菜馆?”

杨天佑笑道:“知道你现在都快成仙了,所以我早就订好了,就是你说的那间素菜馆,怎么样,我是不是特善解人意?”

“嗯?”玫瑰一愣:“你居然知道那素菜馆?”

“你上次提过,所以我专门去找了一遍,很不好找的。”杨天佑解释道。

哦了一声,玫瑰笑容淡定,没有再说什么。

杨天佑撇撇嘴,与玫瑰在一起,杨天佑总是会有一丝别扭的感觉,总觉得这玫瑰越来越与传说中的神仙之流的人物近似了,简直是超尘脱俗到了极点,这让他这个凡夫俗子常常忐忑不安。

玫瑰就像是一张纯净得无以复加的白色手绢,杨天佑不敢轻易泄赎。

素菜馆果真在一条很僻静的巷子里,装修很简单,只是生意却出乎杨天佑意料的好,现在才晚上的六点多,但大厅的位置几乎便已经坐满了,若不是提前订了位置,估计想要来吃顿饭,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城市中的人,吃惯了鸡鸭鱼肉,所以便想要来吃素,许多人都觉得这就是品味。

不过杨天佑没有这样悠闲,他是山村小镇走出来的,现在虽然已经勉强算是个凤凰男了,可他一辈子也不会有这样的品味和格调。

有鱼不吃鸡,有鸡不吃肉,有肉不吃素。

这就是杨天佑的生活习惯,而今天来这里吃顿素斋,杨天佑完全是为了满足玫瑰。

杨天佑和玫瑰的出现,在大厅引起众人的注目,连几名服务员都是眼中放光,对此杨天佑大为不满,而玫瑰却是完全无所谓的表情。

进了包厢,菜很快上齐,两个人吃四菜一汤,不算奢侈,但这一顿素菜的价格绝对不低,比一桌鸡鸭鱼肉少不了几个钱,关键是这仅仅就是四菜一汤啊。

但这里的菜做得的确是精致,味道也好得没话说,连杨天佑都挑不出多少毛病,实在是难得,所以一边吃饭杨天佑便觉得今天这顿没算白来。

吃饭的时候,杨天佑问玫瑰为什么又来了上海,玫瑰说自己这次是过来玩的,杨天佑又问上次说的要给自己带个惊喜,现在惊奇在哪里,玫瑰笑着说时候未到,便闭口不再回答杨天佑的问题。

吃过饭,已经是晚上的八点多钟,杨天佑送玫瑰去酒店,按玫瑰的要求,杨天佑在黄浦江畔开了一家五星级的酒店的总统套房,每晚的房价超五位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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