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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吾乃食色-第64章

小说: 吾乃食色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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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混混正被警察叔叔押着,蹲在地上,伏法认罪。

而我一眼就看见,中间的沙发上,柴柴和耳钉弟弟正围着一个血人——童遥。

心中顿时一窒,忙冲过去,急问道:“怎么回事?是被谁打的?他嫌自己命太长还是鸡鸡太长,我两样都帮他一起灭了!”

童遥猛地抬头,那双因失血过多而略有些迷离的眼睛,在看见我的那一刻,忽然爆发一道精光,紧接着,像是瞬间释放完力量似的,散淡了,安宁了,放心了。

我将耳钉弟弟挤到一旁,仔细查看童遥的伤势。

伤口在发际线处,挺深的一道口子,血汩汩地直往外冒。

因为工作的关系,平时也是见惯了各种血肉模糊的伤口,再狰狞再恐怖,也是习以为常。

但是,当伤口出现在自己在意的人身上,我的眼睛,还是有微微的刺痛。

“怎么不去医院?”我皱眉:“难不成要看着他把血流尽吗?”

“拉不走他,”柴柴语气中带着气恼的无奈:“他一定要看着你平安出来才肯走。”

“我好得很,走,快去医院!”我忙和柴柴一起把童遥给扶上耳钉弟弟的车。

耳钉弟弟也是够义气的,一路上火急火燎的,连闯了三个红灯,终于在五分钟内将童遥给送到了医院中。

止血,缝针,打破伤风针,又去照片,弄到半夜,终于确定童遥没什么大碍。

但因为失血过多,童遥躺在病床上睡熟了。

我揪着耳钉弟弟的耳朵,拉着他来到病房外,敛眸逼问道:“说,究竟是怎么回事?是谁打的童遥?”

耳钉弟弟痛得嘴都歪了,忙求饶:“姐姐,你轻些,我耳朵都快要被揪下来了。”

反正威慑的作用已经达到了,我便放开了手。

“事情是这样的,”耳钉弟弟揉揉红肿的耳朵,慢悠悠地说道:“那酒吧我只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而另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则是属一东区大哥云哥的。今天酒吧第一天开张,他自然也是带着手下来捧场。谁知,那西区的大刀和云哥一向有间隙,今晚故意来挑衅寻事。姐姐你一定很奇怪,他们关系为什么会这么僵呢?这说来话可就长了。。。。。。啊,痛!”

“痛就捡重点说!”我气得差点将他的耳朵给拧下来:“你是故意在耍我是吧?”

黄金棍下出好人,耳钉弟弟这次彻底学乖了,他委屈地垂垂头,道:“姐姐,不是我愿意告诉你,是童哥嘱咐我不能告诉你的。”

“放心,我一定会装作不知道的。”我宽慰道。

耳钉弟弟没奈何,只能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在我通知你们离开后没多久,西区大刀就带着人来到了酒吧,不仅乱砸东西,还动手打人,我忙派人去通知云哥出来收拾他们。就在这时,我看见童哥急匆匆地走下楼,说是你去上洗手间,却一直没回去,问我有没有看见你出来。我想姐姐你肯定是迷路了,便把这个猜测告诉了童哥。童哥一听,马上转身,说是要回去找你。但那时,西区的人去到了楼上,双方已经在火拼,再上楼,简直就是去送死啊。我死拉活扯地想拽住童哥,但根本就拉不住,他一把将我推开,三步两步就上去了。结果,在找姐姐你的途中,和那些人混战,就受伤了。”

我边听,边捂着自己的胸口,眼含热泪,感动得一塌糊涂。

童遥啊童遥,你果然是个带把的,够义气!

今晚注定是不眠夜。

我这边刚了解完情况,柴柴便拿着手机,走过来,道:“林封让去派出所录下口供。”

闻言,我脚趾头一紧,猛地想了自己在那包房中敲晕的四个人。

完蛋了,该不会一时下手太重,出了人命吧?

心惊胆战地来到派出所,才发现自己过虑了。

原来乔帮主要找的,是柴柴--靠着派出所墙边蹲着的那五个小混混,头上的伤口就是拜柴柴所赐。

看见柴柴,那五个小混混愤懑得一塌糊涂,其中一个甚至委屈地指着柴柴哭了起来:“就是这个女人,我们本来自己打架打得好好的,但她一上来,二话没说,直接拿着酒瓶就向着我们的脑袋瓜子给拍来。。。。。。我们,我们根本就没有惹她!”

乔帮主边做着笔录边抬起眼皮,看了眼柴柴,这次虽然没有露出那经典的白森森的牙齿,但嘴角的笑,也是和此刻我头顶的日光灯一样,瓦亮瓦亮的。

柴柴对他的笑,很是不以为然,闲闲解释道:“当时我喝多了点,再加上他们长得不是很像好人,所以就下手了。”

乔帮主还是一句话也不说,嘴角的笑容继续瓦亮中。

“随便你们,大不了把我关上十天半个月的。”柴柴横下了心。

“不会,不会,我们怎么会关柴小姐呢?”小陈赶紧出来打圆场:“他们是蓄意闹事,柴小姐你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蹲在墙角的五个混混愤恨不已:“你们怎么可民徇私枉法?”

小陈眉毛一竖:“不服气,不服气自己去变个美女先。”

五个混混无语凝咽。

这时,另一个警察叔叔走来,向乔帮主报告:“老大,李大志,王明,任程到医院去了。”

“是被谁打的?”乔帮主问:“严重吗?”

“对,谁伤的他们?”小陈攥紧拳头,身上小宇宙爆发:“西区的还是东区的?”

“不是人伤的,好像是吸进毒气了。”警察叔叔说的时候也是一脸不可思议:“听说,他们刚推开一间包房门,一股浊浊臭气扑面而来,他们仨一时没防备,吸了一大口就晕倒了。。。。。。对了,听说东区大哥云易风就是在那包房中找到的,身上没什么伤口,估计也是被那气体给熏晕的。”

“看来现在道上打架开始使用新式武器了。”小陈摸着下巴沉思:“嗯,今后执行任务时,需要申请防毒面具才行。”

我抬头,望天花板,望日光灯,望警察叔叔的翘屁股。

没听见,我什么也没听见。

“既然问完了,又不抓我,那我就走了。”柴柴说完,拉着我就往外走。

在经过乔帮主身边时,我听见乔帮主轻声说道:“你注意点那个老师。”

柴柴低头,对着他粲然一笑:“我最该注意的人是你。”

闻言,乔帮主抬头,这次不错,咧开了嘴,白牙齿又露出来了,闪啊闪的:“没错,你这辈子,最应该注意的人,就是我。。。。。。毕竟,我们也是同床共眠过的。”

可怜的柴柴,言语上又被占便宜了。

柴柴敛眸,眼里夹着碎碎的星。

派出所又安静下来了。

我慢慢踱到桌边,将太空杯,电话,笔筒等一切类似砖头的硬物悄悄地转移给小陈,小陈悄悄接过,又转移给小郑,小郑接过,再转移给小严。

开玩笑,一个敢单挑五个混混的女人,你以为她不敢砸警察?

但是,柴柴是不屑砸。

她微微扬起脖子,露出颈脖那优美的线条,还有那精致的下巴。

然后,他抬脚,离开。

我和其他人大大松口气。

我的娘哟,这两个人再这么斗下去,我们这些做观众的白细胞不知要损失多少。

客套几句后,我也跟着跑出派出所,追上柴柴。

“诶,乔帮主让你注意那个老师是什么意思?”我好奇。

“谁知道?”柴柴打个哈欠。

“算起来,你和那个老师也交往了快半年了,到底感觉怎么样啊?”我问。

“也没有半年,期间他去外地学习,我们真正见面的日子也只有两个月吧。”

柴柴垂眸,思索许久,最终道:“对我很体贴,但是。。。。。。我总觉得有哪里怪怪的,我也说不出来。”

“会不会是你多疑了?”我宽慰:“你想,你以前遇到的都是些不正常的,现在好不容易遇到个正常的,所以就不习惯了。”

“估计是这样吧。”柴柴揉揉额角,突然冒出一句:“那个林封真烦人。”

我本来想告诉柴柴,说乔帮主其实是对她很有意思的,但是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毕竟,最近的日子挺无聊,看他们两个斗来斗去,挺好玩的。

我承认,我心黑。

童遥不想把这件事闹大,于是便瞒着家里人。

所以,照顾他的工作便由我和柴柴承担。

但由于柴柴的工作时间问题,到最后,变成了我独自照顾童遥。

童遥同学是因为我受伤的,想到这点,我就感动不已,照顾起他也是尽心尽力,除了偶尔嘲笑下他海绵体骨折的历史,基本上不若他。

忙着童遥这边,我就忘记了许多事情。

比如说,小乞丐那天晚上的异样。

比如说,我在包房中砸了四个人的脑袋。

比如说,我在东区老大云易风的脸上放了个屁。

但是没关系,老天会让我记得的。

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我提着装着鸡汤的保温盒,来医院给童遥送饭。搭上电梯,正要关门,挤进来两个从。

我眼尾一扫,脚趾丫丫顿时便缩紧了。

那个头上包着纱布,手上纹着一条龙的人,不就是那晚在包房的洗手间中,被我和那背时的服务生给打倒的那个纹身混混?

意识到这,我恨不得将头别在脚踝处,忙侧过身子,缩在角落中。

幸好,那纹身混混没有注意到我,只是专心地和同伴在说话:“我记得很清楚,一定是那个女人打的云哥。”

“妈的,一个女的怎么能将你和云哥给打倒呢?老子实在是想不通。”同伴疑惑。

“老子是被偷袭的,那女的特别奸诈,云哥不也是被她给偷袭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纹身混混赶紧辩解。

“反正,云哥醒来后,脸色铁青。我跟了他这么长时间,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生气的他。云哥下令,要不惜一切代价把那女的给挖出来。”同伴道:“所以,今天就把你找来,想让你把那女人的样子给画出来。”

“放心,老子小学的时候,画画还得过学校的一等奖,绝对能画得比照片还像。”纹身混混拍胸口保证。

我站在电梯中,呆如木鸡。

那个云易风也转到这间医院了?

听刚才那两个混混的意思,那个云易风似乎是灰常灰常灰常灰常地生气。

居然要挖地三尺,把我给揪出来,铁定是要把我给剁成八块的。

不久的将来,我的尸块会出现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大型垃圾站中,吓坏捡废品的老婆婆。

想到这,我脸白了,手凉了,脚抖了,头发丝都竖来了。

不过,好在云易风没看见我的样子,还有时间把童遥给转移出去。

想到这,我赶紧冲到童遥的病房中,镇定地将鸡汤端给他,接着,再镇定地出门,然后,用堪比博尔特的速度,冲到医生办公室,要求为童遥办理出院手续。

可是,医生居然不在,估计是巡房去了。

我心急火燎,一刻也等不得,正准备去找医生。

但是,在门口,却发现那个纹身混混正向着办公室走来。

我顿时手足无措,退回办公室,在屋子里面四处转动内甚至还趴在窗户边,寻思着是不是该跳下去。

但这楼层实在是太高,这么一跳,我脑浆估计要像散落的番茄酱一样了。

情急之下,我看见了桌上放着的副眼镜,还有衣架上随意挂着的白大褂。

于是,一个念头形成了。

当他进来时,我已经戴着眼镜,穿着白大褂,坐在办公桌上,装模作样地写着病历。

“医生,我们大哥头有点晕,你赶紧去看看。”纹身混混站在门口吼道。

我没有抬头,也不敢抬头,只压低了声音道:“你们大哥的主治医生在查房,你们去找他吧。”

“那不是要让我们云哥等很久?那怎么行?”纹身混混不乐意,道:“你不就是医生吗?别啰嗦,快点跟我走。”

“我不是主治医生,对你们大哥的病情不熟悉,你们另外找别人吧。”我手心里,背脊上,胳膊窝下,脚底板,连喉咙眼中都全是汗,都快要脱水了。

“喂,你量不是看不起我们大哥?你这个医生,胆子不小嘛?信不信我们把你这医院给拆了?“纹身混混火了,恶狠狠地威胁道:”快跟我走!“

我屈辱地被逼地无奈地站起身,低垂着头,一步一挪地走向云易风的病房。

但还没走近,我的心就凉成冰了--那病房门口,居然站着一排穿黑衣服的小弟,个个脸上都是杀气腾腾。

我板着手指头数了数,发现如果我在里面被碎尸,他们一人拿一尸块离开,根本就是神不知鬼不觉。

“你这个医生是怎么回事?走得这么慢,简直没有医德,不拿病人当一回事!”纹身混混在我身后发泄着自己的不满。

我委屈啊。

大哥,不是我不想走快,我腿都被你们给吓软了,我怎么走得快啊?

纹身混混继续在我身后嘀咕着:“外人都说我们是黑社会,依我看,医院才是最大的黑社会。我们收保护费是明码实价,可医院简直是吃人不吐骨头,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一个小小的感冒都要花几百块,简直是土匪,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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