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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吾乃食色-第37章

小说: 吾乃食色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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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我的心,滴拉拉地淌血。

看来今天要大出血了。

唯一的补偿方法,就是赶紧和童遥抢吃的,吃得超过百分之六十就算我胜利。想到这,我连忙埋头痛吃。

但动作幅度太大,一不小心,一滴辣椒油就从一串金针菇上滴到了我的腿上。

此时,我膝盖上放着童遥同学的西装。

也就是说,这件anmani被我给毁了。

我忙不动声色地伸手用纸巾擦拭着,但是效果甚微。

于是,我决定不告诉童遥,等会将衣服往他怀中一塞就走人,下次遇见时打死也不承认。

但我说过的啊,童遥同学是奸商。

所以,他的火眼金睛一下就看见了我的举动,好整以暇地说道:“寒食色,擦够了没啊。”

我只能讪笑:“不好意思,下次anmani打折时我买一套,赔给你。”

童遥同学长叹口气:“算了,我的衣服,哪一件没被你给糟蹋过呢?”

这话不对。

加上这件,我也才糟蹋了一次他的衣服。

那是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大姨妈不小心提前了,就把裤子给弄脏了。

没办法,我只能借童遥同学的外套。

童遥同学是篮球队的,当时就长得挺高了,所以那外套的长度绝对能遮住我的屁股。



虽然店里有冷气,但吃起来还是有些热,于是,童遥就把自己的西装外套给脱下,随随便便地放在了旁边的凳子上。

我承认,因为自己请客,想着省钱,我就把他拖到了这种物美价廉的店中。

既然都物美价廉了,那凳子上理所当然地有些油渍。

但童遥同学就这么把那anmanl西装随随便便往上面一放,实在是败家子。

我赶紧把西装抢来,骂道:“你烧钱呢?这么脏还往上面放?拿来,我帮你拿着。”

于是,我把西装小心地铺在我的膝盖上,放好。

童遥同学懒洋洋一笑,道:“寒食色,你怎么象我妈啊?”

我就势一笑,道:“儿子乖,这么小就可以叫妈妈了。”

闻言,童遥咬牙:“算你狠。”

我得意地吊起眼睛,觑着他,意思就是,怎么样啊?有本事你来咬我屁股啊。

但人童遥同学是谁啊。

人家俗称奸商,对付我这种人,有的是办法。

只见他不慌不忙地伸手,召来老板娘,一字一句地说道:“老板娘,牛肉,鸡肉,羊肉,一样来三分。”

闻言,我的心,滴拉拉地淌血。

看来今天要大出血了。

唯一的补偿办法,就是赶紧和童遥抢吃的,吃得超过百分之六十就算我胜利。

想到这,我连忙埋头痛吃。

但动作幅度太大,一不小心,一滴辣椒油就从一串金针菇滴到了我的腿上。

此时,我膝盖上放着童遥同学的西装。

也就是说,这件anmanl被我给毁了。

我忙不动声色地伸手用纸巾擦拭着,但是效果甚微。

于是,我决定不告诉童遥,等会将衣服往他怀中一塞就走人,下次遇见时打死也不承认。

但我说过的啊,童遥同学是奸商。

所以,他的火眼金睛一下就看见了我的举动,好整以暇地说道:“寒食色,擦够了没啊。”

我只能讪笑:“不好意思,下次anmanl打折时我买一套,赔给你。”

童遥同学长叹口气:“算了,我的衣服,哪一件没被你给糟蹋过呢?”

这话不对。

加上这件,我也才糟蹋了一次他的衣服。

那是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大姨妈不小心提前了,就把裤子给弄脏了。

没办法,我只能借童遥同学的外套。

童遥同学是篮球队的,当时就长得挺高了,所以拿外套的长度绝对能遮住我的屁股。

于是,我就这么披着安全地和温抚寞回家了。

因为外套上沾染了大姨妈的痕迹,虽然我是洗得干干净净的,但是童遥同学死活都不要了。

隔了几天,童遥想出了有些不对劲,便问我当时为什么不找温抚寞借外套,女友穿男友的衣服,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我嘴角露出奸笑,说,我怎么能破坏自己在温抚寞面前的形象呢。如果我这么做了,温抚寞岂不是每次看见我,就会想起我大姨妈的味道吗。再说,他还可能因此而失去对女人的兴趣,说不定就去背背山上放养了。

说完之后,我被童遥同学一阵海扁,原因是我不说还好,一说他就有心理障碍了。

不过现在看起来,这厮还是一样生龙活虎,当初我是白挨那顿揍了。

想到这,我拍拍他手上的西装。

算了,就当是餐巾吧。

于是,继续吃饭。

估计童遥同学是想帮我减肥,所以他还是纠结着温抚寞的话题不放。

“他们订婚了,你知道吗?”他问。

我点点头,嘴中含着肉,含糊地说道:“我也有新男朋友了。”

“哦?”童遥同学微微抬高眉梢:“是谁?”

“盛悠杰,就是帮你回复男性功能的那位医生。”我帮他回忆着。

闻言,童遥同学的眉梢更高了:“是因为他和温抚寞长得像?”

我放下筷子,严肃地说道:“绝对不是这个原因,我不会把自己受过的伤害再去加诸在别人身上。”

童遥微微偏过头,问:“那你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

“你认为我当初为什么要和温抚寞在一起?”这是我这么多年来,这么多次提到这个熟悉的名字。

原来,也不是这么艰难。

“我不知道。”童遥实话实说。

“我也不知道,”我将烤肉锅中倒上一点油,将肉片放在上面,看着那肉肉的红色,渐渐成为金黄,轻声道:“恋爱这回事吧,讲究的就是天时地利人和,真的,差一个条件都不行,差一分一毫,就错过了,玄乎得很,估计只有算命的才能说清。”

确实是这样。

虽然我一直在说,自己和盛狐狸交往,是被他给逼的,但那只是一个推波助澜的原因。

这么说吧,那就是,在现在我所处的环境中,我只愿意和他成为男女朋友。

这就回到了童遥同学的问题上。

为什么我要和盛狐狸在一起。

首先是因为我们都没有结婚,构成了可以在一起的前提条件。

然后是因为机遇巧合,盛狐狸放弃了其他牛逼的医院,来到了我们这所相比较而言不这么牛逼的医院。

接着,就是那天,我恰好在温抚寞去屏风后时,说出了要掐他屁股的话,就这么和他不打不相识了。

再接着,就是我们性格使然,开始斗争,在斗争中深入地了解了对方。

再然后,就是我无意间从童遥口中得到了温抚寞和安馨订婚的消息,于是,就和盛狐狸上床了。

接着,就引发了一连串的事情。

最后,我们在一起了。

是的,这就是我和盛狐狸在一起的全过程,由一系列的机缘巧合构成。

或者,更简单一点说,我们之所以会在一起,是因为一个缘字。

我和温抚寞也一样。

因为缘分到了,我和他谈了一场对我而言刻骨铭心的恋爱。

又因为缘分淡了,我和他从此分隔天涯,或许一辈子,也无法再见。

所以,并不是柴柴和童遥,甚至是盛狐狸认为的那样,我是因为盛狐狸和温抚寞长相相似,才会和他在一起。

你运气不好,踩到狗的粑粑就算了,但如果你故意让别人再去踩到,那就是不道德的。

“不是别的意思。”童遥道:“只是那盛医生和温抚寞确实相像的,所以才让人有那种联想。”

“那你么就这样想吧。”我道:“我喜欢的就是那种小白脸类型,以后找的老公也会找那种……对了,人家柴柴说我结婚时,要送我GUCCI包包,你一个堂堂富商,也应该送份大礼吧。”

“你出嫁时,我把我那间公司送你做嫁妆。”童遥抢了我的一块牛肉,豪爽地说道。

“这么大方?”我感动得泪水盈眶。

“当然。”童遥又接着不怕死地补充道:“反正你也嫁不出去……啊,寒食色,你好狠毒,居然想偷袭我的命根子?!”

与童遥告别之后,我继续在街上闲逛着。

忽然觉得,今天出来一次,还是有收获的。

至少,弄清了不少东西。

至少,我可以当着人的面说出温抚寞和安馨的名字了。

只不过……当说出那两个名字时,心中还是有些涩涩的。

初夏的天气,是最反复不定,刚才还是艳阳高照,没一会,天上便是乌云滚滚,再没一会,那豆大的雨滴就落了下来,将我淋得个透。

我赶紧跑到商场门口去躲雨。

这一下雨,那风就是窒闷的,天色,也是暗黄的。

汗,似乎一层层地粘在人身上,特别不舒服。

本来想进商场逛逛,但是想到每次一进去就会忍不住刷卡,就忍了。

正在这时,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是盛狐狸打来的。

我接起,他在那边问道:“你在哪里呢?”

“王府井门口。”我回答:“等雨停了就回来。”

盛狐狸没说什么,也就挂了。

我将手机放好,继续在哪里看着天空。发呆。

这时,从商场里面走出一堆情侣,男的将雨伞打开,搂着女生就走进了雨幕之中。

雨势很大,地面像是起了一层白雾。

但是那男人一直紧紧搂住女伴的腰,一直将伞往她那边移,儿自己的肩膀,却湿了大半。

没来由的。

虽然看不清那女人的表情,但我觉得,她一定在笑。

看着看着,眼睛居然有些润。

心里暗暗骂道:寒食色,你矫情个屁啊。

想想也是,我寒食色的骨头是铁打的,没男人打伞,我自己冒雨前进。

于是,我将皮包放在头顶,深深吸口气,也进入了大雨中。

那雨可是真大啊,雨滴一个个的,打在人身上,麻麻的。

我在心中默念着:苦不苦,想像红军二万五,累不累,想像革命老前辈。

于是,作为退团的共青团员与预备党员,我就这么不怕苦,不怕累地走在马路边,伸手招出租车。

可是这下雨天的出租车,就跟处男一样难找。

等了十分钟,还是没懒到一辆。

而我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地方不湿的。

正在焦急中,忽然一辆车停在了我面前。

定睛一看,发现这车有些眼熟。

等车主下来时,我醒悟过来,这不是盛狐狸的车吗?

当然,下来的车主就是盛狐狸。

盛狐狸皱眉看我一眼,什么也没说,一把将我推上了车。

坐在副驾驶室中,我大吸口气。

红一方面军和红二方面军在奖台堡会师。

长征总算是胜利了。

盛狐狸将自己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

我刚要说,没关系我不冷,但却被盛狐狸眼中那道警告般的光给震慑了,只能披上。

“快把衣服和头发上的水拧拧。”盛狐狸道。

“算了,回去再弄。”我讲客气:“等会把你的车弄脏了。”

闻言,盛狐狸转头,看了我一眼。

只那一眼,就足以吓得我魂飞魄散的。

那叫一个冷啊。

我干净拧起了衣服。

那水,哗啦啦地就落在车中了。

边拧,我边问道:“你是来接我的吗?”

“不然呢?”他反问。

“你怎么心情不太好?”我擦觉到了,赶紧往旁边坐了坐,以免盛狐狸发飙起来误伤了我。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心情不好了?”盛狐狸直视着前方。

我哪知眼睛都看见他心情不好了。

但是识时务者为俊杰,我赶紧噤声。

车内的空气太闷了,我受不住,就将窗户开了一道缝。

那风吹入,挺舒服的。

但没舒服多久,我的身子忽然生生打了个寒噤,接着再打了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喷嚏。

“淋了雨还吹风,快关上窗户!”盛狐狸命令道。

语气是真的不善,我忙将窗户关上,然后双手放在膝盖中,坐正。

这一关窗户,车内的空气更加窒闷了。

更何况,还有盛狐狸创造出来的低气压。

反正没事可做,我就想听听音乐,但刚要去按开关,盛狐狸就“趴”地一声,打了我的手。

那劲可是真的大啊,我的手背,都红了。

我开始怀疑,盛狐狸是不是大姨妈来了,脾气这么冲?

但我寒食色虽然这个也不咋地,那个也不咋滴,可就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吃饱饭后的那一个小时,脾气特别号。

所以,我也就不和经期中的盛狐狸计较了。

这时,我忽然想起了什么,道:“诶,你家离这里至少也有二十分钟的车程吧,怎么你十分钟就到了?”

盛狐狸看着前方,嘴角紧抿,又说出了那句老话:“你认为呢?”

我瑶瑶头,决定不再去招惹他。

将头靠在车窗玻璃上,我看向窗外。

外面,是白茫茫的一片,像是起了水雾一般,特别不真实。

漫天漫地的水,像是另一个世界。

我不禁赞叹:“哇,这雨下得真大……跟我上个月排出来的卵细胞似的。”

“吱呀”一声,车子打滑了一下。

所以我说。盛狐狸缺乏的,是一颗淡定的心。

多灾多难的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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