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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把桃木梳-第17章

小说: 一把桃木梳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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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儿指着海报赞叹道:“那不是刚离婚的李月琴吗?都三十多岁了还那么漂亮!”

男孩儿搂着女孩的肩说道:“哪儿呢,我看还没你漂亮!”

来茴想,这大概是世上最洁净的慌言!

chapter 24

来茴那天离开后给徐亚拨了个电话,她很抱歉地说:对不起,等你不跟家逸住一起了,我再跟你聚聚。

徐亚沉默了很久,在来茴快要挂电话时,才轻声地说:来茴,你累得撑不住的时候,不是只有家逸,还有我!

来茴没问出‘你怎么知道我很累?’,但听到这句话,她的紧绷的肩松懈下来,胸口里塞了几年的愁郁像是吐了出来,从镜子里,她看到自己无比痛快地流着眼泪,她愉快地想,是不是,在这个冷漠的城市里,她终于有了个朋友。

但她不能,不能在四周没有一个亲人朋友的时候,就把徐亚当溺水浮木。徐亚喜欢她,她是知道的。从小学开始,起初欺负她,后来保护她,他喜欢她的方式很笨拙,初中时往她课桌里放桔子,小小的红结子,堆在几何书上,有时候也放猕猴桃,皮上那层毛被他磨干净了,捏起来软软的,皮轻轻一撕,就看到里面绿澄澄的果肉,黑色的小籽缀在里面,嚼起来脆脆的。

他以为她不知道,她晚晚回家的路上,回头总看到一个疑似他的身影在暮色里远远地跟着,几乎看不清的,但她一直知道,只是装作不知道,她喜欢的是他的亲表哥,她跟他这样说过,他也只是笑着:好歹我们算是一家人。

一家人当然是经常在一起,所以,她和家逸恋爱后,他也跟着,家逸没空时,他就陪着她。徐亚曾开玩笑地说:我表哥除了长得好看点儿外,哪里比得上我?论家世,他爸妈是工人,我爸妈在市里算是名人;论性格,我温和,善良,大方,他坏脾气,小心眼儿;论学习,我不调皮点儿让着他,他哪有出头之日。

但他跟在处处不如他的表哥身边,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影子,只为了能正大光明地陪她。事实上,那时候来茴对他很是不屑,总觉得一个男人在另一个男人身边跟前跟后的,即窝囊又没出息,在历经了世间的人情冷暖后才知道,徐亚当时不计回报的爱,有多难能可贵。

所以,她不会把徐亚当成浮木,如果她在他面前脆弱,如果她表现得很需要他,无异于是在引诱他,徐亚对她的感情太单纯,太执着,这种感情只能珍藏,不能利用,不能破坏。

来茴打定了主意,把徐亚的电话号码从手机里删除,虽然这条路一个人走得很累很寂寞,但她已经麻木了。

周于谦回到南岭别墅已经是秋天,A城只有两个季节,春天和夏天,秋天则被春夏各分了一半去。李月琴的复出和新恋情的热炒成功地让媒体聚焦,周于谦终于在这个疑似夏末的秋天得以脱身,回到南岭。

这天吃过了晚饭,来茴坐在沙发上织毛衣,两根细长的竹签儿搁在虎口上,腿上摊开一本《针织花型图案》,看一眼戳一针,再往竹签儿上送次线,周于谦见她咬着下唇,表情十分凝重,那样子仿佛不是在织件毛衣,更像是要征服诺曼底那般的锲而不舍和坚决。

他看着好笑,便坐到她对面说道:“满大街都有毛衣卖,用得着自己织吗?看你那样子也不会,织出来谁敢穿?”

来茴像是没听到他的话般,伛下身子,认真研究书上的花型,好一会儿才开口,似在回应周于谦的话,又似在自言自语:“天气凉了,手织的毛衣是片心意,怕丢脸,不穿出门不就得了?”

周于谦愣了一愣,心想,她要是真织出很丑的毛衣,在屋里他也不会穿,还是叫她别织了,省得到时候受打击。于是说道:“你就别瞎忙了,不是那块料就别逞强!”

来茴总算熟悉了点儿,连戳了几针才回道:“谁一开始就会呀?小时候我妈织的第一件毛衣,袖子一个宽,一个窄的,还让我穿到学校去,后来织出的就漂亮多了!”

周于谦想像她穿那件毛衣的滑稽样子,不由得笑出声来,他不以为然地道:“等你织出件像样的毛衣来,穿毛衣的人脸都丢到西伯利亚去了?”

来茴挑了几针,嘴里碎碎念着:上针上针下针,忽又抬头看看周于谦道:“我以前穿的毛衣都是妈手织的,现在我亲手织一件给她,不管丑不丑,妈都会很开心吧!”

或许连她自己都不信真的能织出件毛衣来,所以,她睁大眼睛,像是很需要周于谦的鼓励,却不知道在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周于谦逗人的心情没了。搞了半天,毛衣是织给她妈的,他又看了看青色的毛线,明明就是男人穿的颜色!

他不悦地回道:“你织出来给她穿上身,不就知道她开不开心?前提是,你织得出来再说!”

来茴被他的话打击到了,气馁地把才打了一溜儿的毛衣扔在一旁,起身说道:“我也是在想,要不要付钱请人家帮忙织一件,再骗妈说是我织的,让她高兴一下!………嗳,算了,我还是先去给你泡茶吧!”

周于谦也站起来,走到壁炉前伫了一会儿,又踱回来,抓起沙发上的竹签儿,心烦意乱地在茶几的玻璃面儿上“笃笃笃”地叩着,他瞪着那一溜儿还看不出花型的青边,嘴里吐出两个字:“真丑”,幸好不是织给他的,否则,打死他也不穿这种土得掉渣的毛衣,这样想着,他像得到了安慰,心里一爽快,竹签儿一下又一下地捅得更用力,打好的毛衣边从签儿头上滑出来。周于谦一看坏事儿,来茴耗了一个下午才织了这么多,被他几下就给捅没了,这下好,她到时织不出来,非怪到他头上不可,说不定还以为他蓄意破坏。

什么叫做贼心虚!周于谦虽说不是存心的,但他可不敢保证潜意识里没存这个心!见来茴还在厨房泡茶,他抓起那边儿,想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将其还原。

虽然他是赚钱的天才,但不是全才,起先他一针针地灌回竹签儿,心里还称赞自己聪明,难不倒他,正得意忘形的时候,不小心拉了一下还没织到的线,脱了好几针。

来茴端茶进来时,奇异地见到周于谦抱着没打好的毛衣,蹙着眉头,翻来覆去地研究那溜毛衣边。

“你要学这个?”她十分不确定地问。

周于谦陡然对上来茴好奇的目光,竟然觉得脸有些发烫,心里直叫着丢脸,毛衣边摩得手痒痒地,他顺手扔到来茴手里,速度快得仿佛那是条会咬人的青蛇。

“不是,我以前没见过,所以想看看!”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其实他现在很想去书房,但又不屑于逃避责任,而且,他理气直壮地认为,他不是有意的。

如果真的理直气壮,就不会如坐针毡了。

虽然那溜边儿只被拆掉了几针,但以来茴的水平是绝对补不回来的。所以,现在换来茴研究了,琢磨了好久都接不起头,过了一会儿,她才以审判的目光看向客厅里唯一的嫌疑犯。“是不是你拆的?”

周于谦泰然自若地喝着茶。“不小心碰掉了几针,就几针而已,你补上不就行了?”

“我根本不会补针!”来茴抚着额头,气岔道:“害死人了,这下又要全部拆掉重打一遍!”

周于谦当没听见,看来茴真的要拆掉,又有些内疚,但他现在心情过于复杂,那内疚很快化为嘲讽:“不会织就别织了,上街去买一件不就得了,你看你织的那个,丑死了!”

来茴正气闷着,理智又告诉她不能以下犯上,于是她选择了忽视,把他当空气。

她的不理不睬,让周于谦觉得自己的尊严被践踏了,道歉绝不可能,所以,他选择了劝慰:“说实在的,你织的真不好看!”他顿了顿,在心里告诫自己一遍:要劝慰!“嗯……你想想,你织了那么久肯定舍不得拆,即使织得丑!”

来茴飞快地挽线,彻底无视。

“现在我帮你拆了,你再织,一定比开始的织的好!”

来茴忍无可忍地白了他一眼。

“说到底,我对你还是有信心的,明年你一定能织出一件毛衣!”

“哗哗!”的翻书声,花型设计被扔到一边,来茴找到翻到基础篇,从最简单的平针开始。

周于谦觉得自己早该住嘴了,可来茴不搭话,他就觉得心里不舒服,想了想,他又开口了。“就算织不出来也没什么,毕竟织出一件很丑的毛衣,对于穿的人来说是种不幸!”

周于谦绝对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在故意讽刺,他也不懂自己怎么就那么确定………来茴织出来的毛衣一定很丑。或许是,他希望她织出来的毛衣很丑,丑得不能见人,丑得他可以取笑她。总之,他绝对不希望她织出来一件漂亮的毛衣!

正在他要把“丑”继续贯彻到底时,来茴终于说话了:“我原本是想给我妈先织一件,练练手,如果织得好看,也给你织一件的,但现在……唉!”她长叹一声:“算了,我还是去街上给妈买一件好了!”

“嗯……其实也不是很丑!……努力点还是可以织好的!”

chapter 25

时间在人一无所觉时悄然流逝,岁月沉淀,随着年华逝去的爱情如陈旧的乌木家具,沉沉地压在空间的一角,淡淡的幽冷木香,在眼睛与灵魂的接驳处,缕缕似有若无地渗透。

肖钰搬进家逸的那天起,他落下了心痛的毛病,有时候因为肖钰的一句话,让他觉得熟悉;有时候是肖钰的一个动作,让他觉得亲切;有时候是肖钰写的小说,他在小说里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这毛病在徐亚住进来后,渐渐频繁起来,起先是半月一次,然后是一星期一次,到了后来,每天都会痛上那么几次。

他和肖钰的感情生活进入一个贫乏期,时常相顾无言。肖钰是职业作家,脑子里存了太多的童话情节,而家逸是务实的人,关注的是口袋里赚进了多少钱。磨擦不可避免地产生,徐亚借住进来后,矛盾开始白热化。

礼拜六是肖钰23岁的生日,半月前,她就有意无意地跟家逸暗示,希望有个难忘的生日,也从那时起,她撕着日历期待家逸安排的惊喜。

生日前一天,家逸让秘书在星期五西餐厅订了位,肖钰花了一整天的时间逛街买衣服,第二天,家逸下班时给她打了个电话。

“我先去餐厅,你坐徐亚的车过来吧!”

肖钰心凉了半截,她和男朋友过生日,徐亚去干什么?

幸好,徐亚载她到了餐厅,看穿她的不高兴,也不愿做个讨人嫌的角色,找个借口识趣地离开了。

电灯泡是灭了,但一餐饭吃下来,肖钰没见着惊喜,平常的餐点,甚至不是情人餐,没有烛光,鲜花;抖开餐巾没有项链,汤菜和点心里没有吃出戒指,服务员也没来告诉他们中奖了,奖品是车钥匙之类的。

到家逸买单时,她安慰自己,生日还没过,也许家逸是把惊喜安排在饭后的。

所以,当家逸问她吃完饭后想干什么时,她回答说:你决定吧!

家逸的决定是回家,因为徐亚买了蛋糕。肖钰曾告诉他,在南城区有家西点铺,烘焙出的蛋糕不但美味,也很有创意,最具创意的是用大小形状一样的玫瑰花瓣制成的爱心蛋糕。

家逸当时只是听听就算了,若肖钰不再提起,庞大的工作量自然会造成他的遗忘。所以,蛋糕是徐亚买的,只是一个价格比较昂贵,但毫无新意的忌廉蛋糕。

肖钰的心冷了又冷,她勉强地笑着吹了蜡烛。

十一点时,家逸洗完澡出来,递了张金卡给她,说道:这张卡的额度是10万,你想要什么就买什么吧。

肖钰如坠冰窖,颤抖着接过那张金光闪闪的薄卡,一整晚的失望累积到临界点,两手用力一掰,那张卡被腰斩,尸身掷到家逸身上,她大吼道:“谢家逸,你把我当什么?”吼完后,她抹着泪跑出公寓。

小说里的女主角跟情人吵架后要么去他们初遇或值得纪念的地方,要么是家附近的公园或者楼顶的天台。肖钰和家逸初遇的地方是在她表哥家里,当然是不能去的;值得纪念的地方………很多地方都值得纪念,家逸不可能每处都去找,谁能保证他遗漏了哪处?剩下的就是天台和公园,她去了天台。

秋日的深夜,风带着些萧瑟的凉意,略有些才华的会在此时多愁善感,肖钰抱膝蜷在角落里,眼泪已经风干了,她哀悼这个黑暗的生日,发誓决不原谅家逸,她预备了满肚子的经典语句,用以口诛那个不重视她的人。

夜凉如水,深夜的天台是不能久待的,风越来越急,凌晨温度骤降,她望着上天台的进口处,空空如也,一直一直没有人来过。心和身体一起发寒,她仍是倔强地支撑着,双臂抱得更紧,可怜兮兮的。

她的思绪仍是没有停顿,她怀疑家逸真的能找到她?她开始后悔没有带手机,她开始想着就这样到明天早上,她冻得感冒发了高烧,晕倒在这里,有人上天台发现她,送她去医院,然后通知家逸。

她幻想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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