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想录-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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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桐冷笑一声:“哼哼~我既然敢这么做就不怕你去找经理,大不了我不干了!”
“你~”葛青气的浑身发抖,手指着石桐愣是说不出一句话来。
这里的动静终于惊动了经理,看到一伙人不工作反而围在一起,经理顿时大怒,吼道:“干什么呢,公司让你来是看热闹的吗?都给我回去!”
员工们顿时一个激灵,纷纷讪讪然回到了座位上,只不过,眼睛却不约而同的瞄向了石桐葛青二人。
葛青见经理走了过来,立刻迎了上去,哭诉道:“经理,你可要为我做主啊!石桐,石桐的行为实在太恶劣了,他竟然敢打我!呜呜,好痛哦!”
说着,还撒桥的往经理怀里钻。
经理眼睛里露出一丝厌恶,淡淡说道:“此事我会处理的。”
说着,又看了石桐一眼,招呼道:“石桐,过来一下,我要听事情的所有经过。”
石桐镇定的走过去,将刚才的事情讲了一遍,没有任何偏袒,也没有任何夸大。
经理闻言,皱了皱眉头,这个事情可不好办啊!按理说,错在葛青,但最后却被石桐阻止,而且石桐还打了葛青,这让葛青从打人者变成了被打者,那么所有的错误都转接到了石桐身上。
看着石桐一脸平静的样子,经理已经知道石桐做好了被辞退的准备,不由一阵叹息,多好的苗子啊!可惜了。
经理虽然很想挽留石桐,但公司也是有法规的,无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只能忍痛割爱了,但经理所有的郁闷却全都发泄在了葛青身上,对着葛青吼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去工作,难道你这点伤还要请病假吗?”
葛青吓得一激灵,连忙灰溜溜的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但眼神却怨毒的看着石桐。
经理叹了一口气,望向石桐,惋惜道:“石桐,你太冲动了!”
石桐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淡然道:“我不这么觉得,我只是做了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情而已。”
经理黯然的点头,拍着石桐的肩膀说道:“石桐,希望你以后能够找到一家好公司吧!我相信,凭借你的能力,一定可以的。”
石桐平时受到经历很多的照顾,此时就要分别了,不由说道:“经理,对不起了,让您失望了!”
经理摇了摇头,叹息一声,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石桐对着经理的背影深深地鞠了一躬,转身回去收拾东西去了。
倪霖在旁边一副yù言又止的样子,最后还是忍不住道:“石头,你说你这是何必呢!”
石桐突然停下手中的动作,淡淡的笑道:“我爱她就像是飞蛾扑火,得不到什么,但爱情来了,没有对错,所以我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说完,拍了拍倪霖肩膀,说道:“倪霖,你要好好保重啊!”
说完,抱着东西走到程爽的面前,说道:“小爽,以后没有我在,你就要辛苦一些了,但我相信你这么聪明,一定很快就会习惯这里的节奏的,加油。”
给程爽做了个打气的手势,石桐恋恋不舍得望了一眼已经工作多年的地方,低下头,头也不回的走了。
程爽紧紧地抿着嘴,眼睛一直盯着石桐的背影,但却始终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就在不远处的倪霖这时终于忍不住了,走过去对程爽说道:“程爽,难道你就这么看着他为了你被开除而无动于衷吗?难道你的心就这么冷吗?”
说到这,石桐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如果是这样,那石头这么做,还真得很不值啊!”
说完,正眼也不瞧程爽,一脸憋屈的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说实话,石桐就这样走了,倪霖也是很憋屈的,毕竟在这里只有石桐能够跟他无话不谈,现在石桐就这样走了,他当然很不爽。
程爽一脸茫然地坐在位置上,良久,才缓缓拿出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
“喂~是石头吗?我是程爽……”
石桐的付出终究是得到了回报,虽然两人分隔两地,但只要心在一起,那一切就都不是问题。
而葛青,因为打人事件名声彻底臭了,最后也因为受不了别人异样的眼光而辞职!
所以,这个故事也就到此结束了,各位,明天见吧!
第三卷:许诺,不嵩手 第六章:玫瑰花的葬礼(求收藏啊)
外面在下着小雨,但罗梦还是如往常般来到了这件咖啡厅。点上一杯浓浓的卡布奇诺,静下心慢慢品尝。
不知道为什么,在那次车祸后,她就很喜欢来到这里,不管是忙也好,闲也罢,总之,风雨无阻,这几乎都成了习惯,而另一个习惯就是,她品着咖啡,看窗外的某个人。
在这两年中,那个人也与罗梦一样,每周末都会来一次,而且神奇的是,几乎他们都是在同一时间过来,同一时间离去。
张远手里捧着玫瑰花,静静地站在公园中,任凭风雨将自己的衣裳浸透,也要等着心中的那个女孩到来。
“张远,等着我,一星期后我一定会说服我爸回来找你的!等我啊!”女孩含泪向着张远摆了摆手。
眼前出现了这个画面,让张远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张远相信女孩,他知道女孩既然这么说了,那她就一定会做到,所以,他就这样一直等着,哪怕已经过去了一百个星期,张远都仍然无怨无悔。
“还是……没有来吗?”
张远的笑容开始收敛,声音逐渐低落,“看来这次又是白跑一趟啊!”
张远拿玫瑰的手垂下,正如他现在的心情,跌入深谷。
“已经习惯了,不是吗?”张远仰着头呢喃自语,但随即又叹了一口气,说道:“可是生活还要继续,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张远深吸了一口气,品味着雨的冰凉,喃喃道:“那么……今rì回到这里的主题,就叫做……回忆吧!”
“大一时候,你是全校的女神,而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学生,我对你一见钟情,不自量力的追求你,你不仅没有因此嘲笑我,反而欣赏我的才华答应了我的追求,你知道吗?那时的我,都快要乐疯了。”
“可是你知道吗?本来我是没有勇气追求你的,只不过舍友们一直说你是女神,不是我们这些癞蛤蟆可以吃的,所以,我起了叛逆心,发誓一要追求到你。”
“呵呵,很幼稚吧!虽然幼稚了一点,但结局是好的不是吗?”
张远一边回忆,一边无意识的走着,竟然不知不觉走到了天桥上。这个天桥留给了张远太多的回忆,几乎可以说,这个天桥的每一处地方,都有着两人快乐的回忆。
抚摸着天桥边的扶手,张远眼眶微微湿润:“这就是我们真正定情的地方啊!”
“我们两人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你是富二代,即使你愿意当我女朋友,可是你的父亲却不同意,当他得知你与我交往之后,竟然不惜派人来jǐng告我,我没有同意,他们就将我暴打了一顿,你知道了,立刻冲了过来,拉着我就跑。”
“呵呵,打手们怕伤着你,竟然不敢阻拦,就这样让我们跑了。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惊险啊!”
静静地在天桥上走着,眼睛却不由望向天桥下的第一道阶梯,那里,似乎现在依然在坐着两个人。
“那一天,我们聊了很多,也是我们第一次毫不犹豫的敞开了自己的心扉,可以说,正是因为那一次的遭遇,才使得我们的感情迅速升温。说起来,这一切都还要感谢你爸呢!”
张远颇为自嘲的笑了笑,又望了望脚下的天桥,叹了一口气说道:“而这里,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我们的定情之地,几乎我们每一次约会都会在这里碰头,呵呵,这里的每一个阶梯都留下了我们的印记呢!”
张远静静地摸索着天桥,心中突然一片叹息:“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小雨淅淅沥沥的下着,淋透了张远的身,也淋透了张远的心。
默默走回公园,张远望着不远处的长椅发呆。
“还记得那一天吗?你穿着一身碎花洋裙,俏生生的坐在我身边,我拥你入怀,看那天上一阵阵的烟花雨。”
“我紧紧地抱着你,在你耳边说,我一定会娶你,然后陪着你看一辈子的烟花雨。”
“看着天上美丽的烟花雨,听着耳边最动人的情话,你感动的埋首在我怀里,重重的嗯了一声,我以为我们一定会就这样一直幸福的过下去,谁知,事情终究不会这么简单的!”
摸索着残破的长椅,张远的心中五味具杂,长椅经过两年的风雨侵蚀,此时已经有些老化了,或许再过不久就会有人将其拆掉,换上新的,正如女孩之于张远已经太过遥不可及,张远只能将其纳入回忆,慢慢品味了。
想起女孩被其父亲强行带走时说的话,张远顿时心如刀绞。
望着被雨打湿越显娇艳的玫瑰花,张远轻声说道:“你说你一直喜欢玫瑰花,很想我送你一束,可惜我还没有来得及,你就走了,现在,我就将这束花送给你,祝愿远方的你,永远幸福!”
张远缓缓举起手中的玫瑰,一片一片的将花瓣撕下,掷向风中,像是纪念自己已经逝去的爱情。
还剩最后一捧花瓣了,张远忽然闭上眼睛,双臂猛然展开,仍凭花瓣在空中摇曳。
闻着空中那淡淡的花香,感受着天空落下的冰冷,张远的心中突然前所未有的轻松,轻吟道:“再见了,罗梦……”
“啪嗒~”雨伞掉落在地上,罗梦的大脑一阵眩晕,张远那熟悉的叫声,顿时刺激的罗梦大脑一阵剧痛。
“哗~”强烈的剧痛过后,伴随着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似乎有什么阻碍的东西在自己的脑海里破碎了。
顿时,一切的一切,罗梦全都想了起来。
现在罗梦很想哭,真的很想哭,她现在真的很想扑在张远的怀中大声的告诉他,自己其实并没有失约,自己这两年中每个周末都会来这里一趟,但因为失忆的原因却总想不起到这里来的真正目的。
若不是看着张远今rì淋着小雨实在于心不忍,恐怕他们就真的要错过了!
想到这,罗梦几乎倾尽了所有的感情喊了一声:“张远……”
张远闻言,如遭雷殛,几乎不假思索的转过身来,看到这两年中一直魂牵梦绕的身影,张远几乎是一个冲刺就来到了罗梦的面前,也不顾罗梦同不同意,一把将其拥入怀中:“罗梦,我好想你,我好想你,我好想你……”
天地,似乎在这一瞬间失声了,在他们周围,似乎也只剩下了四个字:“我很想你!”
PS:我很用心在写的,为了写这个故事,我听了无数遍的玫瑰花的葬礼,也修改了无数遍,导致虽然只有两千多字,却用去了四个小时,真的是太苦逼了,所以,看在我真的很辛苦的份上,多多收藏推荐吧!小火在这里谢谢了。
第三卷:许诺,不嵩手 第七章 安徒生不后悔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一直缠着父母给我讲故事,父母出去打工了,又缠着爷爷给我讲。等我识字了,我又让父母买来许多的童话故事,然后一遍一遍的读,最后里面许多故事我都能背了,才渐渐失去兴趣。
我有一个姨姐,我跟她的关系很好,她也很喜欢听故事,然后我就经常给她讲,等童话故事讲完了,实在无聊的我们开始自己编故事。
虽然编出来的故事并不怎么样,但我们却一直乐在其中,一直到我的姨姐被我姨妈接到外地,这种乐趣才慢慢消散。
但我喜欢看故事的兴趣却一直没有转变。
印象最深刻的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因为实在太无聊,竟然端着《圣经》磕磕绊绊的读了起来。
里面有许多的字我并不认识,但他并不妨碍我看里面的故事,我虽然不了解上帝啊,信仰的含义,但我却知道,上帝创世纪,伊甸园,智慧之果与蛇等许许多多的故事,没错,我一直将圣经当成故事会来看的,尤其是前半部分,就像是一个个的神话故事。
可惜到了后面就没有意思了,我也就放弃不看了。
到了四年级,一次早读课,我的好友,汤传波因为无聊,就让我讲个故事给他听,那个时候我是他们的故事大王,他们想听故事了,都会让我讲一个。
不过那个时候我讲的故事他们都听过了,然后我灵机一动,讲了一个自创的故事,这个故事,是我第一个印象比较深刻的故事,名字叫《小神龟》。
那时候是03年,网络文学兴起不久,但身为小学生的我,却已经体会到了网络文学的节奏,那就是每天更新,以及接受好友们的催更。
虽然编故事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