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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在最蓝的天空下-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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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行前,在门口遇见伊然,“走了?”她问。我点点头。

车驶出了县城开始爬坡,老北京吉普拼命的吼着,喘着粗气气往坡上爬。四周的灰尘从车身的破洞和逢隙里灌进来,呛得我快窒息了。这台老爷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那座四千五百多米的山。山上已经覆盖了厚厚一层雪,我开始哆嗦,曲宁把他的尼大衣让给我披上才暖和了些。路况差得无法想象,吉普车几乎是蹦着下山的,人在车里就像筛子里的绿豆一般滚来滚去。八十五公里的路程,我们花了整整五个小时。

到了派出所住地的乡上,闯入眼帘的是一排排底矮的瓦房,毫无规则的摆在一块空地上。这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建筑。墙壁上还清晰可见“毛主席万岁!”和“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据说,前些年《警苑》杂志社的记者曾来过这里,给派出所拍了照发了文章。后来,我找到那期《警苑》,看后很感动。

派出所没有房屋,和粮站挤在一块儿。车开到长满荒草的院子里停下,翁加和陈也出来帮我们拧包。

“欢迎光临。”陈也说。他是我警校的师兄。许久不见,他身上已没有了当初的阳光和帅气,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沧桑。

所长指着一个大纸箱对我说,把它搬下去,是早上出发时;伊然让他带给我的。

派出所没有多余的房间,我和曲宁挤在一块儿住。

在房间里,我小心翼翼的打开纸箱,里面整齐的放着毛巾、牙刷、牙膏、香皂,还有各种零食。

在举目无亲的异乡,我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关怀。

曲宁每天都坚持背诵英语单词,一直到很晚,陈也说:“歇了吧,我刚到这里时也这样。没过多久就觉得还是睡觉实惠。”曲宁只是笑笑,他坚持做他喜欢做的事,我佩服他持之以恒的精神,他坚信学总比不学好。

乡下没有电,夜晚是最难熬的,天一黑大家就围坐在火炉边聊天。

“讲个故事吧。”我给大家提议。

陈也取笑说:“好,给你讲一个大灰狼的故事。”

我白了他一眼。曲宁摘下随身听;说:“我讲吧。”他娓娓道来。

这是一个关与文成公主与藏王松赞干布的美丽传说。当时的大唐帝国富庶无比;人杰地灵。每每朝中举行大型庆典,邻邦小国都要派使臣携重礼朝贺,以求得大唐王朝的护庇。

一日,藏王午睡,梦见一美貌女子,驾五彩祥云自东方而来。于是,王召集众臣解梦;一大臣启奏:“东方大唐帝国有一位公主,貌美倾城,能歌善舞,又擅长女工,如能娶之,必给大王带来洪福。”藏王准奏。派吐蕃大相噶尔&;#8226;东赞率使团,带黄金千两及其他珍宝无数,不远万里到长安向唐朝求婚。

当噶尔&;#8226;东赞赶到长安时,印度、波斯等国的求婚使臣早已云集长安。这可难住了唐朝皇帝,文成公主只有一个,怎么办呢?有人给皇帝出了一个注意,哪个使团智慧超群,就把公主嫁给他们的国王。于是,皇帝出了三道难题。

第一个道题是,把一百只母鸡和数百只小鸡分开之后,让使团代表在两天的期限内识别它们的母子关系。

使者们抓耳挠腮,绞尽脑汁,试尽各种方法,均未成功。第二天,轮到吐蕃大相噶尔东赞来识别了,他让一名随从找来一只老鹰;躲在城楼上。又命令一名随从将糌粑用水拌成细渣撒在地上奇Qīsuū。сom书,然后,放出了母鸡和小鸡,那些小鸡和母鸡咯咯叫着,边吃食边寻找自己的母亲和孩子,过了一会儿,许多小鸡都找到了自己的母亲。突然,噶尔东赞一招手,躲在城楼上的那名随从将老鹰抛向天空。老鹰一声长鸣,听到老鹰的鸣叫,那些母鸡也咯咯咯的叫了起来,刺着毛,微微张开翅膀,转着圈,那些正在啄食的小鸡纷纷往自己母亲的翅膀下钻,一眨眼院子里就看不见小鸡了,都钻到各自母亲的腹部下躲了起来。见此情景,围观的人群无不齐声喝彩。

第二个道题,皇帝命人将八根两丈长的圆木抛光,两头一样粗细。要求求婚使臣分出根梢。各国使臣围着圆木转来转去,终无结果。噶尔东赞将木头投入水中,树木的根部质重,在水中微微下沉,梢部质轻,略略上翘,很快就分出了根梢,各国使臣都对噶尔东赞的智慧大加赞扬。

第三个道题是,要在一个很小的九曲宝珠孔中穿过一条丝线。这个宝珠的小孔里有九道弯,各国使臣都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噶尔东赞在宝珠的另一端抹了些蜜,然后在一只蚂蚁的腰上拴上丝线,将蚂蚁放入九曲宝珠的孔中,蚂蚁拖着丝线慢慢往里爬。终于,蚂蚁从孔的另一头钻了出来。

皇帝不得不承认吐蕃大臣的智慧。

贞观十五年春暖花开的日子,文成公主从繁华的长安启程,踏着淹没马蹄的青草,向圣洁的拉萨进发。

陈也听完;大发感慨:“我也娶个藏族姑娘做老婆吧;也好为民族大团结做点贡献。”

我和曲宁早早起了床,快到中午时,全乡的工作人员才陆陆续续蓬头垢面的从屋里钻出来。直到我们吃午饭,陈也才起床,睡眼朦胧的到厨房里找热水洗脸。

“睡这么久,半夜偷牛去了?”我笑问。

他晃着头吟颂:“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然后提着水壶出门洗漱。

吃完饭,我和曲宁下象棋;陈也修车,翁加在旁边打杂。

所长提着他那个满是茶垢的塑料茶杯东瞅瞅西瞧瞧,努力想寻找点事情来做。在一无所获后,他便踱到院门口,在门槛上坐下,将他略略发胖的身体靠在门框上,望着远处那座连绵起伏的山峰发愣。许久,回过神来,看着路过的乡民偶尔打声招呼,有摩托车飞驰而过时他便吼两声:“开慢点!”

曲宁的棋艺真不咋的,一上来就被我当头一炮打得手忙脚乱的支士飞相。当我大兵压境,他的老王带着一个独士东躲西藏的时候,他不得不擦擦额头上的汗,说再来一盘。

陈也从车肚皮下钻出来,满脸油污,像只花猫。他责怪翁加;手脚不利索,笨得像头猪。翁加丢掉钳子,不再理睬他,跑过来看我们下相棋,给曲宁当参谋。

这是一个十分闭塞的角落,仅有的一台电台也坏了。从到这里的那天起,我们就与外界失去了联系,接不到公安局发出的指令,也无法报告我们的活动情况。有些执法行为需要先呈报,得到审批后才能实施,但在这里不行。等报到县局再批下来,已是“时过境迁”了。所长便行使着先斩后奏的权力,冒着违法的风险去行使自己必须行使的职责,有些迫不得已,有些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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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在暖洋洋的阳光下缓缓流淌,波澜不惊。

我带来的两本《读者》已被翻得像拖把一样又脏又烂了,再后来,被人借去;就连尸体也不见了,而传到我手里面的是一本残缺不全的《故事会》。几本有限的书籍流通得比钞票还快,在这里窃书是不算偷书的。

陈也说,这是一个磨练意志的地方,他刚来这里时有万丈高的意志,现在磨得只剩一寸了。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大山里,我们泯灭了太多的物欲,唯一的奢望就是在近期内回一趟县城。

不知道为什么,罪恶总是在黑夜里滋生,像一个鬼怪。

我和曲宁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所长在门外喊:“快点出来!发案了。”我们慌忙穿上衣服跑出去。

一个小时前,三名劫匪持枪抢劫了一个山村小学,抢走了学校照明用的七张太阳能光板。

我们赶到现场,学校的两个年轻老师惊魂未定,颤抖着描述被抢劫的过程。

我们估计劫匪逃进了学校后面的山上,大家决定分头去追击。所长把人员和枪械作了分配,并简要的布置了追击任务。

我和所长一组,我拿一支半自动步枪,沿山路上山搜索;陈也,翁加和曲宁一个组,从山脚绕道拦截。约好中午十四时在山脚下的草坝里汇合。

所长看了一下表。说:“现在是五点钟,天快亮了,大家小心。”

我和所长带着一名乡干部和一名向导出发了。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山坡上荆刺密布,划得小腿火辣辣的疼。没有人言语,静静的往山上爬,边爬边注意四周的动静|奇*_*书^_^网|。松树的树荫下一团团没有融化的雪分外醒目。东方露出了鱼肚白,天快亮了。

所长挥挥手说,把队型散开。

我们像猫一样轻脚轻手的向前搜索。

天亮的时候,我和所长他们走散了,只剩下向导和我。我们在丛林里走了很远,我有些累了,在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来。远处银白色的扎嘎神山被镀上了一层金色的阳光。向导说,据他们村的老年人讲,有人曾在那山顶上看见过一只老虎。我半信半疑。不过,扎嘎神山下的溶洞倒是蜿蜒数里,洞内景致千奇百怪,同事翁加曾陪一家电视台的记者到过此地。但不知什么原因,这里一直不曾开发。

我从小就想做一名警察。高考报志愿时我只报考了警校。没料到多年后,我会在异乡的深山老林里独自追逐一帮可恶的劫匪。

命运就是让人猜不透。曲宁曾问我,如果有一面镜子可以看见未来,你敢不敢看。我想我肯定会看。

“饿不?”我问向导。他不言语,随手从路边的树阴下抓起一团雪往嘴里塞。这是一个忠厚的小伙子,给我的印象很好。我也学着他的样子,边走边抓起雪往嘴里塞。饥饿袭来,四肢软绵绵的使不上劲。我看了一下表,已是中午十三时了。我在心里抱怨,这鬼地方连一粒野果子也没有。劫匪,劫匪,昨夜到今天连根匪毛都没看见。

有风刮过,松涛声如狮吼虎啸。

转过一个山包,对面路坎上突然出现了三个人,前面那个高个子端着一支半自动步枪。后面跟着两个人,背着太阳能光板,手里都提着长枪。

是劫匪!我惊得差点喊出声来。

双方狭路相逢,都愣了一下,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我穿着警服,他们一眼就知道我是警察。

“警察,都别动!”我忘记了饥渴,忘记了一切,举枪命令他们。

我看见走在前面的那个人,在一愣神之后便端起了枪,我本能的闪到旁边一棵大树后面。“呯”枪响了,我感觉到有一股疾风从脚边扫过去。我几乎是不加思索的举枪扣动了扳机。密集的枪声骤然响起,如连珠炮般在空谷里回荡。

向导躲在我旁边的大树后面,喊我快跑。我定了定神,对他说:“我留下来,趁我开枪时你先跑!”

“我不走,我陪你。”他说。声音有些颤,但诚恳。

我以前在电影里看到过这种场景,一直以为那是很遥远的事,只有伟大的英雄才能做到。

“滚!去乡上叫人。”我吼道。然后侧身向一个将头露在半截树桩外面的家伙开了一枪,向导一纵身跳到坡下面,这是一个安全区。他眼巴巴望了我好一会儿才转身离去。

我听见子弹从耳畔呼啸而过的声音,我变换了一下姿势,从大树的另一侧探出头。一个家伙提着枪正从一棵树桩向另外一棵树移动。我向他开了一枪,看见他哀嚎着倒下。不知从那里飞来一颗子弹击起树皮打在我手上,火辣辣的疼,我以为自己中弹了。

我已经没有了恐惧,只想弄死对手,这是生与死的较量。要想活下来就得有人死,我选择了生,弄死对手我就可以活下来!求生是人和动物共有的本能。

两个匪徒嚎叫着扑向那个被我击倒的家伙。趁此机会我跃到另外一棵树后面,向跑在后面的那个匪徒连开了数枪。我听见了对方杀猪般的叫喊声,这证明我击中了目标。我有些兴奋,再次出击,但这次枪没有响。我赶紧缩回来,拉下枪栓,顿时惊出一身汗,枪膛里已经没有子弹了。我握着发烫的枪管靠在一棵大树后面,等待死亡的降临。

蓝色的苍穹干干净净,没有一朵浮云。人死后,真的可以在那里自由飞翔吗?

我听见自己的心跳,仿佛是死神的脚步。我感到疲惫,全身发软,握枪的手在颤抖。我设想着将要面对的结局。想起了父亲、母亲,想起了伊然,想起了叶子,想起了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想起了警校以及毕业回家的那个夜晚……

思绪很乱,不知道到底该想些什么。

风停了,四周异常安静。没有了枪声,没有了叫喊声。

我感觉,仿佛有一只冰凉的手,正在伸向我的背脊。横竖都是死,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干脆痛快点吧,站着死比跪着死更有意义。我端着枪冲了出去,但什么也没有看见,依旧是那样安静。山谷里就剩下我一个人,安静得让人发毛。刚才劫匪躲过的地方连个人影也没有,草丛里只剩下一堆太阳能光板,殷红的血迹星星点点的滴在干枯的草叶上。我已丧失了追赶的力量和勇气。

一阵冷风刮来,我瘫倒在地上,仿佛卸了一身的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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