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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秦皇纪-第46章

小说: 秦皇纪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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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很有见地,训练是训练不出高手的,经验不足一项就足以致命了。两个身手差不多的人,一个没有实战经验,另一个有着丰富的经验,这结果不需要说了,肯定是有经验那人会胜利。

“是呀。”秦异人重重点头,道:“只可惜,我在哪里去实战?这是邯郸,不是秦国。即使在秦国,也要有仗打才能获得实战的经验呀。”

实战这事,还真把秦异人给难住了,他不是没有想过,而是没有机会参与实战。

“公子,这又有何难呢?”范通接过话头,道:“这是邯郸,不是秦国,要找实战机会并不一定要上战场呀。”

秦国禁止私斗,私斗是要治罪的,秦人惧秦法,不敢以身试法,要想获得实战机会,唯有上战场一途了。

“哦。”秦异人猛的想到了什么,笑道:“斗兽场,斗兽场,我怎么把这给忘了呢?”

斗兽场,就是后世所说的“竞技场”。

奴隶竞技并不仅仅存在于古罗马,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依然存在。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很多著名的斗兽场,诸如:纣王所筑的沙丘苑,多取野兽飞鸟置于其中,供人搏杀;周穆王所修的东虞,畜养猛虎于其中,故名虎牢。

在这外,还有虫牢、蛇渊囿、皋狼等等。

这些斗兽场,不仅仅有奴隶与奴隶之间的搏杀,还有奴隶与猛兽、巨蟒之间的搏杀,供奴隶主贵族取乐。

当然,建立斗兽场还有一个重要作用,那就是练兵。汉武帝时期,著名的皇家园林“上林苑”,多畜养猛兽,为后人指责。指责汉武帝的人却不知道,汉武帝这是为著名的羽林军训练用的。

不是每一支军队,不是每一个军人都有机会上战场,不能在战场上历练,那就去斗兽场厮杀,与猛兽相搏就是。

汉武帝为此投入很大,不过,收获也很大,“羽林军”名动千古。

战国时代,正是中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代。先进的社会制度,封建社会的代表,不是后世儒家吹嘘得如同花儿一般的山东六国,恰恰是儒家大贬特贬的秦国。

商鞅变法,在秦国推行“国无隶身,一体国人”,也就是废除奴隶,全部都是享有人身自由的自由民。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把封建制度在全国推广开,全面废除奴隶,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如此飞跃式的进步,却被后人骂得体无完肤,秦朝因此而被钉在耻辱柱上,背上了“暴秦”的骂名。

而山东六国,却是半奴隶半封建社会,是一锅夹生饭,既有落后的奴隶制度的浓厚缩影,又有进步的封建制度的影子。

邯郸,作为山东六国的政治、经济中心,有很多斗兽场,只要秦异人愿意,随时可以去斗兽场搏杀,可以进行实战。

这绝对是眼前解决实战最好的方式了,秦异人不由得大喜,笑道:“我们这就去斗兽场。”

训练了这么久,还没有经过实战,与信陵君门客那场打斗,没有一点儿挑战性,秦异人很急切。

说好就行动,秦异人带着孟昭、马盖和范通出了府第,直奔斗兽场而去。

秦异人这是第一次进行实战,并没有去大型斗兽场,而是来到一个小斗兽场,叫“马氏斗兽场”。

虽是个小型斗兽场,占地不小,数百间房屋,供贵宾休息之用,还有一个巨大的斗兽场,这就是奴隶搏杀之处。

“各位大宾,可是前来观赏?”一个使女飘来,脆生生的道。

“我是前来斗武的。”秦异人直道来意。

“斗武?”使女把秦异人打量一眼,道:“大宾可是要使用特别手段?是半清醒,还是昏迷不醒?”

斗武不过是一个好听的字眼罢了,那些只知吃喝玩乐的奴隶主贵族们哪敢与奴隶生死相搏,每当他们要“斗武”时,就要给奴隶吃下药物,让奴隶不清醒,供奴隶主贵族们虐待,兴尽斩之,以此来取乐,博取武勇了得的名头。

秦异人如此俊俏一人儿,一定是花花公子,豪门子弟,以杀奴隶取乐罢了。

“不用。要清醒才好。”秦异人是要磨练自己,当然不能给奴隶用药物。

“真不用?”使女有些讶异,惊奇的打量着秦异人。

脑子被门夹了吧?你以为你是谁?奴隶是亡命徒,一个不好,就会杀了你。

“真不用。”秦异人肯定一句。

“不知大宾要挑什么样的奴隶呢?”使女扳着玉葱似的手指细数起来:“我们这里有来自七大战国的战俘奴隶,有来自百越、东胡、林胡、浑邪、休屠、楼兰、白羊、匈奴的奴隶,还有转胡人,应有尽有,公子,你要什么呀?”

转胡人,就是混血儿,是胡人与华夏混种。

战国时代,其实就是华夷共处的时代,胡风极盛。赵国因为赵武灵王推行“胡服骑射”,而胡风更盛。再加上,赵武灵王曾经大破胡人,击败匈奴,俘虏大量的胡人、匈奴,使得邯郸的胡风再盛数分。

因而,在邯郸有如此来自五湖四海,天南地北的胡人,一点也不用惊奇。

“品种挺全嘛。”秦异人不得不赞叹一句。

“那是哦。”使女自得的一昂头。

“公子,你是初次斗武,得以见血为主,不宜与人搏杀。”孟昭提醒一句,道:“容公子见过了血,再与人搏杀,最为得宜。”

对这提议,秦异人没有异议。想想当初,明明可以一剑杀了信陵君的门客,却是于心不忍,这才饶过他一命。

秦异人没有杀过人,不忍心杀人,与这里杀人如麻的奴隶搏杀,太过凶险了。

“好吧。那就选斗野猪吧。”秦异人立时有了决断。

要是武艺了得的话,秦异人完全可以选虎豹这些猛兽。不过,以秦异人眼下的身手,若是与虎豹这些猛兽搏斗的话,必然死翘翘。

野猪虽然也是野兽的一种,却是危险性小多了,正适合秦异人。

付了金,秦异人被带到斗武场。一头露着獠牙,身体壮硕的野猪风一般冲了过来。

秦异人紧握着手中剑,凝神应对。

第十九章 男儿当杀人

剑光一闪,野猪身上出现一道血槽。

“哼哼!”野猪发出一阵痛哼声,獠牙翘起,对着秦异人就扑了过来,眼球充血,血红一片,恨不得把秦异人撞死当场。

“砍脖子!砍脖子!”孟昭晃着拳头,吼得山响,脖子上的青筋怒突,赛似老树虬枝。

瞧他那急切样儿,仿佛是他在与野猪搏斗似的。

“哎!公子心慈手软,这可不行。要是在战场上,早就被敌所杀。”马盖狠狠摇头。

“公子没有杀过生,头一回杀生嘛,就是这样。并不是人人都是天生的屠夫。”范通惋惜无已。

秦异人适才这一剑,完全可以一剑砍掉野猪的头颅,然而,秦异人却是半途变招,因为他没有杀过生,真正要夺走野猪的性命之际,心头怦怦跳,狠不下那个心。

“娘嘞,当屠夫也不容易,要有一颗狠辣的心啊。”秦异人在心里暗叹。

看屠夫杀猪,好象跟吃饭喝水一样容易,可是,轮到自己上的时候,方知其中的难处有多大。

“这样可不行,我一定要杀了这猪。”秦异人不住在心里告诫自己:“我要当秦王,一旦当上秦王,一句话就会死人无数,一定要有一颗刚硬的心。还有,若我要扫灭六国,一统华夏的话,就会烽火连天,死人无数,不是以万计,不是以十万计,而是要以百万为单位计算。眼前这只猪与之比起来,连根毛都不算。”

秦异人的目标是秦王宝座,到时候,一道旨意掷下,就会血流成河。要知道,这是兵连祸结的战国大争之世,哪天没有战争?哪天不死人无算?

若秦异人要更进一步,要结束战国的混乱局面,要扫灭六国,那战争就更加了得,死人更多了。

若是在长平大战以前,还谈不上扫灭六国,一统华夏。长平大战,秦国把最大的对手赵国干掉了,山东六国再也没有实力与秦国对抗了,只要秦国恢复国力,就可以进行大战。

在历史上,统一战争之所以由秦始皇完成,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秦昭王晚年出错,没有让秦国及时恢复国力,直到秦始皇亲政之后,秦国才恢复国力。二是因为秦国一连死了三个国君,没有风云雄杰做国君,直到秦始皇当秦王,方才扭转这一局面。

秦异人不再是历史那个操蛋的秦庄襄王,他只需要让秦国恢复国力,就可以发动统一战争,扫灭六国,成就一统伟业。

“我杀!我杀!杀杀杀!”秦异人吼得山响,下手却不够狠辣,手中剑接二连三的劈在野猪身上,野猪不断发出痛哼。

刷!

终于,一剑劈死了野猪。只是,此时的野猪,浑身上下都是伤痕,好象被变态的虐猪狂肆虐过似的。

“这也叫杀猪?”围观的人不由得好笑,指指点点,笑作一团。

“公子仁慈,不忍杀生。”孟昭忙为秦异人辩护。

“仁慈?把猪都虐成这样了,还叫仁慈?那什么叫狠毒?”围观之人立时反驳。

孟昭被问了个大张嘴,找不到言词为秦异人辩护。

“我头一遭杀猪,心有不忍,诸位取笑了。”秦异人抱个团团揖,自承问题。

“公子心胸坦荡,好!采!”围观之人先是一愣,继而就是喝采了。

象这种糗事,有几人愿意承认?秦异人能坦言,这在风气坦荡的战国时代,很能博得人的好感。

“再来!”秦异人紧紧手中剑。

孟昭付了钱,奴隶把一头野猪赶了进去。

秦异人手起剑落,干脆利索,一颗猪头滚落,鲜血飞溅。

“好!采!”这手很漂亮,引来一阵叫好声。

“公子,不够狠辣。”孟昭立时指出问题所在。

这也太打击人了吧?你就不能说点好话,让本公子欢喜欢喜?秦异人在心里颇有微词,却是不得不承认,孟昭的话一针见血。

这一剑,秦异人利索了很多,却是狠辣不足:“再来。”

就这样,秦异人成了“杀猪专业户”,一头又一头野猪死在他的剑下。随着斩杀的野猪数量增加,秦异人的动作越来越利索,也更狠辣了。

“杀,不是为了杀而杀,要有气势,要狠辣,公子有点这味儿了。”孟昭、马盖、范通三人看在眼里,大是赞许。

一头野猪朝秦异人冲来,秦异人眉毛一立,一股杀气乍现,野猪毛发倒竖,惊恐的尖叫起来,不住后退,不敢再冲过去。

秦异人手中剑如同电光石火般,对着野猪刺去。

“哼哼!”野猪惊恐的尖叫着,不断后退,毛发倒竖,惊惧难安。

秦异人微微一笑,收了剑,笑道:“算你运气好!本公子不再杀猪了,要杀了人。”

从斗武场出来,孟昭、马盖和范通把秦异人围住,赞不绝口:“公子,你的进步真大呀,这才三天时间,就有如此气势,不错不错!”

“公子,今日先歇息了,明日开始,与人搏斗。”范通提议。

“何需明日?现在就开始。”秦异人三日杀猪,进步不小,很是期盼与人搏斗,片时不想耽搁。

孟昭三人把秦异人一通打量,只见秦异精神不错,还隐隐有些兴奋,很是期盼,不好扫了他的兴,只得道:“既然如此,我们就挑一个对手。”

唤来使女,把这里奴隶的资料拿来,四人开始选择。

“这个。”秦异人在一个奴隶的资料上一指,道:“这是个楚国奴隶,实力比我要强些,我应该能胜。”

这是秦异人的初战,不应该挑太强的对手,要与秦异人差不多的对手。这个楚国奴隶身手比秦异人要强些,却是强得不太多,适合秦异人练手。

“可以。”孟昭、马盖和范通三人很快达成一致,赞同秦异人的提议。

“敢问公子,可是要用药物?”使女问询。

“不用!要让他处于巅峰,我要与他生死相搏。”秦异人的回答让使女很是震惊。

“公子,奴隶都是死士,不惧生死,你是千金之躯,这得不偿失。”使女好心好意提醒。

竞技场中的奴隶皆是亡命徒,杀人如麻,人人手中沾满血腥。若是让他处于巅峰状态,那还得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儿,谁也说不清。

不让奴隶处于巅峰状态,怎能促使秦异人进步?使用药物的话,还不如与孟昭他们练习。

“就这么定了。”秦异人挥挥手,颇为兴奋。

使女好象看白痴似的,把秦异人再三打量,这才离去。

没过多久,就安排好了,秦异人在孟昭、马盖和范通三人的簇拥下,来到竞技场。

护卫打开门,秦异人紧握手中剑,大步进入斗武场,脑海里突然回荡着《杀人歌》: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第二十章 胜利

秦异人进入斗武场,只见一个身材壮硕的汉子,面色凶狠,一双眼睛如狼似虎,打量秦异人就象饿狼发现羊羔似的。杀气腾腾,一瞧便知,这是一个双手沾满血腥,杀人如麻之辈,死在他手上的人不知几多。

竞技场就是生死相搏之地,每一个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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