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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生命-神授的权杖-第4章

小说: 生命-神授的权杖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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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我该去考取什么职业资格才好呢?就魔法来说,我大概刚刚达到见习魔法师的水平吧,但我对元素魔法并没有多大兴趣,我的心中,一直憧憬着心灵之光的强大力量——“可以改变整个世界的力量”,老师曾经这样对我说过。论起格斗技来,相信一般的骑士或者战士都不会是我的对手,然而骑士要会使用枪剑,而战士测验的是刀斧技,对此,我全都是外行。“再说吧,”我回答斯威特,“别忘了明年一月十日,在艾尔帕西亚集合。”

送走了同伴们,我开始考虑自己的去向。不如去盖亚王国寻找第一王子金·斯沃吧,已经一年没有见过那个家伙了,不知道他的武艺有无长进——大概身边美女的数量是又有大幅度增长了吧。

一路向西,二十三天后的黎明,我进入了魔法王国鲁安尼亚的首都荷里尼斯。这是座并不很大的城市,但是毗邻经济力强盛的盖亚王国,给它带来了非常繁荣的市场。我在魔法师公会前停顿了片刻,然后又来到战士公会——一座比魔法师公会要小得多的建筑物。我下马走了进去——并没有期望什么,只是突然想到了斯威特的话:“你也赶紧确定自己的职业吧,否则无法进一步修炼呢。”

“欢迎,欢迎,”一个肌肉坚实的彪形大汉迎了上来,“请报出您的姓名和职业。”“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我还没有职业。”“是吗?”大汉上下打量着我,眼神中分明有一丝轻蔑,“就您的资质,也许当魔法师更合适——不过没有关系。你想做战士还是骑士呢?或者弓箭手?”

我取出了自己的武器:“你看哪一种比较适合我?”大汉笑了起来:“喂,小朋友,你走错地方了吧,你应该去考魔法师呀。”“是吗?”我突然有种忍不住想要动手的冲动,高高举起了我的钉锤。大汉冷笑一声,从背后抄起一面铁制的盾牌来。没有等他摆好姿势,我的钉锤已经以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敲了下去,“当”的一声巨响,大汉连退三步,铁制盾牌上面整齐地排列着六个凹痕,呈美丽的五瓣花状。大汉额头,开始有冷汗冒出。

我没有再多说一句话,就走出了战士公会。才要上马,突然一个披着黑色斗篷,遮住了大半个面孔的家伙凑了上来:“您很厉害呢,阁下。还没有确定自己的职业吗?也许我可以帮你。”那家伙的声音尖锐得让人牙齿发酸。“你是谁?”“您有没有听说过‘地下公会’?有兴趣的话,请跟我来。”

我确实听说过有地下公会这种组织存在,它是专为一些无法在魔法师和战士间界定的特殊职业之招生和晋级而设定的。“比如杀手、召唤术师,等等,”那家伙一边带路一边解释,“其实只要找对了老师,成就不会在各国政府设置的合法公会成员之下。”

转过两个街角,我们走进一条狭窄的街巷,而在街巷的尽头,有一扇黑色的小门。黑衣人打开了门,我牵着马走了进去。里面和外表截然不同,虽然不算华丽,却是相当大的一个庭院,和四五幢颇为气派的建筑物。“丑话说在先,我们收费颇高,可是绝对值得。”黑衣人要我把马拴在廊柱上,然后招呼我走进了中央的建筑物。

建筑物里面,坐着一个相貌丑陋的残疾人——他双腿齐膝以下,只有空荡荡的裤管。“欢迎,欢迎,”他用和战士公会招待员完全不同的冷静的语气问我,“您有希望中的职业吗?”我摇头,他又问:“那么您有什么要求呢?——凡是这个世界上有的,或曾经有过的,甚至是传说中的职业,没有我不了解的——当然,我不一定能够给您找到指导教师。但我做不到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人能够做到。”

“我希望的是速度。”“速度?”“是的,我不需要老师,我曾经有过老师,他告诉我速度可以转变为力量。”“马克涅斯!”边上的黑衣人叫了起来,“最强的雇佣军团长马克涅斯!你是他的弟子?你是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

我吃了一惊,因为即使在雇佣兵行业内也基本上无人知晓我的师承和来历。“你找对地方了,孩子,”那个丑陋的残疾人笑了起来,“你以为我怎么会残废的?我们以前都曾经做过马克涅斯的同伴。”“那是什么职业?”“疾风行者。”

看到我迷惑的表情,丑陋的残疾人解释说:“这是只传了三代的特殊职业。让我详细告诉你吧……”

四十四年前,教皇国托利斯坦最伟大的四位骑士领主失踪了,这是历史上的一个不解之谜。他们的名字,分别是“狮子”阿普勒、“豹王”麦克特尼、“黄金骑士”塞伊斯坦和“死神”法提米亚。

然而其实,正是他们,在著名的“七玫瑰之战”后,开创了四个不为人知的奇特职业。这四个职业的来源,是一份古文书上记载的上古宝藏。四位骑士领主,同时也是生死与共的好友,屏退了所有部下和随从,根据古文书的指引,经过长时间探索,终于找到了这批宝藏。按他们的原意,是要利用宝藏帮助托利斯坦教皇完成全人类的统一。

然而,所谓的宝藏,并不是他们所期盼的黄金、珠宝,或者上古的强力武器和神秘魔法书;所谓的宝藏,不过是一箱箱用他们所不懂得的文字所书写的文件。他们拿着一本文件,前去请教当时唯一的古魔法使安德鲁斯,安德鲁斯告诉他们——

“这是上一个神的世代所遗留下来的文字,当今没有人能够读懂。”

失望之余,四个人又燃起了最后的希望,他们挟持安德鲁斯来到宝库,要他运用自己超人的智慧来破译这上一世代的文字。安德鲁斯用了整整三年时间,耗尽了自己所有的精力,也没有能够成功。在临终前,他对四位骑士领主说:“看起来,上一世代果然正如它的名称‘堕落代’一样,是一个混乱和分裂的世代,因为这些文字并非出自同一个体系。我唯一能做的,仅仅是将其区分开来,并通过残留在文字上的微弱信息,去感受它的来源……”

“您感受到了什么?”四人追问。

安德鲁斯摇头:“我只能够感应到——这一箱书,说的是历史;这一箱,全部是军事;这一箱,是物理技术……”“这一点用也没有!”“是的,三年的心血,没有用,不过,”安德鲁斯吃力地拿起一本研究军事的书,“在这本书上,我感应到一些特别的东西……”

于是,他用最后的力气,把一句特别的话写在了地上:“迅疾如风,缓慢如森林,毁灭一切仿佛烈火,安然不动好象大山。”

就这样一句话,使四位骑士领主重新审视他们的武艺和所经历过的战争,并依此开创了四个崭新的格斗技职业。“豹王”麦克特尼创造了“疾风行者”,用速度来提升自己的攻击力;“黄金骑士”塞伊斯坦创造了“森林行者”,讲究巧妙瓦解敌方的攻势;“狮子”阿普勒创造了“火焰行者”,瞬间的爆发力足以毁灭一切;“死神”法提米亚则创造了“山岳行者”,以静制动……

“这是格斗技的道理,也是战争的道理,”丑陋的残疾人对我说,“随后,他们各收了一个弟子,把这新的职业延续下去。他们没有再在人世间出现,他们寻找把四个人的技术结合为一的方法,直到死亡。其它三个职业,现在连我也不知道他们的传承,而‘疾风行者’,却由马克涅斯传给了你。”

“那么就是说,现在世界上已经没有一个‘疾风行者’了是吗?”

“不,还有你——我听说过你的名声和武艺,也曾经听马克涅斯夸奖过你的天赋,你应该已经达到了疾风行者的中级水平……”“那又有什么用?”我苦笑,“没有人能够指导我了,我无法确定自己的等级,更无法继续晋级。”

“你错了,布隆姆菲尔德先生,”一直站在旁边,很久没有说话的黑衣人开口了,“所谓的晋级,不过是通过某一种手段,大幅度提高个人的修为而已。而我们,确实掌握有可以大幅度提高你能力的办法。”

“什么办法?”

“嘿嘿嘿嘿,”黑衣人笑了起来,“虽然我们和马克涅斯交情不错,可是交情归交情,利益归利益……”我从怀里掏出了一袋金币,可是并不忙着递出去:“什么办法?”

“是这样的,”黑衣人一边伸手来接金币,一边故作神秘地回答:“关键,在于古魔法使安德鲁斯的遗物……”

半个月以后,我带着满腹疑团,进入了盖亚的都城赫尔墨。这是一座比荷里尼斯要大上三到四倍,并且非常繁荣昌盛的城市。进城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我找了家不起眼的小旅馆,准备投宿一晚后,明天天亮再去寻找金·斯沃。

这是又一个不眠之夜,虽然在得到有关疾风行者的情报以前,我还从来没有失眠过。我在想那件安德鲁斯传说中的遗物——“他的魔法杖……不,具体来说,应该是魔法杖上面的一块宝石。魔法杖上面有大约七或者八块宝石,而只有一块对你的晋级有用……”

可是怎样区分这与众不同的一块宝石呢?又怎样使用呢?难道象童话故事里那样,只要用手指摩擦宝石,就会有一个精灵,甚至是安德鲁斯永恒不灭的灵魂在虚空中出现,然后对我说:“孩子,你现在的等级是多少多少,你要想晋级就必须通过如此这般的测试……”

想着想着,我突然觉得很好笑,我竟然会相信这种虚无缥缈的传说。安德鲁斯的魔法杖是什么样子的?没有人知道。它现在何处?也没有人知道。“马克涅斯肯定知道!”是啊,可是老师马克涅斯已经去世整整七年了!

已经七年了……我突然想要到老师的坟前去祭拜一番。虽然我并不是一个尊师重道的人,虽然在我心目中,只有那个带我离开少年流浪生涯的老人才是真正值得我尊敬的人,可是——也许我真的应该回马克涅斯长眠之处去看一看。

既然睡不着,我干脆从床上坐起来,打开了酒瓶。我的酒量并不好,可是非常喜欢那种遍身暖暖的,同时心底充满激情的醉后的感觉。“我相信,心灵之光一定仍然存在着!”老人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是啊,我也相信它一定存在,可是,它究竟存在于何方呢?是在我的心中,还是在谁的心中,是在清醒的世界,还是在醉后的世界呢?

想着想着,终于,酒精把我带进了梦乡。

第二天醒得很晚,但我还是先逛了一趟街市,吃过午饭才前往王宫——因为按照金·斯沃的习惯,没有急事的话,中午以前他是不可能起床的。可是——

“王子殿下昨天晚上就外出了,还没有回来。”卫兵拦住了我。我正要转身离去,突然被一个女人叫住了:“呀,这不是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先生吗?”那是一位年青美丽的女士。我知道金·斯沃身边总是围绕着一群各式各样的女子,有时候还真是让人半妒半恨。也许这位也曾经陪伴着他,见过我吧。可是我却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知道王子什么时候会回来吗?”我问那位女士。

“啊,王子……”她突然指着我的身后叫了起来。我转过头,远远的三骑走近。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分辩出那正是金·斯沃和两名美丽的女剑士——那女人眼力真是相当不错。

“咦,”这时候金·斯沃也已经看到了我,一开口竟然是,“你怎么追到这里来了?”

“说什么?我又不是讨债的……”他催马走近,我上下打量着他,快一年没见,那家伙还是这样华丽得没有品味,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为什么笑声不再那样爽朗(或者说肆无忌惮吧)了呢?

“发生什么事了?”“咦,你看出来了?厉害!”那家伙走到我的面前,下了马,“心里有点不痛快——虽然对方实在太强大了,输给他应该不会感到羞耻,可总是不痛快……”

“输了?格斗?是谁?”“卡姆巴尔·契彭。”

认识金·斯沃,是在四年以前。当时,我正在参加两个城邦国家——蓝格和格劳瑞斯——之间的战争,格劳瑞斯最终赢得了微小的胜利。那一天我回到格劳瑞斯城,用挣来的奖金,准备好好喝一顿酒。在酒馆里,碰到了金·斯沃——当然有两位娇俏的女剑士相伴。

因为喝酒,我们逐渐聊了起来。他对我自报家门。“那么,王子殿下是前来考察这场战争的吧。”我很自然地问道,可是他却笑着回答:“不,我是听说格劳瑞斯盛产美女才来的呀。”

然后他就开始高谈阔论,说自己是为了追求世界上最美丽的女性和短暂但象流星般耀眼的爱情才游历世界的。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终于把话题重新拉回到我感兴趣的战争上来。“这也叫战争吗?”他却撇着嘴,“械斗罢了。真正的战争,必须具备明确而且伟大的目的!”

“什么伟大的目的?”“统一整个人类社会呀。神造成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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