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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在纽约风中-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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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耀索性随她,拿起书坐在一旁。隔一会,洪嘉嘉便端了一锅热腾腾的汤上桌,里头有肉有蛋有蔬菜,还有各种鱼肉虾丸,甚至还有粉丝。

“趁热快吃吧,杨大哥,不然冷掉就不好吃了。”因为没有电磁锅炉等器具,煮好的火锅无法持续加热。洪嘉嘉殷勤地盛了一碗给杨耀,催促着他吃。

“谢谢。”杨耀接过,搁在桌上,明白地说:“嘉嘉,我很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不习惯像这样和别人一起吃饭。以后请你别再费心。”

洪嘉嘉脸上的笑容顿了一下,停住筷子,说,“连和曼光也不曾一起吃过吗?”

“我习惯一个人。”杨耀并不直接回答。他并不是容易被打动的人,但遇见江曼光以后,他的心变得柔软,所以他才会委婉地对待洪嘉嘉。

洪嘉嘉勉强堆起笑,说:“我想你一个人或许会很冷清,我不知道你习惯自己一个人吃饭。对不起,我来反而给你添麻烦了。”

“你不必道歉,我也了解你是好意的。只是以后请不必为我费心,我不想给你添麻烦。”

“不麻烦的。”洪嘉嘉立刻说,“只要跟杨大哥有关的事,我都不会觉得麻烦——我是说,我在这里没什么朋友。跟杨大哥在一起,我觉得很快乐,所以……”

“你还年轻,也很开朗,应该很容易就可以交到许多朋友。”杨耀说话的口气仍然很平淡。

“我不行的。”洪嘉嘉放下碗筷,略低垂着头,流露一些无奈苦恼,吐诉说:“我不晓得该怎么跟别人相处,该说什么话,很难交到朋友。”

“不会吧。那一天在公寓的聚会,你不是能和大家都聊得很开心?”

“那是因为有杨大哥在一旁,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跟杨大哥在一起,我就觉得很自在。”

说这话时,洪嘉嘉抬着一脸无辜困惑的表情望着杨耀。

这算是很露骨的暗示了吧?但看她的表情又不像,好像单纯只是小女孩的一种依赖心情。杨耀温和地笑着说:“我其实并不擅长和别人交往的。你既和我处得来,就一下更容易和别人处得来,所以,别担心太多。”带着劝慰的口吻。

经过这些日子,他拔掉身上不少冷漠的刺,会给予旁人温暖的笑意,但也仅止于这样,再进一步,他的心房就不会再开放。

“杨大哥……”洪嘉嘉拿起筷子,又放下,迟疑了一会,微微咬唇说:“其实,你喜欢曼光,对不对?”

杨耀瞥她一眼,神色不动,没答话。

“你其实是特地来找她的,对吧?我知道。”洪嘉嘉又试探着,想确定。

杨耀仍然对她的问题不置一词,答非所问说:“快吃吧,冷了就不好。吃完我送你回去。”

洪嘉嘉有些失望,但又不能如何,默默地端起碗筷,却不时地看着杨耀。偶尔他抬头和她的目光遇上,她便很努力地冲他一笑,苍白的表情,会教人心疼,杨耀依然默默,黑棕色的眼睛沉静无波,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

“对了,杨大哥,你去过博物馆了吗?”洪嘉嘉努力想使气氛轻松热闹起来。“你来了一些时候了,我想应该去看过许多表演,和去过一些地方了吧。当然,上次去苏荷和中国城不算。”

杨耀摇头。

“还没有吗?没兴趣?还是不喜欢?”

“也不是,只是不急。”博物馆那些地方随时可以去。表演也随时可以看。

“那你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

杨耀微微偏头想想。“我是对建筑有兴趣,不过……”能看的地方和东西太多,反而没有特别想望的。而且,他并不是第一次来纽约,游艺的心淡很多,并不是那么一往情深。

洪嘉嘉却像终于抓住了什么,很高兴地接口:“我们找个时间到中城走一趟好不好,杨大哥?去看看那些摩天大楼。”

曼哈顿中城是纽约的商业重区,几乎所有著名的摩天大楼和风格特立的建筑都集中在这里。以装饰艺术风格著称的克莱斯勒大楼便位在下中城雷辛顿大道和四十二街。

“呃,不过——”杨耀推辞着,洪嘉嘉立即打断他的话,带点硬迫地征询说:“也找曼光一起去好了,你说好不好?我想她一定也还没去看过。”她笑一下,轻叫起来,想起什么似,笑说:“对了,我还买了两张芭蕾舞剧的票,要邀请曼光一起去观赏呢。”

“是吗?”杨耀微微一笑,原先拒绝的推辞不觉便搁下。

“那就这样说定了哦。”洪嘉嘉愉快笑起来。灯光下,俏脸闪着莹莹的光泽,隐隐杂了那么一丝狡黠。

杨耀不置可否,只是沉静地微笑。

“走吧,我送你回去。”他站起来。

这个时候,江曼光应该在吧?赶在夜深以前,他想也许能和她见见面,说说话。在这形同放逐——更或者说,自我放逐的世界里,他飘洋过海原就只为看看她。

参观过了博物馆,美术馆,观赏过街头艺人的精采秀,又和流浪汉简短的对过话、给了一些铜板,然后马不停蹄地转到包台公园搭渡轮登上位在自由岛上的自由女神像,如同一般观光客赶集一般,再然后火速转往时代广场,看人群来来往往和五光十色令人应接不暇的霓虹灯影,最后混在人群里跟着人群漂流,一边吃着加了芥茉的热狗。

终于,做完了这些观光客该做的“功课”后,江曼光累瘫了坐在路边。这样总算有了交代,既然是观光客,就该有观光客的样子。

啊——她跳起来,忘了拍照。

这是观光客必修的功课,她居然给忘了。不过,也难怪,她根本连照相机都没有。有形与无形的东西,对她来说,定义都一样,繁华与空虚并在,看看就好。

时间差不多了,差不多该回去了。她不在入夜以后曼哈顿太深的街头逗留。她快步往地铁站走去,时代广场上的风缠卷着一点淡淡的寒瑟。

进了地铁站,她没留神,一不小心竟搭是北向中央公园的地铁,等她发现时已经到了雷辛顿大道和东六十街口。她赶紧下车,想换站转车,不知怎地,竟出了地铁站。

真是的。她干脆往五十九街方向走。四五六号地铁可坐到联合广场再换车。但想是简单,她心里却很紧张。天色晚了,虽然街道还有许多行人,但每个人都形色匆匆,走得相当快,恨不得把身后的人甩得越远越好。她尽量靠街心走,脚步很快,心脏砰砰地跳。在纽约这些日子,她养成快步走的习惯。一个人她并不怕;但她总是很小心,她脸上的冷漠也适合这个城市的基调。

没走多久,她突然觉得有种奇怪的感觉,身后似乎有人跟着,隐约还像有叫声。她警敏起来,心脏跳得更快。

她加快脚步,身后的脚步也跟着越快。还好,还有其他的行人。她心宽了宽,一口气跑到亮处,鼓起勇气回头一看——她呆住了!那人就离她五六步,竟然是东堂光一!

“不要跟在我后面!”她对他大声吼起来,想都没想到,“你在纽约这么久了、难道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吗?!”

她的叫声引来许多人的侧目,她却一点也不在乎,脸上因紧张气愤的情绪而潮红。

“吓到你了呀,真对不起。”东堂光一收起他常有的漫不在乎,语气倒显得很认真。他当然也清楚在纽约夜归人的小心翼翼,最忌讳跟在自己身后的陌主人,因为谁也不知道对方会突然对自己做什么。

“我从附近经过,看到一个身影从地铁站出来,很像是你,但又不确定,只好跟在你身后,想追上你看看。但你越走越快,我叫你你又没听见,我正在想该怎么办,你突然就回头了。我不是有意的,很抱歉,害你受了惊吓。”他认真地解释又道歉。

江曼光看看他,接受了他的解释。“算了,反正你也不是故意的,我自己也太紧张了。”事实上,当她看清楚是东堂光一后,蓦然有种安心的感觉,紧绑的神经全都松驰下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两人不约而同问对方。

江曼光耸个肩。“搭错地铁了。今天一天东跑西跑的,把自己都搅糊涂,累死了。”

“听起来好像很糟糕的样子,你都做了什么?”东堂光一似乎很感兴趣。

“没什么,只是当了一天的观光客。”她轻描淡写地概略把今天做的事带过。

东堂光一哈哈笑起来。“你还真辛苦。不过,你胆子也未免太大了吧。”后面一句话,微微有摇头的意味。

“其实我很胆小的,不然刚刚也不会被你吓得半死。”她定眼看着他,脑中忽然浮起大卫吻他的画面。本来她已经忘记,适才乍见他也没想起,但现在那些画面全部翻涌而来。她还记得,他在她脸颊亲了一记。她暗暗皱眉,甩掉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说:“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

换东堂光一耸个肩。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理由。江曼光也不想多问,说:“我得走了,再见。”

她挥个手,转身要走。

“等等——”东堂光一伸手抓住她的手臂。

很戏剧性的,天空忽然在这时飘起了雨。

他望望天空,说:“下雨了啊……”语气喃喃的。低头看她,语调变得平常,也不像邀请。“我就住在这附近,过来坐坐吧。”

住这附近?江曼光露出一些疑惑,看着他,随即恍然大悟,想起来了,洪嘉嘉说过,东堂光一住在上东区。原来!难怪他会在这里出现。

她想想也好,点了点头。他好像笑了,她没看清楚。在等她回答的片刻,她看他紧抿着唇,完全不似他平素的懒散轻松。

她默默跟着他走。说是附近,却也左转右拐走了不短的时候,直走到公园大道和六十八、九街附近;他才停在一栋华丽的公寓前。

“到了。”他说。

“就这里?”江曼光不禁睁大眼睛。上东区大半是一些高级住宅,住的也多半是些商贾名流;她虽然耳闻不少。但不曾亲眼见过,总是没有实质感,但现在亲眼看见了,她还是很没有实在感。大厅内站着的那个制服笔挺的门房。她怎么看都像在演电影般的不真实。

“进去吧。”东堂光一微微托着她的腰催促她。

她被动地移动脚步,听他和门房微笑打招呼。

“我不知道,原来你还真是个少爷。”她说这些话也没什么意味,纯粹只是有感而发。

东堂光一只是抿嘴看她一眼,没说话。

进了客厅,他开了暖气,将外套往沙发一丢,说:“你自己随便坐吧。”自顾往里头走去。

江曼光站在客厅,环顾了四周一眼。不愧是高级屋宅,器物家具就是有一种豪华贵气感。她很不礼貌地四处走动了一下,光是宽大的起居室和光洁的厨房,就让人不禁发出赞叹。但不知为什么,看来应该经过名家设计装潢的屋子,在亮着澄暖的灯光中,却仍让她有种空洞冰冷感;那光洁透亮的玻璃桌几,反射着一种奇怪的金属感,仿佛不曾沾过人间的火烟。

“喏,这给你。快把身体擦一擦,不然会着凉。”东堂光一走出来,丢下一条厚毛巾给她,他自己也拿了一条毛巾擦着头发。

她胡乱擦了一下,问:“你一个人住?”

“嗯。”他只是嗯了一声。

她不禁又看看四周。疑惑着,自己一个人住在这样冰冷空洞的屋子会是怎样的感觉?

想想,东堂光一就是自己一个人住在这样的地方,但她实在无法想像,他一个人是如何在这里生活。仔细想想,她其实对东堂光一一点都不了解。他时常会到公寓去,和那些朋友呷闹厮混;在他到公寓时,她也时常会遇见他,或许还会说上一些话。但除此之外,在公寓外,他是怎样生活的,他又有什么样的面貌,她根本毫不明了。

“干嘛?一脸很同情的样子。”他看她那样呆呆的,忽然将毛巾甩在她头上,走到冰箱前说:“要喝些什么?”

她抓开毛巾,露出脸,说:“你有什么?”

“我看看……啤酒、矿泉水、冰咖啡……还有可乐。”

他说一样,她便摇一次头。他一脸无可奈何,丢给她一罐啤酒,说:“将就一些吧。”便自顾拉开拉环喝起来。

她看他都不挑剔了,也只好将就。但冷天里喝这种冰啤酒实在不好受,她不禁皱了皱眉。

“不好喝是不是?”他看到她的表情,瞧瞧手中的啤酒,也不禁觉得难喝,便说:“我有一些威士忌,你要不要?”

也好,她点头。

他拿出一只宽口的酒杯,倒给她浅浅的、不到一公分的威士忌,自己也只倒了一些,叮咛说:“别喝太急,当心醉了。”然后,拎着酒杯,走到木柜前,挑出了一张雷射唱片,打开音响。

片刻,音乐飘出来,跑着,沙哑的男声低低地轻回起来。

江曼光静默的喝着威士忌。她知道这首歌,很老了。洛史都华那个破锣嗓唱起这样的情歌,在这样飘濛的雨夜。还真贴切符合这个城市的味道。但这味道,让她更觉得有另一款意味,幽幽地诉,爱情是风中的往事,飘飘荡荡。

“最近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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