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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来世我还要做你的新娘-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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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还没用?” 
  “不舍得用,一直留着。” 
  她打开了那瓶Dolce Vita……先擦在自己左耳后……然后擦在我左耳……最后将香水洒在空中。 
  “走,一起走过去。” 
  小芳牵着我的手,一起走过这片香水林。 
  香水落地,淡淡的清香还留在空中,很久,很久…… 
  “叔叔,认识我遗憾吗?” 
  “从第一天开始就不。” 
  “恩。” 
  她靠在我怀里,仰着头,呆呆的看着我。 
  我低下头,轻轻的吻了一下她的唇,好甜,好甜…… 
  “叔叔……” 
  “恩” 
  “抱紧我!” 
  我使劲楼着她,她渐渐融入我的肌肤,我的灵魂,我的生命,永远都不可能分开。 
  …… 
  车继续往前开,留下很深很深的足迹。 
  这是一辆: 
  开往天堂的列车。 
  后 记 
  林娜 
  第一次见到哥哥,我差点把他撞飞。如果那次我真的把他撞飞了,就没有了后面精彩的故事。 
  他一个看上去不到20岁,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小屁孩,凭什么一回来就把我板上钉钉的经理位置抢去了?没事他还老爱跟员工们打成一片,显示着他为人随和,这不完全跟我作对吗?我就讨厌他那幅假和善的样子。我故意把公司活全揽了过来,你不是经理吗?让你做一个无所事事的闲经理,看你良心上怎么过得去,没想到他依旧做的那么坦然,真是气死我了。 
  上天真是作弄人,连我在迪厅跳舞那点小秘密都被他无意中发现。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太过了解我,他却穷追不舍,还要我告诉他为什么。当时我恨不得拿把刀把他杀了。更可恨的是我不告诉他,他竟然打了我一巴掌。从小到大,还从没被别人打过,我完全被打蒙了。但我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是真心关心我。父母死的早,关心和疼爱早就从我的字典里消失了,猛然间有人对我这么好,真有点无所适从。不知道是因为伤心,还是感激,又或许委屈,我哭了,那是父母走以后我第一次哭。哭在他怀里,一个刚认识几天的男人怀里。他这个笨蛋,连哄人都不会,手还放在空中,我真希望当时他能抱抱我。 
  他是第一个见过我流泪的男人,也是第一个跟我有过肌肤之触的男人。虽然隔着两层衣服,我还是感觉到了他的体温。原来有人疼的感觉真好,他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不知道那究竟是兄妹之情,父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有或者三者皆是。 
  我真怕他把我跳舞的事情告诉同事,还好他没有这么做,不然我会恨他一辈子。 
  跳舞本来是我发泄的唯一方式。被他发现后,我就没有去了。有几次实在憋不住走到门口,看见他正在向服务员打听我,又没敢进去。长时间内心的东西发泄不出来,我感觉很压抑,快窒息了。没地方诉说的我采取了极端的方式:自杀。没想到没死成,睁开眼的那一刻还看见了他。他还那么自然的扶我去上厕所,快难为情死我了。 
  我一直以为他只是个靠收买我叔叔坐上经理位的混小子。没想到还那么心细,连女人的生活用品也知道买。在医院那段时间,我感觉自己渐渐离不开他了。那种感觉让我害怕,却越来越上瘾。 
  他竟然说要做我哥哥,这是多么让人愉快的事情呀。我不仅有了疼爱我的人,还有了照顾的对象。我叫他搬到我家里住,就是想尽一个做妹妹的责任,好好照顾他,可他竟然拒绝了,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还好,他每天会来吃我做的饭,不至于浪费我这自学成才的手艺。 
  哥哥的出现让我开朗了许多,小芳的出现却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笑。那是一个既聪明又可爱的女孩,我真希望自己有一个这样的亲妹妹。 
  都怪那该死的酒精,让我把埋藏了二十几年的感情包括身体全部给了哥哥。但我不后悔,因为自己真的很爱哥哥。那木头,从头到尾没有跟我说一次,我爱你。虽然我不是那种喜欢整天把爱字挂在嘴边的人,但是没有一个女人会不喜欢听自己爱的人跟自己说那三个字。没办法他是叔叔级的人物,成熟的男人都习惯把爱藏在心里。   
  来世我还要做你的新娘 第四部分(14)   
  我知道他心里一直忘不掉小文,那是他刻骨铭心的爱。我不介意这个,因为这代表他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如果他真是一个有了新女朋友就立刻把以前爱人完全忘记的男人,我也不会喜欢他。 
  小芳母亲的离去对小芳打击很大,我也伤心了好一阵子。我让哥哥多陪陪她,可他竟然去装小芳的男朋友,虽然我没那么小气,小芳也是我妹妹。可女人毕竟是女人,女人在感情方面都是很小气的,而且女人都会吃醋,况且我看得出小芳一直很喜欢叔叔。还好后来多了一个小刚,哥哥可以一心一意的爱我了。 
  婆婆真的对我很好(叫婆婆亲切点),让我感受到了浓浓的母爱。哥哥有个幸福的家,我也将成为这个家庭一份子。 
  婆婆逼哥哥和我早点成亲,虽然这是对我来说太突然,还没完全准备好,但我心里还是很开心。男人没有事业是可怜的,女人没有家庭是可悲的。我将要成为刘太太,将要穿上婚纱,踏着红地毯,走进那美丽的殿堂。小时候那个美丽公主的梦就要实现,那份激动和期盼,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婚纱真的很美,我们两个也很般配。结婚那天,大家都这么说。能不般配吗?我和哥哥天生下来就是一对。所有的美丽、鲜花和幸福,今天都集中到了我身上。人家说女人一辈子最漂亮的就是穿婚纱的时候,何况我这样的美女。嘿嘿,自恋了一把。 
  我总觉得只有那种悲情电视剧里面才能看到,却没想到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我的婚礼上,小芳晕到了。 
  哥哥走了,焦急的走了。殿堂上只剩下我一人,但我相信他马上就会回来。回来陪我一起走过红地毯,一起揭开喜庆的序幕。 
  我微笑着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客人,哥哥还没有回来。老朱他们非要看我们喝交杯酒,而我现在只有左手和右手。 
  电话响起的那一刻,我整个心都跳了出来。哥哥告诉我小芳的病很严重,我只能安慰他在那好好陪着。我和哥哥都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在某些时候,过分善良要付出代价,沉痛的代价。我现在心情就很沉痛,但我必须顶住,因为我已经是刘夫人。我必须在哥哥最艰苦的时候为他分忧,必须在后面死死的撑着,让哥哥安心去做他应该做的事情。 
  洞房很美,那一个个鲜红的喜字让我心变的那样的光亮。洞房花烛夜,孤身只一人。我静静的坐在大红床单上,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流。黑夜渐渐侵吞着我,那种孤寂的感觉油然而生。我什么时候也变得像林黛玉一样暗自愁伤,林黛玉!我似乎想到了什么,翻起书架上的那本《红楼梦》。 
  这本书我以前就看过很多边,所以翻起来很快。翻着翻着,那种忧伤越来越浓,每一页都留下我深深的泪痕。感觉自己越来越像里面薛宝钗,贾宝玉爱的原来是林黛玉?贾宝玉爱的原来是林黛玉?贾宝玉爱的原来是林黛玉?自己以前那么多遍算是白看了。 
  我是薛宝钗,哥哥是贾宝玉,小芳是林黛玉,哥哥爱的其实是小芳。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一边一边的告诉自己,却越来越不相信。《红楼梦》的结局是悲惨的,那我们? 
  我不能让哥哥最后像贾宝玉那样,我必须让他去得到他的真爱。这个决定做出后,让我觉得是那样的疼,那种疼来自全身。 
  我只能消失,永远消失,从哥哥的视线里。 
  那一夜我没有睡,给哥哥留下一封信后,带着我们的一本结婚相册去了飞机场。 
  其实自己内心还是很想留下,只要哥哥说一句话,或是做一个轻微的表示,我就会留下,毕竟这里是我从小长到大的地方,这里有我的朋友,我的爱人,现在还有我的家,我和哥哥的家。 
  我买的是上午11点的飞机,哥哥从发现我不在了,到赶来机场,时间足够了。我不住的望着外面,望着开进来的每一辆车。我发现自己是那样的脆弱。 
  10点半,哥哥还没有来,我放弃了。这也许是天意,是上帝不让我们在一起。   
  来世我还要做你的新娘 第四部分(15)   
  上飞机前,我给小芳打了个电话,叫她好好照顾哥哥。小芳当时没听明白我的意思,而我已经离开了。踏上去英国的飞机。 
  一到英国才发现出国原来不是自己想象那样,就好象离开了地球,到了一片完全陌生的天空。没有朋友,没有亲人,连语言都不相通。好在我以前有个同学现在在英国留学。 
  经过一翻周折,我进入了英国一个学校的预科班,忙碌的语言学习让我暂时忘记了痛苦。可我总看东方的那片天,我觉得自己已经远离了武汉那个纷杂的城市,那个储存了我太多感情的城市,远离了二十多年来我赖以生存的土壤。我就像一棵树,连根拔起,然后跋涉了千山万水,再让自己扎根下来。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把自己连根拔起的时候,自己有多疼。 
  武汉像从自己脑海完全消失了一样,没有了任何音讯。其实我还是不够坚强,因为我根本没让自己完全消失,我还给莫斯科的叔叔打过一次电话,并告诉了他我在英国的地址。我还一直幻想着,哪天在英国的大街上,哥哥背着一个小包,出现在自己面前,然后对自己说,我是来接你回去的。这个梦做了好久,却一直是梦。 
  梦,总会有醒来的一天。当mike在我的生活里出现以后,那个梦就越来越模糊,直到最后消失。自己完全没有了梦的那天,我和mike走上了婚姻的红地毯,没有太多祝贺的人群,只在教堂举行了一个简单的仪式,唯一的叔叔也没到,只通过电话里向我祝贺。 
  当mike跟我交换结婚戒指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手上竟然带着一个,哥哥送我的戒指。我想取下手上的那个戒指,却发现他跟自己的手指死死相连着。Mike叫我不用取,换一个手指也行。我当时感动的差点让自己哭出声来。我还是取掉了那个戒指,取戒指那种来自全身的疼,只有我自己心理清楚。 
  那颗戒指后来一直躺在我的抽屉里,我也再没打开过那个抽屉。它就像一个梦,一个我做了二十几年的梦,让我锁了起来。 
  一年后,一个从武汉过来的朋友告诉我,小芳在我离开不到半年就离开了人世,哥哥也进了一家学校读研究生,至今还是单身。当我听到至今还是单身的时候,心里猛抽搐了一下,随即消失。 
  生活就像一场戏,人在戏中不断的变化角色,可总归要定位在一点。我的定点已经找到,不可能也不允许我再去变换。 
  只能让往事随风,慢慢飘散。 
  尾声 
  N年后的一天,我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很像林娜的女孩子。那女人挽着一个老外的手,还牵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完全继承了母亲的优点,长得非常好看,却没有半点混血儿的气质,鼻子不高,鼻尖还有点大,像我。他们正在嬉笑着谈论什么,完全没有注意从身边搽肩而过的我。我没有回头,一直看着远方,前面是一条很宽的路,我将沿着它一直走下去,直到……本书来自。。免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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