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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谁如璀璨,迷离双眼-第1章

小说: 谁如璀璨,迷离双眼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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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小侃
(。电子书)

1

1、一 。。。

当我从床上爬起来时,陈万钧那厮睡得正熟,楞大个男人还趴着睡,要命的是他还独自占了大半个儿床。我瞥了眼床头上的圆脑袋仿古灯,就想举起它来砸陈万钧脑袋。不过我没那么做,一是因为没那个胆儿,二是因着我向来惜财。我很“识货”地明白这一看起不咋滴的破灯儿其实挺贵。

这卧房很大,床尾地板上铺着柔软的地毯,窗帘密实地遮住一大面儿落地格子窗。初识陈万钧那会儿我无比崇拜他,用宋嘉平的话来说就只差摆一画像上两柱香那样儿真正地“拜着”。我还百度过他的名字,原来这“钧”字儿有千克的意思,一钧就等于三十斤,“万钧”自然就等于很多很多斤了。不过他因着特别会刁难特别能挑剔并没能长出多少斤肉,倒是赚了很多斤银子,以此看来这名字仍是取得十分到位。

眼瞧床上的大款翻了个身,我赶紧迅速收拾好逃去公司。别以为我是什么高风亮节的烈女,要和阔公子演一出诸如“为父卖身”这类的把戏。我特别爱钱,倒不是因为家里穷,纯粹是天生的习惯。当初是我自个儿跪在陈万钧跟前求他跟我那个啥,虽然大伙儿都说姑娘家要洁身自爱,可我并不为此后悔。

我刚把办公桌上的日历查看一遍,张茜茜就捧着记事本走到跟前问我:“晚上公司有聚会你去麼?”

当然要去,我呷了口水猛点头。她十分鄙夷地瞥我一眼,然后拿本子敲两下我的头:“不带你这样儿省晚饭钱的啊!你家老爷难不成还扣你口粮麼?”

张茜茜这名字取得甚好。我刚进公司培训那会儿,几乎每堂课讲师都要先点名,第一次念到张茜茜的名字时,我楞是听成了“脏兮兮”。不是我耳背,实在是那讲师平翘舌不分。后来被派去给员工发“福利”,我拿着单子大声吆喝:“咱这儿没人叫张qianqian啊,是不是已辞的旧员工啊!我先帮她领着了啊!”

刚说完,张茜茜就一把扯过单子愤愤然盯着我:“谁不知道你那点儿小心思,想自个儿吞了吧?好好儿的名字也念错,真没文化!”

“我kao!谁让人有文化的爹妈给起这么个有文化的名儿呢!我好歹也识它是个多音字儿,这货居然说我没文化!”人张茜茜听我这直白的语言不恼反笑,于此我俩便“好上了”。后来我问她为啥我当那麼多人面儿骂她她还愿意“跟我好”,她回答说就看中我这副直肠子,还说“直肠子”人没私心眼儿。这话自然说得我十分乐呵,可这厮居然又要死不死加了句:“不过这类人十有八九都是短命鬼,多半儿都会死于非命,真真是可惜了!”

看她一脸惋惜样儿,我直接拿手抡她脑袋,她气得边跳边叫:“筱言西你他妈不长眼啊,我这刚做的发型!”

我悠悠然瞅着她抓狂的样儿,心里十分痛快。今晚公司在俏江南订了大包间,张茜茜一路跟我狂侃汪小菲和大S的盛大婚礼,具体地就像她自个儿亲临过现场一样。过道上的地毯很柔软,走着走着就看见迎面而来的一对壁人,陈万钧西装革履的样儿十分衣冠楚楚,挽着他胳膊的美女穿着旗袍,月白暗纹锦缎上绣着湖蓝蔷薇。不知他有没有发现我,反正我当即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进了包间,偏偏张茜茜那丫头还唯恐天下不乱地咋呼:“筱言西你丫被鬼追啊!”

遇这情况我当然得像避鬼一样避着他,谁会在看到自己的情人跟别的女人亲密无间走一块儿还傻站那儿笑脸迎人。我当然也不会上前赏他巴掌,尽管我很想这么做,可我压根儿不够格对他理直气壮,因为我跟陈万钧往暗里说也算得一对儿地下情人,往明里说却啥也不是。我估计多半是因为他打心眼儿里瞧不上我,他曾明令禁止我跟他在公共场合一起露面,还不甚刻薄道:“就你那姿色,别把人吓着。”

他公司公关部有大批专门用来交际应酬的美女们,这在我当初还无限仰望他的时候早已打听清楚。不过刚刚那位瞧着却不太像公关女,人那气质轻淡又温婉,哪儿是那帮生来一副谄媚样儿的小公关能有的啊。

“唉,你知道刚才穿旗袍那女的麽?”正疑惑着呢,有人把答案送跟前,我当然会十分茫然地说不知道,然后又八卦地问她是谁。张茜茜一脸骄傲地告我:“蒋舒薇,她爸是做官儿的。人刚从奥地利学成归来,上月才跟一公司签约,现可是炙手可热的广告大腕儿!”

张茜茜这人没啥特点,就特能八卦,连演艺圈一线明星的祖宗八代发家史都知晓一二。而且她还不是瞎说,大多事儿都被后来的媒体曝光证实,所以这次我还是比较信她的。我这儿还没回话呢,她又接着说:“她旁边那男的一定就是传说中的男朋友,长得可真叫一‘祸害人心’呐!肯定也是一忒有钱的主儿,你回去问问你家老爷,八成他也认识。”

张茜茜是公司唯一知道我“认识”一忒有钱主儿的人,她曾亲眼见到陈万钧的车子送我到公司楼下。那次他突发慈悲差司机送我上班儿,人司机当然尽责啊,送我到门口儿还绕过车尾亲自帮我开车门,于是我特有气势走下车的时候就看见了嘴张特大的张茜茜。因着那是我唯一一次乘豪车上班,张茜茜便说我是一典型的小媳妇儿,家里伺候着一忒有钱的老爷。

2

2、二 。。。

我自然不会傻兮兮去问陈爷人蒋舒薇跟他是何关系,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个道理我还是十分明白的,况且一开始我对他俨然就一教徒膜拜神的感情。他有钱有地位、有相貌有文化、有品味有性格,这种“六有”超级完美男当然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其实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他还有家庭。

陈万钧年少时就去国外念书,到二十五六才回国。回来的时候一并带了个进口媳妇儿,那姑娘自个儿有地地道道的外国名字,却被陈万钧那帮熟人叫做angle。据说那angle生来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堪称完美,可后来不知为何他俩离婚了,那洋姑娘还自个儿流着泪跑回国去。

我得知这事儿后深深觉得世事不能完美,加之我对陈万钧的了解,多半儿是因为他拈花惹草四处放电才让人受不了要离婚。让我感到幸运的是,我朝他跪的那一阵儿他刚办完离婚手续,要不我就成名副其实的小三了。糟蹋自己疼的是自个儿,破坏人家庭可就等于活生生给人一刀,人招谁惹谁了非要挨你一刀。

陈万钧又连续一礼拜没call我,我也乐得清闲。刚跟他那会儿,我可没少紧张,这人吧一旦拥有的比一般人多些就容易跟人拉开距离,美名其曰气场,陈万钧就是这麽一类人。眼瞧着有这麽一大气场的偶像就在跟前我能不紧张麽,他当时就那么定定地看着我颤栗,还不阴不阳地说:“你要喜欢抖就趁这会儿抖个够,等我洗完澡出来就不要再抖了。”

我听他这一说反倒镇定了,紧张啥呀不就跟偶像一块儿睡觉麽。睡觉不就一闭眼儿一睁眼儿的事麽,当做了场梦还不行!于是我就将这梦连续做了两年半,到现在还继续在梦里恍惚,我经常怀疑这事儿根本没发生过,全是我臆想构造而出。

我同陈万钧虽然做尽了情人该做的事儿,却没住在一块儿,他怕是脑子长瘤了才会傻到让我住他那儿。我这小一居还是毕业那会儿租的,床跟沙发距离就半米,我在这之间拉了一素雅窗帘,地方虽然小点儿倒挺好住。正窝手掌沙发里看快乐大本营呢,手机就响了,我十分认命地按下接听键,陈老爷低沉的嗓音便传过来:“在哪儿。”

陈爷说话向来一个调儿,通常只有句号。我十分恭敬跟他说在自个儿家呆着。他又说:“来仙鹤楼,给你半小时。”

说完就掐断电话,我一面儿火速收拾自个儿一面儿在心底问候他祖宗。从这儿到仙鹤楼最快也得四五十分钟,偏偏这人还跟一昏君似的下不可能完成的命令。这两年半我算是深刻体会到啥叫距离产生美,以前没机会接近陈万钧时就觉得他十全十美,现处近了就会时常反思自己当初为何会觉得他十全十美。

我赶到仙鹤楼的时候他果然不高兴了,平常老拉长的一张脸现在看起来似乎更长了。那些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可爱吃这一套,美名其曰成熟有性格。我悄悄顺了口气儿,开始对他笑不露齿:“刚刚路上塞车,所以我来晚了。”

人只夹了筷子菜放嘴里细嚼着,压根儿没看我一眼。他刚嚼了几口就开始皱眉头,然后便将筷子往桌上一搁。

这才扬眉用眼神示意我吃菜,我十分得体地拿起筷子就开始吃。陈万钧生了张十分挑剔的嘴,通常我跟他一块儿吃饭,都是他在“看”,我在吃。他比较喜欢简单的家常菜,这道松子茄鱼不咸不淡清脆滑爽,瞧着还挺新鲜好看,应是色香味儿俱全了,可这挑剔的主儿只尝一口便搁下筷子。真难伺候!

“那晚你躲什麽。”跟他这么长时间,我要不知他说的是哪个晚上就算是白跟了。废话!不您让我不要在公开场所跟您装熟麽!我没那个胆儿跟他横,谁叫人是爷我充其量就是个婢呢,所以我用筷子拨了拨碗里的菜,抬头笑脸盈盈地回答他:“那种场合不是怕妨碍你麽。”

他摊开一只胳膊放椅背上,另一只手夹了只烟,极淡地冷笑一声:“你倒是知趣。”

他话本来少,我又埋头开始吃菜,过了一会儿他又懒洋洋地说:“以后别躲了,我本来也没打算理你。”

我无比端庄地又抬起头朝他笑,嘴里还温柔地回应:“知道了。”

这厮又不说话了,只默默吸了几口烟,然后将烟头掐灭在水晶烟灰缸里。

3

3、三 。。。

洗完澡后我穿上那条新买的睡裙,无袖上等绸锻料,用店员的话来说就是十分性感十分能撩拨人心。这是我自己出钱买的,花了我俩月工资,付账的时候我站那儿数现金,人拿我跟暴发户似的一个劲儿地鄙视我,这年头有钱也得分阶级啊!花楞多银子买这么块短料子心疼死我了,可为讨陈爷欢心我也就咬牙忍了。他曾不止一次批评过我的穿着,说我没品味,可却从不掏钱让我买衣服去,这人也忒小气了。

卧房镂花水晶顶灯闪闪亮着,陈万钧坐床上正拿毛巾擦头发,他的头发黑又软,空气里飘荡浅浅沐浴露的清香。白色纱帘因敞开的一面儿小格窗灌进的风轻轻飘起来,窗外是条江,江对面儿霓虹闪烁。

我光脚踮到他跟前,轻轻坐他腿上,笑盈盈看着他的眼睛说:“抱我。”

他斜睨我一眼,搂着我的腰,手掌往我大腿深处游动。我刚软软地窝进他怀里,他的热吻就铺天盖地落下来。陈万钧从来都是骨灰级的床上高手,加之我穿的料子少,他很容易就将我剥得精光,然后带我滚到床上。

“想我吗。”激情四射地同时他含糊地问我,我只低低嗯了一声,他便开始用力。疼得我直想骂人,这厮力道也忒大了!

后来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醒来时房间里只亮着暖黄小灯。玻璃上传来滴滴答答的雨声,我随手拣了件衬衣套上,走到窗前看雨。江对面儿的霓虹灭了不少,想来已经深夜了。站在高层俯视雨中的江水倒显得薄雾层层,十分模糊。

这样安静的时刻人却特别精神,仿佛脑子里的思绪都清晰得能看见纹路。我向来没有半夜醒来的习惯,偶尔碰到这情况,就会特别想念宋嘉平。

那个我深爱的小伙儿,我已两年半没见过他了。第一次遇见他那会儿我刚念大二。周末跟寝室一姐儿们去爬灵山,刚到半山腰天就开始下大雨,我跟宋越手牵手一个劲儿地往树底下跑,结果我新买的韩版粉红平底鞋因泥水的冲刷,软底子被生生开了口子,每走一步鞋后跟就开一下口子,十分难看。宋越无限惆怅地问我:“言言,咱该咋办啊?”

刚说完眼前就出现一穿军装的男孩儿,他背了一个迷彩大包,雨水顺着帽檐往下落水。那么狼狈的场景他却十分从容,雨水淋得他睁不开眼睛,他就半眯着眼问我们从哪儿来、干什么的。宋越跟她道了一番,他一挥手就说:“跟我走吧,这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你们再站下去非重感冒不可。”

后来才知道他是军校的学生,那次上山是实训课程。熟了后我就糗他:“你运气可真好,偏偏就赶上下雨了。”

他告我其实那是学校专为他们挑的“好日子”,所谓训练就得经历风吹雨打。宋嘉平很优秀,那会儿还未毕业就被学校选中预备进精英班,他们班儿的人可全是单独进行这种野外实训,那天我和宋越在山上遇见他,他就正上着一个人的实训课。

下山的路上我一直为脚下的新鞋堵得慌,他后来问我怎么了,我就盯着双泥脚说:“不带这么倒霉的吧!这鞋可花了我整整四十大洋!这才第一次穿呢,就这么夭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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