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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反元-第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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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还是通俗一点比较好。”张阳说道:“我看还是这么写吧:高邮府的正义之师,前来解救深受鞑子欺凌的同胞,我军火炮威力巨大,一旦战斗打响,你们必定全军覆没,如果出来投降,只要手上没有沾过自己人的鲜血,每人都可以分得五亩田地,免去三年赋税。”

文绉绉的,恐怕守军也听不懂,还是给他们来点白话的,实在的,比较好。

“还是主公英明。”施耐庵听到一半,就明白了张阳的意思,立刻重新书写。

张阳突然又想起一计:“这些话,不用写成书信了,直接从我们队伍里面找些嗓门大的,向城头喊话,要是能让城内的百姓听到了,那就更好。”

万一要是送上书信,城头的守将直接给撕了,谁也不知道,那自己的这番苦心就白费了,还是喊话吧,这样宣传的效果好点。

虽然刚才受到了对方的炮击,但是,只响了一次,城头的守军的心情,渐渐平静了下来。

“城内的守军听着,我们是高邮府的正义之师,前来解救深受鞑子欺凌的同胞,我军火炮威力巨大,一旦战斗打响,你们必定全军覆没,如果出来投降,只要手上没有沾过自己人的鲜血,每人都可以分得五亩田地,免去三年赋税。”

突然,伴随着风声,传来了许多人的喊声。

有些不太清晰,但是,好多人还是听懂了,顿时,一些人心思动了起来。

自己来当兵,只是为了有口饭吃,如果真的能有五亩田地,还免去三年赋税,那自己何愁没有饭吃?又何必冒着生死的危险,来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

…^文^…“弩机,给我瞄准发出声音的地方,射击!”兀哈达喊道。

…^人^…他当然知道,对方的喊声,会给自己守军的士气造成较大的影响。

…^书^…“报告,我们的弩机,射击不到那么远。”负责操纵弩机的士兵说道。

…^屋^…对方离这里足足有一千步,弩机根本发射不了那么远。

“那也给我射击,我们城内箭矢很多,不怕消耗这点。”兀哈达怒气冲冲地说道。

这个声音,靠近城头的百姓也听到了。

早晨发现城门被关,百姓们就知道可能出事了。刚才的火炮声,更是让他们惊心,战火纷飞,无辜的百姓是最可怜的,他们蜷缩在家中,想着假若城破,是不是该跟着逃走。

听到喊声,知道是高邮的张士诚的队伍,他们就不再害怕了,张士诚的辖地里,没有地主,每人都可以分得五亩土地,好多活不下去的人,都迁移到了那里,他们早就开始向往了。

现在,听说张士诚的军队已经打到了城外,他们巴不得军队赶紧打进城来,给自己分土地,明年开春,种自己的土地,才有了当家做主人的感觉。

当然,也有一些人,就不那么高兴了,那些占有很多田地的人,个个哭丧着脸,自己的土地,弄不好就要被那些反贼给分了,自己还不能说,据说当初在兴化,许多大户都被泥腿子给抢了。

声音,也传到了两个特殊的人的耳朵里:何照依和敏敏。

当初本来想去找扩廓大哥救脱脱,但是,被何照杰从中破坏,阴魂不散的何照杰终于消失,而她们俩也失去了找扩廓大哥的能力,无奈之下,只好来到了平江路。

在平江路,何照依又做起了粮食的买卖,准备伺机卖到大都去,今年的这个冬天,大都的米价涨了十倍,这要是运过去了,可是暴利。

而敏敏,一直都在担心爹爹的安危,她一直在打探消息,得知扩廓大哥已经派兵保护爹爹,爹爹虽然回了大都,但是,并没有受到虐待。

但是,在大都城外,爹爹又被皇上的一道圣旨,发配去了边疆,敏敏担心爹爹,却又无能为力,这一切,都是奸臣哈麻做出来的,现在,在外面早就流传开了,爹爹是被陷害的,天下人都知道,而对于皇上的昏庸无为,听信奸臣,敏敏也已经死了心。

而看到天下百姓流离失所,而张士诚的治下,却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敏敏心中的天平,已经在向张士诚倾斜。

但是,爹爹却是他打败的,爹爹若是未败,怎么会中了哈麻的恶语中伤?敏敏心中,始终无法面对张士诚。

如今,张士诚的军队又在外面,难道这就是天意?为什么自己怎么逃,却始终逃不出这个男人的势力范围?

和敏敏的矛盾心情不同,何照依则是有些高兴,有些激动,在她的心里,永远也不能忘记自己生命中这个最重要的男人,再说,自己被他围在了这里,自己想逃,也逃不掉了。

她倒不担心,万一城破,起义军会不会做出些出格的事情来,虽然城内富户极多,只要不是为非作歹,罪大恶极之徒,起义军是不会抄他们的家的。

自己现在需要做的,就是老老实实呆着,等待起义军接收了这里,然后去见士诚哥哥!

为什么要去见他?因为自己还有许多粮食,没有他的允许,自己是无法运出城去的,这个借口,好像很高明,其实,她知道,自己只是想去见士诚哥哥,仅此而已。

自己赚下的银子,足以一辈子衣食无忧了,自己这么做,恐怕都是在赌气而已。

城内暗波涌动,张阳当初派来保卫何照依的李行素等人,既然来到了平江,那就不客气了,他们开始活跃起来,留下几个人保护何照依,剩下的,都拿着天阙铳,溜了出去。

第三百一十六章 炮轰平江

两个时辰,已经过去了大半,但是,对面的城墙上,一直都没有动静。

想要凭着喊几句话,就能将对方招降,这简直是不可能的,平江毕竟是江南的大城市,驻守平江的鞑子,要是弃城而逃,回去了也是死路一条。

张阳并没有担心,此刻,火炮队也已经赶到。

火炮队都是在各个营里面的,他们回到了自己所在营的防区,立刻开始了紧张的射击准备。

散花炮比较简单,只要找块平整的土地,支好就可以。而战神炮,就麻烦多了。

为了便于野战,战神炮是装在战车上的,其实就是在火炮下面放了两个轱辘,由马来牵引。

战神炮的炮位选择非常讲究,必须找到平坦的硬实的土地,挖出两个坑,将车轮放里面,战神炮才不会移动位置,调整射角,装填弹药,此刻最忙的,就是火炮手。

每个营都装备了五门战神炮,他们将战神炮的弹着点调整在一个地方,这样,一次齐射,就能够将城墙炸踏。

由于平江城内没有重型武器,即便是弩机,也最多射一千步,火炮放置在三里之外,非常安全。

而在这个距离上,战神炮的实心炮弹,威力是相当大的。

水面上的卞元亨的水军,也开始忙碌起来,他们都在等待着总攻的命令。

城内的守军,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兀哈达在巡视着城头,弩机都已经上弦,弓箭手也已经就位,一会儿,对方若是冲上来,自己就给他们点厉害瞧瞧!

城墙,就是一个巨大的绞肉机,对方虽然将平江城围起来了,人数最多也就三万人,这些人,恐怕还没等冲到城头,就全部被消灭在没有遮拦的城前空地上了。

兀哈达已经将刚才的那次炮击忘到脑后了。

“都给我勇敢地打仗,打完这次仗,每人赏五两银子!”兀哈达大声喊道。

新附军们却是将信将疑,他们听到这种许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赏银却从来没见到,即使有,也被上司拿得差不多了,轮到自己手里,连一个烧饼都不够吃。

太阳已经向南移动,上午的阳光灿烂地照在城头,虽然已经是冬日,却还是温暖如春,鞑子监军们望着哆嗦的新附军,心中有些不屑一顾。

从草原上来到江南,谁还愿意去过那种游牧而居的日子?四处飘荡,无依无靠,遇到风雪,牛羊会死伤大半,弄不好,连年都撑不过去。和草原相比,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天堂。

在他们眼里,南人们和他们牧场里面的羊群差不多。

谁知道,羊会突然变成了狼?

张阳用手挡了一下阳光,看着高大的城头,看来,一战还是不可避免,那么,就让鞑子见识见识自己的厉害吧!

“火炮,三次齐射,炮火覆盖城头,注意避免造成城内无辜百姓的伤亡。”张阳说道。

离得这么近,那群炮手要是射偏了,就太不像话了,尤其是散花炮,要是一炮打到城里去,会造成大面积的伤亡,这是自己应该尽力避免的。

炮兵们早就在等着这句话了,他们装好火药和炮弹,点燃了捻子。

“轰,轰,轰!”上百门火炮一起发射的场面,蔚为壮观,硝烟覆盖了整个阵地,炮兵们点燃捻子之后,就蹲在地上,捂住了耳朵,脸还是被熏黑了。

对于城头的守军来说,这简直就是世界末日。

最先飞来的,是实心的炮弹,它们以极大的准确度打在城墙上,人在城墙上面,感觉像是坐在了船上面一样晃动,几处城墙,“哗啦哗啦”地坍塌了下来,将上面的来不及撤退的人埋在了里面。

他们惊慌失措,他们虽然是士兵,有的还打过仗,可是谁都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简直比地震还要猛烈。

好多人,在惊恐中,接着发现,从天而降了一场“冰雹”。

散花炮的威力,就像是恶魔在收割生命,一发炮弹下来,就会有许多人被打得血肉横飞,没有一个人,可以在散花炮的弹雨中幸存。

哭天喊地,断肢横飞,如今的城头,已经城了一个人间地狱。

三轮齐射过去,士兵们并没有冲锋,硝烟散去,他们重新打量着城头。

如今的城头,已经变得破烂不堪,而且,城头上不停地有血在留下来,汇成一条条的小溪。

兀哈达大声喊道:“弩手,弓箭手,准备,敌人要冲上来了!”

没有人回应他,到处都是倒地的尸体。

难道,自己就这样全军覆没了?

半响,才晃晃悠悠地爬起了不少人,几万人的守军,如今,能够活下来的,只剩下不到一万人,他们都是被震晕了,加上对方的炮火虽然多,但是城墙毕竟很长,某些地段,还是侥幸逃脱。

“对面的守军听着,立刻投降,再过一炷香时间,炮火将会把所有城墙覆盖,你们将全部死无葬身之地!”外面又传来了喊声。

没有人会怀疑,如果最开始的招降只是一句空话的话,现在他们可都改变了想法,这仗,根本没法打,人家只架起炮来,一轰,所有人都死翘翘了,自己连人家的一根头发都伤害不了。

“大人,我们投降吧!”一个新附军士兵说道。

“唰!”兀哈达抽出了剑:“我们死守平江城,誓与平江共存亡,坚决不降,打完这场仗,每人赏二十两银子。”

银子再多,那也得有命花啊!新附军们可没那么高的思想觉悟,满地都是尸体,他们刚从炮火中幸存下来,谁还愿意再给鞑子卖命。

“卫队,准备!”兀哈达身边聚集了二十几个护卫,他下令道:“有谁违抗军令者,杀!”

这不是把大伙儿往死路上整吗?新附军们已经起了心思,对付眼前这二十几个人,总比被那厉害的火炮射击要好。

“砰,砰砰。”突然,火铳的声音从身后发出,兀哈达身边的护卫,倒了一大片。

“现在反正还来得及,兄弟们,我们都是汉人,为什么要给鞑子卖命?”一个声音传来。

新附军们转头,看到了拿着火铳的一行人,正是李行素的小分队。

刚才火炮发射,他们就摸近了城头,听到城外喊话,知道鞑子快要坚持不住了,他们一合计,趁着没人注意,悄悄摸上了城头。

虽然火炮能将守军全部消灭,但是,那样的话,城墙也就毁了,等到大哥进入,还得重新修葺城墙,有些浪费,如果能够劝反了这些新附军,平江城就会不受太大破坏地拿下来。

更何况,他们一直负责保护何照依,没有捞到什么大仗打,如今有了这机会,怎能不显露两手?

他们知道,自己上去,也是有危险的,一旦炮火再次打过来,可是不分是不是自己人的。

有危险,也值!

而张阳考虑的,也是这样,再来一轮炮火,只要有十次齐射,城头上就不会再有什么生物,连蚂蚁都活不下来,不过,那样杀戮太重啊!仗着跨时代的武器,将对手屠戮干净,并不是最正确的做法,更何况,上面的那些新附军,其实真正死心跟着鞑子的,没多少人。

所以,他才让三次齐射,然后就停下来,看城头的守军有什么举动。

果然,城头乱了起来。

几声火铳声响过,让义军有些惊讶,他们都听得出来,那是自己装备的天阙铳发出来的,难道上面有自己人?这怎么可能?

兀哈达怒目圆睁,拿着剑,冲了上来,靠他最近的两名新附军,顿时被砍倒在地。他身后的护卫,也跟着冲了上来。

疯子,真是疯子,死到临头还这么狠,李行素命令:“全部将他们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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