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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姚水儿的移魂记事-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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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的事你不打算道歉吗?”她打断他的话,然后径自前进。

“抱歉抱歉。”他直点头跟上,但面子上过不去,牙齿偷偷咬得痒痒的。

“瞧你说的什么话,那点事我又怎么会放在心上?”姚水儿又是笑,“你刚刚说什么来着?”

“明珠打算给你作曲填词并参与唱片的灌录,但要求是你必须听从他们的安排,唱片灌录过程中无须付款,不过得从你唱片的直接销售额和间接盈利中分红一半,而且版税由我方负责。”

“听起来我很吃亏。”而语气中却是笃定唱片能卖,不错的感觉。

“不的,明珠出品绝无次品,张张都大卖,他们本身就兼职歌手,工作室的配备也是国内一流,对歌曲录制的过程非常熟悉,不但能捉摸到大众主流,而且同中求异,所有工作都非常细致到位。他们只为自己感兴趣的歌喉录唱片,已经捧红了几个新人,这是荣耀。但他们只为你写一首曲,主打曲。”

“什么时候能见面?”

“他们要求你到录音室先练练声开开嗓,再写适合你的歌。”

“什么时候?”

“随时。”



所谓的随时,也就成就了姚水儿的随性。

她最近恢复了健身,更主要的,得练习肺活量。所以她一边跑步一边哼唱,有时泡在浴室里憋气。

大概之前几个月她有氧运动做得多,练起来远不及之前吃力,反反复复了一个多礼拜,姚水儿才拿着赖苍穹过目并手工复制的歌稿,上了明珠工作室。

去的那天工作室里就两个人,一个落腮胡子,一个马尾男,两人原本窝在一旁斟酌着什么,见她来了,招呼也不打,直接让她进录音室。

何军跟在旁边似乎有点急,想套套近乎,却碰了一鼻子灰,真正玩音乐的人都有点性格,还有点脾性。

大概折腾了半小时,落腮胡子让她出来并让她回家,然后告诉她回家等安排。

姚水儿将手稿往桌上一扔,靠在桌子旁,笑笑,“所谓的量身定造,对我来说,一向是‘先入为主’的一种诠释,原则上,某些歌是适合某些人是没错,但我更倾向于去适应歌曲,即使不适合,也可以是挑战。”

然后用脚勾出椅子坐下,抱胸,“用行动告诉我你们是专业的,十分钟看完谱子,再用一秒钟回答我是否可行,接着用三秒考虑你们今天是否有空。我已经准备好了。”

马尾男也迎了上来,拿起一份谱子,直接坐在桌子上哼唱了起来。

大概二十分钟后,落腮胡子打了个电话,然后看着她问,“歌你都准备好了?”

“嗯哼。”

“半小时等人,你练歌,一小时给我们熟悉乐谱,我会告诉你我们的专业。”

“那就再好不过了。”

26。明珠工作室

何军没料到从门后面走进来的是林妄。

他大名是如雷贯耳,但所属圈子不同,真人倒是第一次见,此人出名神龙见首不见尾,在媒体上曝光也少,却是大名鼎鼎的流行歌手奇书com,倒没想到他居然是明珠音乐室的人。

长得不帅却十分有性格,棱角分明的脸,脸部线条让他看起来严肃,双瞳间光芒透露他的自信与执着,这样的眼神又是狂妄的,和他的名字一样。

他有着硕实的体格和大块大块的肌肉,模样上并不像个歌手,倒像个健身教练。但却有许多人为他的歌声倾倒,那浑然天成的嘶哑以及嗓音中蕴涵的力量与激情,总让人不自觉沉浸在歌声中。他和他的电吉他,一直都是个神话。一个不靠模样的偶像歌手。

还是,他是来灌制唱片的?

何军很聪明的没有上前,他知道林妄不喜欢和人接触,圈里人都知道他很孤僻,演唱会上他也极少说话,甚至连谢谢也不说,唱完就走,不讲排场不弄造型,却总唱出一种声嘶力竭的渴望。

演唱现场总是有成千上万的观众不需要发动就陪着他一起撕喊,不仅仅是听歌那样简单了,也不单单是参与和互动,那是一种激情,久违的激情。

这个男人是天生的歌手,有种让人沉醉的魔力。

林妄眼眉都没扫何军一下,而是径自走到堆放谱子的桌子上,开始看谱。

姚水儿自然也看见了林妄,第一感觉就是眼熟,然后突然记起,他是被贴在姚旭姚煦床头的海报上的人物,极少入那两个家伙的房间,先前几年还是没有的,后来他们的房间里都贴上了同一张海报,之所以记得,是因为很让人难忘——

满头的汗水,手上弹着电吉他,在舞台灯光下有一种让人晕眩的震撼。

那个是姚煦做梦都想着给他写歌的男人。她记起,他叫林妄。她又记起,他的名字是和明珠连在一起的。

但也许是没有达成共识,姚水儿还没有见到他们的合作,她知道的也就禁仅止于此。只不过,他二人若是知道她先于他们与林妄合作,脸上又是何等风景?

姚水儿放下已经熟透的歌谱,走向林妄,但还没有靠近他,此人已经开口,“歌不是写给你的。”

从拿起谱子到开口,不过一分钟,感觉上只是随便瞄了一眼,就如此结论——姚水儿轻哼一下,“哦?”即便是她也不会承认。

他表情未变,也没问她从何得来,便将谱子在桌子上摆开,从旁边拿起一只笔开始改音符,也没理会她。

姚水儿并不想等,但她承认林妄此时的动作引起了她的好奇心,其实她更好奇林妄打算在姚煦引以为傲的谱子上改些什么。

林妄开始哼唱,姚水儿觉得他声音也很耳熟,宏厚的声音带着磁性,她在家里听到过,想想又笑,虽然是同年纪,但那两个家伙摆明了崇拜他,怎么可能不听他的歌?

“吉他。”他开始说话。

姚水儿这回有点狗腿,晃了晃脑袋,然后板着脸挺严肃,冲着小马尾重复,“吉他。”毕竟姚煦姚旭大她七岁,连他们都崇拜的人,姚水儿不自觉的有了点敬畏,很陌生的感觉。

“你去拿。”他又开口。

“你去拿。”小马尾没理她,她也无所谓,又冲着落腮胡子继续重复。她鬼知道吉他放在哪里!

落腮胡子也不理她,姚水儿耸耸肩,回答,“他们不理你。”

林妄很不经意的看向她,她知道他眼神的涵义,但也装做没看见,继续看他改谱。

林妄冷哼,“我记得谈的条件中要求你听安排。”

“安排我拿吉他?”啧啧,真不能苟同。

林妄又哼,“那希望你能照你说的,在音乐上听安排。”

“这个当然。”



人渐渐多了起来,还好空间大,不觉得挤,但站在林妄旁边就会有种受压迫的感觉,其实他身高和赖苍穹差不多,却感觉巨大很多,脸庞也不够赏心悦目。但确实耐看,不过话说回来,当明星久了身上就有种气质,都耐看。

几个人开始摆弄着旁边的乐器,姚水儿之前没注意,因为拐了个弯挡住了视线,然而谱子还没有改好,大家也只是随便练练。

林妄进了录音室,仍在改谱,姚水儿没跟着,而是听新进来的三个人合奏,说起来电子琴贝斯她都入了门,只是那架子鼓看得她两眼发光,力道节奏都不错,害她有点手痒痒的。

落腮胡子叼了跟烟坐在小马尾旁边皱眉,瞅着姚水儿的背影吐了口烟,这女人眉色中骄傲自负,说话语调也嚣张,早两个礼拜就联络了她,却是端起架子今天才来,她真以为非给她出唱片不可?

光是她对那个经纪人不假辞色,即使搭话也总是不耐烦就能看出来,这个女人又是那种胸大无脑还气焰嚣张的花瓶——又打量了她一次,哼,连胸都没有的女人,根本一无是处。

声音倒是不错,她八成以为自己被老大看中能出唱片就不可一世,也对,能由明珠经手的唱片,哪张不大卖?

不过动手拿个吉他也推三推四,还是个被惯坏的女人。此刻是一点好感都没有,推了推旁边的小马尾开口,“大志,老大是不是走眼了?”

小马尾动了动脖子,轻轻打了个哈欠,不怎么在意的接话,“老大喜欢她的声音——纯粹,干净,有感染力。你不也听出来了吗?”

“啧,所以我才郁闷,老子不欠她那几个钱,干嘛为她卖命?”他这话不小声,也足以让姚水儿“不小心”听到。

“你小声点。”小马尾这话也不小声,又故意瞥了一眼姚水儿,“免得让当事人听见了不好。”

姚水儿挑眉,笑笑,因为姚煦知道自己的谱子被改脸色肯定不好,他多宝贝的东西啊,所以心情不错。一跃坐到桌子上,虽然她四肢短小,但胜在灵活,姿势没太难看,颇有潇洒的味道,斗斗嘴皮也不错,“当事人听到了。当事人说,她乐呵你们就难受,挺好的回敬方法。”

落腮胡子脸色稍变,“某人挺会自抬身价,她乐死了也与人无关,因为不值得。”

“身价是某工作室抬起的,值不值得某工作室自然清楚。”

“妈的,和老大说,老子不干她的活!”落腮胡子说话也冲,却是对着小马尾说的。

何军赶紧迎上,“息怒息怒,我家小婉不懂事,这不,被我惯坏了,要怪就怪我!二位吸烟,二位吸烟。”

姚水儿也便不再理会,走向摆放乐器那边,冲打鼓的小伙子一笑,“给我玩玩?”

但就在此时,录音室的门被推开,林妄走了出来,转身递了两张稿给小马尾,“复印几份。”然后就走向她这边,走到电子琴旁,直接弹了一小段,找准个音,瞥向她,“咪咪咪嘛嘛嘛——开声!”

“……”姚水儿瞥见一个九尺男儿那么顺口的唱出这几个音,愣了片刻,笑了。管她,反正她脸皮也厚,双手在胸口轻叠,“啊——咪咪咪嘛嘛嘛——啊——咪咪咪嘛嘛嘛——咪咪咪嘛嘛嘛——”

这下子所有人傻眼,先别说姚水儿没别的女生扭捏,这一屋子男人她呆得自在也就算了,那个唱歌的表情还挺……欠揍。

声音一路高上去,高到后来,姚水儿,“咪——”破音,声音跟刀子刮玻璃似的,几个人被逗乐了,落腮胡子重哼一声,女人脸皮真厚,那张脸真是拿来骗人的!

待小马尾回来,林妄拍拍手,“开工。”

27。烛光晚餐

姚水儿发现这年代混口饭吃真的不容易,她以为她的技巧加温婉的声音应该很容易“一次OK”,而且那次给电视剧唱插曲,那音乐人听着她的歌声三两下录完音,而现在——事情又脱离了她的意料——两天,足足两天!她还纠结在那首歌上,反复唱了N次,现在是一听到歌词就想吐。

林妄很懂得保护嗓子,反正也没让她伤到声带,在这前提下重复再重复。

难怪他和何军谈的条件中申明她要听从安排,她当时拒绝就真苹果的太好了!本来因可以打击“禽兽组合”而愉悦的心情一扫而空,反而窝了一肚子火直想发作。

因为时间的关系只改了一首,而且还是随随便便的一首,姚煦创作的整体思路并没有改变,但几个音符就能让歌变成“适合”她的歌,少了一点别扭,唱起来也更加顺畅,林妄果然也功力深厚,只是——姚水儿将其它的谱子作为私人财产收得好好的,发誓不让他再改其它!

光这一首就让她头疼不已,连大刚都没有他高要求!

也便临时决定将专辑变成单曲,不理会何军的苦心劝说,如果可以,她连这首都不想继续。

这是走中国风的古曲,名叫《灯火阑珊》,姚水儿从故意酝酿悲伤到表情生硬到忍着火气到现在被折腾得只剩下满腹悲哀,满腔怨气,引申成悲伤,简直到了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的境界,只差她不肯哭而已。

林妄的评价也从太煽情到太僵硬到太假到还可以,比演戏还高要求。她基本上憋红了脸哀怨着,玻璃上反射出的影子——啧,配温婉这张脸倒是合适。

她还真没想过唱歌是这么累人的事,也体会到了上帝给她一副鸭公嗓的用心良苦,她尽可能的回想“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那种浑然忘我的热情,可惜只能想到“断肠人在天涯”的悲情。偏偏这又和歌词差不多,西瓜,还真窝火!

但她始终没发火,这让她自己也难以置信,毕竟她在片场和大刚对呛过,对她来说应该是驾轻就熟,小儿科罢了。

只不过这就类比同样是长辈,和外公可以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却格外惧怕爷爷的道理一样,也不是怕林妄,就是不想对他发火,她说了,对他有一定程度的敬畏,或许是因为他的体格造成的威慑,或许是因为他敬业的态度让她多少敬佩,或许是因为他的歌声真的很棒。

他会不时示范几句,说实在的,姚水儿觉得这歌干脆让他来唱得了,但她也知道温婉和他的声音有很大区别,唱出来的意境也不一样,这大概就是他所坚持的。

也罢,姚水儿心想再难不过是一首歌,她烦这一屋子的大男人更烦,毕竟有人早就申明不想替她“卖命”,这样一想,心情又好过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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